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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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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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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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02油麻地

陳(27)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19年11月2日在油麻地近鴉打街近永星里交界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押後至8月19日1430時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候查。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02油麻地 #提堂

陳(27)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控於19年11月2日在油麻地近鴉打街近永星里交界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因法律代表在上星期才轉換接手,辯方申請押後,並希望和控方商討修改控罪。
申請縮短宵禁 (由0000-0500改為0400) 獲批

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1430再訊,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裁判官 #答辯 #1102油麻地

陳(2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2019年11月2日,在油麻地近鴉打街近永星里交界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不認罪

原先列有3位控方證人,但證物鏈有爭議,將傳召多2位證人,無警誡供詞

辯方除被告本人,還有4-5位辯方證人,其中有2名證人是關於拍攝到的片段

拘捕過程有爭議,即關於被告當時是否管有該枝鐳射筆,及有沒有意圖去傷人

辯方有片段要呈堂,是一些光碟

預審期:3天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5、18、19日九龍城法院第十三庭進行審訊,控辯雙方需於審訊14天前提交同意案情,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