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黃雅茵裁判官
#20200221銅鑼灣 #新案件
D1: 蔡(23)、D2: 黃(20)
控罪:傷人(違反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最高刑罰監禁3年)
案情:在時代廣場外傷害女子藍雪寶
當日PW1藍雪寶手持中囯五星旗,並用手機拍攝,期間D1、D2及其他人傷害PW1,D2踢向PW1。
經調查後在3月11日拘捕D1及D2,兩人警誡下保持緘默。搜出D1的八達通、一件T-shirt及一件灰色外套。亦搜出D2的一條褲。
案件押後一會處理。
#黃雅茵裁判官
#20200221銅鑼灣 #新案件
D1: 蔡(23)、D2: 黃(20)
控罪:傷人(違反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最高刑罰監禁3年)
案情:在時代廣場外傷害女子藍雪寶
當日PW1藍雪寶手持中囯五星旗,並用手機拍攝,期間D1、D2及其他人傷害PW1,D2踢向PW1。
經調查後在3月11日拘捕D1及D2,兩人警誡下保持緘默。搜出D1的八達通、一件T-shirt及一件灰色外套。亦搜出D2的一條褲。
案件押後一會處理。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黃雅茵裁判官
#20200221銅鑼灣 #新案件
D1: 蔡(23)、D2: 黃(20)
控罪:傷人(違反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最高刑罰監禁3年)
案情:在時代廣場外傷害女子藍雪寶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D1
現金$10,000
父親人事擔保$5,000
每週一次報到
不離港,交出特區護照
居住在報稱地址
禁足勿地臣街
D2
現金$10,000
母親人事擔保$10,000,黃官減至$5,000
每週一次報到
不離港,交出特區護照及中囯通行證
居住在報稱地址
禁足勿地臣街
案件押後至4月9日09:30到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黃雅茵裁判官
#20200221銅鑼灣 #新案件
D1: 蔡(23)、D2: 黃(20)
控罪:傷人(違反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最高刑罰監禁3年)
案情:在時代廣場外傷害女子藍雪寶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D1
現金$10,000
父親人事擔保$5,000
每週一次報到
不離港,交出特區護照
居住在報稱地址
禁足勿地臣街
D2
現金$10,000
母親人事擔保
每週一次報到
不離港,交出特區護照及中囯通行證
居住在報稱地址
禁足勿地臣街
案件押後至4月9日09:30到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