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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案 第9天|辯方關注警方曾否「打、嚇、氹」 控方證人黃振強被追問下供稱 「警員有用警棍向我身體揮動,有手掌用力拍向我嘅面部」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6日)在高院踏入第9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出庭作供。辯方關注,警方是否曾以「打、嚇、氹」的方式,逼使黃交出手機密碼及錄取警誡錄影會面。

在法官及辯方多番追問下,黃稱「警員有用警棍向我身體揮動,有手掌用力拍向我嘅面部」,惟他「判斷唔到嗰啲係唔係打」,並四度表示「我相信要交返畀投訴警察課嘅專業人士判斷」。辯方指「當時覺得係打,而家要交返畀專業人士判斷?」黃稱「係」。

辯方另披露,黃振強曾在錄影會面指,以為同謀者吳稱使用槍械為「講吓笑」,並感「擔驚受怕」,他僅為向吳拿取資助金「扮投其所好」,而並非早前供稱般意圖殺警,吳亦曾指潛逃台灣後給他百多萬;黃均供稱對此不記得及不清楚,惟認因貪錢及「要面」才計劃殺警及引爆炸彈。(全文)

#20240506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反恐條例》首案 第10天|辯方指「屠龍」隊員均不想殺警 僅控方證人黃振強一人堅持 黃承認「對殺差人有強烈嘅仇恨同執著」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7日)在高院踏入第10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表示,黃在隊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科大的「勇武派」會議,而他早前供稱的台灣軍訓、西貢試軍火事件,亦於串謀殺警的計劃前發生,故與本案完全無關,黃同意。

辯方再指,「屠龍」隊員的共識一向為反對用槍及炸彈殺警,黃表示不同意,稱隊員不會親手用槍及炸彈、但不介意協助他人。辯方亦指,黃曾於原訂計劃實施前的5日、向曖昧對象稱「屠龍」隊員均不想殺警、僅他一人堅持,並質疑黃作為領袖,「有冇解釋清楚畀隊員聽,嚟緊咁大獲」,黃承認「冇清楚咁講」,另承認他「對殺差人有強烈嘅仇恨同執著」。(全文)

#20240507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反恐條例》首案 第11天|「屠龍」隊長黃振強被辯方質疑圖獨自潛逃台灣 黃稱軍師建議他「一個人走咗先」 承認隊員不知其計劃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8日)在高院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關注黃計劃獨自潛逃台灣,沒告知隊員;黃稱「我都唔係好記得,我應該係有講㗎」。

小休20分鐘後,黃振強表示「屠龍」軍師已跟隊員提及要潛逃,並指當時已接洽「家長」,「屠龍」可在潛逃台灣後獲住宿、工作及證件,不過軍師當時建議「如果發生咗嘅話,一定要我(黃振強)一個人走咗先⋯⋯如果鴻仔嗰邊揚咗上嚟,只要我唔喺香港,就燒唔到其他人」。

辯方遂質疑黃振強在小休期間虛構上述說法,黃稱「你哋推斷我係賣甩隊友,應該唔係⋯⋯所以我就不斷咁諗」,但認隊員不知他計劃「走先」,亦承認曾向女被告謊稱已花費眾籌資金於潛逃計劃。(全文

#20240508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反恐條例》首案 第12天|屠龍隊長黃振強認用眾籌資金赴泰嫖妓 指曾提應酬「家長」及金主「似做鴨」為講笑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9日)在高院踏入第12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於庭上仔細盤問黃於案發期間的私人關係,指他隱瞞在泰國的女友、於遊泰期間嫖妓,並質疑他用「屠龍」資金嫖妓和賭波;黃均確認,並解釋嫖妓和賭波為「其中一個用途」。

辯方又指黃振強曾在其中一個私訊提及,應酬許多「家長」及金主「好似做鴨咁」,質問黃「你提供咗咩服務」。黃稱「做鴨」僅「講笑」,並指與家長等「傾偈、食飯囉、應酬」,又提及「同每個家長嘅關係嘅深淺程度都唔一樣」,及後突然大力呼吸、表現痛苦,法官批准休庭讓黃休息。黃離開證人台時無法行走,倒地並嚎叫,要由四名懲教人員抬入囚室。休庭數十分鐘後,黃重返法庭作供,並稱「唔好意思」。(全文

#20240509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反恐條例》首案 第13天|「屠龍」隊長黃振強否認「嚴重嘢」派隊員參與免自己沾手 不同意被告李家田沒參與殺警計劃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0日)在高院踏入第13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被告李家田(被指「屠龍」隊員)的辯方代表提及,李於案發時就讀浸大電影高級文憑,曾赴集會現場拍攝紀錄片及做資料搜集;黃則稱李曾提及想到現場取材,亦會拍照,但不確定是否與紀錄片等有關。

辯方另指,黃振強曾於警誡錄影會面指,向同謀者吳智鴻「投其所好」故作欲取軍火,目的為向吳取得資金,因此才派出隊員、包括李家田,分別參與台灣軍訓及西貢試軍火行動,質疑他:「嚴重嘅嘢你都唔會出現嘅,你就派你啲隊員去,令到你自己隻手就唔會掂呢啲嘢」。黃表示不同意。

辯方再指,李家田一度被圍困理大,訊息顯示他後來以「游繩」方式離開理大,故不可能出席黃振強所指、一個談及涉案計劃的會面;黃就稱李是於會面後才赴理大。辯方總結指,李從沒參與涉案殺警計劃,黃表示不同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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