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劉綺雲裁判官
#20210521中環 #提堂
馬(22)
控罪: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點55分,在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
控方指有修訂案情撮要並已交辯方,辯方代表指同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等待回覆要求押後,控方不反對押後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8月29日 1100於同一法庭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注:控罪不在當值律師服務範疇內,被告只能聘請私人律師
#劉綺雲裁判官
#20210521中環 #提堂
馬(22)
控罪: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點55分,在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
控方指有修訂案情撮要並已交辯方,辯方代表指同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等待回覆要求押後,控方不反對押後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8月29日 1100於同一法庭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注:控罪不在當值律師服務範疇內,被告只能聘請私人律師
【08 月29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審訊[1/3]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審訊[7/19]
🕤10: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不服定罪上訴
🕤11:0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審訊[6/5]
📍#區域法院第六庭 #裁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0830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審訊[1/3]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審訊[7/19]
🕤10: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不服定罪上訴
🕤11:0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審訊[6/5]
📍#區域法院第六庭 #裁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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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10521中環 #提堂
馬(22)
控罪: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點55分,在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
因有同類案件會在高院處理,所以本案要稍後就細節作出商討後再作釐定。
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24日11:30 於同一法庭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王證瑜裁判官
#20210521中環 #提堂
馬(22)
控罪: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點55分,在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
因有同類案件會在高院處理,所以本案要稍後就細節作出商討後再作釐定。
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24日11:30 於同一法庭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09月05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審訊 [2/7]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答辯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判刑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審訊 [1/35]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案件管理聆訊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審訊 [3/30]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二庭 #轉介文件
🕤14:30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審前覆核
(081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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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審訊 [2/7]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答辯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判刑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審訊 [1/35]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案件管理聆訊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審訊 [3/30]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二庭 #轉介文件
🕤14:30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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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判刑
✅(已有)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及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155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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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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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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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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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判刑
劉(36)
控罪: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
案情: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___
速報: 即時監禁10星期‼️
#劉淑嫻裁判官
#網上言論 🔥#判刑
劉(36)
控罪: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
案情: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___
速報: 即時監禁10星期‼️
【10月31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續審 [4/25]
🕤09:45
📍#高等法院第卅四庭 #宣佈判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14:30
📍#區域法院第六庭 #審訊(1/2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 [2/1]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 [3/2]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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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續審 [4/25]
🕤09:45
📍#高等法院第卅四庭 #宣佈判決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14:30
📍#區域法院第六庭 #審訊(1/2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續審 [2/1]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續審 [3/2]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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