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12旺角
張(33)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20年6月12日,在旺角山東街中僑商業大廈地下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鐳射筆
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12旺角
張(33)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20年6月12日,在旺角山東街中僑商業大廈地下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鐳射筆
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12旺角
張 (33)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控在2020年6月12日,在旺角山東街47-51號中僑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包括一名專家證人,和呈交專家報告。
辯方不會傳召證人,對專家報告無爭議,只有補充問題,和爭議雷射筆的用途和被告的意圖,預計審訊一天。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審訊,開庭前三日呈交同意案情,被告轉擔保。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12旺角
張 (33)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控在2020年6月12日,在旺角山東街47-51號中僑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包括一名專家證人,和呈交專家報告。
辯方不會傳召證人,對專家報告無爭議,只有補充問題,和爭議雷射筆的用途和被告的意圖,預計審訊一天。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審訊,開庭前三日呈交同意案情,被告轉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