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舞台燈光師涉嫌於去年十月中在將軍澳準備點燃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縱火兩項控罪,今判囚四年。

因被告認罪可扣減三分一刑期,即企圖縱火罪量刑起點為六年。兩項控罪刑期按理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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