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0九龍塘
林(22)
控罪: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案情:於2019年11月10日在九龍塘又一城「千両」外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一名男童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申請保釋條件更改:
每週報到一次 ✅
取消宵禁 ❌
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案件押後至12月1日 0930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0九龍塘
林(22)
控罪: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案情:於2019年11月10日在九龍塘又一城「千両」外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一名男童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申請保釋條件更改:
每週報到一次 ✅
取消宵禁 ❌
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案件押後至12月1日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 區域法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韋(35) (#1110九龍塘 5項襲警 2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原因是有兩名警員證人涉及其他案件 (干犯罪行),仍在法律程序中。其中一名警員是負責下載影片,已有人取代;但另一名警員是控罪5和7的涉事人,而該案仍有10名警員受查中。
辯方不反對,但申請將警署報到由三次改為兩次,獲批准。✅
押後至12月24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黃(32) (#1113中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非法集結 蒙面)
👥麥,譚,鄭,李,周(17-23) (#1113中環 暴動 非法集結 4項蒙面)
控方申請將兩案合拼,辯方不反對,獲批准。
辯方申請押後,向控方索取文件。
D2 (譚) 申請更改報到日子和時間獲批✅
押後至12月31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陳(16) (#1228上水 暴動 襲警 2項拒捕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辯方申請押後8星期,和控方商討共識。
申請更改宵禁,由2100-0600改為2300-0600獲批✅
押後至2021年1月5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韋(35) (#1110九龍塘 5項襲警 2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原因是有兩名警員證人涉及其他案件 (干犯罪行),仍在法律程序中。其中一名警員是負責下載影片,已有人取代;但另一名警員是控罪5和7的涉事人,而該案仍有10名警員受查中。
辯方不反對,但申請將警署報到由三次改為兩次,獲批准。✅
押後至12月24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黃(32) (#1113中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非法集結 蒙面)
👥麥,譚,鄭,李,周(17-23) (#1113中環 暴動 非法集結 4項蒙面)
控方申請將兩案合拼,辯方不反對,獲批准。
辯方申請押後,向控方索取文件。
D2 (譚) 申請更改報到日子和時間獲批✅
押後至12月31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陳(16) (#1228上水 暴動 襲警 2項拒捕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辯方申請押後8星期,和控方商討共識。
申請更改宵禁,由2100-0600改為2300-0600獲批✅
押後至2021年1月5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曾經還押約52日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
————————————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十星期,因控罪五及七的警員正牽涉另一宗案件的調查,該案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在本案的後續工作上,要視乎該案對本案有沒有影響。控方指這十星期會盡早索取就此法律意見。
韋經理當日傷勢😡
保釋相關事宜:
。取消其中一名擔保人✅
。報到次數由2次減至1次✅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9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維持保釋。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曾經還押約52日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
————————————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十星期,因控罪五及七的警員正牽涉另一宗案件的調查,該案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在本案的後續工作上,要視乎該案對本案有沒有影響。控方指這十星期會盡早索取就此法律意見。
韋經理當日傷勢😡
保釋相關事宜:
。取消其中一名擔保人✅
。報到次數由2次減至1次✅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9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維持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