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2017年裁定警方只能在緊急情況下,方可毋須法庭手令而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和電腦內的數碼內容。警方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揚言難以判斷何謂緊急情況,建議只要警察有合理懷疑,便可檢查與罪案有關的手機內容,以防證據流失。代表警方的資深大狀早前於聆訊中呼籲信任警方會秉持專業,針對地搜查資料,以及撰寫紀錄供法庭問責。上訴庭今頒下裁決,裁定警方上訴得直,警方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和電腦內的數碼內容前,不必先取得法庭手令。 source: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