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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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昨晚大埔槍案 12.8 北角槍案 12.9 華仁炸彈案 疑涉同一團伙

【立場】警方昨晚在大埔拘捕一名 19 歲男子,期間疑犯開了一槍無打中人,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枝 P 80 手槍和一枝 AR 15 步槍,以及 200 多發子彈;警方晚上在 fb 發片,指昨晚的案件,和 12 月 8 日北角查獲真槍的案件,以及 12 月 9 日在灣仔華仁書院發現土製炸彈案有關,可能涉及同一團伙,計劃用手槍在人群中製造混亂,用長槍高位射擊,以及在人多地方引爆炸彈襲擊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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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近日有自稱「匡民會」義工在庭外接觸被告,聲稱協助被捕人士,同時詢問其個人資料,《立場新聞》發現,組織前身為「反佔中工商各界大聯盟有限公司」。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接受《立場》查詢時指出,首次聽聞有人士在法院外邀請被告人士登記個人資料,指若被告人士需要法律援助,法院有當值律師可提供協助;若需要生活援助,則可申請政府社會福利或其他透明度較高的基金。

據李安然了解,612基金同樣需要提交個人資料、驗傷證明等,但認為與匡民會的分別在於透明度的高低,「612基金是有公眾人物,大家要追究的話,可以有名有姓去追究,但而家呢個新組織,萬一要追究但突然失蹤點算?」

他強調,即使有人士向該組織提供個人資料,但除非有個人同意,是不能轉交予其他機構,但坦言「你交個人資料俾佢,再轉交俾人係好難控制,轉咗幾多手你都唔會知。」他又提醒,一旦有被告人士提交個人資料,則難以確保對方會如何使用有關資料。// 😧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511996695633864?d=n&sfns=mo
Forwarded from Channel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巒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律政司檢控與否視乎證據強弱,但是否有「濫告」,「一單兩單好難睇得出」。另外控罪書上隱匿警員身分,吳說,對民事索償或造成一定困難,但被告可向警方索取警員身分,即使警方拒絕提供,被告仍可直接控告警務處長。//😦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511999532300247?d=n&sfns=mo
01-《坐監並不可怕

//「坐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坐監前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延伸閱讀 👈

*文章個案僅供參考,有關法律意見請向專業律師團隊諮詢*
#和你讀
Forwarded from 香港即時新聞 - 反送中即時新聞
印尼記者Veby:我覺得很奇妙
(明報新聞網)【明報專訊】「有些朋友邀請我出席聖誕派對,這是我現在最不想做的事。」印尼語媒體SUARA記者Veby Mega Indah自9月29日在灣仔行人天橋上採訪示威期間右眼中彈失明,至今已接近3個月,她周二(12月17日)受訪時說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我的朋友覺得困惑,因為他們不知道我有PTSD,會說你有什麼問題?為什麼不想外出,去些正常社交活動?」
https://news.mingpao.com/pns/副刊/article/20191222/s00005/1576950779139/印尼記者veby-我覺得很奇妙
Forwarded from Channel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譚俊傑亦認為,該名休班警到達機場的目的是外遊,並離開香港,「佢係絕對無需要帶住警棍去其他地方,佢去到其他地方,佢不單止唔係休班警,佢只係一個旅客」,應以《公安條例》中《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提控。譚續指,不論是休班警抑或機場保安,持有伸縮警棍過關應被控同一控罪,直言「我見唔到有咩分別,一係就一齊告《公安條例》,一係就一齊告《航空條例》,一係就一次過兩樣都告」。他認為律政司應考慮休班警不應將警棍帶離香港,「應該用一個恰當嘅《公安條例》去控告佢」。// 🛫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512660208900846?d=n&sfns=mo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牛頭角警署外懷疑被縱火

牛頭角警署外早上懷疑被人縱火,警署外發現有燒焦痕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作縱火案處理。早上7時37分,位於牛頭角兆業街1號的牛頭角警署懷疑曾起火。警方表示,警署外牆被噴上白色油漆、地上有燒焦痕跡及玻璃碎,警方及消防員到場,於現場拾獲石油氣樽。

2019-12-22 10:09:07
#新聞 #蘋果

藏警棍 警外遊照過關地勤留案底

【本報訊】一名休班警員本月初涉嫌把伸縮警棍帶離境,最後獲同袍「放生」繼續外遊。曾任職機場地勤朱先生(化名)指,自己兩年前上班誤帶伸縮棍,在機場安檢時被捕,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最終罰款3000元兼留案底,更遭公司即時解僱。他批評警方執法不公,「我又係大意帶咗喺個袋度,唔記得拎出嚟。點解佢可以繼續去旅行、去開心,而我受到法律制裁?」


90後朱先生憶述,兩年多前用數十元在淘寶購買一支伸縮警棍,「貪過癮、貪玩,買支警棍當紀念品」。其後,他獲聘機場地勤,首日上班便出事,「遲咗起身,好倉促咁執咗個袋返工,無留意其他嘢。嗰時就行一條職員通道入去安檢位,過安檢照到我個袋有伸縮棍」。


朱先生最終被判罪成,罰款3000元兼留案底。他慨嘆,自己誤墮法網付出很大代價,即時被解僱,日後無法留在航空業界,「一定要轉工。因為喺機場犯咗咁事,都唔會有可能請返我喺機場做嘢」。他現時任職運輸業,工時長、薪金較機場地勤低。近日他看報紙知道一名休班警攜警棍外遊,在機場被截查後獲「放生」,對警方執法不公感氣憤,「點解佢可以繼續去旅行、去開心,而我受到法律制裁?」

報導全文:

https://s.nextmedia.com/apple/a.php?i=20191222&sec_id=4104&s=0&a=20829762
警方尖東截查男子 搜出鐳射筆 涉藏有工具非法用途拘捕

【立場新聞】警方指出,昨日下午 3 時 50 分在尖沙咀東港鐵站外近麼地道巡邏期間,截停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人員其後在他身上檢獲一枝鐳射筆,經初步調查後,該名 22 歲姓梁本地男子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早前在深水埗因購買觀星鐳射筆,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 方仲賢因拒絕保釋候查,踢保獲釋;警方則指如有足夠證據,有機會再拘捕。
警元朗商場停車場拘七人涉遊蕩 一人搜出鐳射筆涉藏攻擊武器

大批市民昨日到元朗形點商場集會,紀念721事件第五個月。《立場新聞》記者在晚上九時許發現,約40名警員在商場的三樓停車場拘補多名人士,在場未有向傳媒解釋拘捕原因。警察公共關係科今日回應《立場新聞》查詢,表示昨晚9時35分於元朗朗日路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於一商場停車場內截查多名形跡可疑的人士,經調查後拘捕六男一女,年齡介乎 16 至 31歲,涉嫌遊蕩。
接連有人帶鐳射筆被捕 大律師:控方須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意圖傷人

攜帶鐳射筆過去半年經常成為警方的入罪理由,昨日一名男子在港鐵站被指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元朗則有一男子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有大律師指出,「意圖」是兩罪定罪與否的關鍵,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鐳射筆是有意傷害他人,否則難以入罪。另有大律師建議,被捕人士應在接受調查時解釋攜帶鐳射筆的原因,若未能或不作解釋則更容易入罪。
02-《第一庭前的忐忑

//被羈押時必定要交出所有隨身物品,包括頸巾、皮帶及鞋帶。被羈押可要求飲食及打電話給律師及家人,這是基本權利...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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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法律團隊構成與聘用須知

//在第一堂提堂不認罪後,到真正的審訊日相距往往超過一年,在這一年間,你會跟律師團研究如何戰鬥...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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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絲父勸被捕女停上前線 女不忿拒溝通:你個女條命先係命?

時代革命,也是世代與立場之爭。「良心理政」義務臨床心理學家Jacko(化名)透露,即使一家人政見相同,仍可能存在分歧,例如年輕女兒厭惡「黃絲」父親要求她勿再上前線,覺得父親很自私,自此抗拒溝通,「你個女條命就係命,手足條命就唔係命?」Jacko解釋,新一代在威權統治下成長,更厭惡所有長輩威權;縱出於好意,成人也要反思關懷年輕人的方式是否恰當。
04-《上庭》

//法庭,是一個令人望而生畏之處,可畏之處是法庭判決會影響你一生。而那怕你在抗辯過程中佔盡上風及理據,你亦無法預知法官判決的結果,判決仍然要到最後一刻才從法官的口中宣判。...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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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入冊》

//當你被押進羈押室後,你已被警察監禁,不過相信你已魂飛魄散,人也茫茫然不知所措,不會留意,但最重要的是,是可以提出會見你的律師的要求...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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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周六開槍案,警方拘捕一名 18 歲男子,並在大埔一單位檢獲長槍及子彈,男子今早(23日)被押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分兩案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暫毋須答辯,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件分別押後至明年2月及6月訊。據了解,警方調查過早前已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的5名被告的電話對話紀錄等,發現本案被告亦涉案,被告為「槍手」,警方在大埔截查被告時,被告涉嫌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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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荔枝角收押所》

//你在荔枝角的第一個晚上,是會與你不相認的人,同囚在一個約60呎的囚室內,我之前說過荔枝角的衛生環境差劣,你身處的囚室燈光幽暗,油漆剝落,囚室內的廁格發出陣陣臭味...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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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 申請保釋被拒

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上月底涉嫌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還柙候訊。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於明年1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為應屆文憑試中六考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指他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2019-12-23 11:31:59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929遊行96人被控暴動 律師反對將案押後12星期

有網民在9月29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警方拘捕多人,其中96人被控暴動罪,另外社工許麗明被控襲警,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反對控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12個星期。早上有二、三百名市民到法院旁聽,由於座位不足,不少人要席地而坐。

2019-12-23 12:09: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