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山东烟台招远,首次开庭审理王江峰案。公诉人称,王江峰在微信、QQ上转发或自发含有“毛贼”、“包子”、“傻逼”等帖子,是诋毁已逝和现任国家领导人,破坏社会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在法庭上把“阅兵时左手举在额前”、“宽衣解带”等词语截图拿出来质证王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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