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24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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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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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6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9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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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李(20)🛑已還押7日 #提堂 (#20200630觀塘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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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19) #提堂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排期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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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葉春榮(56) 公職中行為失當 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 #虛假文書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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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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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6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9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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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李(20)🛑已還押7日 #提堂 (#20200630觀塘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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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19) #提堂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排期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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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葉春榮(56) 公職中行為失當 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 #虛假文書呃OT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630觀塘 #提堂
李(20)🛑已還押7日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第五期APM内,與蔣(22)、黃(27)、張(32)、及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其他涉及本案的被告,即蔣(22)、黃(27)、和張(32),均已經認罪和被判處監禁8星期。
================
📌答辯:
被告選擇認罪,並同意下文案情❗️
📌案情:
背景:
於2020年6月,有網民組織「和你sing」活動,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20:00時,地點為觀塘APM商場,該商場有11層。此活動的目的是讓帶相同政見的人士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提早慶祝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發生的事件。警方因應事件,調派便衣警察在場觀察情況。
集結發生:
於2020年6月30日約18:00時,約100名示威者在APM的UC層、一樓、及二樓呼叫反政府口號、展示有宣揚「港獨」的旗幟和橫額、及呼籲市民參與7.1示威活動。在集結期間,有店舖下閘。
於2020年6月30日約18:13時,警方進入APM,並於約18:15時至18:20時發出四次警告和高舉黃旗,但示威者未有散去,他們仍然繼續集結並辱罵警員。當日約18:28時,軍裝警離開APM商場,但在場的便衣警察繼續觀察示威者,其間見被告和其他稍後被捕的人士作出以下行為:
被告和其他被捕人士的行為:
在集結期間,被告身在示威者當中,展示一面藍色橫額,該橫額有「香港獨立」的字眼,底部有獅子山的圖案。其他在現場被捕的人士的行為包括:
⁃ 揮舞藍白色旗;
⁃ 高舉黑色旗幟,有「香港獨立」的字眼;
⁃ 在場帶領市民高叫口號;和
⁃ 協助安裝反《港區國安法》和推廣2020年7月1日遊行的橫額。
最後,便衣警察於18:50時截停被告。同時,軍裝警員重新進入商場並發出口頭警告。
截查和錄影會面:
於截查和錄影會面期間,被告保持沉默。
再次被拘捕:
被告後來拒絕警方保釋得到釋放。被告後來離港,但於2024年7月15日在機場入境時因在通緝名單中而被拘捕。
📌媒體片段:
被告被拍攝到在集結期間身在示威者當中,展示一面藍色橫額,該橫額有「香港獨立」的字眼,底部有獅子山的圖案。當時他的旁邊有人高舉藍白色旗。
媒體亦拍攝到被告與另外二人被警員截停的一刻。
📌證物處理:
控方申請將與案相關的物品充公,及被告的個人物品歸還被告。辯方不反對。裁判官批准。
📌索取報告:
辯方律師詢問裁判官會否索取報告。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的年紀,會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並將判刑押後至2024年8月12日09:30,在第5法庭處理。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故他在候判期間還押看管🛑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630觀塘 #提堂
李(20)🛑已還押7日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第五期APM内,與蔣(22)、黃(27)、張(32)、及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其他涉及本案的被告,即蔣(22)、黃(27)、和張(32),均已經認罪和被判處監禁8星期。
================
📌答辯:
被告選擇認罪,並同意下文案情❗️
📌案情:
背景:
於2020年6月,有網民組織「和你sing」活動,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20:00時,地點為觀塘APM商場,該商場有11層。此活動的目的是讓帶相同政見的人士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提早慶祝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發生的事件。警方因應事件,調派便衣警察在場觀察情況。
集結發生:
於2020年6月30日約18:00時,約100名示威者在APM的UC層、一樓、及二樓呼叫反政府口號、展示有宣揚「港獨」的旗幟和橫額、及呼籲市民參與7.1示威活動。在集結期間,有店舖下閘。
於2020年6月30日約18:13時,警方進入APM,並於約18:15時至18:20時發出四次警告和高舉黃旗,但示威者未有散去,他們仍然繼續集結並辱罵警員。當日約18:28時,軍裝警離開APM商場,但在場的便衣警察繼續觀察示威者,其間見被告和其他稍後被捕的人士作出以下行為:
被告和其他被捕人士的行為:
在集結期間,被告身在示威者當中,展示一面藍色橫額,該橫額有「香港獨立」的字眼,底部有獅子山的圖案。其他在現場被捕的人士的行為包括:
⁃ 揮舞藍白色旗;
⁃ 高舉黑色旗幟,有「香港獨立」的字眼;
⁃ 在場帶領市民高叫口號;和
⁃ 協助安裝反《港區國安法》和推廣2020年7月1日遊行的橫額。
最後,便衣警察於18:50時截停被告。同時,軍裝警員重新進入商場並發出口頭警告。
截查和錄影會面:
於截查和錄影會面期間,被告保持沉默。
再次被拘捕:
被告後來拒絕警方保釋得到釋放。被告後來離港,但於2024年7月15日在機場入境時因在通緝名單中而被拘捕。
📌媒體片段:
被告被拍攝到在集結期間身在示威者當中,展示一面藍色橫額,該橫額有「香港獨立」的字眼,底部有獅子山的圖案。當時他的旁邊有人高舉藍白色旗。
媒體亦拍攝到被告與另外二人被警員截停的一刻。
📌證物處理:
控方申請將與案相關的物品充公,及被告的個人物品歸還被告。辯方不反對。裁判官批准。
📌索取報告:
辯方律師詢問裁判官會否索取報告。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的年紀,會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並將判刑押後至2024年8月12日09:30,在第5法庭處理。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故他在候判期間還押看管🛑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李 (19)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近勿地臣街,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5799。
背景:
於2021年7月30日 , #彭亮廷裁判官 於原審第二日,指出PW1證供自身係站不住腳,與閉路電視片段有抵觸,甚至推翻PW1嘅證據,並裁定PW1拘捕劉小姐係不合法及不正當執行職務。另指出PW2不可靠不可信,亦裁定PW2向被告及劉小姐射海綿彈,違反武力指引。另裁定控方基礎不明確不清晰。最後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獲當庭釋放。
律政司不服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於 2024年1月30日 於上庭進行聆訊。
於2024年6月17日 ,陳仲衡法官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另一裁判官重新審理。
--------------------------
案件押後至8月22日14:30進行答辯。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李 (19)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近勿地臣街,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5799。
背景:
於2021年7月30日 , #彭亮廷裁判官 於原審第二日,指出PW1證供自身係站不住腳,與閉路電視片段有抵觸,甚至推翻PW1嘅證據,並裁定PW1拘捕劉小姐係不合法及不正當執行職務。另指出PW2不可靠不可信,亦裁定PW2向被告及劉小姐射海綿彈,違反武力指引。另裁定控方基礎不明確不清晰。最後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獲當庭釋放。
律政司不服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於 2024年1月30日 於上庭進行聆訊。
於2024年6月17日 ,陳仲衡法官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另一裁判官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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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8月22日14:30進行答辯。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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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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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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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6/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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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容(23) #續審 [2/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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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伍(33-34)🛑二人已還押逾8個月 #提堂 (#20231203香港仔 管有爆炸品 串謀製造爆炸品;#20231203柴灣 管有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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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李(68) #提堂 (#20230927觀塘 #20230927葵涌 #20230930元朗 #20230930大埔 #20230930粉嶺 #20231004觀塘 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6項沒有許可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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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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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6/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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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容(23) #續審 [2/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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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伍(33-34)🛑二人已還押逾8個月 #提堂 (#20231203香港仔 管有爆炸品 串謀製造爆炸品;#20231203柴灣 管有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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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李(68) #提堂 (#20230927觀塘 #20230927葵涌 #20230930元朗 #20230930大埔 #20230930粉嶺 #20231004觀塘 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6項沒有許可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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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6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6/70)
🕙09:30
✅已有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九庭 #續審(2/4)
📍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截至10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⁸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6/70)
🕙09:30
✅已有
📍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截至10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⁸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31203香港仔
#20231203柴灣 #提堂
D1: 何(33)
D2: 伍(34)
🛑二人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D1】
被控於12月3日在鴨脷洲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包鹼性石灰粉、1包尿素粉、1包無水硫酸鈉、1包麵粉、1瓶稀釋劑、1瓶甘油、2盒液態硝酸銨、1盒石灰粉、1盒點燃炭粉、2盒粉狀硝酸銨、1瓶酒精及其他化學物品。
(2)管有爆炸品 【D2】
被控於同日在柴灣道漁灣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2瓶乙醇、2瓶酒精、1瓶甘油、8瓶甲醇、1瓶果凍狀甲醇、7瓶油、5瓶油渣、3瓶氨水、1瓶柴油、1瓶雙氧水、1瓶通渠劑、1瓶糖漿、1罐丙酮、1罐肥料、1包點燃炭粉、1包氫氧化鈉、1個燃燒罐及其他化學物品。
(3)串謀製造爆炸品 【D1 & D2】
2人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爆炸品,即硝酸銨混合物。
-------------------
辯方指需時查閱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獲批。
案件押後至10月8日 0930再訊,🛑期間2人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31203香港仔
#20231203柴灣 #提堂
D1: 何(33)
D2: 伍(34)
🛑二人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D1】
被控於12月3日在鴨脷洲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包鹼性石灰粉、1包尿素粉、1包無水硫酸鈉、1包麵粉、1瓶稀釋劑、1瓶甘油、2盒液態硝酸銨、1盒石灰粉、1盒點燃炭粉、2盒粉狀硝酸銨、1瓶酒精及其他化學物品。
(2)管有爆炸品 【D2】
被控於同日在柴灣道漁灣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2瓶乙醇、2瓶酒精、1瓶甘油、8瓶甲醇、1瓶果凍狀甲醇、7瓶油、5瓶油渣、3瓶氨水、1瓶柴油、1瓶雙氧水、1瓶通渠劑、1瓶糖漿、1罐丙酮、1罐肥料、1包點燃炭粉、1包氫氧化鈉、1個燃燒罐及其他化學物品。
(3)串謀製造爆炸品 【D1 & D2】
2人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爆炸品,即硝酸銨混合物。
-------------------
辯方指需時查閱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獲批。
案件押後至10月8日 0930再訊,🛑期間2人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30927觀塘 #20230927葵涌 #20230930元朗 #20230930大埔 #20230930粉嶺 #20231004觀塘
#提堂
李(70)
控罪:
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6項沒有許可籌款
於2023年9月27日及10月4日在觀塘鴻圖道1號行人隧道內、同年9月27日在葵涌葵青劇院外的行人隧道內,以及9月30日分別在元朗港鐵站外、大埔墟港鐵站外的行人隧道內及粉嶺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上,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擴音器,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籌款活動
辯方代表:#黃立煒大律師
========
📌答辯:
承認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及 2項沒有許可籌款罪‼️,同意案情。
餘下4項控罪存檔法庭
法庭裁定八項控罪罪名成立
📌判刑: 即時監禁18日
法官指被告曾有相同定罪紀錄,而本案更在該案尚未裁決前犯下,可見冥頑不靈干犯同類案件,判處即時監禁,總刑期27日,認罪扣減三份一。
💛感謝臨時直播員💛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30927觀塘 #20230927葵涌 #20230930元朗 #20230930大埔 #20230930粉嶺 #20231004觀塘
#提堂
李(70)
控罪:
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6項沒有許可籌款
於2023年9月27日及10月4日在觀塘鴻圖道1號行人隧道內、同年9月27日在葵涌葵青劇院外的行人隧道內,以及9月30日分別在元朗港鐵站外、大埔墟港鐵站外的行人隧道內及粉嶺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上,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擴音器,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籌款活動
辯方代表:#黃立煒大律師
========
📌答辯:
承認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及 2項沒有許可籌款罪‼️,同意案情。
餘下4項控罪存檔法庭
法庭裁定八項控罪罪名成立
📌判刑: 即時監禁18日
法官指被告曾有相同定罪紀錄,而本案更在該案尚未裁決前犯下,可見冥頑不靈干犯同類案件,判處即時監禁,總刑期27日,認罪扣減三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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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07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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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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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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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容(23) #續審 [3/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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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諸(27)🛑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20240612石門 煽動意圖 未能出示身份證 遊蕩)
🕞15:30
👤區(5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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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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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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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容(23) #續審 [3/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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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諸(27)🛑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20240612石門 煽動意圖 未能出示身份證 遊蕩)
🕞15:30
👤區(5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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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7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5:0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15:3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5:0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15:3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法院第八庭
#蘇惠德主任裁判官
#20240612石門 #提堂
#港區國安法 #23條
諸(27)
控罪:
(1)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1)(a)(i)條
被控於2024年6月12日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穿戴印有陳述的一件上衣及一個口罩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2)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
同月同日在石門港鐵站附近,在警務人員 26166 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要求
(3)有意圖而遊蕩
同月同日在上述公眾地方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
辯方代表:#關文渭大律師
控方修訂控罪(2)及(3)的字眼
⏺️答辯方向
擬承認控罪(1)及(2),控罪(3)擬不認罪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答辯,辯方須於9月9日前提交書面求情,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答辯,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惠德主任裁判官
#20240612石門 #提堂
#港區國安法 #23條
諸(27)
控罪:
(1)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1)(a)(i)條
被控於2024年6月12日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穿戴印有陳述的一件上衣及一個口罩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2)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
同月同日在石門港鐵站附近,在警務人員 26166 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要求
(3)有意圖而遊蕩
同月同日在上述公眾地方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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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關文渭大律師
控方修訂控罪(2)及(3)的字眼
⏺️答辯方向
擬承認控罪(1)及(2),控罪(3)擬不認罪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答辯,辯方須於9月9日前提交書面求情,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答辯,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法院第八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提堂
區(58)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
辯方申請押後以爭議控罪與言論自由有否抵觸及合憲性,包括煽動意圖的暴力元素、定義寬度、合憲性等,當中涉及「快必案」終院上訴案因素。辯方須於8月28日呈交書面陳詞;控方須於9月11日作回應。
辯方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提堂
區(58)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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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押後以爭議控罪與言論自由有否抵觸及合憲性,包括煽動意圖的暴力元素、定義寬度、合憲性等,當中涉及「快必案」終院上訴案因素。辯方須於8月28日呈交書面陳詞;控方須於9月11日作回應。
辯方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22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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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88/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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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潘(61) #續審 [2/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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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鍾(29)🛑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3項煽動意圖 2項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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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19) #答辯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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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何,周,周(36-48) #提訊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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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88/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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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潘(61) #續審 [2/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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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鍾(29)🛑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3項煽動意圖 2項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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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19) #答辯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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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何,周,周(36-48) #提訊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30日 星期五】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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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吳,鍾(23-29)🛑吳已還押逾56個月;鍾已還押逾46個月 #求情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1220大埔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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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李善彤暫委裁判官
🕝14:30
👤余煒彬(30) #提堂 (#20220911銅鑼灣 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東 區 裁 判 法 院9樓10庭
👩🏻⚖️梁雅忻裁判官
🕤09:30
👥陳寶瑩,余煒彬,曾健成,李,唐,黎,陳,張,周嘉發,盧(20-74) #提堂 (#20230402銅鑼灣 #20230430銅鑼灣 #20230528銅鑼灣 19項無牌籌款 7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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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八庭 🐶葉文儀(53) 醉酒及行為不檢 #醉酒反鎖廁所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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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吳,鍾(23-29)🛑吳已還押逾56個月;鍾已還押逾46個月 #求情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1220大埔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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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李善彤暫委裁判官
🕝14:30
👤余煒彬(30) #提堂 (#20220911銅鑼灣 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東 區 裁 判 法 院9樓10庭
👩🏻⚖️梁雅忻裁判官
🕤09:30
👥陳寶瑩,余煒彬,曾健成,李,唐,黎,陳,張,周嘉發,盧(20-74) #提堂 (#20230402銅鑼灣 #20230430銅鑼灣 #20230528銅鑼灣 19項無牌籌款 7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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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八庭 🐶葉文儀(53) 醉酒及行為不檢 #醉酒反鎖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