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1K subscribers
7 photos
4.95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01月26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 (17/80)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續審(9/15)

🕙12:00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提訊

(截至1015)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續審 [9/15]
#1001灣仔

D2 梁(24) / D3 蘇(24)
D5 李(41) / D8 胡(20)

*同案D1譚, D4高, D6司徒, D7盧, D9袁, D10梁承認暴動罪;D11蔡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除蔡外其餘六人還押至1月26日再訊🔴
詳情見此:http://bitly.ws/3968Y

控罪:
1)暴動 (D2、D3、D5及D8)
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D2代表:關大律師
D3代表: #鄭從展大律師
=============

📌今日雙方作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2月28日 1000 作裁決,4人可以繼續保釋。

💛感謝報料💛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提訊
#1001灣仔

A1譚(30) / A4高(26) / A6司徒(20)
A7盧(31) / A9袁(22) / A10梁(24)
A11蔡(33)
🛑盧,袁已還押逾16個月;高已還押逾13個月;譚已還押逾12個月;梁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
(1)暴動 [A1-10]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8)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A11]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灣仔盧押道23號,保管或控制1條六角匙,意圖在無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案件押後至2月28日再訊,期間索取報告,A11蔡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02月28 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0:00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裁決 #提訊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34/80)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08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1001灣仔

#裁決
D2 梁(24) / D3 蘇(24)
D5 李(41) / D8 胡(20)

#提訊
D1 譚(30) / D4 高(26) / D6 司徒(20)
D7 盧(31) / D9 袁(22) / D10 梁(24)
D11 蔡(33)
🛑盧,袁已還押逾17個月;高已還押逾14個月;譚已還押逾13個月;梁已還押逾12個月
D1譚, D4高, D6司徒, D7盧, D9袁, D10梁承認暴動罪;D11蔡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控罪:
(1)暴動 [D1-10]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3)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83 號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173。

(8)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D11]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灣仔盧押道23號,保管或控制1條六角匙,意圖在無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罪詳情: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22841

相關新聞:http://bitly.ws/3968Y

D2代表:關大律師
D3代表: #鄭從展大律師

=============

法官簡述案件後,根據被告當日衣着、裝備、環境因素,認為4名被告有份參與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並表示D2,3,5作供不可信。宣布D2,D3,D5,D8第1項控罪——暴動 罪名成立。

而D2第3項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罪名不成立。

D2,D3,D5,D8須即時還押❗️❗️

D1, 4, 6, 7, 9, 10 在3月20日10:00 求情,期間收集求情信及索取背景報告。

D11 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可以保釋。

辯方律師要2星期內向法庭提交書面求情及案例。


💛感謝臨時直播員💛
💢 #不是聲援 #不是聲援 #不是聲援 💢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白衣暴徒 #判刑
案件編號:DCCC932/2023

💩D3: 鄧兆雄(42) 🛑被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暴動
指他們於 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港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 串謀傷人
指他們於 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港鐵站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D3 法律代表:#温樂謙大律師

============

[15:37] 開庭

鄧官讀出判詞,指被告的行為被影片拍攝到(詳細過程不重複),揚手叫白衣人入閘,有指揮角色;上月台襲擊市民,8名證人有傷;引用其他白衣人案例,兩項控罪均以7年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即判監4年8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辯方求情指案件有延誤,鄧官不認同,不予扣減,被告恆常做義工,酌情扣減一個月,最終判處監禁4年7個月❗️

==========
直播員控:
聞判時親友「咁重」?散庭後話汽油彈都無7年,出咗嚟個多鐘就7年,係呀,汽油彈只係個別事件,721係對全港市民嘅❗️恐怖襲擊❗️如果覺得食死貓嘅,出嚟指證幕後黑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