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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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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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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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5月19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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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5.18
2022.05.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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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黃崇厚法官
🕤09:30
👤侯(17)🛑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513沙田 煽惑他人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4日被判入教導所,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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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唐(19)🛑因另案服刑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港區國安法 #中大遊行 串謀發表煽動文字)
👤陳(22)🛑已還押逾5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平安夜行動 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9項煽動意圖)

🕒15:00
👤林卓廷🛑已還押逾14個月 #提訊 (#0721元朗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9/25]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0:0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12/20] (#1001佐敦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詹,梁,梁,梁(20-44) #審訊 [8/20] (#1119尖沙咀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容已還押16日 #續審 [22/30] (#1118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歐,陳,朱,梁,梁(18-31) #續審 [1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伍(26)🛑已還押逾20個月 🔥#判刑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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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14:30
👥4名男子(21-40) #新案件 (#20200701銅鑼灣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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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梁,洪(21-22)🛑已還押15日 🔥#判刑 (#0809黃大仙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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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00
👥黃,張(59-62)🛑已還押逾2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集英揚武堂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2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槍械)

🕒15:0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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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陳強利(58),張曉惠(3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冤案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淑嫻裁判官 #判刑
#0809黃大仙

D2梁(21) 🛑已還押14天
D3洪(22)🛑已還押14天
*以上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一:參與 #非法集結
二人和鍾(27)*被控或約於2019年8月9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沙田坳道與東頭村道交界一帶,與陳XX、禢XX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鍾(27)在早前已認罪並被主任裁判官錢禮 判處5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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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裁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20209

D2
清楚明白同意報告內容,因為身體問題所以不建議勞教中心。

被告背景正面,雖然是不幸家庭的背景,但有優異成績,因為案件押後一年,但沒有浪費時間,有好好工作。
在感化報告有展示悔意。
在背景報告中,以前參與的社會運動是合法。

被告自己寫的信,承認對法例認知不足,沒判斷現場風險,承認自己不成熟,日後會守法謹慎,重犯機會低。
被告家人寫信指,被告是孝順的乖孩子,很靠被告照顧,因為家人身體有毛病。
被告老師寫信指,被告勤力、專心向學,更獲獎學金,他有讀寫障礙但仍有好成績。
另外,被告積極從事義工的工作。
以上可見被告有良好品格。

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家庭顧問都同意被告有悔意,當時沒充分認知自己行為是違法。
被告在被捕後有情緒問題,雖然不嚴重,但相信因本案而承受很大打擊和教訓。
被告積極從事不同工作,包括與抗疫有關的工作,不忘對社會作出貢獻,亦有為有需要的基層人士義教英文。
被告願意在未來繼續參與社會服務。
三位專家認為這次是單一事件,認為被告值得有較寬鬆的處罰,有助更生和重返社會。

被告在九月升讀Year3,一直以來勤力,成績好,重視學業,希望可以於九月釋囚重返校園。

本次事件沒涉及人命傷亡,沒有大規模或嚴重的違法事件,例如燒車呔,在同類案件中,不是太嚴重,屬較輕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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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明白同意內容,勞教中心表示被告身體不合適。
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一直是品學兼優的人,順利升讀心儀大學,有悔意、有反省和承認責任。

「被告有沒有衝出馬路」有爭議,而留在現場沒有爭議。
被告承諾日後必定守法。

被告希望在本案後可以繼續讀書,公司亦有留位給被告,被告在案發後一直為社會貢獻,有幫忙抗疫工作。
在求情信中有解釋為何想入讀他的大學學科。

同事的求情信中,雖然被告工作未夠一年,但對被他評價正面,被告願意主動加班、努力學習,不只是「打工」,而是回饋社會。
同事指,被告主動要求7天都上班,不用放假。

被告對父母感到自責,其他親屬承諾會監管被告。

呈上鍾嘉X手足案例,指出本案案情較輕微,規模較少,大致上行車仍能運作,警員和參與人數較少。
鍾手足站在最前排,還作出挑釁行為,把兩個麻包袋扔在馬路中。
而本案被告只是燒煙,站在附近,甚至有踩熄火種,沒作出挑釁性行為,有在現場嘗試降低風險。

被告相隔兩年才被帶上法庭,對安排生活、學業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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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

D2家庭背景困難,與家人關係不是親密。被告是個懂事的人,成功升讀大學,有承認自己守法意識不足。
D2當時是街坊裝,沒戴口罩和示威用品,只是參與燒街衣的行為,當時是社運高峰期,有過百人聚集叫囂、用鐳射筆,可以導致更嚴重事件發生。

D3家人身體不良好,被告有悔意,當時有參與燒街衣活動。當時是社運高峰期,有過百人聚集叫囂、用鐳射筆,可以導致更嚴重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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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

🛑D2: 十星期監禁
(三個月起點,背景正面能扣減)

🛑D3: 十星期監禁
(三個月起點,求情減兩星期)


(大量親友支持,庭內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