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2油塘 #提堂
D1曾 (18)
D2許 (22)
D3麥 (17)
D4李 (19)
控罪:
(1)串謀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串謀毀壞港鐵油塘站設施
(2)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
新增控罪:
(3)、(4)、(5)管有攻擊性武器
D1、D2、D3各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枝鐳射筆,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案情: 4名年齡介乎17至22歲的男女,涉嫌合謀於9月2日毀壞港鐵油塘站設施,未行動便遭警截獲。
D1、D2、D3申請押後,為新增控罪(管有鐳射筆)索取專家意見
D4不反對押後申請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申請更改報到時段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9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2油塘 #提堂
D1曾 (18)
D2許 (22)
D3麥 (17)
D4李 (19)
控罪:
(1)串謀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串謀毀壞港鐵油塘站設施
(2)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
新增控罪:
(3)、(4)、(5)管有攻擊性武器
D1、D2、D3各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枝鐳射筆,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案情: 4名年齡介乎17至22歲的男女,涉嫌合謀於9月2日毀壞港鐵油塘站設施,未行動便遭警截獲。
D1、D2、D3申請押後,為新增控罪(管有鐳射筆)索取專家意見
D4不反對押後申請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申請更改報到時段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9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824黃大仙 #提堂
👥柯(21), 陳(21), 梅(19)
控罪 : 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情 : 2019年8月24日觀塘區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柯和陳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方指稍後警方將起訴多1人,3人的案件將合併處理。
From hkoncc
控方已經準備提取答辯
第一被告準備好答辯
第二被告準備好答辯
第三被告申請案件押後 及不提取答辯
理由為第三被告代表律師需要時間去處理新修訂以及新增文件
眾被告代表律師表示幾分鐘前先收到控方最後新增的文件,第三被告代表律師表示24號先收到部分證供影片 需要時間去處理及消化
保釋條件 更改申請:
第一被告無更改申請
第二被告 更新居住地址
第三被告無更改申請
✅保釋條件更改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0824黃大仙 #提堂
👥柯(21), 陳(21), 梅(19)
控罪 : 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情 : 2019年8月24日觀塘區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柯和陳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方指稍後警方將起訴多1人,3人的案件將合併處理。
From hkoncc
控方已經準備提取答辯
第一被告準備好答辯
第二被告準備好答辯
第三被告申請案件押後 及不提取答辯
理由為第三被告代表律師需要時間去處理新修訂以及新增文件
眾被告代表律師表示幾分鐘前先收到控方最後新增的文件,第三被告代表律師表示24號先收到部分證供影片 需要時間去處理及消化
保釋條件 更改申請:
第一被告無更改申請
第二被告 更新居住地址
第三被告無更改申請
✅保釋條件更改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on.cc東網
5男涉九龍灣暴動 地盤工申農曆年遊台被拒
今年8月24日觀塘區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涉及6男1女被告的案件今(18日)再在觀塘法院提訊。其中5名被控暴動罪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理大
陳 (32)
控罪:危險駕駛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Y座李兆基樓附近紅磡繞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保釋批准✅
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00至05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理大
陳 (32)
控罪:危險駕駛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Y座李兆基樓附近紅磡繞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保釋批准✅
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00至05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6何文田
李 (31)
控罪:襲警
被控於2019年11月16日,在於九龍公主道近燈柱AA8978,襲擊警員A
✅保釋批准✅
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00至06 (於家中或診所)
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6何文田
李 (31)
控罪:襲警
被控於2019年11月16日,在於九龍公主道近燈柱AA8978,襲擊警員A
✅保釋批准✅
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00至06 (於家中或診所)
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21尖沙咀
D1鄭 (18)
D2李 (16)
控罪:
(1)D1: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2)D2: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詳情:
二人各被控於19年11月21日在尖東救護站一救護車內向警員提供虛假資料,虛報自己身上沒有身份證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D1: 18至09;D2: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21尖沙咀
D1鄭 (18)
D2李 (16)
控罪:
(1)D1: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2)D2: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詳情:
二人各被控於19年11月21日在尖東救護站一救護車內向警員提供虛假資料,虛報自己身上沒有身份證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D1: 18至09;D2: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9尖東
祝 (16)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詳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香港科學館及康達徑交界管有1個士巴拿。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9尖東
祝 (16)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詳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香港科學館及康達徑交界管有1個士巴拿。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陳 (25)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麼地道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外叫囂,意圖打亂社會安寧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00 至 06:00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7月10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陳 (25)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麼地道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外叫囂,意圖打亂社會安寧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00 至 06:00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7月10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梁 (24)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於香港科學館地下大堂外管有1把士巴拿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00 至 06:00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梁 (24)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於香港科學館地下大堂外管有1把士巴拿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00 至 06:00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紅磡
劉 (27)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詳情: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火車站天橋近港鐵A1出口管有1套六角匙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紅磡
劉 (27)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詳情: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火車站天橋近港鐵A1出口管有1套六角匙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紅磡
李 (26)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詳情: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港鐵旺角東往紅磡站之間,於路軌中間的明渠,管有1把剪鉗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紅磡
李 (26)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詳情:
被指於19年11月18日在港鐵旺角東往紅磡站之間,於路軌中間的明渠,管有1把剪鉗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14沙田
錢 (59)
控罪: 故意阻撓警察執行職務 (督察11177)
案情: 警方推進防線時被告坐在地上,隨即被捕
辯方申請押後至6月18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但要求被告不得離港及有其他擔保條件更改。辯方反對,但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條件。
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2000
不得離港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押後至6月18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14沙田
錢 (59)
控罪: 故意阻撓警察執行職務 (督察11177)
案情: 警方推進防線時被告坐在地上,隨即被捕
辯方申請押後至6月18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但要求被告不得離港及有其他擔保條件更改。辯方反對,但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條件。
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2000
不得離港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押後至6月18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20紅磡
梁 (24)
控罪:
危險駕駛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20日在紅磡暢通道南近燈柱AB5206,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
//據了解,2人均疑在駕駛「家長車」義載示威者時被捕。// - 東方日報 2020.05.08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20紅磡
梁 (24)
控罪:
危險駕駛
詳情:
被指於2019年11月20日在紅磡暢通道南近燈柱AB5206,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保釋條件如下:
-以現金保釋
-宵禁 00至06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9月7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
//據了解,2人均疑在駕駛「家長車」義載示威者時被捕。// - 東方日報 2020.05.08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14沙田
文 (25)
控罪: 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辯方申請押後至6月12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
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不得離港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警署報到兩次
押後至6月12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14沙田
文 (25)
控罪: 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辯方申請押後至6月12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
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不得離港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警署報到兩次
押後至6月12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7沙田 #提堂
陳(27)
控罪: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即一枝手槍、4個手槍子彈匣及92粒子彈。)
案情:
//警方昨早在沙田拘捕一名維修技工,並在其廣源邨住所搜出一支P80半自動手槍及近百發子彈,警方昨開記招指案件與去年12月一宗槍械及爆炸品團夥有關連。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訊,技工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控方指警方需時檢驗槍枝彈藥,及調查技工與相關人士的關係,申請押後六個月再訊。惟裁判官認為控方提議的押後期非常長,只批准押後四個月,技工須還柙候訊。//
(摘自《蘋果日報》2020.1.18)
保釋背景:
2020年1月18日首次提堂在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席前申請保釋,後被拒絕。還押至今。
❗️❗️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押後至7月14日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7沙田 #提堂
陳(27)
控罪: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即一枝手槍、4個手槍子彈匣及92粒子彈。)
案情:
//警方昨早在沙田拘捕一名維修技工,並在其廣源邨住所搜出一支P80半自動手槍及近百發子彈,警方昨開記招指案件與去年12月一宗槍械及爆炸品團夥有關連。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訊,技工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控方指警方需時檢驗槍枝彈藥,及調查技工與相關人士的關係,申請押後六個月再訊。惟裁判官認為控方提議的押後期非常長,只批准押後四個月,技工須還柙候訊。//
(摘自《蘋果日報》2020.1.18)
保釋背景:
2020年1月18日首次提堂在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席前申請保釋,後被拒絕。還押至今。
❗️❗️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押後至7月14日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2樂富 #提堂
賈(19)
控罪1: 公眾妨擾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涉阻礙列車車門;襲擊警員A)
控罪3:襲擊警務人員(涉阻礙列車車門;襲擊警員B)
案情 : 去年9月2日網民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計劃阻止港鐵運作,期間有人破壞站內閉路電視及於牆身塗鴉。19歲男學生涉於當日參與滋擾港鐵服務行動及襲擊警員。 from 頭條日報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3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902樂富 #提堂
賈(19)
控罪1: 公眾妨擾
控罪2:襲擊警務人員(涉阻礙列車車門;襲擊警員A)
控罪3:襲擊警務人員(涉阻礙列車車門;襲擊警員B)
案情 : 去年9月2日網民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計劃阻止港鐵運作,期間有人破壞站內閉路電視及於牆身塗鴉。19歲男學生涉於當日參與滋擾港鐵服務行動及襲擊警員。 from 頭條日報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3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1 施 (23), D2 文 (20)
控罪:
1. 暴動 (D1, D2)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2)
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近伊利沙伯醫院附近參與暴動(控罪1),D1管有2把刀及1支槌(控罪2),D2管有2罐電油(控罪3)
‼️保釋申請被拒‼️還押懲教看管🚐
於5月15日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7月17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1 施 (23), D2 文 (20)
控罪:
1. 暴動 (D1, D2)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3.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2)
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近伊利沙伯醫院附近參與暴動(控罪1),D1管有2把刀及1支槌(控罪2),D2管有2罐電油(控罪3)
‼️保釋申請被拒‼️還押懲教看管🚐
於5月15日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7月17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陳 (21)
控罪: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東華懋廣場外管有1把士巴拿,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擔保金與警署擔保相同
每週3次報到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7月18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陳 (21)
控罪: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東華懋廣場外管有1把士巴拿,意圖用作非法用途
擔保金與警署擔保相同
每週3次報到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押後至7月18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1屯門 #審前覆核
👥D1:黄(19), D2:冼(18), D3:李(19)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2,D3)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3)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D3)
案情及背景
(蘋果日報 12.DEC.2019)
🙅♂️所有被告不認罪
證物在處理上有爭議 ,下庭會播放媒體片段
拘捕及搜身時有爭議
案件押後於2020年8月17-21日09: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作五天審訊
✅裁判官准予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1屯門 #審前覆核
👥D1:黄(19), D2:冼(18), D3:李(19)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2,D3)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3)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D3)
案情及背景
(蘋果日報 12.DEC.2019)
🙅♂️所有被告不認罪
證物在處理上有爭議 ,下庭會播放媒體片段
拘捕及搜身時有爭議
案件押後於2020年8月17-21日09: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作五天審訊
✅裁判官准予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1118理大 #營救理大
鄧 (26)
控罪: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案情: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東海商業中心Neway外管有索帶、防具、面罩、鐳射筆、多用途刀及鉗
保釋條件如下:
$20,000 擔保金
每日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攜帶附件內列出的物品(如利器、違禁武器等)
案件押後至7月10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
嚴官就警方拘捕工作中的記者指「當日咁嘅情況,當日拘捕嗰個警員搞錯咗都唔出奇㗎嘛」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尖沙咀
#1118理大 #營救理大
鄧 (26)
控罪: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使用
案情: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東海商業中心Neway外管有索帶、防具、面罩、鐳射筆、多用途刀及鉗
保釋條件如下:
$20,000 擔保金
每日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攜帶附件內列出的物品(如利器、違禁武器等)
案件押後至7月10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
嚴官就警方拘捕工作中的記者指「當日咁嘅情況,當日拘捕嗰個警員搞錯咗都唔出奇㗎嘛」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816上水 #0817打鼓嶺
李 (20)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19年8月16日,在上水新康街及新祥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捧球棍、兩支鐵通及兩瓶辣椒噴霧
(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同月17日,在其於打鼓嶺的住所,管有兩支鐳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背景:李在事發半年後被控告,2月15日首次提訊,獲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批准以3,000元保釋,並承諾不離港、守宵禁令、每星期報到,案件原押後至3月25日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將與控方相討以其他方式處理
辯方申請宵禁令豁免時間更改獲批✅
案件押後至6月12日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816上水 #0817打鼓嶺
李 (20)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19年8月16日,在上水新康街及新祥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捧球棍、兩支鐵通及兩瓶辣椒噴霧
(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同月17日,在其於打鼓嶺的住所,管有兩支鐳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背景:李在事發半年後被控告,2月15日首次提訊,獲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批准以3,000元保釋,並承諾不離港、守宵禁令、每星期報到,案件原押後至3月25日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將與控方相討以其他方式處理
辯方申請宵禁令豁免時間更改獲批✅
案件押後至6月12日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