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馮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庭上無讀案情)
案件首次於2020年11月17日提堂
控方調查完畢,不過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5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繼續保釋
(🟥第一庭的案件已完,希望大家可以去六樓第八庭聲援2個審訊中的手足,據悉尚有大量座位)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馮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庭上無讀案情)
案件首次於2020年11月17日提堂
控方調查完畢,不過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5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繼續保釋
(🟥第一庭的案件已完,希望大家可以去六樓第八庭聲援2個審訊中的手足,據悉尚有大量座位)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馮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簡單案情:
於2020年11月15日在安達邨的公眾地方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𠝹刀。(控罪二)
虛報地址 (控罪三)
辯方申請押後以準備答辯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6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115秀茂坪 #提堂
馮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簡單案情:
於2020年11月15日在安達邨的公眾地方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𠝹刀。(控罪二)
虛報地址 (控罪三)
辯方申請押後以準備答辯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6日14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