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77K subscribers
3.8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5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支聯會拒交資料 國安處上門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

【立場新聞】警察國安處上月底引用國安法,指支聯會是外交代理人,要求交資料,限期昨(7 日)屆滿,但支聯會表明拒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今日早上約 7 時起,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陸續被捕。(全文

#202109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支聯會拒交資料 國安處上門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 【立場新聞】警察國安處上月底引用國安法,指支聯會是外交代理人,要求交資料,限期昨(7 日)屆滿,但支聯會表明拒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今日早上約 7 時起,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陸續被捕。(全文) #202109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前發文 鄒幸彤:最後一次睇下呢個風景

【立場新聞】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被捕前,已知有警員上門。她今早在 facebook 發文指,「遺憾上唔到藍的保釋了。」被捕前一晚留在律師樓的鄒幸彤又提到,「佢哋要拉早響嘛,咁我就唔洗近乎開通頂準備上庭嘅嘢。」

「呢刻被拉最慘嘅係,未刷牙換衫,陣間啲口氣會唔會臭死國安?」她又問網友,「大家有無臨別說話想同我講?」

本身有案在身的鄒幸彤,又在 facebook 貼出律師樓外的風景,「最後一次睇下呢個風景…」(原文

#202109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囊螢
<<大排檔 ~ 揀好日子先坐監 Part 1>>

這個星期分別到了三個院所探訪手足,他/她們已經在牆內“踎“了超過二十個月,經過了二次生日,但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手足們將會分別在今年年底和明年下半年放學。

手足們的話題亦離不開某大型基金組織的急流勇退(迫退?),連消帶打地引發一波其他不同規模的支援組織籌措退場的考慮和決定(絕對理解)。我們不約而同的長嘆,其他新案件或沒有結案的手足的前路相對地更加寸步難行,龐大的訴訟費/家庭最基本開支/學費等等,全部都令人舉步為艱。 這段時間,已經聽到令人非常惋惜和無助的不同說法,例如律師團隊會勸說手足們提前認罪······有家屬的哥哥姐姐會多做一至二份兼職······更有已經接洽銀行商討做樓宇按揭······

~~ 難度真的要揀好日子先坐監? ~ ~

赤柱,碰到一位資深社會工作者更調侃道 :好彩我之前坐完了······ 這句話之後緊接的只有鴉雀無聲的殘忍。我們都沒有再直視對方,害怕眼淚剎時間奪眶而出。

********************************

說起我們,總是離不開政治犯這三個字(其實有點兒言過其實,我們只因為有著相同的理念 : 好撚鍾意香港)。

在廣義犯罪學中一般認為政治犯罪是一種利他主義,只是損害了統治階級的利益,而不會違反人類的普遍道德。政治犯罪反對的只是社會的不公平不公義,失去了正確人倫邏輯的灌輸。政治犯罪在民智與民主俱佳和開發理想的國家中更是建設社會進步的一種有效形式。因此在國際法中,區分政治犯和普通罪犯的動機不是為了加強鎮壓,反而是為了加強保護。所以在<<聯合國引渡示範公約>>中指出,在引渡罪犯條例中並不包括被定性為政治罪犯的人物。(政治犯問題同時產生了許多囚權問題,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下回分解)


(未完, 待續 ... ...)


🙇‍♂️🙇‍♂️🙏🙏請各位繼續支持我的文章和其他手足,同時不要忘記支持我的Patreon.🙏🙏🙇‍♂️🙇‍♂️

==================
Patreon: patreon.com/lumos_hkers
TG: @lumos_hkers
FB: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71666506239
IG: https://www.instagram.com/lumos_hkers/
今早阿藍透過律師傳達以下口訊:

【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相信大家對於國安法保釋聆訊猶如閉門審訊的做法習以為常。

雖然鄒幸彤俾人拉咗。不過佢收檔前有份遺作,本來佢想幫我喺9P問題打到底,即使鄒幸彤收工,但萬幸仲有人做到。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 全文:何桂藍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據理力爭,無悔無懼。」

//簡單匯報一下阿彤的情況:阿彤的代表律師今午已經在中區警署見了她。據律師轉述,她情況尚好,精神抖擻。她最念茲在茲的,是明天及後天六四案認罪者在灣仔區域法院的判刑,尤其掛心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在囚戰友的情況。她明天本來就要去旁聽,可惜已去不成了。她呼籲大家代她前去同戰友們打氣。

彤彤還在開玩笑,嘆道自己大概做不成YouTuber或直播主了,「死亡直播」不太成功,還要「低炒」。

據律師轉述,阿彤始終質疑所謂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為何,而她今天要留給外界的最後一句話:「據理力爭,無悔無懼。」//

Photo credit to: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 全文:鄒幸彤後援會
司法人員辦公室遭傳真滋擾 男子被控「不斷打電話」 准保釋 11 月再訊

【立場新聞】一名 57 歲從事廣告設計的男子,被指在今年 5 月至 6 月撥出至少一萬通電話,向多間政府及私人機構,要求以傳真形式索取資料,並向對方提供 3 名司法人員的辦公室號碼,令 3 名人員不斷受騷擾。被告被控一項「不斷打電話」罪,案件今(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今年 11 月 3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為被告的電話及電腦作科學鑑證、向部分機構索取通話記錄等。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 2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天到警署報到、同時不得以言語、行為、電話、傳真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騷擾任何司法部門人員。

控方指,在現時取得的其中 8 間機構通話記錄中,發現被告在案發的其中兩星期內,曾撥出超過一萬通電話,以致有關機構多次傳真文件予涉案司法人員。(全文

#20210908新聞 #新案件 #電話滋擾
Forwarded from 稜•支援
【購買探監物資指南系列2:原子筆、爽身粉、驅蚊貼、肥皂盒、毛巾、內褲】

多謝大家早前睇咗我哋個post,有朋友報料俾我哋聽仲有邊度有華爾夫香煙賣,先感謝大家支持,希望大家繼續Share同報料,一齊令更多親友知道邊度可以買到物資!

因為有親友反映部份日用品比較難喺市面買到,同埋有時好容易買完會俾懲教彈回頭,所以今次會先提及以下幾款難買又難入嘅日用品,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4. 肥皂盒
肥皂盒必須係「紅A」型號PP667、PP668,塑膠及純透明款。
港島
中西區:
-萬豐家居百貨
東區:
-萬豐家居百貨
九龍
深水埗區:
-和平藥房
油尖旺區:
-佐敦大藥房
-順豐家庭用品
九龍城區:
-萬豐家居百貨
新界
屯門區:
-文記家庭用品店
-潮興隆家庭用品
-通寶行百貨
-協興隆
網店:
-紅A網上商店

5. 毛巾
毛巾只限白色「祝君早安」牌,毛巾前後都要有相關字樣,約75厘米X35厘米,每月可入1條。如果買到厚毛巾版,最好探訪前就將佢剪開一半。
港島
中西區:
朱榮記
九龍
深水埗區:
-成記行服務百貨有限公司
-膳心小館
九龍城區:
-信興行
新界
荃灣區:
-大生百貨批發有限公司
元朗區:
-黃洪記百貨批發
網店
-Soulmall
-探監易
-GS Store

6. 內褲
內褲需要係綿質,無褲袋,無可拆除部份同埋無金屬配件,建議大家先去除鈕扣。顏色方面純白色、純淺灰色、純淺啡色(包括米色)都可以,但入純淺灰色會比較穩陣。每月可以入3條。

而女性在囚人士另外可以入一款衛生內褲,同樣係綿質,但需要係素色,而且唔可以有喱士同保護表層。女性在囚人士只可以持有2條衛生內褲,但可以以舊換新。

銷售地點方面,以連鎖店舖GU、UNIQLO比較常見。

嚟緊我哋會繼續出post講其他物資可以點樣買,同埋都會繼續更新資料。希望大家繼續關注同Share。

---------------------
稜·支援
Facebook | https://bit.ly/3yAcGSq
Instagram | @link__support https://bit.ly/38v0fN8
Telegram Chanel | https://publielectoral.lat/LinkSupportHK

#囚權 #稜支援
支聯會︱警追查常委徐漢光下落 今早登門撲空 拘女傭涉阻差辦公

【香港01】警方國安處今早(8日)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被指早前拒絕向國安處提供資料,包括支聯會過去8年財政、會議等紀錄,涉嫌違反「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4人至今晚續被扣查,警方稱會調查被捕人有否涉及其他罪行。

消息指,另一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亦為警方目標,今早警方曾到徐寓所欲作拘捕,惟其菲傭拒開門,警方破門入屋後發現徐漢光不在單位內,其44歲菲傭涉嫌阻差辦公被捕。(全文

#202109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今早阿藍透過律師傳達以下口訊: 【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相信大家對於國安法保釋聆訊猶如閉門審訊的做法習以為常。 雖然鄒幸彤俾人拉咗。不過佢收檔前有份遺作,本來佢想幫我喺9P問題打到底,即使鄒幸彤收工,但萬幸仲有人做到。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 全文:何桂藍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藍於高院聆訊後的思考】

//1. 何謂open court?

法官話呢個係一個open court,原來講緊嘅係內庭數十位旁聽人士連埋一庭外睇直播(即所謂「法庭延伸部分」)果一百幾十個「公眾」位。但open court真係咁解???

缺乏傳媒報道和評論的法庭程序,實際上只有一百多人知悉,又有多「公開」?另外,即使來到法庭聽審,假如限制傳媒報導與保釋申請相關的內容,即使一個來法庭現場旁聽的人,同樣黑人問號,無渠道知道申請的完整理據。

以今日為例,代表我的郭憬憲大律師連口述9P申請的陳詞內容都被拒絕。如果我是公眾人士,坐在旁聽席其實完全不會明白控辯雙方想講的理據究竟為何。

加上今日法官在聆訊開首已表達傾向不會Lift 9P (按:撤銷報道限制)的結論,shut the door at the beginning,令人難以接受有公平審訊呢種所謂的 “open court”,只會令法庭更肆無忌憚做想做的裁決。

2. 為何我要撤回保釋申請?

何謂「危害國安」是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議題,必須在公眾討論/辯論中取得共識且不斷校正,如此議題及其可能產生的罪與罰,不能也不應交給法官一人獨斷。

而更矛盾的是,當法官被指定就這個公眾議題作出裁斷,並對至為重要的人身自由作出限制時,他/她可以完全否決公眾知情權、不受公開監察、也不對公眾作出有實質意義的交代。

事後——因為沒有限時所以可能是事隔數月之後——發表的簡短書面判詞,也基本上是總結控辯兩方提出的論點,省略法官自身的判斷過程,一步到位地結語 I am of the opinion that 了事。

如果在 9P 限制維持的情況下進行保釋申請,實際上只是維持了目前這種法官閉門造車、公眾因為資訊赤字而陷入恐懼和無望的輪迴,因此在撤銷 9P 限制申請被拒絕的情況下,我決定撤回目前的保釋申請。

3. 公開程序才能保障我的best interest

法官口口聲聲說撤銷了報導限制會損害我作為被告的個人利益,但我的利益是什麼我自己最清楚——我正正是覺得,只有將我的保釋申請聆訊過程公諸於眾,才可以保障我作為被告在這宗案件中的利益。

法官又舉例指,如果我日後換律師,現在豁免報導限制的話,將來的律師可能會受到今日的律師在保釋程序中所提出的觀點的影響。

但事實上,換律師並非什麼特殊情況(楊明都換律師啦),如果法官認為換律師而沒有報道限制,那麼新律師會 be restricted by your view,那法官會不會也認為閉門審訊才是維護公義的最好做法?

真正損害我利益的不是傳媒報道,而是漠視不公的司法程序。//

📌 全文:何桂藍
Forwarded from 囊螢
<<大排檔 ~ 揀好日子先坐監 Part 3>>

前幾天,有一位課金師,分享了一篇何桂藍於本月5號的文章。大家可自行閱覽全文(傳送門 : https://bit.ly/3BXkwrF)。
看畢全文,共鳴油然而生,但隨之而來的只有一種莫名的悲涼。面對司法和執行兩者間的各種不協調已經司空見慣。麻木是因為對這地方已沒有任何殘念?比較起麻木,竟然情不自禁地昇華至深惡痛絕的程度。某些人所戀棧的只是爺們的呵護和奶水,某些人為香港所埋下的種子,無奈地把香港的文化財產/傳統/意志一併歸零,還可以期望結出怎樣的果實?

香港的年輕人,未來的持份者!要不沐浴在困局之中抬不起頭,要不接受不同程度的思想再教育。年輕人如何能覓得屬於自己的出路?

牆內的我們曾經興起的一句笑話:「坐監是年輕人的唯一出路!!」
去年在牆內看到又非常認同的一句說話 : 「香港人除非是港豬,否則會活得很痛苦。」

這顆曾經閃爍耀眼,傲視群雄的東方之珠,轉眼間已淪為誕生最多政治犯的地方。

香港人確實_ _, 請自行填上內心最真實的答案。

我知道仍然有一群人, 能夠與我們同歌同行同榮同辱。感激所有課金師和followers.

最後送上來自狗屋的誑語作為笑話 :「法律面前,窮人含L」

~ ~ 完 ~ ~

🙇‍♂️🙇‍♂️🙏🙏請各位繼續支持我的文章和其他手足,同時不要忘記支持我的Patreon.🙏🙏🙇‍♂️🙇‍♂️

==================
Patreon: patreon.com/lumos_hkers
TG: @lumos_hkers
FB: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71666506239
IG: https://www.instagram.com/lumos_hkers/
岑敖暉完成「六四案」的刑期後,再被加控一項藐視法庭罪,內容與周梓樂逝世半年的貼文有關。

岑敖暉
電視台兩記者採訪遭警阻撓 投訴警察課:疏忽職守指控屬實

【綜合報道】有線新聞部指,2名記者於2019年10月20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於警方防線外採訪示威時被2名警員呼喝及驅趕,期間2人未有展示任何警員識別,有線事後向警方投訴事件。

投訴警察課事隔近兩年裁定2名警員疏忽職守指控屬實,即未有展示任何警員識別。投訴警察課表示會對相關人員採取紀律行動。至於另一項投訴指遭兩名警員不禮貌對待及阻礙採訪工作,投訴警察課認為兩人並無過錯,但會作出訓示。

消息來源:有線新聞頭條日報

#20210909新聞
【 612 人道支援基金 2021 年 9 月 9 日簡報】

一、停收捐款安排
根據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告,基金網上捐款平台於 2021 年 9 月 7 日3:00pm 起已停止運作(網上月捐已全部暫停),基金銀行戶口於 2021 年 9 月 7 日 起已不再接受存入捐款。(如有退回保釋金或未用法律費用等,請與基金聯絡安排。)

二、基金銀行戶口結餘
截至 9 月 8 日,基金銀行戶口結餘為 $7,444,731.09 。根據紀錄,於真普聯停止執行支款指示前,有 19 張支票共 $408,629.30 已經發出但尚未過數,有關款項包括支付已批出的支援及基金行政開支,基金會盡力跟進有關支票兌現情況。

三、退回捐款安排
由於網上捐款平台所收集的款項已無法存入基金銀行戶口,信託人決定將存於捐款平台的款項,全數用於退回由 2021 年 9 月 3 日12:00pm 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3:00pm 期間的捐款。相關捐款人將收到網上捐款平台系統發出電郵通知,而該筆退款亦將於 5 - 10 日內顯示於捐款信用卡之月結單。退回款項合共$264,949,包括 316 筆單次捐款及月捐。

四、有關基金與在囚者書信聯絡等工作的性質
基金成立宗旨,是為受反修例事件影響的傷者及被捕者提供法律、醫療、情緒支援費用等人道支援。作為人道支援的一環,基金以書信聯繫因反修例事件而還押或在囚者,提供各項人道支援資訊,包括書籍支援、遙距課程及學習資訊、坊間定期整理社會資訊之訂閱方法等,並了解事主及其親友是否需要轉介心理支援服務等。基金按成立宗旨而有特定服務對象,但其支援與一般為在囚者提供服務的社福機構無異,目的為協助囚友能盡早適應獄中生活、協助更生。就近日新聞報導,基金為在囚者所提供的人道支援工作的性質被政府官員曲解,基金深表遺憾。

五、基金熱線目前仍然運作
如有關捐款的任何查詢,請聯絡基金熱線或電郵 donate@612fund.hk。基金申請人如有查詢,請直接聯絡負責的個案職員或基金熱線。
謝謝各位。
🖥 FB: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 IG: instagram.com/612fund
📱 TG: t.me/ReliefFund612_Update
📣 MeWe: mewe.com/p/612fund
☎️ 熱線:9845 6641(Whatsapp)
國安處今搜六四紀念館

【眾新聞】警方國安處搜查位於旺角的六四紀念館,今早10時半起,多名身穿國安處背心警員手持多個膠箱抵達六四紀念館,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曾經到場。警方同時封鎖大廈出入口,限制人員進出。(原文

#202109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岑敖暉完成「六四案」的刑期後,再被加控一項藐視法庭罪,內容與周梓樂逝世半年的貼文有關。 岑敖暉
【眾新聞】前區議員岑敖暉今年8月被控一項民事藐視法庭罪,岑敖暉的社交網站發帖文指,內容與周梓樂逝世半年的貼文有關。

岑敖暉去年5月9日在個人facebook及《香港獨立媒體網》發文,內容批評警方於周梓樂去世當晚阻礙救援。據了解,律政司今年8月向法庭申請,指岑敖暉的文章涉及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違反高院臨時禁制令,涉嫌民事藐視法庭。

高等法院2019年發出臨時禁制令(HCA 2007/2019),禁制任何人故意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傳播或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以造成香港境内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全文

#20210909新聞 #新案件
【初選47人案】國安法官杜麗冰拒撤報導禁令 暗批鄒幸彤「閉門」指稱無根據

【獨立媒體】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已還柙逾半年的何桂藍原定昨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何桂藍一方在庭上申請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傳媒報導保釋條件的限制,但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何桂藍隨即撤回保釋申請。杜麗冰今日頒下判辭,表明不同意「閉門」指稱,指聆訊既有公眾在庭內旁聽,亦有庭外轉播設施,杜官認為未有足夠理由說服法庭撤銷第9P限制。

杜麗冰指,法庭一直以來有責任保護法庭程序,她舉例若何桂藍日後更換大狀,新的大狀或因得悉本保釋聆訊的內容,阻礙了代表何桂藍的工作。杜麗冰沒有點名鄒幸彤,不過就指留意到被更換的大狀,其書面陳辭形容保釋程序「猶如閉門決定」。杜麗冰反駁這是「不準確指稱」,她在庭上反問大律師郭憬憲,有公眾在庭內旁聽,庭外亦有轉播設施,叫郭大狀替她確認。郭大狀亦收回「閉門」的說法。杜麗冰又提醒,大律師須審視自己庭上的指稱有否事實根據。杜麗冰最終指沒有足夠理由說服法庭撤銷第9P的限制。

過去的國安法案件,傳媒均受《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所限,不得報導保釋程序內容。今年3月47名民主派初提堂,控辯雙方就保釋申請爭辯長達四日,期間便有傳媒申請放寬報道限制,亦有被告表明不反對傳媒報道,但一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9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初選大搜捕
大專學界關注組成員因心臟及手腕不適未完成社服令 獲准延長限期12個月 

【頭條日報】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以及當時大專學界關注組的成員盧姓男子等7人於16年11月,參與「反釋法遊行」後,在中聯辦外與警方衝突。盧就參與非法集結罪前年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進度報告。盧今透露由於心臟及右手腕不適,故至今尚未完成服務令。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把限期延長12個月,著盧盡快履行服務令「完咗件事」。(全文

#20210909新聞 #其他案件 #2016反釋法遊行
簡單匯報一下阿彤的情況:

//在警方搜索六四紀念館之際,阿彤的代表律師今晨已經在中區警署再會見她。據律師轉述,由於中區警署羈留室正在維修,阿彤昨晚被轉移到西區警署羈留,今晨才回中區,精神是不錯的。

彤彤言談之間很掛念支聯會其他常委,且笑道將來常委會是否要轉往監獄開了。她又提出了一個疑問。據悉法院發出了對阿彤所在的大律師事務所的搜查令,範圍很寬闊。她很不解,且認為律師樓涉及私隱。//

📌 全文:鄒幸彤後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