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崔美霞裁判官
#答辯
#0811北角
D1:仇栩欣 (23)
D2:勞 (23)
控罪:(各被控一項)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情:
2019年8月11日,在香港北角英皇道395號僑冠大廈外襲擊警員A。辯方稱目前保留反對隱去警員身份的權利。
背景:
勞為仇栩欣區議員的助理,兩名被告當日在案發現場拍攝,期間疑推撞警員A胸口,使其失重心跌倒,扭傷腰部。
保釋相關事宜:
D1更改報到警署,其餘條件不變
兩名被告不認罪❌
案件將於8月11至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進行審訊。
#崔美霞裁判官
#答辯
#0811北角
D1:仇栩欣 (23)
D2:勞 (23)
控罪:(各被控一項)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情:
2019年8月11日,在香港北角英皇道395號僑冠大廈外襲擊警員A。辯方稱目前保留反對隱去警員身份的權利。
背景:
勞為仇栩欣區議員的助理,兩名被告當日在案發現場拍攝,期間疑推撞警員A胸口,使其失重心跌倒,扭傷腰部。
保釋相關事宜:
D1更改報到警署,其餘條件不變
兩名被告不認罪❌
案件將於8月11至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進行審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811北角
#答辯
蔡(29)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一支木棍)
❌不認罪❌
控方3名證人,有警誡供詞,辯方會爭議其可呈堂性。另有一段由警方提供長約6分30秒的片段。
押後至10月6-7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新增擔保條件: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需於24小時前通知警署,其餘條件照舊,繼續擔保。
#1001北角
#提堂
韋(3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辯方申請押後,除因遲收到控方文件,亦需時向不同機構索取文件,包括入境處和八達通公司。
押後至10月6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1001北角
#提堂
王(31)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辯方申請押後,因遲收到控方文件。
押後至9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錢禮主任裁判官
#0811北角
#答辯
蔡(29)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一支木棍)
❌不認罪❌
控方3名證人,有警誡供詞,辯方會爭議其可呈堂性。另有一段由警方提供長約6分30秒的片段。
押後至10月6-7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新增擔保條件: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需於24小時前通知警署,其餘條件照舊,繼續擔保。
#1001北角
#提堂
韋(3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辯方申請押後,除因遲收到控方文件,亦需時向不同機構索取文件,包括入境處和八達通公司。
押後至10月6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1001北角
#提堂
王(31)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辯方申請押後,因遲收到控方文件。
押後至9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