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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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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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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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庭上無讀案情)

案件首次於2020年11月17日提堂

控方調查完畢,不過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5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繼續保釋

🟥第一庭的案件已完,希望大家可以去六樓第八庭聲援2個審訊中的手足,據悉尚有大量座位)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簡單案情:
於2020年11月15日在安達邨的公眾地方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𠝹刀。(控罪二)

虛報地址 (控罪三)

辯方申請押後以準備答辯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6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馮(30)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案情:
於2020年11月15日在秀茂坪安達邨襲警警員(號碼及姓名不詳)。(控罪一)
於同日同地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𠝹刀。(控罪二)
*控罪三的案情據悉涉及虛報地址,惟相關細節有待商榷*

被告否認三項控罪

控方將傳召十名證人及呈堂長約十分鐘的CCTV,辯方對相關片段沒有爭議。

案件押後至2021年6月7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審前覆核
#20201115秀茂坪

馮(30)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案情:
(1)被控於2020年11月15日,在秀茂坪安達邨襲警警員
(2)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𠝹刀。
(3)涉及虛報地址,惟相關細節有待商榷*

被告否認三項控罪

控方證人列表預料有八隻證人,現確認需要傳召其中七隻及呈堂兩段CCTV。

案件將於2021年7月28日 至30日早上09:30時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進行三天中文審訊,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