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判刑
#20200527旺角
蘇(23)
控罪:1)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
被控於20年5月27日,山東街洗衣街交界,沒有解釋下遺留一個交通錐造成阻礙。
上次答辯及求情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1982
判刑: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上次押後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感化官對被告評價正面,為人勤力且表現良好,工作表示被受高度肯定,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有悔意,節省法庭時間,值得再給予一次機會,報告建議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接納申請,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判刑
#20200527旺角
蘇(23)
控罪:1)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
被控於20年5月27日,山東街洗衣街交界,沒有解釋下遺留一個交通錐造成阻礙。
上次答辯及求情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1982
判刑: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上次押後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感化官對被告評價正面,為人勤力且表現良好,工作表示被受高度肯定,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有悔意,節省法庭時間,值得再給予一次機會,報告建議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接納申請,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劉, 李(17-19)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被控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登打士街35好外馬路中心無合法權限或著解釋,留下兩個膠籃一張折台,佔範圍約3平方米,對公眾車輛造成阻礙。
辯方申請押後,因控辯雙方正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
案件押後到2021年2月16號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劉, 李(17-19)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被控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登打士街35好外馬路中心無合法權限或著解釋,留下兩個膠籃一張折台,佔範圍約3平方米,對公眾車輛造成阻礙。
辯方申請押後,因控辯雙方正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
案件押後到2021年2月16號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答辯
李(20)
控罪: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詳情:被控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花園街與山東街交界,站在馬路上阻礙交通,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公眾交通受損或阻礙。
辯方申請押後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到2021年3月2號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答辯
李(20)
控罪: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詳情:被控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花園街與山東街交界,站在馬路上阻礙交通,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公眾交通受損或阻礙。
辯方申請押後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到2021年3月2號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D1劉(17)
D2李(19)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
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登打士街35好外馬路中心,無合法權限或解釋,留下兩個膠籃一張折台,佔範圍約3平方米,對公眾車輛造成阻礙。
辯方申請無須答辯,有新的文件,與控方再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控方不反對
押後至2021年3月17日1430九龍城法院第一庭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D1劉(17)
D2李(19)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
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登打士街35好外馬路中心,無合法權限或解釋,留下兩個膠籃一張折台,佔範圍約3平方米,對公眾車輛造成阻礙。
辯方申請無須答辯,有新的文件,與控方再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控方不反對
押後至2021年3月17日1430九龍城法院第一庭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蔡(21)
控罪:
1)阻差辦公
2)偷竊
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去年同月在某地方偷竊另一人一張信用卡。(輯自蘋果日報)
背景:
去年5月27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發動「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多區出現堵路情況,同日數百市民被捕。(輯自蘋果日報)
- 被告在18/01/2021第一次提堂,當時有私人辯護律師,今天提堂得悉辯護律師將不再代表他,被告申請押後4-6星期讓他尋找當值律師跟進他的案件。
押後至29/03/2021 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屆時將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維持原來條件保釋✅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527旺角
#提堂
蔡(21)
控罪:
1)阻差辦公
2)偷竊
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去年同月在某地方偷竊另一人一張信用卡。(輯自蘋果日報)
背景:
去年5月27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發動「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多區出現堵路情況,同日數百市民被捕。(輯自蘋果日報)
- 被告在18/01/2021第一次提堂,當時有私人辯護律師,今天提堂得悉辯護律師將不再代表他,被告申請押後4-6星期讓他尋找當值律師跟進他的案件。
押後至29/03/2021 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屆時將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維持原來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