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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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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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31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00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續審[49/20]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36/90]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續審 [49/20]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
A3: 林紹桐
/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代表:  #伍淑娟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A2 & A3 代表: #余若薇 資深大律師, #管致行 大律師

========

📌A2 作供

辯方覆問
引導鍾沛權講出當年《立場》協助籌備選舉論壇的角色,首要係做直播,其次是與其他傳媒協調,訂立論壇的討論規則。衛生服務界無論壇,訪問了四位候選人,各人有不同政治光譜,有人反對攬炒。

因應控方對文章A1的推論,嘗試探討文章作者的行文的出發點、思路,鍾沛權作為總編輯,對文章的評價是並無支持/推薦何桂藍,只是提出問題質疑她,和拋出問題給讀者思考。

鐘指出《立場》多年無收到政府的訊息,感覺控方不是因為某一編文章而控告《立場》,而是在《蘋果日報》之後,警方收到情報話《立場》會把文章下架,才把文章備份,再找文章控告。

同樣因應控方對文章A2的推論作回應,但因為《立場》在初選後才訪問鄒家成,於是借用《眾新聞》和《端傳媒》對鄒家成的訪問。指出鄒的政治立場與傳統泛民不同,甚至乎對立。

[12:55] 休庭

14:00 同庭再訊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續審 [49/20]

下午進度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
A3: 林紹桐
/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代表: #伍淑娟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A2 & A3 代表: #余若薇 資深大律師, #管致行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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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作供

辯方覆問
文章A2 【専訪】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繼續就文章A2作回應,當日在盤問時,控方曾提出與文章內容無關的間題,問鄒家成只得23歲,97年未出世,問鍾沛權點解他會反共,鍾當時回應可能有好多原因:自由行、反國教、銅鑼灣書店、李旺陽,話唔好考記憶,可以睇民意調查;今日呈上香港民意研究所多年來就香港人對中央政府的滿意度調查資料,由2003年開始,到2008年升至最高26.1分,之後一路下跌,2021年反國教,李旺陽事件,2014年佔中 -8.2分,同年831落閘,2015政改方案,2016魚蛋革命,銅鑼灣書店,人大釋法,立法會議員被DQ,2019上半年 -15.1分,下半年 -39.9分,2020年頭 -43分,國安法生效,下半年 -29.4分,2021年頭 -3.9分,2022年頭 21.1分;兒童房嘅講法,案發期間,社會不穩定,政府係弱勢,文章煽動憎恨中央政府,但民調支持唔到控方說法。

回到月A2文章內容,余大狀稱不是評論文章內容,是想探討有什麼字眼會引起煽動?引述多段內容請鍾解釋,其中一組字眼引起法官注意「大中華膠」,問「膠」代表甚麼意義;之後,鍾評價鄒家成如實交代自己信念政治主張,但無具體手段,只係話入立法會否決議案,係實行唔到,內容空泛,反而會引起質疑,如果傳媒訪問等於賣廣告支持某人,呢個係太簡單嘅邏輯,鄒針對傳統民主派,睇唔到文章有實質嘅威脅,有咩風險做到出嚟。

控方指控文章主張違法,不應報導,辯方呈上一篇戴耀廷在信報發表的文章,內容講公民抗命係違法嘅行為,唔係秘密武器,要事先張揚,當時亦可以報導。

文章A3 【専訪】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DQ
控方在主問時曾經指出不會只因講「光復香港」四個字就會被拘捕,辯方引述多編新聞報導,指鍾回答主問係有事實根據;其中一編文匯報「據了解」嘅報導,明顯係警方放風,內容直指「唔好以為現場無拉就無事」;第二編2020年7月2日的政府新聞稿,內容指「光復香港」係有將香港分裂出去的含意,叫市民勿以身試法;第三編2020年7月3日明報,報導警方在7月1日拘捕咗10人,9人舉終牌,一名青年被搜出有數十張「光時」文宣,身穿「光時」T 恤被檢取作證物;第四編在2020年7月22日,昨日元朗721一週年,警方用胡椒球槍作驅散,葵青區議員周偉雄他手持「光時」紙牌被捕,第五編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有人拉橫額,有人被拘捕煽動分裂國家;⋯還有多編其他報導。

當日主控有問:「如果你可以訪問拉登,會唔會訪問?」。鐘回答:「如果要訪問,就要唔好畀佢操控,聯合國教科文有指引」。辯方呈上有關聯合國教科文的指引,證明鍾的回答係有根據。鍾再講述美國911事件,CNN曾經訪問拉登,被批評為叛國,幫助恐怖分子洗脫,但呢啲情況只係在民間討論,美國有出書講恐怖主義,提供論述,作者會短暫受抨擊,甚至受到死亡威脅,評論可能偏頗,但一段時間之後,可以評論思考。

A3文章講DQ,講香港新語「區官穿身袍戴假髮」,被控方指DQ係依足法例,批評和質疑就係詆毁。鍾當日回應依法唔等於合理,係政治問題,係咪無得議論,無批評空間,呢啲唔係法治rule of law,緬甸軍政府係rule by law。

辯方呈上2015年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法律開啟年度時的演詞,講到評論文章,只要唔涉及即時風險,都應容許可以討論。另一編由林鄭月娥的選舉主任,三十會召集人李律仁在信報發表的文章《沉默就愧對社會》。

依法DQ係政治審查,剝奪參選權,剝奪選民嘅權利,呢幾年嘅DQ制度,交比選舉主任用經常變動嘅紅線作審查,文章喺引起關注和討論,意見係要表達,但不等於詆毁政府,市民希望討論,係希望改變嘅議題。

8月12日政府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梁晃維已經知道無得選,在2019年選到中西區區議員,理性嘅人都唔會參選,梁23歲,愛香港、有歸屬感、身份認同,佢主張撕破假象,即使被DQ,要令香港人無幻想。鍾唔認為文章構成實際風險,點樣危害國家,梁晃維係年青候選人,佢哋受到好嘅教育,選擇參與政治,作為媒體,好希望記錄佢哋嘅思想,精英嘅心路歷程,介紹政治思想,睇唔到有乜嘢實際風險,相信國家強大,科技發達,唔容易構成實質風險。

文章A4【博客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作者:陳沛敏
文章提及三件事件,「以下那一件事會引起你憎恨政府?」,控方指對事件嘅事實鋪排唔夠。

第一件快必煽動文字案,余若薇資深大律師引述《立場》的法庭新聞,鍾稱由於係網上媒體,篇幅唔受限制,法庭嘅報導可以盡量仔細交代事件,控方證據資料,辯方抗辯理據,判決理據如實報導,講咗事件在何時何地發生,嗌咗幾多次都已經報導咗。文章指「政權殺快必,嚇香港人,殺一儆百」係作者判斷,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今時今日仲有人可以同意,有呢個懷疑有好多原因,希望消除懷疑,政府要持續解釋。

第二件係12歲女孩被圍捕,與721事件雙提並論,無隱瞞事實,無煽動讀者,各方反應有充分報道,有警方回應,有女孩母親回應,無詆毁無抺黑警方,在被控告之前,無收到投訴話失實,需要更正;12歲女童因為形跡可疑,所以拘捕,被多名防暴警察圍捕,被壓倒在地,被膝頭哥壓住,721白衣人手持棍棒,兩個問題明顯有事實基礎,女孩遭遇與721並列,以總編輯身分覺得類比係有意思,警方標準不一,執法不公,今時今日警方都要解答,係有意義,呼應到香港人,想得到嘅解答。

第三件係巴士司機,《立場》無隱瞞事實,係評論文章,風格五光十色,相比昨日提出嘅文章,叫政府死開,無實質構成風險。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3/4) 09:00再訊。余若薇資深大律師表示辯方預計5日覆問,至今問咗三日半,餘下時間應該足夠。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續審 [50/20]

上午進度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 (52)
A3: 林紹桐 (34)
/前《立場新聞》高層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代表:  #伍淑娟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A2 & A3 代表: #余若薇 資深大律師, #管致行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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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開庭

📌A2 作供

辯方覆問

余若薇資深大律師作出澄清,因為有新媒體報導此案時有不清晰之處,在上星期討論A1~A3文章時,無意扁低作者或受訪者。

余大狀再稱有大律師向她表示,審訊踏入第51日,仍不知道審訊係針對那17編文章。

文章A4【博客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
因應控方就A4提出唔係單單嗌口號就會拉,辯方繼續提出反證,呈上一份區域法院判辭摘要,內容指出嗌「光時」就被拘捕。

文章A5【博客文章】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奶何反抗和思考
標題係作者自己起嘅,表達最主要訊息,如果可以接受,絕大部份都唔會改,作者提出在互相監察之下,要正面思考,呼籲組織非政治護題的民間組織,維持社會聯繫,民間組織存在落去係對社會有利;唔覺得有危害國家安全嘅風險,無收過任何投訴、批評,指責文章有風險。

辯方對以下三編文章作回應
文章A6【倫敦專訪】羅冠聰-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
文章A7【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
低谷、幽暗與希冀
文章A8【事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

詳情候補

下午14:00再訊
#區域法院第卅四庭
#郭偉健法官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續審 [50/20]

下午進度

A1: Best Pencil (HK) Ltd.
A2: 鍾沛權 (52)
A3: 林紹桐 (34)
/前《立場新聞》高層

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代表: #伍淑娟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A2 & A3 代表: #余若薇 資深大律師, #管致行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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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作供

辯方覆問

文章A9【專訪】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
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
控方對文章嘅指控係:內容稱一國兩制唔work,記者幫梁頌恆自圓其說,無追問你係唔係鬼,睇唔到記者趕時間,梁稱有愧疚感係無事實根據,只係帶風向。
鍾:內容只係講述梁頌恆嘅意見,唔係記者或者《立場》嘅睇法,專訪與評論文章唔同,受訪者無講嘅,唔可以幫佢製造答案,受訪人物嘅內心感情係傳媒報道嘅焦點,唔一定係主張,但係一定會處理嘅事。

文章在2020年12月15日發表,辯方舉例在該日子前後,其他傳媒都有多次報導梁頌恆嘅事,如:明報、信報、星島、有線新聞、香港電台、文匯報、HK01,文匯報引述梁頌恆說話如救生艇、制裁,但無講係非法,依控方說法係唔應該報導;HK01嘅報導有影片,片中出現「光時」旗,同樣係唔應該報導。
鍾:A9文章描述梁頌恆內心有愧疚感,倡議金融制裁,爭取救生艇,同其他傳媒報道嘅內容大同小異,在10號和12號明報和信報呢啲主流媒體已經有報導,《立場》在14號先約到,當時係直播訪問,記者趕住寫完稿出街,但被控方質疑點解要凌晨出街?因為係追落後。文章引述梁頌恆自己說法,唔認同有實質構成危害國家風險,文章已經出咗一段好長時間,警方都睇唔到有實質風險?仲有,其他媒體嘅文章都未下架。控方執着記者嘅鋪排,呢個係普遍嘅做法,舉例《立場》記者訪問建制派嘅謝偉荃,記者基於謝偉荃嘅說法,幫佢整理焦點,向佢提問方便回答,政治人物係唔會畀記者擺佈或安排,唔係控方咁講,幫佢塑造形象。

文章A10【博客文章】 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發佈日期時間:2020-12-18 22:39,作者:張崑陽
控方在盤問時質疑為何《立場》在同日21:59時,已經發佈咗一編有關張崑陽文章,為何又再在稍後時間發佈博客文章A10,較早前的文章內容話係引述張的Facebook ,但用詞「污名花」與貼文「抺黑」不同。

辯方調查張的facebook ,發現原來曾作修改,改之前係用「污名花」一詞,呈上張的Facebook 截圖以作紀錄。
鍾:通常政治人物在媒體上有聲名,有新聞價值,傳媒多數會原文報道,能夠反映該人物嘅思想和學術水平,文章有文獻作用,如果加咗入平台,就能夠減少消失嘅機會。
辯方例舉其他媒體對張崑陽Facebook 的報導,有HK01、東方、文匯、港人港地、信報,結論就係好多傳媒都有報導張與家人斷絕來往,和他在海外的工作。
鍾:認為A10文章作者只係真誠交代事件,讀者要被知悉,文章發表左長時間無被針對,文章在社交媒體仍然存在,無客觀證據指有構成煽動。

文章A11「博客文章】2020 香港新詞,發表日期:2020-12-29,作者:區家麟
鍾:區家麟說法2020年係「二次回歸」,大變動,管治權回歸北京。
辯方呈上其他人仕的文章,證明「二次回歸」唔係只有區家麟講,有:吳秋北、譚惠珠。
辯方另解釋以下新詞嘅意思:
「武肺」- 疫情初期,報導指係在武漢華南海鮮市場爆發。
「新冷戰」- BBC中文網站,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均講過這詞。
「限聚」- 封殺集會,但可以吃喝玩樂,封關錯漏百出,警務處長鄧炳強,聲稱在疫情之下,無法出過不反對通知書,不同意係因為國安法,原因係因為防疫。HK01有報導12歲女孩事件,她與兄長在西洋菜街買顏料,遭到警方武力對待,已經解釋咗出現嘅原因,警方強行拉一名不相識嘅男子過嚟,跟住告限聚,後來得撒銷咗兩人限聚令嘅告票。對於限聚令,屈穎妍、張寶華都批評政府,唔係只有區家麟先有呢個睇法。
「流氓」- 與香港人連上關係,許智峯話唔係移民,係流氓。
「難民」- 不同走難,苛政猛於武肺,因為當時倫敦風城香港人走去疫情嚴重嘅倫敦,所以形容為苛政猛於武肺,立法會嘅答問大會,議員容海恩詢問流失咗14萬人嘅問題,曾玉成在HK01専訪,有講到移民潮從何以來,中央要挽救民心。
「國安」- 係橫空出世,將法律武器化,前運輸局長張炳良提到國安法,慎防武器化,國安法應該警惡懲奸,張炳良指應用在真正危害國家安全之上,但遭到林鄭月娥批評。
「白色恐怖」- 《眾新聞》報導國安法實施一年,教協解散,公民社會支離破碎,《立場》亦有報導和跟進組織人士的情況。

舊詞新意「送中」- 香港警方同內地一齊合謀,信報在2020年9月亦有用12港人送中作標題。
「DQ常態化」- 控方質疑點解係關人大常委事?HK01有人大DQ懶人包,解釋在何種情況可以DQ,政府可以直接頒布,人大解釋五種情況,人大在11月11號決定,政府隨即DQ公民黨四人,開創DQ立法會議員嘅先河;關於DQ嘅討論,陳文敏在明報新聞網指係在基本法上僭建;中大馬嶽教授指政府處理政治唔啱嘅人,法官判黃之鋒和肥佬禮無罪,係咪違反國安法?蔡子強指行政霸權。
辯方提出資料不是要討論誰對誰錯,只係指出依法唔等於無爭議,係有討論嘅空間,繼而再有考試題目被DQ。

案件押後至明日 09:00再訊。余若薇資深大律師表示會盡量在明早完成覆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