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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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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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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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續審 [30/80]

上午進度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律政司代表:#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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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 #陳沛敏 作供

🔹控方由張卓勤主問

主要藉著「籌備電子英文版的WhatsApp 群組」在2020年5月份的對話,帶出有關問題。

問陳沛敏在群組內的角色、電子版對實體報紙運作的影響、英文版的文章會否在報紙刊登。

有美國香港人在2020年5月21日的《蘋果》頭版登廣告聲援香港,廣告由營業部負責,陳不是主管,在刊登廣告之前並不知情,只會有編輯人員(唔記得係邊個)通知某一版有廣告,就不會落新聞。

一段對話中講到試行的電子版,有新疆教育營的報導,標題為「牢獄之疆」,陳稱當時唔知報導的主題,無進入內容睇,訊息由張志偉發出,理解係向黎智英和張劍雄報告報導攞咗獎。

黎智英在另一段訊息對電子英文版作指示,陳表示會揀選適合新聞,在報紙刊登,無就黎的指示對下屬作詳細解釋,等兩組人自行溝通。

2020年5月13日,羅偉光稱電子版會在5月20~22日試行,提到工作流程,陳有向下屬轉達訊息,電子版以動畫為主,如果報紙要引用,就要重寫內容。陳詢問有無需要恆常轉載,黎回答好就登,最終陳係無作定期轉載,唔肯定有無個別轉載,因為由楊青奇負責。

小休後,話題轉到國安法。5月21日陳向黎提出會有國安法,《蘋果》有相關報導,係重要嘅新聞,有在會議討論(黎無出席),報導嘅角度係擔心影響法治、人權和新聞機構。

5月22日黎通知陳開咗Twitter個人戶口,陳確認事前係知道,《蘋果》內算係幾多人知道,但無正式公布,陳從對話中理解黎叫她每日畀新聞話題;在23日,陳畀咗一張香港電台的圖片,拍攝唐英年與一班人站在支持國安法的橫額後,認為呢個係當日熱門話題,並提出“呢班人會唔會係制裁名單?” 最終黎在Twitter 出咗 “Should they on the list? …. #MagnitskyAct”,《蘋果》有作 Magnitsky Act 相關報導。

2020年5月24日頭版「一人一信救香港」
陳稱這是黎的主意,在一日前中午得知,刻意提早返工見黎智英和張劍雄商議,因為唔認同,唔應該用《蘋果》的名義,黎可以以個人名義在頭版落廣告,意見不被接納,黎堅持要咁做,一人一信寄俾特朗普,希望引起佢關注,做啲嘢阻止呢件事,但無講詳細係乜嘢。

陳補充,24日在頭版登完之後,還有在內頁繼續,黃之鋒在網上有批評呢個做法,WhatsApp 通知黎生,他有回覆話他身邊都有人反對,但仍會繼續。

控方跟進,帶出另一段WhatsApp 訊息,是陳將黃之鋒的社交媒體的評論轉畀黎,黎回覆身邊都有人(Martin) 反對,陳理解Martin 係李柱銘。

回到5月24日的頭版,標題係「一人一信救香港」,內容係一封畀美國總統的信,據陳所知係 Mark Simon 所寫。

控方再展示5月25日的頭版,報導24日有抗議活動,陳表示24日她放假,不是她處理,當時的社會經常有示威活動,她不知道24日的頭版是刻意安排,抑或係剛巧。

案件在下午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續審 [35/8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律政司代表:#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關文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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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開庭,PW2 #陳沛敏 作供

🔸辯方由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盤問

辯方想帶出黎智英在2014年辭去主席職位之後,蘋果日報開始虧損,員工士氣低落,2018年黎智英再投入參與,希望改善報章內容和業務。

2018年5月叫陳沛敏向員工發問卷,做意見調查,黎智英開始見各部門主管,這是飯盒會的前身,發展成不同部門有不同飯盒會,運作模式係黎智英會在開會前2~3日,透過SNAP 拋出議題,或叫提意見,在會上作出討論,陳沛敏稱如果黎智英有興趣就會講多啲,無就輕輕帶過。

辯方呈上一份新文件,是蘋果日報集團使用SNAP workspace 的截圖,顯示有不同的群組(台灣、香港…),提到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Dick Ng 參與不同群組。

辯方引述多段SNAP & WhatsApp 對話內容,顯示黎智英拋出議題,開會之後,由張劍虹或陳沛敏寫總結,待各人跟進;辯方指整體上黎智英祗是講大方向,無指定甚麼可以報、甚麼唔可以報,總結係經過討論而得出;陳沛敏不甚同意,表示黎智英有主見、強勢,討論會觸及新聞內容,最後會以黎智英一錘定音,例如反修例和疫情,黎智英希望多報道示威者的角度,隱瞞疫情的情況,和揾咩人寫論壇。

16:20 案件押後至明日 10:00。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高等法院)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續審 [6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黎智英(75),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
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
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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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 #大律師關文渭 #大律師Marc Corlett#大律師黃雅斌 #大律師王國豪


[10:00]開庭

陳梓華(第三天)作供,以下簡稱:陳

控:呈上證物呈堂,昨天證人的作供。
講番個時序喺2019年8月同埋9月,你之前證供提過 Mark Simon 同埋李宇軒喺美國國會山莊租辦公室展覽同埋游說工作之用?
陳:同意
控:喺同Mark Simon 游說工作對話之後,Mark Simon有冇同你講任何嘢關於游說工作,講緊2019年8、9月?
陳:佢有提過第一樣嘢係關於當時Jimmy可以見到咁多官員,主要係因為俾錢啲顧問公司然後佢亦提過話可以做一啲文間游說工作,我又問佢有咩分別,佢話如果你唔係用一個議員身份咁你基本上係一個平民身份同一啲官員接觸,咁你可以講下香港嘅情況,亦都可以邀請一啲海外嘅官員嚟香港睇一睇

控:幾時同你講哩啲說話
陳:喺8月
控:之後佢有冇講咩游說工作?
陳:當時冇
控:你昨天證供講過 Mark Simon 同李宇軒有一次見過面?
陳:正確
控:9月尾?
陳:正確
控:可唔可以描述一下點樣同對方見面?
陳:當時Mark Simon 用WhatsApp 打電語俾我,然後問我識唔識一個叫
Rick Scott嘅人,當時講到所有人都識Rick Scott係邊個,咁如果你得閒就嚟啦,我完全唔知邊個叫Rick Scott當時,咁然後就問佢邊個Rick Scott。咁其實佢係一個美國議員,跟住佢(Mark Simon)有講過話佢(Rick Scott)唔知邊度美國州長,估計係其中一個州長或市長,咁佢當時就好想知道香港嘅情況,咁佢(Mark Simon)又想我去見佢(Rick Scott)講一講香港宜家嘅情況

(暫只有部份內容)


[12:27]上午完畢

下午2:30續審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案件管理聆訊 (第二次)

👥支聯會, 李卓人, 何俊仁, 鄒幸彤(36-69)
🛑鄒幸彤因另案服刑中;李卓人已還押逾36個月;何俊仁已還押逾13個月

控罪: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詳情指3人於 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控方代表: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副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代表:
D1: #林芷瑩大律師
D2, D3 代表: #沈士文大律師#梁麗幗大律師
D4: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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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開庭

辯方申請傳媒可以報導本次聆訊,控方不反,法庭批准。

📎案件管理
李官詢問鄒幸彤收唔收到控方在4月22日有關79i 的回信,鄒確認收到;亦收到申請黎婉姫法官避蓆的回應(黎官曾處理涉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聆訊,因而曾接觸該案一些辯方不獲准查閱的「PII(公眾利益豁免權)」文件),法庭決定在6月24日10:00 聆訊。

D1 大律師指會派代表出庭,D2 & D3 大律師表示兩人在當日要出度終審法院,亦會派代表出庭,李官表示聆訊只關乎D4,其他被告可以唔出席。

李官指雙方已經就避席作出陳辭,唔期望再有陳辭,不論結果如何,應有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沈士文大律師 希望法庭可以盡快處理,因爲D2 & D3 已經還押咗好耐;李官稱明白,法庭好重視,但要先處理避席議題,好大可能要在明年才作正式審訊。

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以視象作供一事,法庭暫時不會處理,留待審訊的法官決定。

李官稱本案會以電子檔案方式處理,鄒幸彤需要使用電腦;主控稱聯絡咗懲教署,表示會安排,但係唔方便,會繼續跟進。

鄒幸彤向法庭指控方無回答她的問題,李官指留待正審處理。

💢正當李官表示今日無其他事情可以處理,鄒幸彤即時申請保釋,並要求放寛9P報導限制。李官指無沒有存入文件如誓章,鄒幸彤表示程序上可以每次都申請,黎官問是否在高等法院申請過保釋,鄒答申請過一次,會依賴手上7頁文件,李官指示鄒可以選擇今天處理或再排期,鄒希望今日處理,李官指示小休,待鄒將文件交法庭及控方。30分鐘後,鄒幸彤作出口頭陳辭,法庭拒絕申請,指示傳媒可以報導案件聆訊,但唔可以報保釋申請。

[18:25] 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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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好佩服鄒幸彤在每個細節都鍥而不捨🙇🏻‍♂️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迴避申請

👤鄒幸彤(36)🛑已還押逾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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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申請黎婉姫法官避席審訊

申請方代表:鄒親自陳詞
答辯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

雙方採納書面陳詞,再加口頭補充

1158 完庭

法庭需時考慮,定下在7月5日下午頒佈申請裁決書,書面會送達各方及將電子版上載司法機構網頁,當日將不會開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