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答辯
楊(17)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案情:控罪指楊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涌好爵中心垃圾站外,管有一樽塑膠瓶內含352毫升無色液體,主要成份為甲苯等有機混合物,兩個空玻璃瓶和一包毛巾;以及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鎚仔、一包索帶和一罐噴漆。(取自獨媒)
辯方申請押後六星期,以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至9月11日 14:30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以同樣保釋條件擔保。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答辯
楊(17)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案情:控罪指楊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涌好爵中心垃圾站外,管有一樽塑膠瓶內含352毫升無色液體,主要成份為甲苯等有機混合物,兩個空玻璃瓶和一包毛巾;以及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鎚仔、一包索帶和一罐噴漆。(取自獨媒)
辯方申請押後六星期,以索取文件。
案件押後至9月11日 14:30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以同樣保釋條件擔保。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提堂
楊(17)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涌好爵中心垃圾站外,管有1樽塑膠瓶內含352毫升無色液體,主要成份為甲苯等有機混合物,2個空玻璃瓶和1包毛巾,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鎚子、1包索帶和1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
背景:
在8.31太子站恐怖襲擊中遭綁架至葵涌警署並慘遭性暴力侵犯的受害人吳傲雪小姐及其他8.31被捕人士於2019年11月6日到葵涌警署踢保,大批市民到場聲援。事隔近7個月,本案在2020年6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獲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批准保釋候訊。
❌2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
辯方希望保留傳召辯方證人作供的權利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30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提堂
楊(17)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涌好爵中心垃圾站外,管有1樽塑膠瓶內含352毫升無色液體,主要成份為甲苯等有機混合物,2個空玻璃瓶和1包毛巾,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
(2) 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鎚子、1包索帶和1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
背景:
在8.31太子站恐怖襲擊中遭綁架至葵涌警署並慘遭性暴力侵犯的受害人吳傲雪小姐及其他8.31被捕人士於2019年11月6日到葵涌警署踢保,大批市民到場聲援。事隔近7個月,本案在2020年6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獲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批准保釋候訊。
❌2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
辯方希望保留傳召辯方證人作供的權利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30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審前覆核
楊(17)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安排於2021年2月16日,預一天審期
以中文審理
三日前交同意案情
傳召4名控方證人,全部是警員
無辯方證人
辯方對證物鍊有爭議
被告原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6葵涌 #審前覆核
楊(17)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安排於2021年2月16日,預一天審期
以中文審理
三日前交同意案情
傳召4名控方證人,全部是警員
無辯方證人
辯方對證物鍊有爭議
被告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