首名被控港區国安法的電單車司機被拒絕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上旬再訊。

裁判官引用港區国安法第42條拒絕保釋。條文指除非法庭相信被告不會再危害中国安全,否則不能給予保釋。

被告被控煽動分裂中国及恐怖活動兩項罪行。他一度因受傷而押後提堂,今日須坐輪椅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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