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各位親友留意!

//通告

認可交來物品有以下更新:

由2023年5月4日起,還押在囚人士可接收 香蔥薄餅 “嘉頓” 200克的新包裝的款式。

於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3日期間,新和舊包裝的認可交來物品都會接受。於2023年6月4日起本院所只接受新包裝的認可交來物品。

大欖女懲教所 懲教主任(行政) 4.5.2023//

handwritingletters
女警涉ISQUARE偷帽表證成立 見退休警父作供掩臉痛哭 准保釋5.31裁決

【法庭線】49 歲女警涉於 2022 年 5 月,在尖沙咀 iSQUARE 的店舖內,偷取一頂價值 5,670 元的 Prada 帽子。她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五(5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但傳召證人出庭。

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學家均指,被告案發前曾服用雙倍劑量的鎮靜劑,可能影響記憶及判斷力,甚至導致異常行為。在控方盤問下,認識被告逾 20 年的心理學家指,被告稱犯案時聽到一把女聲說「送禮物咁少,想要頂帽」,但過往未曾提及有「幻聽」症狀。

被告父親、退休警察表示,女兒於1999年患上「空間恐懼症」,因經常同時間服用安眠、哮喘等藥,導致「成個人亂哂籠,自己都唔知自己做咩」,故希望接女兒回家照顧,但遭其丈夫反對。被告一度情緒激動,掩臉痛哭。裁判官需時考慮證供,案件押後至5月31日裁決。(全文

#202305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停職女警偷貴帽
便衣警偷拍女子胸部及雙腳囚4周 官批執勤時犯案影響警方聲譽

【獨立媒體】一名五旬便衣警員涉在當值期間,於大埔分別偷拍兩名女子的胸部及雙腿。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今(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4星期。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評被告執勤期間犯案,作有違公德的行為完全違反公眾對警察的信任,亦影響警方聲譽。加上被告一日內犯下兩罪,終拒絕判處社會服務令,處以阻嚇性刑罰。

伍佩偉(53歲,警員)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全文

#202305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當值都偷拍
【初選47人案】鍾錦麟:曾向戴耀廷反映無差別否決財案或致DQ 獲回應只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5日)踏入審訊第53天。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繼續作供,表示在2020年4月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完結後,曾私下向戴耀廷表示,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很可能導致參選人被DQ,戴回應「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會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又指「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啦啩?」。鍾指,首次會議集中討論初選技術問題,沒印象提及否決預算案,但認為戴相關想法是「人所共知」。鍾確認,戴在會議後曾發出新東協議文件,但沒為意在最終版本協議,運用否決權字眼由「會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鍾錦麟上午完成主問。(全文

#202305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光城者案】策劃炸法院 主腦青年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另5人認串謀導致爆炸

【獨立媒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公共設施發動恐怖活動,至今共有8名男女被起訴,其中兩名被告被捕時年僅15歲,部份人已還柙19至21個月。19歲青年今(6日)於高院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人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先替3名年輕、無案底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並押後至5月25日聽取6人求情。案情指主腦之一、19歲青年計劃在法院大樓放置炸彈裝置,遂租用一間賓館房間製作炸彈,又連同其他人實地視察及拍照,招攬不同人加入涉案計劃。青年曾被另一被告質疑置同伙於險境,但他回應稱:「做大事一定會有人犧牲,污糟嘢總要有人做」。警方檢取的筆記本顯示青年列出計劃的6大步驟,最後一步是製造輿論,「以引領風向開創新抗爭模式,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全文

#202305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職工盟擺街站 4人否認違限聚令 辯方:有人舉口罩及搓手液 為防疫而設

【獨立媒體】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2020年5月擺設街站,10名工會成員及前組織幹事遭票控違限聚令,其中6人認罪被判罰款,其餘4人不認罪,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當日街站成員除了展示紙牌外,亦有舉起口罩及酒精搓手液,而他們亦有向警員解釋,顯示街站為防疫目的而設,屬防疫規例豁免的範圍。現場發警告的督察則對此表示「唔記得」,又指街站海報的內容均是表達訴求,故認為與防疫無關。

辯方不爭議被告有聚集,但表示各人有合理辯解,包括相關聚集為了防疫目的而進行,屬防疫規例豁免的範圍;以及各人正在行使言論、集會、組織及加入工會的自由。

當天發警告的督察朱福弘出庭作供,並採納其書面供詞。辯方盤問時質疑,朱當日看見現場人士重新聚集並舉起紙牌時,其實有人亦舉起口罩及酒精搓手液。朱督察對此表示「唔記得」。

朱督察於控方覆問時補充,他不接受街站為「防疫」而設的說法,因海報內容均是表達訴求,與防疫無關;而黃樂文持揚聲器談及防疫的時間也只佔小部分,其餘均是有關訴求的言論。

案件明天續審。(全文

#20230508新聞 #20200506金鐘
【初選47人案】鍾錦麟作供完畢 控方為第四證人申匿名令獲批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54天。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接受辯方盤問,同意戴耀廷望以「35+」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被問是否並非無論如何都會「一刀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表示「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是「比較貼近實際情況」。鍾亦指,估計民主派較難取得「35+」,指2019年區議會民主派大勝純粹因為單議席單票制,難以簡單推斷2020年立法會選舉也能大勝,自言「我個人睇得保守啲」。法官指這只是鍾的看法,而非戴耀廷看法,鍾形容「佢(戴耀廷)係超級大好友」。

此外,鍾上周稱何桂藍於新東會議自介為「立場姐姐」,何兩度大叫「肯定冇」。鍾今再解釋當時戴耀廷介紹何為「立場姐姐」,何語帶無奈表示大家叫她做「立場姐姐」。在被告席的何擺手和做口型示意她沒有。鍾錦麟今作供完畢,法官批准控方為下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他將以「X先生」稱呼,可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全文

#202305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控方匿名證人稱「公開」錄音新西會議 惟不知與會者是否知悉 庭上爆笑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9日)踏入審訊第55天。控方匿名證人「X先生」今在屏風後作供,表示曾與戴耀廷討論「35+計劃」目的,戴私下及公開均曾提及望迫特首下台。X並指,於2020年5月8日獲邀出席新界西協調會議,過程中以器材錄音及錄影,並於《國安法》實施後的同年9、10月匿名將檔案寄給警方。被問是否公開錄音,X答「係」,但指他將錄音筆放在袋裏,不清楚與會者是否知情,又指「現場係冇人提過係唔畀錄音呢樣嘢」;至於錄影,他指自己「全程都(將攝影器材)攞喺手度,有擺枱面,之後都有周圍影」。

被問為何錄音錄影,X否認是為了向警方舉報,並指因戴耀廷曾提及望以「35+」推翻政府,故望「了解吓」、「記錄返畀自己睇吓」、用作「研究」,指是直至《國安法》立法後才決定將檔案交予警方;而他匿名舉報,是想幫警方調查,但「唔想自己身分曝光咁麻煩」。庭上播放X拍攝的片段,戴曾稱新界東共同綱領字眼是「會運用」否決權,認為新界西可採用相同字眼。(全文

#202305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職工盟屬會金鐘派防疫品 4義工違限聚令表證成立 1被告將作供

【法庭線】2020年5月6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Lunch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

10名義工遭票控、當中6人已繳罰款4,000至4,500元,另4人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裁判官王證瑜周二(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們表證成立。其中一名被告將於周三(10日)的審訊作供,各被告續准保釋。(全文

#20230509新聞 #20200506金鐘
7.1立會暴動案|案發時21歲男子不適宜答辯 還押候索精神科報告

【法庭線】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等。其中一名案發時 21 歲男子,周三(1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提訊。

辯方稱,兩份專家報告均指被告不適合答辯,但不反對控方按《精神健康條例》第 51 條,為被告索報告再作判斷。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5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等候報告。案件另排期於 5 月 29 日開審,預計審期 44 日。(全文

#20230510新聞 #0701立法會
【洪門宴】王詩雅否認虛報行蹤 10月開審

【獨立媒體】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去年1月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染疫並涉嫌向衞生主任張竹君及調查人員虛報行蹤,被票控7項提供虛假資料及一項未有遵從防疫例要求提供資料,她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控方表示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控方專家證人報告。裁判官林子康遂將案件排期至10月6至13日,作6天審訊。

王詩雅(37歲)由大律師黃繼兒代表。黃確認辯方證人除了王詩雅本人外,還會傳召留醫同一間隔離病房的一名家人和一名朋友,以及一名專家證人。據悉辯方專家證人為中大醫學院腦神經科教授黃家星。

控方指早前已將控方專家證人報告存檔法庭,相信6日足夠完成控辯雙方的案情。據了解,控方專家證人為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腦神經科臨床教授張德輝。

在上一次的審前覆核中,控方指會傳召4名註冊護士、一名衞生署傳染病處主任和2名調查助理。據悉張竹君為其中一名控方證人。(全文

#20230510新聞 #非手足 #洪門宴
修例通過 外狀打國安案須特首批 或涉複雜案件審批不設時限 有議員促說明準則制衡權力

【明報】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律政司提出修訂的《法律執業者條例》,限制海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包括引入申請前甄別程序和覆核機制。律政司長林定國發言稱,不同意有質疑修例條文對國家安全的定義空泛,認為需保持靈活,以應對瞬息萬變的國安風險。就律師會早前關注修例未有訂明特首處理申請的時限,林重申每宗申請的複雜程度、文件及證據數量有異,規定特首在指定時限決定非切實可行。有議員關注如何制衡特首審批權力,冀特首向公眾說明準則。

多次來港參與案件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向本報表示,海外律師與本地大律師同樣受本地執業及懲處機制規管,又認為國安案未必涉國家機密,「行政及立法機構有責任解釋何須施加限制,我認為難以理解」。

今次修例設「申請前甄別程序」,海外律師申請參與國安案件前要先獲特首批出准許申請通知書,至法院處理申請,要再由特首發出證明書,若特首認定不利國安,法院不得批出申請。律師會曾表示,特首沒必要前後兩次審批同一事項;林定國昨重申,兩階段驗證標準和目的不同,首階段審視申請是否有成功機會,旨在避免浪費原訟法庭等各方時間,次階段則是特首全盤考慮、終極分析和決定。(全文

#20230511新聞
前警員涉收1.3萬元賄款洩警隊運作、向同袍索貸 遭廉署起訴

獨立媒體】廉政公署昨日(10日)落案起訴一名29歲前警員,涉嫌向貸款公司董事收取13,300元賄款,以回答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該名警員另涉未經許可下,向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約一萬元貸款,惟遭對方拒絕;他獲准保釋並於明日進行答辯。據悉,該警員曾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去年被控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廉署今日發稿表示,昨日落案起訴29歲的時任警員蘇靖峰,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中期間,向37歲的鷹富資本有限公司(鷹富)董事兼股東彭閏謙,收取共13,300元賄款,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廉署指,案發時蘇靖峰任職警員並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而彭閏謙早前任職自由身貸款代理人,以電話推銷貸款時認識蘇靖峰。

廉署表示,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蘇靖峰多次接受彭閏謙借貸,期間彭曾向蘇靖峰查詢警方就一宗關於友人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巡查派對房間的次數。調查發現,蘇靖峰涉嫌以警務人員身分,回覆對方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從而獲得貸款。

蘇靖峰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而彭閏謙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廉署表示,二人獲准保釋,明日(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全文

#2023051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萬三蚊賣料
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自稱「黑社會」和「廈村冧把」 兩罪判監11星期

【獨立媒體】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及另外6人涉在元朗一間芬蘭浴室對話提及黑社會社團,早前被裁定聲稱三合會成員及幹事、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等罪成。其中鄧勵東被指聲稱「我哋做黑社會低調啲都啱」及「18區都有我廈村冧把啲人呀」,被裁定2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成,還柙至今早(11日)判刑。法官葉佐文引述案例指,僅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並無傷害性,再考慮鄧積極參與社區義務工作,以及疫情導致案件一再押後,兩罪合共判監11星期。

一眾鄉議局高層均有到庭旁聽,包括新界鄉議局主席、立法會議員兼屯門區議會當然議員劉業強、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及莫錦貴亦有到庭旁聽。

今天處理判刑的3名被告為:胡學霖(46歲,綽號「日本仔」)、張銓漢(64歲,綽號「囝囝」)和鄧勵東(64歲,綽號「東哥」),3人已還柙兩星期。(全文

#20230511新聞 #非手足 #浴室自稱14K
【初選47人案】繼施德來後彭卓棋亦確診 押下周一續審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受審,自周三起因有被告不適而押後。繼施德來周二(9日)晚確診新冠病毒,法官昨批准押後審訊;同案獲保釋被告黃碧雲今表示收到法庭通知,另一被告彭卓棋今亦確診,案件明繼續休庭,暫押至下周一(15日)續審。控方早前確認,本案主要證人已作供完畢,將應辯方要求傳召選舉主任及證物鏈相關警員。(全文

#202305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案| 從犯證人林景楠料下周一出庭作供

【明報】「35+初選」案,三名「從犯證人」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已完成作供。控方本周三(10日)確認,主要的控方證人已作供完畢,其後輪到警員作證。不過據了解,控方下周一(15日)將應辯方要求,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林景楠作供,接受辯方盤問。林景楠為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亦是2020年民主派新界東初選的參加者。(全文

#202305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前警員涉收賄款洩警隊運作 認罪後「彈弓手」欲推翻答辯 官:唔高興就要改呀?

【獨立媒體】一名29歲前警員涉嫌向貸款公司董事收取13,300元賄款,以回答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他另涉未經許可下,向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約一萬元貸款,惟遭對方拒絕。前警員及公司董事皆遭廉署起訴,今(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前警員原表示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惟其後突然「彈弓手」申請撤銷認罪答辯。

裁判官覃有方批評「唔高興就要改呀?」,質疑被告曾是警員「冇理由唔知法律程序㗎」。前警員又稱已找私人律師,最終卻稱律師「趕唔切」到庭,申請押後至下周一才處理。法庭由早上至下午一共四度押後案件,覃官狠批「你估呢到酒樓呀?book 位咁樣呀?」,形容被告「騎劫」法庭、做法「好茅」,直指被告以「走後門」方式來達至更改答辯及押後的目的,法庭別無選擇下只能批准押後。

被告蘇靖峰(29歲,報稱前警員)原表示承認一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法庭短暫押後案件以待控方處理案情,但再度開庭時,當值律師突指被告的指示有變,希望撤銷認罪答辯,並申請押後本案。(全文

#202305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萬三蚊賣料
【初選47人案】林景楠接受何桂藍一方盤問 曾稱「面對制度敗壞」不參選進出口界惟因朋友游說再參選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57天。認罪被告林景楠今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盤問,同意2020年3月曾獲沈旭暉聯絡邀請參選立法會功能組別,林並曾提名何桂藍參加初選。惟林於6月發文稱「面對制度敗壞」決定不參選進出口界,改為參選新界東,他盤問下指會定義自己為「非建制」,並解釋進出口界選民多為建制派、他勝算不大,支持他的市民亦無法在該界別投票。

法官質疑,法律界大部分選民為民主派又是否「敗壞」,林指進出口界多年均在無競爭下由建制派當選,且成為該界別選民並不容易,加上當時社會氣氛故使用「咁強硬」的字眼。林承認於新東初選表現不佳,而其後再宣布參選進出口界,是受朋友游說既然無人參加,而他有資格,「不如試一試」,但認為自己勝算不大。林亦指,不曾出席任何地區協調會議。 (全文)

#202305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國安警假名開FB帳戶 曾於戴耀廷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 警:無印象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57天。控方傳召負責網上蒐證的國安處警員馮小敏作供,她供稱2020年7月初選舉行前獲指示調查網上有關35+初選的資料,並因過程中知道戴是初選的「主要人物」而着重調查他。馮同意,其隊伍共用一個名為「鄧奇」的 Facebook 帳戶,「鄧奇」是假名,她並以此帳戶進行截圖。辯方展示警方截圖,顯示戴耀廷7月回應中聯辦譴責初選違法的帖文下,「鄧奇」曾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馮指沒印象發出此留言,但承認該帳戶只是由警員使用。法官問,該留言是否可引致和激起(provoke)其他人的留言,馮答「冇錯」。不過據記者觀察,相關帳戶在馮作供後數小時已變為無法查看。

林景楠今早接受辯方盤問後,控方傳召負責網上蒐證的國安處偵緝女警員16117馮小敏作供。馮供稱,她於2013年加入警隊,自2020年7月駐守國安處至今,就本案她獲指示到網上搜集有關社交媒體及影片的證據。她確認自己負責下載及保存相關記錄,當中包括媒體報道和戴耀廷的文章,如戴在《蘋果日報》撰寫的「立會奪半」文章。

在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下,馮確認她並非調查網上資料的唯一警員。馬問到「鄧奇」這個名字會否喚起她的記憶,馮表示記得這是她用作截圖時的 Facebook 帳戶,只是「暱稱、假名」,這時延伸庭的被告起哄並互相討論。馬問其同事會否使用「鄧奇」的帳戶截圖,馮表示有機會出現這個情況,「因為呢一個係我哋隊共用嘅一個 Facebook 帳戶嚟。」

馬其後展示該帖文留言一欄,顯示「鄧奇」於截圖的「一週前」發出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並置於留言欄的最頂。延伸庭的被告看到後驚訝高呼:「嘩!」,譚凱邦「哈哈」地大笑出聲,並一直瞪大雙眼,至於黃之鋒則震驚「O嘴」,袁嘉蔚及吳敏兒亦有大笑。

馬問到這句留言是否由馮發出,馮立即回應:「我無印象」,但她承認只有警員而非其他人會使用這個帳戶。法官陳仲衡續問,該留言是否可引致和激起(provoke)其他 Facebook 用戶的留言,馮答「冇錯」。馮作供完畢。

翻查戴耀廷相關帖文,顯示相同字眼的留言於2020年7月17日下午11時32分,由帳戶「鄧漢其」發出,該帳戶有5名朋友,報稱於2014年9月開始在理工大學「建築科技及管理學(BTM)」就讀。不過據記者觀察,相關帳戶在馮作供後數小時已顯示為「目前無法查看此內容」。 (全文)

#202305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辯方質疑截查警「作故仔」 警:事後「諗得更多」

【法庭線】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二(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梁嘉琪審理。

當日截查被告的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她見被告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其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進行示威,故將他們截停。警員指,多次向被告表露身分,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情緒激動未有依從,最終以「阻差辦公」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

辯方質疑警員其後錄取的口供,較當日的口供詳盡。警員指事後在安靜環境「就諗得更多」,回憶起更多事項。至於辯方指被告口供與其慣常做法不符,質疑她「作故仔」,警員指「一般做法同寫落去係兩樣嘢」,強調只按照記事冊的記錄錄取口供。案件下午續審。 (全文)

#20230516新聞 #新聞工作 #20220907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