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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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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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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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6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6/70)

🕙09:30
已有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九庭 #續審(2/4)
📍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截至10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31203香港仔
#20231203柴灣 #提堂

D1: 何(33)
D2: 伍(34)
🛑二人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D1】
被控於12月3日在鴨脷洲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包鹼性石灰粉、1包尿素粉、1包無水硫酸鈉、1包麵粉、1瓶稀釋劑、1瓶甘油、2盒液態硝酸銨、1盒石灰粉、1盒點燃炭粉、2盒粉狀硝酸銨、1瓶酒精及其他化學物品。

(2)管有爆炸品 【D2】
被控於同日在柴灣道漁灣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2瓶乙醇、2瓶酒精、1瓶甘油、8瓶甲醇、1瓶果凍狀甲醇、7瓶油、5瓶油渣、3瓶氨水、1瓶柴油、1瓶雙氧水、1瓶通渠劑、1瓶糖漿、1罐丙酮、1罐肥料、1包點燃炭粉、1包氫氧化鈉、1個燃燒罐及其他化學物品。

(3)串謀製造爆炸品 【D1 & D2】
2人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爆炸品,即硝酸銨混合物。

-------------------

辯方指需時查閱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獲批。

案件押後至10月8日 0930再訊,🛑期間2人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08月06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4:3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提堂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法院第九庭(區域法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審訊 [2/4]

容(23)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

=============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劉大律師

[上午進度]

0944 開庭

📌傳召PW2 女高級督察 林儀(音) 連登討論區專家證人
🔸盤問
審視後確認今日沒有進一步盤問
🔹沒有覆問

主控呈上更新證人、證物列表及因新增電子檔案證物P11a而修改之承認事實。

📌播放錄影會面片段P10
2022年3月14日 17:48在葵涌警署由DPC15999 進行,片段約57分鐘,會面中警員展示文件P10b,謄本為P10a

警員問及案情內容,被告在連登一主題「銅鑼灣Sogo外有一名警員中刀」以戶名「要食自己煮」回覆「插L死佢老豆老母」、「插穿佢小腸」。確認拘捕警誡下自願講出「啲嘢你我講,因為貪玩」,案發是自己用三星手提電話在連登發出,該機換新Iphone後已賣走,現在使用之iPhone 自願交出手提開鎖密碼以便警方調查。使用連登因感覺可匿名出文,不似Facebook 般實名曝露身份。

-解釋以自己帳戶作第51項回覆「插L死佢老豆老母」是因為當時社會風氣仇警,貪玩而作留言,沒有特別看其他人回覆自己留言。對七一有警員受傷後來覺得犯法不啱,留言只是想發洩心情。5人對自己貼文讚好現在同意覺得有人會跟住做,當時冇想過。
- 自己第110項回覆「插中後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部位,插穿咗小腸想唔死都難」,自己是因為貪玩及當時仇警氣氛而說,冇心令他人跟往做,此貼文有4人讃好及有3人留言,自已有再回覆。同意現在看發文有教人點做。一人回應他「下次下次 咁撚叻你去啦冷氣軍師」,被告回覆「屌你老母,教人點插都唔得呀?你老母臭閪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不清楚有多少人看自己留言,也不識網上其他人。
-同意原題目「銅鑼灣SOGO外有一名警員中刀」最後共有三百多個回覆,算多人看,但自己初初留言時並未有咁多人回覆或看。
-警察要求下在展示貼文截圖片、檢取手機及畫面截圖上簽名確認。確認自己工作室檢取桌面電腦為自己用,會用此機上連登但因不識中文輸入不會發貼只用來看內容。
-再次澄清當時剛看到新聞,加上社會氣氛、連登好多用戶都嘲笑警員,覺得發文不用負責任而作上述留言,冇意煽動他人。
-同意錄影會面當刻留言仍在,解釋因用戶不可自己刪除,同意可能要剷了帳戶才可刪文,案發時自己貪玩出完文也沒有想過去刪除。

~控方舉證完成~

📌中段陳詞
🔸辯方
被告在連登主題5個貼文其實沒有特定目標,其言行只算評論沒有意圖煽動其他人,控方最有利詮釋也不達至表證成立。
🔹控方
被告前後回覆多次不可能沒有煽動意圖

📌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需要作供,法律代表需取指示及簽署文件申請休庭。

1102 休庭至 1151

📌傳召被告作供
🔸主問
交代背景,現在25歲,內地出生小學五年級移居香港,2021年任職地盤裝修工人。
日常常用程式上網如溜覧微博、連登、QQ等。連登有一戶口「要食自已整」是於2020年9月注冊,因少用2021年7月仍是「P牌」用戶。

2021年7月1日晚上十時在家中上連登,見到一個主題圖片知SOGO有一名警員中刀,沒有詳細資料,只見其他人留言,有人留言「又做戲好假、自編自導自演、剪指甲流血、真係慘上頭搵刀手斬返啲condom軍裝」,於是自己以食花生心態留言「插L死佢老豆老母」,而留言也有助找回貼文,沒有任何特定目標意圖,老豆老母只是粗口。錄影會面中曾提及用刀插只是字面解釋意思,警員只出示自己打一句圖片,沒有前文後理。連登討論區除非用主題尋找,否則貼文不會好易找到,案發後至被捕也沒有重看此題目。

之後有人回覆唔好怪做戱,自己想起電影「十年」劇情,自己之後認為在鬧市用刀刺殺只上半身不合理,因此自己作回覆「插中後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部位,插穿咗小腸想唔死都難」,之後再打「收皮喇儍仔」因為覺得太荒謬不信插後膊是真。錄影會面內解釋講出於覺得自己好叻,正常不是插膊頭,不是想叫其他人去做。

貼文「屌你老母,教人點插都唔得呀?你老母臭閪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因沖涼後見有人閙自己冷氣軍師、咁叻你去等很嬲沖口而出才作出。用「教人」只是極怒下以語音輸入鬧人。錄影會面中答見人串我心情唔好便打呢句,「串」是閙的意思,可能用字不好。

1250 午休,主問未完下午1430繼續。
#西九龍法院第九庭(區域法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審訊 [2/4]

容(23)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

=============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劉大律師

[下午進度]

1431 開庭

法官指自己不熟悉連登平台,要求控方提供列表指出回應時間、那個帳戶回應及貼文編號方便理解,是否加入承認事實由雙方討論。

📌被告繼續作供
🔸主問
代表律師向法官表示P5被告電話截圖可見到那些回覆被告貼文。

被告上一個貼文後一人回覆稱「on9 咁勁咪你去做囉 條友已經俾人捉咗啦⋯⋯」被告再回應「教人下次點做都唔得?屌你老母」。另一人在帖文內稱「仲少血過之前手臂中,btw 走唔甩~」,118項貼文被告第五次亦是在主題最後一個回應「收皮啦傻仔」。
被告同樣回答打上述句子是貪玩,非煽動,之後冇再進入此個主題post,冇人再回覆自己也沒再打嘢。

問至今年8月2日上述5個留言為何沒有了,被告答被捕後曾重閱此主題下自己留言,回想為何咁寫。由於警方指有煽動性,雖然不認同但覺得用字不適當不想影響其他人於是釋放後在2022年3月14日刪除連登帳號,故所有留言也隨之刪去。在2021年7月21日不熟連登不知有冇刪貼功能。

錄影會面中答「貼文有D取笑大陸果邊時事」,指自己也是大陸出世,發文閙人取笑大陸人而並非取笑大陸時事。錄影會面警員又問自己留言其他人有可能跟住做,答「有」是因警員只出示自己一句留言無上文下理,自己意思只是錄影面時認為有可能,非發文時想法。
而問為何寫插小腸?自己答純粹貪玩,果度多肉,是回應警員問題不是同意有煽動咁做意圖,重申自已對警察沒有任何仇恨。

警員問回覆指「教人下次...」是否教人答「都屬於」是會面時睇返字眼覺得自己有用「教」字便咁答,實際上當時好嬲才咁寫,並非想教人插小腸。

2021年時被告沒有政治取向,2019至2020時身在大陸也沒有參加任何香港社會運動。

🔹盤間
-同意母語是中文
-2019年2月曾返內地居住幾個月,之後因來回交通時間長而返回香港居住
-同意從新聞知2019年中起香港不時有社會事件發生,但認為2019年前也有遊行示威。同意2019年中之後示威有涉及暴力,但認為2020疫情後已經沒有示威、遊行。
-同意涉案主題自己先後作出5個留言(貼文第51、110、118、273及275項)。𠄘認事實提及5個留言,同意是自主發出,但不同意任何人可以看到,不清楚發文是否加密,但同意自己可以睇返貼文。
-確認發出頭2個留言時不清楚事件詳情,不同意說法不正確。同意第九項其他人貼文留言時已經有人將新聞放上,第廿二項有人貼上立埸新聞包括圖片見到警員受傷倒地、第卅七項留言貼上Now新聞連結。庭上嘗試㩒入上述連結,只有Now顯示出新聞快訊標題。基於上述也不同意發文時其實已經知道Sogo外有真正襲擊發生,自己只看他人回覆,沒有逐個貼文開嚟睇,而且印象中第九項是一個長達十幾分鐘直播,不會一禁入去知道事件。自己第一個留言(51項)是回應第四項「又做戲」,當時末有看過其他留言。
-不同意即使見到標題也冇需要發第一個留言「插死佢老豆老母」,當時假消息滿天,自己幾分鐘內發了頭3個貼文,而當時沒功能刪除留言。
-同意不清楚事件可以選擇不留言或加上消息未經證實
-同意第二個留言「插中後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時知道有人說警員受傷,但發文那刻不知消息真假,只是回應其他人留言。
🗣️官:看廿二項貼文圖片,警員用右手按左腋下,旁有警員做急救
-不同意以今日所得資料去講當時沒理由發第二次回應貼文插小腸,當時此事件屬不真實、不可能及荒謬。
- 不同意2021年7月社會彌漫仇警情緒上
-不同意自己第一及二個貼文發出之前大部份留言是嘲笑警員
-不同意自已如錄影會面中答因匿名而放心在連登發出貼文,不在Facebook貼文是因不想被起底,非覺得連登可以不負責任發文。

1622 今日完庭,盤問未完明天11:00 繼續。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30927觀塘 #20230927葵涌 #20230930元朗 #20230930大埔 #20230930粉嶺 #20231004觀塘
#提堂

李(70)

控罪:
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6項沒有許可籌款
於2023年9月27日及10月4日在觀塘鴻圖道1號行人隧道內、同年9月27日在葵涌葵青劇院外的行人隧道內,以及9月30日分別在元朗港鐵站外、大埔墟港鐵站外的行人隧道內及粉嶺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上,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擴音器,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籌款活動

辯方代表:#黃立煒大律師

========

📌答辯:
承認6項沒有許可奏玩樂器 及 2項沒有許可籌款罪‼️,同意案情。

餘下4項控罪存檔法庭

法庭裁定八項控罪罪名成立

📌判刑: 即時監禁18日

法官指被告曾有相同定罪紀錄,而本案更在該案尚未裁決前犯下,可見冥頑不靈干犯同類案件,判處即時監禁,總刑期27日,認罪扣減三份一。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07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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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8個月;賴已還押逾4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8個月;許已還押逾37個月 #續審 [7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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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容(23) #續審 [3/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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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諸(27)🛑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20240612石門 煽動意圖 未能出示身份證 遊蕩)

🕞15:30
👤區(58)🛑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網上言行 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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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7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7/70)

(截至08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08月07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5:0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15:30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提堂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法院第九庭(區域法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審訊 [3/4]

容(23)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

=============

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劉大律師

[上午進度]

1116 開庭

雙方更新了𐄘認事實第十一段,增加了訊息編號方便審訊時引用。法官指過去2天已對連登運作有進一步了解認為舊版本可能更好,反建議可加入發貼時間、括號標示被告回覆訊息及將警方截圖P5放入,主控確認今日內可更新黑白版本,下午會呈交。

📌被告繼續作供
🔹盤間
-第三個貼文「收皮喇傻仔」同意是粗俗、閙人,是補充第二個貼文第二個留言「插中後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之遺漏,不同意兩者不相關及其實是閙其他會員回應。

-至於第四及五個貼文「屌你老母,教人點插都唔得呀?」「你老母臭閪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主問答是好嬲才寫,因為其他人講粗口「0n9」、「下次下次,咁L叻...」。不同意自己貼文多有粗口,自己只是P牌討論新聞,正回覆第188號貼文Now新聞連結,認為此貼是該主題分水嶺在7月1日22:23分發出,在自己作出頭3個回覆貼文後才見到,認為見到188號貼文前會員討論只是猜測非嘲笑警員。自己是手機收到有3人回覆才㩒入去看,沒有查看其他人每個貼文。不同意第22號貼文有立場新聞截圖已知襲擊事件真偽,因為之後仍有人質疑「係咪又比人追數咋?」。不認同188號貼文是分水嶺說法十分牽強。
-強調自己清白所以被捕後十分配合調查如毫不考慮便提供手機密碼等,錄影會面中一些說話只是不理解警員所問才答。不同意第四五個貼文是因別人質疑自己提出下次插小腸之回覆,重申只因他人講粗口,自己在失去理智下才發貼。
🗣️要求在庭上再看主題不同貼文何時見到新聞/相片出現,是否早於188號貼文已經見到(庭上所見到投影內容是)
-不同意非因他人用粗口而發貼(控方指是被人質疑教人去插自已不去做)
-同意自己第四五個貼文後其他人冇再覆,但不同意其他人不覆因為回應根本不是閙戰
-同意該連登主題下自己從沒有留言澄清不是教人去插警員,解釋因為看過188號貼Now新聞知道嚴重性不想再出留言想告一段落,自己曾經有想過刪文但平台沒此功能,同意知道留言不當才有此想法。不聯絡管理員去刪除因之前有經驗管理員不會協助。
-不同意有人回「往死裏插」證明自己發文可以令事情惡化
-不同意自己五個留言是有意圖煽動他人傷害警務人員

-盤問完-

1248 午休,1430 繼續
#西九龍法院第八庭
#蘇惠德主任裁判官
#20240612石門 #提堂
#港區國安法 #23條

諸(27)

控罪:
(1)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1)(a)(i)條
被控於2024年6月12日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穿戴印有陳述的一件上衣及一個口罩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2)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
同月同日在石門港鐵站附近,在警務人員 26166 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要求

(3)有意圖而遊蕩
同月同日在上述公眾地方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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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關文渭大律師

控方修訂控罪(2)及(3)的字眼

⏺️答辯方向
擬承認控罪(1)及(2),控罪(3)擬不認罪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答辯,辯方須於9月9日前提交書面求情,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答辯,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法院第八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提堂

區(58)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

辯方申請押後以爭議控罪與言論自由有否抵觸及合憲性,包括煽動意圖的暴力元素、定義寬度、合憲性等,當中涉及「快必案」終院上訴案因素。辯方須於8月28日呈交書面陳詞;控方須於9月11日作回應。

辯方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法院第九庭(區域法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審訊 [3/4]

容(23)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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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劉大律師

[下午進度]

1445 開庭前傳出異味,保安疏散庭內人士

1542 再開庭

辯方代表律師指可能受之前異味影響仍感不適,法官指不用勉強繼續,仍有一天審期可用。

1546 今日完

法庭押後案件至明天10:00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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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08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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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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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78/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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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9庭 ( 區 域 法 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容(23) #續審 [4/4]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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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8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8/70)

🕙10:00
📍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九庭 #續審(4/4)

(截至08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08月08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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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法院第九庭(區域法院 )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審訊 [4/4]

容(23)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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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劉大律師

[上午進度]

🔸辯方覆問
- 就盤問提及一新聞截圖p19,被告同意圖中不能(無?)連結去立場新聞,只是一幅截圖。

- 截圖提及一名軍裝中力倒地,數人被制服,被告同意事後及現時知道只是一人被制服

- 就被告看見截圖後是否相信其真確性。被告表示不知道,自己留言只是2分鐘的事,加上係快睇其他留言,而連登在電話中的影片(和圖片?)並不能自動播放,最新的留言亦要手動更新才可見到

- 被告同意p20 第37則留言可以連去now 網站,唯網站內只顯示標題,並無詳細內容。

- 於截圖p23中的貼文第50則留言,時間為7.1 日22:17:24時,第51則留言則為被告所發,時間為22:17:25,兩者相差1秒。被告表示發出該post 內第51則留言時,冇睇上一則,即是第50則的留言。

- 被告同意發出帖文內第51則留言時有睇到其他留言話係做戲

- 被告同意自己發出第2和第3個留言期間有其他人同樣有質疑

- 同意除了自己,有其他帳戶認為可能係假新聞

- 被告指留第2和第3 個留言(即留言110 和118)前,有睇過截圖內的留言,但係快睇,第118則留言後個d就無睇。

- 被告早前曾同意貼文中第188則留言係分水嶺(即p22) 。現續指自己留了第四和第五個留言後才見到貼文中第188則留言。

- 被告同意貼文中第188則留言後有用戶質疑貼文主題真確性

- p35,即101-190則留言,有內容提及黃viu拍跟掛…等相關字眼,同意字面上指拍跟戲

- 官問被告發出該五個留言前有冇睇等26 及42 等之留言,被告指第118則留言前係快速睇,睇2分鐘左右。

官問有冇睇第26-217則留言,被告答唔肯定睇咗邊啲,但係見到好多人話假,加上係快睇

- 辯方問被告發出5個留言之後,有睇此主題其他留言嘛,官叫辯方問清楚時間,何謂之後。

- p19p20上顯示的留言,控方曾指對主題資訊會知道 。而於p22 的第188則留言係分水嶺。

- p37,見第310則留言,用戶「輕輕鬆鬆摩洛哥」話求資訊求更進,被告指自己發出該5個留言前無睇到此留言,但當晚後來有睇到

- 官指整個主題,唔會理其他人講嘅野,問辯方在被告留下的五個留言後既留言有何參考價值

- 辯方問被告點睇「輕輕鬆鬆摩洛哥」嘅留言。被告回答連埋貼文中第188則留言,會諗有需要再確認資訊並停止再留言。

- (p49 ?)第195 則留言,見7.1 日22:25:26有一連結,話呢度有片,手足;p41見第215則留言於22:26:54 回覆:真係x你老母都驚有愛滋;p42 第217則留言話:x 你老母好清楚 ; 第218則留言則話:delete片啦。

辯問有冇按入上面提及的連結,被告答無,辯方續問見到上述提及的留言有冇諗呢條係咩片,被告回答冇睇過(該些留言和進入該連結?)

- 辯方希望在庭上播放該片段,法官指被告都冇睇,有咩意思。辯方解釋唔關注被告有冇睇到,只是想顯示upload 野既情況。官準許。(按:片段為一外國歌星唱歌片)

- 辯方指此為貼文中第195則留言既片, 被告同意自己冇按該片之連結。至於在自己發出五個留言之後,唔肯定自己有冇睇回應有關該片段之留言,因為留言無被置頂而且自己係快睇,續指第188則留言才是置頂的

- 官唔明「置頂」意思,被告解釋為post主所選的重要資訊,並確認當日第188留言有置頂。

- 就控方曾問被告所發出的第二和第三個留言一併睇係唔3唔4,被告解釋係想表達連登討論區很多時會出現搞笑和假,好像上述提及該留言的片段,自己知道該片因為以前在連登見過,並指出此是出名的meme,全球很多人也會用這個來惡搞,所以自己的第二個和第三個留言是惡搞,(即貼文中的第110和118則留言),而「收皮啦傻仔」的留言係指向件事和貼文,指d 留言好傻好假

🗣️官請辯方再重申其立場 - 確認無爭議留言為被告所發,但爭議貼文有無煽動性+ 被告有否犯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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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陳詞:2024年9月19日 14:30
- 被告繼續保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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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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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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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79/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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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9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8:45
📍 #高等法院第七庭 #續審(79/70)

(截至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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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08月09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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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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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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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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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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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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