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1K subscribers
7 photos
4.95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02月23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提堂

🕝10:00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上訴許可申請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李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霍兆剛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林文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0818維園
#上訴許可申請

👥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64-82)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還押中

控罪:
1)組織非法集結
2)非法集結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4月16日梁國雄被判處監禁1年6個月、黎智英,李卓人被判處監禁1年、何秀蘭被判處8個月監禁;吳靄儀,何俊仁被判處1年監禁緩刑2年、李柱銘被判處監禁11個月緩刑2年。上訴庭於2023年8月14日裁定組織非法集結罪上訴得直,駁回非法集結罪的上訴,李卓人,梁國雄減刑6個月、黎智英,何秀蘭減刑3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刑罰不變。律政司和上訴人不服判決,申請上訴至終院。上訴庭於2023年12月8日向上訴人批出上訴許可之證明書,但拒絕向律政司批出,律政司今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

--------------------
今日各還押被告缺席,只有李柱銘及吳靄儀出席。

📌速報:
▪️律政司上訴組織非法集結罪
🔺即時駁回律政司上訴許可申請

▪️被告上訴參與非法集結罪
🔺上訴庭已批准7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議題是需就甚麼情況下,考慮參與非法集會的定罪前,要先進行「相稱性測試」,評估定罪會否扼殺《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集會自由權利,三位常任法官今就此議題批出上訴許可。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詞,申請終院處理「集結」的定義,力陳當時集會申請人陳皓桓在現場是叫群眾離開,沒有證據顯示,上訴人理解他們正參與的是遊行,而非集會。吳靄儀代表大律師則指,定義「集結」時要考慮組織的目的。終院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頒書面判詞裁定,是否就此議題批准上訴許可。

💛感謝臨時直播員💛
【03月05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38/80]

🕚11:00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宣布決定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04月03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4:30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法庭指示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07月08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58/70)

🕣10:00
📍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上訴許可申請
📍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求情(2/2)

(截至08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