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08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4/90]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審訊[1/3]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續審[5/18]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4/90]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審訊[1/3]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續審[5/18]
🕦11: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提堂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何慧嫻裁判官
#傳票案 #提堂
#20200701灣仔
👤蔡(19)
傳票1:違反公安條例
被指於2020年7月1日下午約4時10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警車AM7702投擲竹枝於行車線,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
傳票2:違反警隊條例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約下午4時13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近燈柱39163B,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58026。
----------------------
被告今日沒有出庭,控方申請押候再訊,押後日子另定。
💛感謝報料💛
按:紀錄上被告已經多次沒有應訊,也從來沒有代表律師。
#何慧嫻裁判官
#傳票案 #提堂
#20200701灣仔
👤蔡(19)
傳票1:違反公安條例
被指於2020年7月1日下午約4時10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警車AM7702投擲竹枝於行車線,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
傳票2:違反警隊條例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約下午4時13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近燈柱39163B,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58026。
----------------------
被告今日沒有出庭,控方申請押候再訊,押後日子另定。
💛感謝報料💛
按:紀錄上被告已經多次沒有應訊,也從來沒有代表律師。
【07月14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續審[4/2]
🕙10:00
📍#區域法院第六庭 #續審[13/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續審[27/44]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續審[4/2]
🕙10:00
📍#區域法院第六庭 #續審[13/3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續審[27/44]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