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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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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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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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1/35]

下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
[1433] 開庭

PW10 繼續作供

睇最後一段片 - 政總CCTV,影向夏愨道,臨時證物PP002B,***此片段為有爭議片段,與辨認D4有關,證人供稱D4大約1646-1648被捕。

向證人提供此片段的4張截圖:
第1張截圖,指出D4,見到人堆,證人進行標記。
第2張截圖,證人標記D4
第3張截圖,見到D4。011414至011458,D4有離開過畫面,因為鏡頭有1秒的移動,但之後D4仍然在同一個畫面。

向證人出示截圖PP422(10B),續播片。
第4張截圖 - 標記橙色背囊人士。

確認辨認D4的影片全部播完,給予警員一張地圖,標記D4第一次出現的位置、黃色橡筋至最後被拘捕的位置。傳閱探員的標記圖

主問完畢

因應D4大律師明天的裁決案件,若罪名成立,可能會有押後的情況。法官希望D4大律師申請該案件押後至9月頭,不要與本案的審訊時間有衝突。

證人作供未完畢,案件押後到8月8日星期一 09:30續審,期間各人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練錦鴻法官
#裁決
#1118佐敦 #營救理大

*以下全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D1:張(19)/ D2:林(23)
D4:廖(20)/ D5:李(61)
D6:易(26)/ D7:李(24)
D8:朱(42)/ D9:潘(20)

D3:黃(16)和D10:區(21)於2022年2月28日審訊首天開審前認罪須還押索取報告,期後D3:黃(16)在5月20日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
(1)D1-10參與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D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同日在九龍佐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鎚仔,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3)D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同日在九龍佐敦彌敦道380號逸東酒店外,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4)D10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同日在加士居道循道中學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73條金屬索帶,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外聘法律代表: #陳文慧大律師

辯方法律代表:
D1:#梁新燕大律師
D2:#張志輝大律師
D4:#謝祿英大律師
D5:#潘定邦大律師
D6:#林國輝大律師
D7:#熊雪如大律師
D8:#陳國維大律師
D9:#石書銘大律師

—————————

因D7染疫缺席,法庭確認收到辯方於8月3日發出的信件。律師表示已得到當事人指示:不反對法庭今天在D7缺席情況下作出裁決,練官反問熊大狀「係咪可以代埋佢坐監?案件係有機會判坐監㗎嘛」

裁決需要再度押後至9月21日早上10:00。眾被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2/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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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PW10 指認警員 余英偉(音)繼續作供

證人係睇片辨認各被告的警員,各辯方律師均有詳細盤問。
後補詳情按此

覆問結束,證人作供完畢,確認除特別事項(三條片段)外,控方案情完結。

就特別事項,被告不會作供,亦不會傳召任何證人,以上為辯方案情。

法官:即係而家得返陳詞,期望有書面陳詞。

控方及辯方都已經準備好書面陳詞,休庭予雙方交換閱讀及準備呈堂。

[1240]午休,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2/35]

下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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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開庭

控方提交13個案例,法官表示剛才未有足夠時間閱讀,但D4大律師表示自己已讀完控方陳詞。

有關GoPro片段
「文生(GoPro物主)不在場,但有法庭追緝令」此部份辯方陳詞有提及,在法官詢問後確認不爭議。

法官指出辯方反對理由包括傳聞證供、真確性、拍攝者不明、非法獲得、及酌情權。對於傳聞證供部份法官有疑慮。

案件管理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表示可押後至明天0930或1430,又問控辯雙方會否作書面陳詞以外的口頭補充。控方 #張卓勤 表示沒有補充,但明早需在高等法院處理保釋上訴,申請延至下午1430開庭。

有關承認事實,控方與D1及D3法律代表保持溝通,在處理特別事項後會再處理承認事實。

法官指雖不考慮 #張卓勤 明天高院案件,但自己確實需要時間閱讀陳詞,因此押後至明日1430續審。

[1440休庭]

案件押後到8月9日(二)1430續審,各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4/35]

上午進度

D1: 謝(20) / D3: *(15) / D4: 曾(24)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景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張志輝大律師 #張啟賢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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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開庭

特別事項裁決
法庭審視過相關陳詞及所有證供後,裁定特別事項三個爭議片段可以呈堂,三段影片將成為正式證物。

D4大律師就法庭特別事項的裁決結果,申請休庭確認指示。

[1123]再開庭

📌D4大律師就暴動罪申請重新答辯
D4承認控罪‼️

📌D4同意案情:
2019年6月香港出現了一連串暴動及非法暴力事件,9月29日出現大批人士從崇光百貨外遊行至政府總部。警務處處長就當日的遊行沒有收到通知。警方多次警告在場人士此為非法集會,警方多次呼籲市民不要前往港島。

在政總外約200名身穿黑衣的人士聚集並逼近警方,部份示威者佔據夏愨道車路,與警方防線對峙,向警方發動攻勢。1615時大量人士在夏愨道天橋向政總方向,同時大量示威者出現在樂禮街西行線。

1620時在政總外發生暴動,向政總投擲硬物及汽油彈,有示威者以橡筋彈硬物入政總內,及以雷射筆及強光射向警方。警方多次呼籲及警告無效。1623時示威者第一次向政總方向投擲汽油彈,警方使用水炮車及催淚煙驅散示威者。其後示威者向警方發出多次攻擊,警方驅散不果。1632時兩群示威者匯合,他們高舉雨傘、投擲硬物並向警方發動攻勢。警方進行驅散,示威者在撤退期間於夏愨道天橋下縱火。

1640時警方從政總暗門衝出進行驅散行動,包括拘捕D4。警方從公開片段、CCTV及被捕人士身上檢取的gopro認出D4。控方讀出多張拍攝到D4的截圖。D4出現在行人路上,並伙同其他示威者集結,D4曾單膝跪下,多次與另外兩名示威者拉起黃色橡筋發射大型投射器。D4見到警員後嘗試逃跑,但被警員制服,被制服時D4不斷掙扎。

D4被捕時身穿防毒面具、灰色衫、藍色鞋,管有一部手機、一張記憶卡,一雙防火手套,2支生理鹽水,一包膠索帶。(未能盡錄)

法庭裁定D4暴動罪罪名成立‼️
控方呈上D4背景資料,D4沒有刑事紀錄。

特別事項裁決理由
法官表示,自己一般不會在這個階段宣讀特別事項的裁決理由,但D4目前已認罪,若果自己現在不公佈理由,似乎不公。D1及D3大律師對於法官宣讀特別事項的裁決理由時,自己是否應該在場沒有意見。控方亦沒有意見。

控方讀出進一步承認事實:譚博士提及的法證軟件符合全球的司法體制要求的專業軟件。

控方案情完結。

法庭裁定D1及D3暴動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

案件管理
法官明日要處理另案判刑,亦得悉控辯雙方大律師皆另外有工作。法官希望盡快處理D4的ruling,即讀出裁決特別事項的理由。D3大律師星期一在高等法院有緊急的CMC,但短,於0930開始。法官指示D3大律師需在星期一負責通知所有人士自己的到場時間。

📌辯方案情大概:
D1會作供及有一名辯方證人。D1大律師估計自己主問只需要大約1小時。
D3目前傾向不作供。

法官決定D1及D3的案情將於星期一起一口氣處理。

法庭取消D4的擔保🛑即時還押

今天1500將會再開庭,讀出特別事項的裁決理由,D1和D3以及其法律代表可以自行選擇出席與否。

D4的求情及判刑押後到8月30日(與此前本案認罪的其他被告同一日期,此為暫訂日子)

案件押後至8月15日(下星期一)1100同庭續審,D1及D3以原有條件保釋。

[1155]休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