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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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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提堂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D1 張(16)
D2 關(18)
D3 鄭(18)

控罪:
(1)D1刑事損壞
(2)D1-2縱火罪
(3)D3串謀縱火罪
(4)D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被控於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D1-2同被控於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3)D3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D1及D2,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D1被控於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D1,2保䆁申請被拒
D1放棄八天覆核權利
D2保留八天覆核權利

D3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1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一次
。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任何本案證人

案件押後至9月30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庭再訊。

‼️D1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保釋申請

D1 張(16) 🛑已還押逾一個月

控罪:
(1)刑事損壞
(2)縱火罪
(4)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被控於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D1-2同被控於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D1被控於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保釋申請不獲批
本案將於9月30日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庭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轉介文件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D1 張(16)
D2 關(18)

控罪:
(1)D1刑事損壞
(2)D1-2縱火罪
(4)D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被控於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D1-2同被控於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D1被控於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4月20日 09:30時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A2 關(18)曾經還押至少四個月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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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閉路電視片段未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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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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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至2021年7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胡雅文法官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A1 張(16)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4037

控罪:
(1)A1刑事損壞
(2)A1-2縱火罪
(4)A1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A1-2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A1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在青衣某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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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被告答辯:所有控罪不認罪🙅🏻‍♂️

控方會呈上 1條39分鐘的錄影會面 (針對D1)
亦會傳召2名專家證人、3隻警方證人及4名街外證人

將會在 2022年2月9日 開始進行5天中文審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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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前D3曾經指自己沒有說過協助控方調查,但後來又轉為控方證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3064

‼️A1早前就刑毀罪作出一項投訴:
錄影會面前曾被警長威逼利誘。當時警長大力拍膊頭,稱「你點撚樣呀,如果你唔認我點都得。而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認刑毀,一係認縱火。如果你唔認就縱火暴動一齊告。暴動坐十年,刑毀就警司警誡。」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1/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

📌 案件處理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1) 詳情中,以「另一人」取代原有的D2名稱。

👨🏻‍⚖️林官本來提出控罪一應由「刑事損壞」改為「縱火」,他以為控罪一及三皆是二人用火損壞物品,但控方回應指控罪一中A1只是用伸縮棍打爛學校玻璃,就此作罷luuuu~

控方提出需要時間修改同意案情中的爭議事實及閉路電視的證物鏈。A1爭議錄影會面,所以將傳召4位警員及安排認人。控方傳召證人如下:

PW1 學校保安郭先生
PW2 知情者的前被告 鄭梓健
PW3-6 拘捕警誡A1的警員
PW8 證物警員DPC58805
PW10 DNA 科學鑑證化驗師 (針對D2)

三條閉路片段如下:
(1) 正門CCTV ;(2) 宣道會青衣堂商場三樓的升降機大堂:(3) 商場內711的閉路電視

由於警方未取得燒錄影片(2)的街外人士的同意書面供詞,故受辯方爭議證物鏈。

控方指就控罪1-2,A1分別有三次招認:在拘捕現場的口頭招認;在警署補錄口供的書面招認;錄影會面的招認。辯方則爭議自願性。就控罪3,二人均沒有招認。

👨🏻‍⚖️林官用寶貴的法庭時間教導控方當時沒有申請審前覆核,影片列表又不清晰亦沒有文字描述云云,使人不了解相關畫面指控何人何罪何動作等等…就就變成「大家坐喺同一架車,各自睇風景,各自有諗法,咁唔理想」。

控方未做齊功課,要時間做證物列表,做影片截圖同描述,修正同意案情、開案陳詞及證人表。所以約11時退庭,本日餘下時間讓雙方做吓功課、討論下、參考下。。。

本案會在明日09:30同庭正式開審。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篤灰撚 前🐶D3鄭梓健🐶於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見此

控罪:
(1)刑事損壞[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理辯解而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被控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危。
———

控方已取得片段證人的口供,故兩位辯方律師不再挑戰片段的證物鏈。

主控份功課未獲林官滿意,片段列表中仍未表明畫面人士是不可辨認、抑或可以靠何等衣飾辨認。控方指在某些片段是依賴被告人的招認判斷被告,但仍會依法庭指示重做功課。

主控本來想拎三小時為約二十格截圖寫簡短摘要,全場不禁嘩然,林官亦笑指:「唔得,太多喇,除非你未睇過啲片,唔掌握啦~」主控解釋指電腦中文輸入有困難,林官反指可以手寫在單行紙,以附錄形式遞交~

10:00 休庭至 11:30

📌 開案陳詞:不自願招認及篤灰狗轉做控方證人
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看到兩名人士用鎚擊打校門,巡視時發現校門玻璃被擊碎。同年7月24日凌晨,郭從CCTV見到有兩人步近正門,他外出查看時聽到正門傳來爆炸聲,甫到正門見到有火所以報警。警方後來到場,檢取火魔殘骸。

鄭梓健在同年7月23日見到A1-2 分別在whatsapp WeChat 上載學校照片,而A2提及「搞事、縱火」。他經社交媒體問A1會否縱火,A1承認而A2亦約鄭梓健到商場平台同做汽油彈,鄭梓健晚上因好奇心而前往,見A1-2 蒙臉但都能看到上半臉,鄭梓健見到他們製作火魔,再跟隨二人到校門倒不明液體及再投擲火魔。鄭梓健在平台拍攝著火的過程及經WhatsApp 傳回A1. A1有向他詢問「火勢如何,有多少消防到達。」

同年8月4日凌晨1時,警方上門拘捕A1, 在警誡下,A1承認用房間中的棍擊打校門。又在錄影會面下承認5月25日行動的動機:「要求學校停課而未獲理會,所以有相關行動。」A1指行動後有換回日常衣服及棄衫,但仍保留兩枝伸縮棍。

8月4日晚上8時,警方拘捕A2, 惟A2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僅之後在檢獲的手套中驗出A2 DNA.

第一控方證人:學校保安郭玉堂(音)先生

📌 目睹兩名人士以「鎚」破壞校門
郭先生在2020年5月25日晚獨自在學校正門櫃檯當值,他目擊有兩個黑衣及蒙臉人士拿著棍由樓梯跑上校門,再用「鎚」擊打玻璃門。郭先生描述他們偏瘦,遺忘其他外型上的細節。

郭先生描述當日細節,他見到兩個人各用雙手揮持一把鎚狀物品,敲打玻璃門,歷時約十秒。玻璃門破裂而有玻璃碎飛彈到郭的臉前,他感到疼痛。郭立即喝令及打開玻璃門,惟二人已向大門左邊逃離。郭先生沒有追上因二人手持武器,他立即通知校方及報警。

郭從校門的CCTV片段中,見到兩位頭戴Cap帽年輕男子,指出正門的梯級通往巴士站及餐廳。

📌 CCTV見到可疑人士靠近學校,稍後傳來爆炸聲
7月24日凌晨,郭同樣要當值,彼時學校玻璃門外有木板圍封。他從櫃檯的CCTV中見到有兩名男子步上正門樓梯,但看不清楚二人衣著及身型。郭之後從側門出去時,見到二人往花槽方向離開,突然正門傳來爆炸聲,佢回頭發現正門著火故報警。

主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