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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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各位街坊,警察現在上了我家中拘捕我 我將會被帶回北大嶼警署接受調查 暫時透露指不是牽涉刑事罪行 有可能屬於國安法及商業罪案(我邊有:0)) 我推斷應該是少事,而且不會起訴 放心,我出返黎會報個平安 edit 10:22 伍展邦律師跟進中 王進洋
東涌區議員王進洋:今早被警拘捕 被指涉商業罪案

【立場新聞】東涌區議員王進洋今日(2 日)早上在 facebook 發文,指警方今早在其寓所拘捕他,會被帶回北大嶼山警署接受調查,「暫時透露指不是牽涉刑事罪行,有可能屬於商業罪案」。

《立場》正向警方查詢,有待回覆。據了解,警方早上接報王進洋寓所,有人發生爭執。軍裝警員到場後,檢查在場人士的身份證,發現王進洋早前涉及另一宗案件,被指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正被法庭通緝,於是將他拘捕,稍後會帶上法庭應訊。(全文

#20210702新聞
小編今日探完曼德拉2.0

牆內手足都知道尋日發生嘅事,見到政府話煽動嘅係我哋嗰下好憤怒。

佢話:從來煽動者都只會係呢個極權政府,但就往往用莫須有罪名加諸落我哋身上。

15分鐘時間,氣氛有啲沉重,佢同我都傾到眼濕濕。

另外佢想話比各位探訪師知,下星期一可以幫牆內手足申請消費券喇,到時留意返懲教嘅安排。

我都成功幫佢入到冰巾,希望佢喺入面可以舒服啲🙈

曼德拉2.0 Mandela 2.0
【首宗國安法案】警員:估唔到佢見到軍裝仲踩油撞向我哋

【頭條日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今在高等法院踏入第5天審訊。控方傳召當日負責拘捕被告唐英傑的警員朱冠強作供,朱指唐當時加速駕駛電單車,「估唔到佢見到軍裝警察,仲踩油撞向我哋,所以我自然咁彈開咗」。

朱指,他沒有看到任何警員在作出拘捕時使用警棍,惟當附近天橋上有市民向警員投擲硬物,朱便指示同僚向天橋方向射出胡椒球彈。

辯方質疑朱當日以「瘋狂駕駛罪」拘捕被告,而非「企圖謀殺罪」,是因為朱明知整件事只是一場意外。辯方又指如果被告如警員所說是故意加速撞向警員,有意撞死警員,為何不控以「企圖謀殺罪」。朱表示不同意,兩度回答:「我覺得『瘋狂駕駛罪』比較適合」。(全文

#20210702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禮賓府遭投擲易燃物 O記調查後拘縱火狂徒

【東方日報】昨日(1日)凌晨有人到中區禮賓府附近投擲多瓶易燃物,引起火警,幸無人受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經深入調查後,據悉於今日(2日)迅速破案,拘捕一名男子,亦到其位於馬鞍山的住所進行搜索。(原文

#20210702新聞
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六四 鄒幸彤被拒保釋須還押 庭上呼:悼念六四無罪!

【立場新聞】控方反對保釋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今年六四,因被指宣傳及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及後獲准保釋。她於七一前夕再度被捕,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書記向鄒幸彤讀出控罪後,詢問她是否明白控罪;她高呼「悼念六四無罪,聽得明!」鄒幸彤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至 7 月 30 日再接受審訊。

被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她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4 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全文

#20210702新聞 #20210604維園 #新案件
【7.1 刺警案】消息指死者任職採購員 警搜出遺書

【立場新聞】一名50歲男子昨晚(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刺傷一名警員後,自插左胸,送院後不治。據了解,死者梁建輝(譯音)任職採購員,與父母同住在新蒲崗一幢唐樓,案發前已留下遺書。

據了解,姓梁的死者單身、與父母同住、沒有刑事紀錄。他的親友向警員透露,死者性格較內向,不清楚他平日的活動。警方在死者的家中搜查,找到一些報刊、書籍和筆記,及找到遺書,初步認為死者的刺警行為,是受到一些報道的影響而自我激化。據了解,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他沒有同黨,也沒有組織。(原文

#20210702新聞 #願手足安息
被捕人士資訊部
禮賓府遭投擲易燃物 O記調查後拘縱火狂徒 【東方日報】昨日(1日)凌晨有人到中區禮賓府附近投擲多瓶易燃物,引起火警,幸無人受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經深入調查後,據悉於今日(2日)迅速破案,拘捕一名男子,亦到其位於馬鞍山的住所進行搜索。(原文) #20210702新聞
7.1禮賓府縱火案 馬鞍山拘一男子

【資訊部整合】警方今日(2日)於馬鞍山拘捕一名24歲男子,涉嫌與一宗發生在禮賓府的「縱火」案有關。

案發於7月1日凌晨,有一名男子向中環禮賓府投擲一個土製燃燒彈,於圍欄外小斜玻發生爆炸及火警,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調查發現,該燃燒彈由6罐卡式石油氣瓶及4樽助燃劑組成。

經調查後,警方今早作出行動,於馬鞍山拘捕一名24歲男子,報稱無報,涉嫌與縱火案件有關。被捕男子仍被扣留調查當中,警方正了解犯案動機及目標。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800 2/7)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被捕人士資訊部
【首宗國安法案】警員:估唔到佢見到軍裝仲踩油撞向我哋 【頭條日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今在高等法院踏入第5天審訊。控方傳召當日負責拘捕被告唐英傑的警員朱冠強作供,朱指唐當時加速駕駛電單車,「估唔到佢見到軍裝警察,仲踩油撞向我哋,所以我自然咁彈開咗」。 朱指,他沒有看到任何警員在作出拘捕時使用警棍,惟當附近天橋上有市民向警員投擲硬物,朱便指示同僚向天橋方向射出胡椒球彈。 辯方質疑朱當日以「瘋狂駕駛罪」拘捕被告,而非「企圖謀殺罪」,是因為朱明知整件事只是一場意外。辯方又指如果被告如警員所說是故意加速撞…
【首宗國安法案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作供 解釋「光時」歷史意義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2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指他會在語境及歷史層面,協助法庭理解「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義。

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指,從歷史角度解讀「光復香港」,認為「光復」一詞的運用,由三國時期至現代中國都沒有改變,意思相同,即恢復或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他認為,帶入「光復香港」的語境,香港在此情況下,等同於被一個敵人或外族佔據。劉又認為,根據語境,敵人就是國家政權,即中國的國家政權。

就「時代革命」而言,劉智鵬認為,提出相關口號者,不接受現有政權及社會制度,認為當時的社會制度及政權是不合法,而需要去推翻及改變。劉又指,「革命」一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年代其意思都沒有改變,基本上都是指推翻現有政權及取而代之。

劉智鵬續指,他亦有考慮「光時」口號始創者的創作原意,並指根據其研究,口號始創者是梁天琦,劉考慮梁天琦參與 2016 年新界東補選的小冊子後,認為當時梁天琦提出的政治宣言,反映他非常不接受香港當時的政權,尤其是香港政府背後的中央政府政權。劉認為,梁天琦的補選單張在鼓吹一個清晰訊息,就是要改變香港政局,並且呼籲群眾以武力挑戰當時政權,以達到改變政權的目的。(全文

#20210702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7.1 旺角】警重兵佈防 賢學思政涉「分發煽動刊物」3 人被捕 拘學聯街站 4 人 【立場新聞】今日(1 日)是香港主權移交 24 年及中共建黨 100 年,賢學思政、學聯及職工盟等團體無懼警方重兵戒備,在各區擺設街站,讓市民發聲。然而,各街站被數十名警員包圍,有街站的橫額更遭警稱「煽動仇恨國家」;警方又大舉截查在場人士,至少 11 名街站成員及市民,包括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在旺角被警方以「分發煽動刊物」等罪名被捕。 警方晚上則在 FB 發帖,指警方於下午 5 時許在旺角西洋菜街,發現有人正在分…
11 人被指涉嫌分發煽動刊物獲保釋 王逸戰: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立場新聞】昨日(1 日)是香港主權移交 24 年及中共建黨 100 年,賢學思政、學聯等多個團體在旺角擺設街站,警方在街頭以涉嫌「分發煽動刊物」共拘捕 11 人,包括當時在街站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秘書長陳枳森及一名義工。三人扣查超過一日後,今晚(2 日)近 10 時獲保釋離開警署。其餘 8 人亦於今天傍晚時間獲保釋。

王逸戰及陳枳森晚上近 10 時,同獲准以五千元保釋,並須於 9 月 2 日再到警署報到,他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形容自己被捕,又指自己與成員昨日仍未「開站」,「冇派任何文宣、我哋都冇咪、冇枱、冇旗杆,就被人冠以煽動罪嘅罪名。」陳枳森則形容事件荒謬,指「政權係想濫捕我哋嚟粉飾太平」。(全文

#20210702新聞
《高牆周訊》Vol. 1

【人話:放學手足篇】

《創傷後遺症》
撰文:肥貓主人


雖然放咗學已經幾個月,原本以為可以過番正常少少嘅生活,但原來有啲恐懼同後遺症係好可能會跟一世……

最近一直同牆內手足傾緊PTSD(創傷後遺症)嘅問題,事緣係同幾個被捕手足都傾過,大家都有類似嘅症狀,對門外嘅聲音特別敏感,半夜聽到些微嘅聲音都會即刻「豎毛」,如果拍門甚至會成個身震同心跳加速。

問咗部分牆內手足,有同樣情況嘅大部份都係女手足,而男仔反而比較少呢個情況。我自己嘅狀態係每一次提起單case或者被捕情景之後就會持續呢個狀況一段時間,我自己嘗試緊去克服,希望用不斷重複提起令到自己對呢件事麻木。雖然暫時未見到顯著嘅成效,不過我都會繼續嘗試(過程其實都相當自虐)。

由牆內帶出嚟嘅除咗恐懼,仲有身體上嘅傷害。入面嘅工作係日復日重覆嘅動作,好多手足出嚟之後都會出現勞損嘅症狀,而呢啲傷害好可能係終身嘅。

所以坐監並唔係單單囚禁一年半載嗰段日子失去自由,而後面會帶住一堆嘅後遺症,例如情緒、身體或者最多人需要面對嘅就業問題。

由牆內走到牆外

最初放學嘅時候,會認為自己係重獲自由,可以重新呼吸自由嘅空氣,但係整個社會制度急劇惡化,所有嘅嘢都冇道理可言,猶如由小監獄走入一個大監獄一樣。

小監獄你會知道有咩規矩條界喺邊,而大監獄你永遠望唔到條紅線,龍門任佢擺,當你門口有張貼紙都係犯國安法嘅時候,仲有乜嘢係唔可以發生呢?小監獄入面你「篤灰」會有人招呼你,而大監獄你「篤灰」正苦會獎勵你。「登燈燈凳」!香港正式進入文革時期,父母仔女兄弟姊妹無一倖免,你準備好未?

石牆花 Wall-fare
【香港人寫乜嘢字】大字對聯叔幼年被送中 香港人拼命偷渡返香港 : 深切體會困籠生活 一生高舉自由的字

//至今年三月初,初選47人案開審首日,庭外有過百人為了聽審而一早到達等待取籌號,人心再聚。被捕人士親友、旁聽師、街坊等等,甚麼人都有,人群中還有一位高舉手寫大字牌叔叔。他今年6月4日、7月1日依舊帶著手寫大字牌出來表達意見,但今年情況有變,軍裝警不由分說,沒機會給他申辯,很快便作出拘捕,兩次阿洪都被控阻差辦公,現已保釋外出。

阿洪六十有五,經常出現在遊行示威當中。2016年每次遊行集會,「大字叔」阿洪總是舉著不同的八字對聯大字牌,在警察面前高高舉起。大字牌內容由他構思,根據每次主題而定,毛筆字由他結拜兄弟書寫。當傳媒機構都以言入罪而被迫停運,現在稍稍表達意見,都可能是原罪。阿洪卻說不怕,不怕的背後也因其過去經歷。

阿洪說以前有位好喜歡的語文老師,所以他特別有心機學語文。問及靈感從何來,「我通常將醒未醒時會最多靈感,是我潛意識作的,會即時起身記低。」自16年起,阿洪便開始帶著毛筆大字牌參與遊行,有「開槍戮民,林鄭非人」,到最近的「疲勞審訊,人道沉淪」等,而他個人最喜歡的一張是「人民有顛覆暴政的自由」。

阿洪表示,一早便知道九七回歸後會出現的問題。他認為歷史充滿偶然,也沒有不倒的暴政。

年輕時偷渡回來香港就是為了自由的空氣,現在消失殆盡了,有後悔回來嗎?「唔會!我都叫享受咗廿幾三十年的自由,已經好唔同,好幸運了。」//

📌 專訪全文:《誌》hk.feature
女售貨員涉七一阻差辦公遭起訴 准保釋7月30日再訊

【明報】今年七一遊行被禁,當日有大批人在銅鑼灣一帶聚集,警方圍封維園部分地方,有警員在附近執勤維持秩序,一名60歲女售貨員涉阻礙警方執勤,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以及須居於報稱地址。(全文

#20210703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新案件
警方國安處接手銅鑼灣警員遇襲企圖謀殺及自殺案

【香港電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七月一日在銅鑼灣發生的一宗企圖謀殺及自殺案,案中兇手用刀刺傷一名男警後自殘身亡。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兇徒受到失實資訊及煽動性言論激化而策動「孤狼式恐怖襲擊」,但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

國安處現正積極全方位調查案件,包括兇手有否同黨,是否被煽動而犯案,幕後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原文

#20210704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國安處接手查刺警案 2人涉煽惑謀殺等被捕

【商業電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7月1日銅鑼灣襲警案。另外,警方亦拘捕一男一女,涉嫌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 (全文

#20210704新聞
涉發佈煽惑言論 警拘兩男女

【資訊部整合】警方今日(4日)在沙田及天水圍以「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罪」拘捕一男一女(20-26歲),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會見傳媒。

繼7月1日晚上在銅鑼灣發生的襲警案後,網絡上依然有人發佈仇警言論、鼓吹暴力。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鎖定兩人並作出拘捕。

兩人涉嫌在兩個社交平台上煽惑他人殺警及向警察建築物縱火,至於兩人發佈了多少篇相關言論及具體內容,警方則未有透露。截至現時,暫未看到兩名被捕人之間有任何直接關聯。

消息來源:4/7警方記者會(16:4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涉擲易燃物襲禮賓府 警再拘一19歲女子

【東方日報】七一回歸當日凌晨發生縱火案,有人向禮賓府對開斜坡投擲氣罐及懷疑易燃液體釀成火警,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經調查將案列作縱火,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警方繼早前拘捕一名姓王(24歲)涉案男子後,再於今晨(5日)約6時在沙田區拘捕一名姓盧(19歲)女子,涉嫌「串謀縱火」現正被扣留調查。(原文

#20210705新聞
‼️重要消息‼️一收到即刻話你知💪🏻
⚠️在囚人士申請$5000消費券須知


1. 在囚人士符合申請消費券的資格與一般市民無異,即是於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

2. 申請消費劵的登記日期為2021年7月4號至8月14號,在囚人士可填寫特定表格(Form C)然後透過懲教署遞交。申請結果會由消費劵計劃秘書處透過書信形式發給每一位申請者。

3. 預期第一批成功申請者會於今年9月1號獲發消費券。

4. 申請者可自行選擇消費劵派發方法,方法有四種,與一般市民一樣。(包括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 Tap & Go(拍住賞)及 八達通。消費券的期限與一般市民無異,這亦視乎申請者選擇哪一種儲值支付工具。

5. 申請嘅過程之中懲教署不會代在囚人士填寫他們的儲值支付工具帳號。基於保安理由,亦不會安排他們用各種形式上網以取得帳號。合資格申請者可透過其親友協助,取得儲值支付工具帳號。

6. 由於懲教署並非可用有關支付工具的機構,消費劵不可在懲教院所中使用,而消費券亦不會兌換成現金儲存於其財物,所以在囚人士在選擇那種儲值支付工具時,須謹慎選擇及與親友作溝通。

7. 如有合理原因需要更改儲值支付工具,例如入獄前已在外登記,有關情況可以透過填寫更改申請表作出修改,懲教署會將其申請遞交予秘書處審批。

#萬千寵愛話你知
#在囚人士點樣申請$5000消費券

萬千寵愛
在囚人士 如何申請消費卷

1. 家屬們請準備一張八達通 比 八達通 number 比在囚人士
佢地入面會有張 form (還押人士專用申請) (八達通唔洗入比佢)
只需 比number 佢 自己申請就得

2. 自己上網登記
但必須要知道在囚人士 身份證簽發日期 同 上一次領取 10,000 元 的銀行戶口號碼 最後5個數字 有呢D資料可以家屬代為申請

如有任何有關囚權的問題可以直接pm bot 搵家姐 @Specialcase722_bot

#家姐的話
#囚權
#明就明
#說好的撐到底
【首宗國安法案】控方專家劉智鵬:梁天琦認同黃台仰要勇武抗爭 最終建國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5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日繼續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

控方今繼續播放梁天琦於 2016 年造勢大會的片段,片段中梁天琦提及黃台仰告訴他要勇武抗爭等,劉智鵬於其專家報告引述梁與黃的對話,認為梁天琦認同黃該番說話,包括要勇武抗爭,要打倒港共政權,以及要為香港人帶來改變,最終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劉又指,梁認同黃的言論,直接提供了一個重要訊息,顯示他如何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八個字,「可以話,黃台仰呢番說法,係梁天琦政治理念嘅一個總結」。

控方於庭上播放一系列新聞片段,顯示於不同示威場合,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的情況,同場有示威者叫喊「驅逐中共 香港獨立」等口號,亦有示威者焚燒及踩國旗,及有暴力事件發生,例如堵路及破壞等。劉智鵬供稱,考慮相關情況,認為該口號多次出現,「都帶住一個幾清晰嘅訊息」,首先該口號為政治口號,並伴隨叫喊「驅逐中共、香港獨立、天滅中共」等口號,以及一系列破壞社會秩序及毀壞等違法行為,「最嚴重嘅係焚燒及踐踏國旗」。劉指總結而言,「光時」多次於示威活動中出現,與「驅逐中共 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即「唔接受中共管治香港呢個事實」,劉又認為此口號直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於示威活動的出現,語境及意思均無改變。 案件下午兩時半再續。(全文

#20210705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