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1K subscribers
7 photos
4.94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審訊 [8/19]

A2: 倪(23)/ A3: 區(22)/ A4: 黃(18)
A5: 倪(20)/ A6: 丁(43)

同案D1: 甘(44) 🔴認罪還押中

控罪:
(1)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2)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桂芳街錶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A5]
被控於2020年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一塊布碎、32罐卡式石油氣瓶、1罐噴漆天拿水、1樽天拿水、1罐白電油,1罐潤滑油,數個內載化學品液體樽

(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A5, 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摧毀與刑事調查相關的證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A2代表: #馮振華大律師
A3代表: #李國威大律師
#江美儀大律師
A4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

[下午內容]

主控呈上更新版辨認立場MFI 13取代舊版本

📌繼續傳召PW8 偵輯警員15562 陳錦培 (音)

🔹控方主問
證人以2020年3月30日cctv截圖冊P31解說其辯認理由:

📎追縱換了車牌銀色私家車

95: 荷塘苑外停泊Tesla 私家車紀錄儀前鏡頭,法官留意到A2及A3跑到汽車時雙手戴上白色手套,證人同意指A2至4也有,主控指93項截圖也見到各人均戴上白色手套,A4最後在左後車門上車。 PW8確認梅興街、春勝街均是單程路。主控要求PW8在地圖繪出私家車由梅興街起步之路線。

93: D2、D3及D4由右跑至左,即在梅興街上春勝街方向跑向成和道方向,確認今早作供指此位置跑去接應汽車位置距離很短,可能得50米

96: 大坑道341號CCTV ,推算到汽車成和道後去藍塘道再行大坑道

97及98: 大坑道350號CCTV,兩鏡相距數十米,有數秒時差。

99: 大坑道137號中石油CCTV-Cc078 於02:17:39 涉案私家車及一架黑色女七人車向北角方向經過,由於是單線雙程行車,在後之銀色涉案車只能一直跟住黑色車行。PW8留意到大坑道341號首次見到黑色7人車,在銀色車前30秒

100: 大坑道大廈CCTV,2車相距只有一個車位,後方有一白色SUV

101及102: 2個CCTV CC081及CC082 只相距數十米,02:19時前方黑色七人車經過,涉案私家車UHxxxx 跟在後方。

103: 距102 CCTV 1.5公里天后廟道大廈CCTV,02:21 時黑色七人車及涉案銀色車出現

104: 炮台山道大廈CCTV-CC083, 02:22:39截圖七人車落山往北角,銀色私家車跟在之後。

證人在不同地圖劃下上述涉案私家車由跑馬地至炮台山道行車路徑

105: 英皇道怡安中心CCTV,黑色七人車(欖型車頭燈)經過轉入渣華道,銀色車在2至3個車位後跟隨

106: 距105 鏡頭4至5百米後之北角渣華道店舖內黑白CCTV,02:25:13時涉案UHxxxx銀色私家車停門外,02:26:58起左前及後車門打開,02:27:02見到A4戴白色口罩,穿黑色吊腳褲下車。片段02:27:05 時A3隨後下車,穿灰白色波鞋及已經換上犯案前穿著衣物。02:27: 20時涉案汽車駛走。02:28:15 見到A2穿著藍色牛仔外套(換上犯案前衣著)經過店前向英皇道方向行去,是回北角家。咁我們放工時間

📌案件管理:
主控指星期五早上應可完成PW8控方主問,A2盤問預計1小時,A3預計半天,A4則預計一天。下星期三前可完成此證人及傳召A5手機閔南語相關訊息翻譯員。

1642今日完,星期五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審訊 [9/19]

A2: 倪(23)/ A3: 區(22)/ A4: 黃(18)
A5: 倪(20)/ A6: 丁(43)

同案D1: 甘(44) 🔴認罪還押中

控罪:
(1)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2)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桂芳街錶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A5]
被控於2020年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一塊布碎、32罐卡式石油氣瓶、1罐噴漆天拿水、1樽天拿水、1罐白電油,1罐潤滑油,數個內載化學品液體樽

(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A5, 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摧毀與刑事調查相關的證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A2代表: #馮振華大律師
A3代表: #李國威大律師
#江美儀大律師
A4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

上午內容

0940 開庭

A4代表律師指0943才聯絡到被告,剛從家中趕來,因證人口供涉及A4,缺席聆訊不理想,申請押後20分鐘,王官批准但要求查閱A4現時保釋條件。

0945休庭

1038 再開

A4 於1025 到達法庭,解釋昨晚八時發燒及喉痛,服藥後昏睡至今早引致遲到,快測呈陰性,A4狀態仍能應付上午審訊但希望下午可以前往看醫生,法官指暫不考慮更改保釋,但提醒A4再遲到將可能扣取保釋金並取消保釋需還押,同時指此番話適用於其他被告。

📌繼續傳召PW8 偵輯警員15562 陳錦培 (音)

🔹控方主問
證人以2020年3月30日cctv截圖冊P31解說其辯認理由:

📎追縱換了牌銀色私家車
107: 渣華道一幼稚院CCTV-CC086在106店內鏡頭對面建築物之彩色CCTV, 片段02:24:50秒銀色車停泊路旁,左前及左後2乘客下車,證人指為A2(下車後穿回藍色牛仔外套內仍穿黑色短袖T恤、黑色長褲、白色口罩)及A4(黑色吊腳褲,黑色鞋,冇帽見到啡色頭髮再之後片段02:26:56後座一人下車是A3(穿Adidas 三角logo 衫、修身褲,白灰色鞋及戴口罩)。02:27:25 三人在行人路人向東行走, PW 8以黃藍綠色圈出3人,之後A3及A4繼續行,02:28:04時A2問A4借火機後向西行。A2代表指不爭議A2下車後截圖情況。

108: 和富道82號新華紀CCTV,銀色涉案私家車02:20:45停路旁2分鐘,02:22:12 駛走,估計在此換走貼上之車牌

109: 和富道另一方向拍到私家車經過,走回107鏡位置

113: 渣和道CCTV,涉案私家車再經過

114: ICAC 北角總部CCTV,見到涉案私家車

115及116: 東隧港島入口及管道CCTV,私家車打算過九龍

117: 車隧九龍自動收費站CCTV,清楚見到UHxxxx車牌

118: 車隧九龍出口CCTV

119: 03:42 A1住所大堂、電梯CCTV,拍到A1回家過程

📎追縱A2回家
110: 北角道10號亞太廣場CCTV,拍到A2經過

111-112: A2住所大廈CCTV,02:30時返回電梯大堂回家。

PW8在多張地圖上分別劃出私家車及A2行走路線。

最後主控要求PW8補回跑馬地P6B地圖上顯示被縱火私家車停泊桂芳街之位置,並確認P11相冊內多張相片位置。

-主問完-

開始盤問前,A4代表申請缺席往看醫生,法庭押後案件下午1430 再開庭待A4看過醫生情況是否繼續審訊。

A2代表製作了地圖集協助盤問預早交法庭

1201 上午完,1430開庭確認A4身體情況是否可以繼續審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審訊 [9/19]

A2: 倪(23)/ A3: 區(22)/ A4: 黃(18)
A5: 倪(20)/ A6: 丁(43)

同案D1: 甘(44) 🔴認罪還押中

控罪:
(1)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2)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桂芳街錶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A5]
被控於2020年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一塊布碎、32罐卡式石油氣瓶、1罐噴漆天拿水、1樽天拿水、1罐白電油,1罐潤滑油,數個內載化學品液體樽

(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A5, 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摧毀與刑事調查相關的證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A2代表: #馮振華大律師
A3代表: #李國威大律師
#江美儀大律師
A4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

下午內容

A4中午看醫生後確認身體不適未能繼續審訊。

1435 今日完,下星期一0930繼續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審訊 [10/19]

A2: 倪(23)/ A3: 區(22)/ A4: 黃(18)
A5: 倪(20)/ A6: 丁(43)

同案D1: 甘(44) 🔴認罪還押中

控罪:
(1)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2)縱火 [A1-4]
被控於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桂芳街錶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A5]
被控於2020年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一塊布碎、32罐卡式石油氣瓶、1罐噴漆天拿水、1樽天拿水、1罐白電油,1罐潤滑油,數個內載化學品液體樽

(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A5, A6]
被控於同日同地摧毀與刑事調查相關的證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A2代表: #馮振華大律師
A3代表: #李國威大律師
                    #江美儀大律師
A4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

上午內容

0941 開庭

📌傳召PW8 偵輯警員15562 陳錦培 (音)

🔸盤問
A2
-2012年加入警隊,有路面駕駛經驗
-不同意調查是因A2在北角渣華道靚靚屋下車再向前推假定上車的人包括A2,由其出門也有追蹤
-根據辯方地圖冊,作供指A2在春園街上車轉去廈門街再出皇後大道東約七至八百米,不同意中途可能有人上落車,同意中間有些位沒CCTV,但以時間車速自己相信沒有停車
-代表律師指出有其他路線也可去到黃泥涌道,PW8不同意,以行車時間及距離不吻合,而其中一路段的酒店CCTV也沒有拍到銀色私家車,同意中途有無停過車不會知道
-不知路段在案發時有冇路障、工程改道,同意汽車進入黄泥涌道後至樂活道情況不知道
-其後追蹤路線中途有個別道路有無停過車或上落同意不會知道,因CCTV不是連🧔,但有些路段是跟住一架黑色七人車,相信沒可能停車上落客仍可跟隨該黑色七人車。
-2022年8月10日口供及截圖涉辨認被告身份,截圖39指認出是A2但此圖同作供憑髮型,衣著包括黑色帽,有口罩,牛仔褸外套,Nike鞋及束腳褲(犯案前衣著)沒一樣特徵可以見到。質疑一些國片下身看不到口供卻能寫穿黑色長褲,PW8指是參考一連串鏡頭
-庭上作供指A2是4人中較矮,A3較高但文字口供沒有用身高識別,證人指相片截圖見高度差別,不特別再提。
-油站CCTV經過黑色車見不到型號問為何知七人車,PW8指以長度。亦以車頭及車尾燈識別。不同意指自己駕車經驗不可能分辨到車型及車款。
-有看過在馬可尼道拍攝之涉案私家車照片,A2代表指是混能車,PW8明白混能車運作。
A3
-案發日已委派做本案調查員
-職責包括收集CCTV,再比證物警員,所有片段超過400小時。紀事冊紀錄2020年3月30日至5月21日做片段分析,不同意花少於200小時收看
-口供翻看CCTV作截圖對同4被告搜出衣物對比。同意庭上身份非調查員,分折以電腦駁較大電視收看片段,沒有用人面辨識系統。作供沒有指出以樣貌對比,因以衣物等會較客觀
-2023年4月一頁紙口供附件有行車路線,今日同意非所有路段有CCTV涵蓋,有推斷車行路線,鏡同鏡距離曾以谷歌量度,同意沒在口供寫下。分折工作在2022年8月口供有詳細對比衣物特徵。第二份2023年口供主要針對 CCTV圈出被告
- P31相片指A3等人行到金里程便轉入店,但CCTV角度有排檔簷篷阻擋,只是因店著燈推論走入店內
-涉案車可坐5人,春園街CCTV拍不到車廂內情況,但留意到熄燈停車鎖門熄冷氣動作。同意開門及鎖門也是閃燈及後排有冇坐人看不到。
-作供指進入金里程換衫是自己推算,A2及A3作案後在車內換衫也是推論。印象中有檢取車內黑色衫褲,知道有做DNA及指紋比對但沒有結果
-跑馬地CCTV,A2至A4也是黑色衫褲,只是口罩顏色,A3及A4長褲吊腳程度不同,三人跑動次序以特徵判斷,不同意A3不在內。
-車內換衫依賴下車位置及衣物改變推測

1233 午休,141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