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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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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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手足物資支援平台有新功能啦」

TG bot使用指引:
1.可從賢學思政Instagram 的簡介中找到telegram的連結,點進後會自動連接至支援在囚手足平台的bot。

2.進入bot後,可選擇三項服務。分別是:

(1)申請在囚物資

一、若選擇申請在囚物資,請根據問題輸入手足姓名、在囚編號、收押院所及所需物資,然後選擇鄰近地點(中西區、九龍西及新界西)。

二、輸入資料後,申請者會收到由TG bot發送的確認信息,請將確認信息copy and paste至 @stpoliticismreply_bot

三、我們核實相關資料後,我們會回覆申請者成功申請的通知,屆時會提供:
-領取物資的地址
-領取物資的數量
-參考編號
請注意收到參考編號後,物資申請才算成功接納。

四、在bot中與我們預約領取時間,讓我們提早安排。而領取時只需提供參考編號以供相關人員核對,便可成功領取物資。

(2)捐物資

捐物資方面,市民可捐取短缺的在囚物資給我們。先將想捐出的物資照片及資料傳送至 @St_politicism_mbot,成員會回覆交收物資街站的地址及時間,最後於街站或指定地點進行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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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捐贈物資前,先到懲教署網站找出合資格的物資品牌及包裝!現時最為短缺的物資主要為合規格的日常護理用品,如:
1. Baby oil 2.洗手液 3.爽身粉
4.紙巾 5.沐浴露 6.洗髮水
7.牙膏 250g (懲教署由2021 年 2月8日開始停止入細支裝牙膏) 8.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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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盡量從黃圈中購買所需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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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留意我們社交媒體的更新,以便了解我們最新欠缺的物資。每項物資捐贈均有上限,一旦超過所設上限,拒不接受。

(3)囚權問題

輸入有關囚權的問題後(eg:探訪時間、欠缺物資)會得到相關解答,以增加公眾對在囚人士及生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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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障礙男生擲汽油彈遭加刑 父感悟面對不公無人可獨善其身 感激陌生人扶持

【蘋果日報】患有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男生向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今被上訴庭加刑判入教導所,男生父母情緒激動,更一度怒斥律政司:「賺埋啲咁嘅陰騭錢!」男生爸爸受訪時坦承曾經太自私,又過度保護兒子,如今才發現當不公義臨到家門前,無人可獨善其身。他看見庭內庭外陌生人無條件的相助與守護,同樣希望為香港付出多一分力,「我都希望,我自己都可以幫到人,唔係話要做某一樣嘢;可能少少嘢,都可以幫到人。」

還柙期間,爸爸每天都到壁屋懲教所探望兒子。他最記得有次他跟兒子說未來兩天來不了,兒子竟主動關心謂:「天氣涷呀,着多幾件衫。」爸爸話說至此,不禁哽咽。「佢以前比較隱晦,我瞓喺廳嘅時候,佢會話:你做乜瞓係個廳度啊,入房瞓啦嘛。」當時他不以為然,直到兒子隔着一面窗叫他多穿衣,他才發現,兒子一直都懂得去關心別人,只是表達方式與常人不同。

爸爸說,兒子保釋的時候從來沒有行差踏錯,亦已完成5個月的感化令,如今卻有如此結局:「你認為有個不公,我哋都去接受,默默咁去接受;但今日睇到,份社會服務令報告從來都冇提過,咁攞嚟做乜?即係呃人,係咪?」爸爸不禁怒斥:「佢6、7歲已經確診㗎啦,唔通你話我哋部署咗?有病都唔可以作為求情理由,你諗吓今日嘅法律係代表乜嘢?」

這段時間,爸爸很感激香港人,不論是精神上支持,還是負責「推post」,他都非常感激。而在法院車輛出入口附近,除了他,還有一班送車師,「(送車師)話可能會追到有架車係我個仔,話我哋唔會放棄你……所以我都希望,我自己都可以幫到人,唔係話要做某一樣嘢;可能少少嘢,都可以幫到人。」即使他們與爸爸互不相識,仍一直默默守候。(全文

#20210204新聞
#1118柴灣
加拿大政府:一港囚犯被迫加籍中國籍「二選一」 或失領事保護

【綜合報道】加拿大全球事務部表示,一名同時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香港囚犯,被告知需要在公民身份中兩選一;如果宣稱自己是加拿大籍,該人士會失去在香港的居留權;但如果宣稱是中國籍,將失去加拿大政府的保護。

加拿大全球事務部表示,上月18日接到通知,一名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香港囚犯,被告知需要就國籍作出宣稱,暫時未知對方是否已作決定。當局指,種種迹象顯示,越來越多在港被囚、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士,被迫要求在中國籍或其他國籍中二選其一。

加拿大政府表示,正與「志同道合的伙伴(likeminded partners)」合作,以保護在港擁有雙重國籍居民的人權和安全,並建議所有希望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的雙重國籍人士,不要宣稱自己是中國籍,向當局表明其加拿大人身份。

外電引述本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除非一名香港居民已向入境處申請更改國籍並獲批,否則他仍然是中國公民,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中國與其他國家的雙邊協議,領事館人員有權探視被懲教署拘留的本國國民,但並非中國國民。

報道來源:蘋果日報香港電台

#20210204新聞
13歲印度裔男童認刑毀優品360店候判 官斥:行為不知所謂

【頭條日報】天水圍兩間「優品 360」去年2月3度遭人破壞,期後一名13歲印度裔男童被捕,他今於屯門法院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水佳麗裁判官直斥男童的行為「唔知做乜,不知所謂」,對店舖內的員工亦非常不公平。但因男童未滿14歲而不能送去懲教所,逐決定為其索取感化官、感化院報告,男童交由青少年院看管至2月19日判刑。(全文

#20210205新聞
#20200201天水圍 #20200202天水圍 #20200224天水圍
爆眼少女覆核警方手令 上訴庭需時考慮雙方論點擇日頒布判詞

【頭條日報】爆眼少女前年8月11日於尖沙嘴警署外的街頭衝突中,疑遭布袋彈擊中導致右眼受傷。少女不滿警方未有向她提供手令內容便取得其醫療報告,妨礙她向法庭挑戰手令的訴訟權利。高等法院原訟庭前年底駁回其訴訟前文件披露申請,其上訴案今在高院進行遙距聆訊。警務處一方指,如少女一方有足夠證據證明涉案手令違法,法庭便可以駁回手令,少女完全毋須查閱手令內容也能提出訴訟。上訴庭需時考慮雙方論點,將擇日頒布判詞。

夏博義資深大律師代表化名「K」的爆眼少女,他指警方未有向K展示手令便取走其醫療報告,醫院又未能保障病人私隱,故認為此舉對K日後欲向法庭挑戰手令的訴訟產生不合理的妨礙,違反《基本法》第3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賦予市民的訴訟權及私隱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與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均質疑為何K沒有看過手令便不能提出訴訟,法官相信K已知手令內容是取得其醫療報告,如K有證據顯示手令違規,亦可提出訴訟。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莫樹聯資深大律師指,K能否向法庭挑戰手令,重點在於K有否實質證據顯示手令違規,證明K並非811事件的疑犯,並證明警方毋須取得醫療報告亦能如常對K作出調查,而手令內容則對其訴訟沒有任何影響,即使K只能證明手令違規,法庭已可判她勝訴,裁定手令違憲無效。(原文

#20210205新聞 #0811尖沙嘴
被捕人士資訊部
13歲印度裔男童認刑毀優品360店候判 官斥:行為不知所謂 【頭條日報】天水圍兩間「優品 360」去年2月3度遭人破壞,期後一名13歲印度裔男童被捕,他今於屯門法院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水佳麗裁判官直斥男童的行為「唔知做乜,不知所謂」,對店舖內的員工亦非常不公平。但因男童未滿14歲而不能送去懲教所,逐決定為其索取感化官、感化院報告,男童交由青少年院看管至2月19日判刑。(全文) #20210205新聞 #20200201天水圍 #20200202天水圍 #20200224天水圍
認毁優品 360 14 歲邊緣智商男童判感化 13 歲男童還押候判 母傷心落淚

【立場新聞】14 歲邊緣智商男童被指去年 2 月,夥同他人破壞天水圍天耀商場內的「優品 360」,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今(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感化 18 個月。裁判官水佳麗寄語男童:「機會只有一次,你朋友仔入咗勞教中心,你唔好好改善、表現自己,更生中心就等緊你」。另外一名 13 歲印度裔男童,被指為上述破壞者「睇水」,至今年初被捕,他今日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還押至 2 月 19 日判刑,男童母親傷心落淚,離庭前與兒子相擁。(全文

#20210205新聞
#20200201天水圍 #20200202天水圍 #20200224天水圍
今日下晝去西九法院聽審。警方首次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行六四集會,6月4日當晚仍有大批市民自發到維園悼念。事後廿多人包括多名支聯會常委被票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於今日下午再提堂,陳日君樞機也到庭旁聽。

其實大家都想見胡志偉丶黃之鋒和黎智英一面。遠望他們,肥佬黎不再肥,也剃淸了頭髮;志偉和之鋒沒有兩樣,大家都跟他們揮手 — 哪管是只能揮手,都於願足矣。

被扣押的人總是東張西望,希望可以見到自己想見的人,交換一個眼神,在政治陰霾下已經是一種奢侈。

邵家臻
黎智英終審法院保釋上訴案 下周二上午10時宣讀判詞

【立場新聞】被控違反國安法、現正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能否申請保釋,暫時離開監獄,將取決於律政司一方提出、有關《港區國安法》42(2)條正確解讀的終審上訴,終院五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兩名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兩名香港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及司徒敬,早前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黎智英繼續還押。司法機構網頁今顯示,終院將於下周二(9 日)上午 10 時宣讀判詞,預計需時約 15 分鐘。(全文

#202102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判囚 3 月禁參選 5 年 林朗彥 3 年前入稟挑戰 今撤銷覆核申請

【立場新聞】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常委林朗彥,2017 年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遭判囚逾 3 個月的人士,5 年內不得參選的選舉條例規定。覆核申請今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法官周家明表示,與訟雙方已同意撤銷申請,且沒有派律師代表到庭應訊,法官宣布申請正式撤銷。

據了解,與林朗彥一同入稟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亦已撤銷申請。(全文

#20210205新聞
【國安封網】《立場》引公開資料守則索封網詳情 保安局、警方拒絕提供 指披露損公眾安全

【立場新聞】載有大量警員、官員個人資料的網站「香港編年史」,上月初傳出在香港被封鎖,有網絡供應商承認按《國安法》要求封網,不過港府一直無向公眾交代。《立場》1 月中按《公開資料守則》,向保安局及警方索取封網行動詳情,兩部門周四(4 日)回覆拒絕提供,並引用守則稱如披露資料會令保安、防罪及公眾安全受損,間接證實封網屬於官方行動。

「香港編年史」網站 1 月 6 日傳出在香港被封鎖至今,《明報》、《有線新聞》及《香港01》等傳媒曾引述消息報道,指警方首次引用《國安法》發出行政命令要求永久封鎖該網,又指未展開刑事調查,而網站管理人可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決定。(全文

#202102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袁嘉蔚:好似每日倒數緊 做得幾多得幾多

//「可能真係最後一次,用區議員身份幫街坊寫揮春。」

袁嘉蔚,南區區議員,前香港眾志成員,亦是初選大搜捕中,其中一名被指控顛覆國家的被捕者。訪問刊登之日,她因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上庭認罪,案件將於4月16日判刑,加上政府已經預告會在今年內推出區議員宣誓,種種前因都指向同一結論,「我上任第一日已經預咗,自己做唔足四年。」⋯

⋯「警署有塊板寫覊留人士,因咩事被拘捕,我見到自己個名,袁嘉蔚,隔離括住『顛覆國家』,覺得好超現實。」今年 1 月 6 日,袁嘉蔚和 50 多名民主派因初選被捕,扣在她身上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我記得臭格有個阿叔想同我傾計,『喂阿妹你衰咩呀?』」

「我『顛覆國家』。」她答。//

立場新聞
終審法院即將聆訊案件的公眾旁聽安排

如終審法院網頁顯示,終審法院將於二月九日(下星期二)宣讀一宗有關香港國安法保釋事宜案件的判詞,預計有關的聆訊時間較短。

因應二月一日(星期一)終審法院外人群聚集的情況,司法機構將就公眾旁聽安排作出調整。

司法機構將預留更多座位予公眾人士(約八十個),有關座位將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不會派發入場籌號。

法庭使用者如欲旁聽聆訊,需於終審法院大樓外的指定區域排隊輪候進入大樓。為確保安排有序及公平,插隊或代人排隊的行為均不容許,法庭使用者應依從司法機構職員和保安人員的指示。

2021年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58分

司法機構公布
#港區國安法
反修例僅19未成年者獲警司警誡 鄧炳強稱因不認罪 4被投訴警裁言語或使用武力不當

【蘋果日報】鄧炳強提到與反修例相關的被捕人中,只有19人接受了警司警誡。鄧炳強解釋數字低是因為要接受警司警誡,首先要認罪及有悔意,但在反修例事件被捕的青少年中,很少人會認罪,身上亦帶有一些卡片,提示被捕時不要說話及向鏡頭大聲叫出自己名字,之後會有律師到場支援,但若不認罪就不能做到警司警誡。

他又提到投訴警方的個案,當中有24宗主動訓斥,5宗已主動做紀律覆檢,其中4宗判定警員有不當行為,包括涉及言語上或使用武力上,已作懲處及紀錄,對將來工作包括升遞會有影響。(全文

#20210206新聞

(編按:被捕人士有保持緘默權利,請注意被捕後所說的,有機會被警方作為呈堂證供。 #我無嘢講
水炮車射有線記者 投訴警察課:警員無過錯

【蘋果日報】有線新聞台一名記者早前向警方投訴,指2019年9月採訪示威期間,被警方水炮車噴中催淚水。事隔一年多,投訴警察課回覆結果,裁定警員無過錯。

《有線新聞》指,該台記者於前年9月15日在中環添華道採訪期間,被警方水炮車噴中藍色催淚水劑,其後投訴警方濫用職權。報道引述投訴警察課回覆指,調查顯示,當時環境混亂,多人佔路及暴力衝擊警方防線,使用催淚水劑驅散符合警方程序及法律條文,故把指控列為「並無過錯」。警方指,已把事件通知有關人員,並作出適當訓示。(全文

#20210206新聞
港版國安法|重組初選大搜捕關鍵環節 至少9人電郵、TG遭入侵

【蘋果日報】《蘋果》訪問逾30位參加民主派初選、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者重組大搜捕過程,法庭搜查令最早於12月18日發出,最遲在1月5日發出,反映警方在大搜捕前20日已部署行動,在拘捕前夕再加碼拘捕目標。至少9名被捕人士反映,被捕當日或翌日,電郵或Telegram賬戶有被入侵迹象。

至少4名被捕人士透露,見到警方獲發的搜查令是12月18日簽發。而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和黃碧雲指,他們見到搜查令是1月5日簽發,即大搜捕前一日。

被捕人士普遍遭5至7名警員拘捕,僅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遭近20名警員拘捕。據本報統計,大搜捕涉及不同組別警力,重案組拘捕至少10人,反黑組拘捕至少7人,刑事調查隊(CID)至少拘捕1人。目前暫時確認,國安處人員拘捕荃灣區議員岑敖暉。

徐子見憶述,在警署拘留期間聽到警員閒談,有人稱拘捕當日凌晨才收到行動指令,其後才知道拘捕對象是誰。徐估計,警方為求保密,直到行動前最後一刻才通知前線警員。他指,警方先後錄3次口供,但盤問手法奇怪,包括問他對戴耀廷的新聞報道有何意見、「攬炒十部曲」是甚麼。

據本報統計,在被捕當日至獲釋翌日,至少7人發現電郵賬戶曾遭黑客攻擊。其中,尹兆堅和一名不願具名的被捕者的電郵遭國家級黑客攻擊,兩人收到Google警示的時間十分接近,分別是1月6日早上9時57分及10時03分,相隔不足6分鐘。

人民力量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和區議員徐子見的Telegram賬戶亦有被入侵迹象。徐子見指,獲釋後買新手機登入賬戶,收到多個Telegram驗證碼短訊,而過往從未發生同類情況,懷疑有人嘗試入侵其賬戶。被捕者之一、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指,iPhone被警方沒收手機後,自己獲釋後曾用「Find My Phone」功能,發現iPhone在1月6日中午曾經開機。(全文

#20210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台主持傑斯再被捕 被指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蘋果日報】D100網台主持傑斯去年初於網上發起眾籌,卻遭警方指控洗黑錢,傑斯、其妻子及女助理去年底涉嫌「洗黑錢」及「資助分裂國家」被捕。警方今日發新聞稿指,國安處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在港島區拘捕傑斯(52歲),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 條。(全文

#20210207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網台主持傑斯再被捕 被指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蘋果日報】D100網台主持傑斯去年初於網上發起眾籌,卻遭警方指控洗黑錢,傑斯、其妻子及女助理去年底涉嫌「洗黑錢」及「資助分裂國家」被捕。警方今日發新聞稿指,國安處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在港島區拘捕傑斯(52歲),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 條。(全文) #20210207新聞
國安處再拘網台主持傑斯 涉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將起訴明上庭

【香港01】警方國安處進一步調查後,今日(7日)在港島區拘捕D100網台主持傑斯,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 條。據了解,被捕人為傑斯,警方稍後會落案起訴,明日上庭。(全文

#20210207新聞
馬俊文(#美國隊長2.0)─ 探訪週記【美隊被加控國安法後第一次探訪】

//今日是2021年1月31日,亦為8.31恐襲事件第17個月。本媒今日終於成功排期到 #荔枝角收押所 探訪美隊,為自美隊2020年12月末被指涉嫌於收押所內宣揚港獨後本媒首次探訪。回想起上一次與美隊詳談,已是他仍未還押之前的事。

進入探訪室,還沒坐下先跟美隊對望了一眼,點了頭。美隊精神不俗,依舊能見到他往日的堅定眼神。與美隊分隔著的是一塊完全隔音的亞加力膠板,最遙遠的距離莫過於此。見到探訪室電話螢幕上顯示著「15:00」,正正就是每天親友容許探訪的時間。深深吸了一口氣,便拿起了聽筒,希望用盡每一分每一秒...「隊長,好耐無見...」

知道美隊因違反《國安法》而被罰囚禁於「水飯房」(單人隔離囚室),第一時間先訊問他裡面的待遇如何。美隊回答:「辛苦好多!而家得我一個人,唔似「大棚」(普通囚室)咁有其他人一齊可以吹下水,又無得睇電視睇戲。喺水飯房嘅生活好苦悶,每日就係朝早起身梳洗,等到大約中午時間就去「拜山」(親友探訪)。每日淨係得唔夠一個鐘上天台放風(離開囚室休息),其餘時間就係睇書、食飯同埋瞓覺。」

再問及隊長於水飯房的三餐溫飽情況,美隊的答案令我不禁動容。
「暖氈嗰d 夠嘅,個人夠暖。食野就...初初入嚟嘅時候食唔慣,覺得好難食。好彩之後有議員幫手入咗私飯比我。但係最近睇報紙知道612啲水(資金)就用完,所以而家我取消咗私飯。一來我唔想加重612嘅負擔,二嚟唔想食得咁奢侈,覺得對唔住其他有需要嘅手足。不過,好笑既係依家食返入邊啲飯又無以前咁難食喎,哈哈。」

提及其他還押手足,美隊話:「我知道樓下大棚嘅黃絲手足好多都心灰意冷,覺得比人當係condom,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多啲去旁聽、寫信同埋探訪,等佢地知道佢地並唔係孤身一人。」

15分鐘轉眼即逝,問到美隊有d 咩希望本媒可以同外面嘅同路人講,美隊話有四樣野:

1. 希望多啲人會寫信入去比咁多位在囚/還押手足

2. 希望
#人民力量 可以喺街站再嗌返口號

3. 希望所有爭取民主自由的人都要有入獄至少一年嘅心理準備,因為呢個先係「和理非」應有嘅心態。

4. 希望大家可以閱讀由
#戴耀廷 教授所寫的《牢獄的洗禮》//

📌 全文:幽光
被控 4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傑斯被指主持網上節目 引起憎恨或蔑視中港政府

【立場新聞】D100網台主持人「傑斯」昨日再度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傑斯」尚在醫院留醫,未能出庭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11 日或更早出院日再訊,期間「傑斯」交由警方看管。根據控罪書內容,「傑斯」被指在網上節目作主持及演講,意圖引起憎恨或蔑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被告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 2020 年 8 月 8 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一個網上節目作主持及演講,意圖引起憎恨或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恿他人不守法不服從合法命令;以及在2020年 8月15 日、9月5日、10月1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一個網上節目作主持及演講,意圖引起憎恨或蔑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恿他人不守法不服從合法命令。(全文

#20210208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