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一庭 #潘敏琦法官 #1001太子 #宣布決定理由蔡(56)
🛑服刑中
控罪: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0月1 日在太子站外,以80厘米長鐵製金屬棒襲擊男子羅國威
案情:10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外蔡將何君堯相片黏貼在地上,男子羅國威故意踐踏相片並以粗言指罵被告,被告衝向受害人並以80厘米長棍打了受害人一下,警員即場拘捕,被告保持緘默
背景:4月21日認罪並索取背景報告;5月14日被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判處監禁2個月,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刑期上訴;9月2日刑期上訴被
#潘敏琦法官 駁回
‼️即時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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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官方連結法庭派發書面判詞,毋須開庭處理,手足毋須出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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