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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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回應12港人「審判」結果】

12港人不能自由選擇律師代表,秘密拘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通訊權利得不到保障,官派律師隱瞞身份及案件訊息,聲稱「公開審訊」卻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案件審結,卻不見判決書,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

其中喬映瑜家人更形容所謂的官派律師一直如同失蹤,從無回覆電話及訊息。除開庭日子無告知家屬外,判刑至今電話一直關機,即使打去律師樓亦否認有接此案。

正如子豪爸爸所言,對12人來說,即使只判一日都是冤獄,更何況喬映瑜和鄧棨然將面臨數以年計的刑期,情況令人憂慮。

另外有關兩名未成年人的情況,其中一名已與家屬會面,家屬形容其神情緊張,避談有關鹽田看守所的事。

香港代表律師在警署內亦被多番阻撓,警方更曾一度要求律師必須由家屬在場核實身份,才可會見當事人,做法與鹽田看守所無異。

我們會持續關注12人情況,願眾人平安。
【為牆內人送上結他🎸

早前知道有位牆內人係結他高手,佢向福利官申請咗一段時間後,終於獲批可以入結他。不過原來要入結他都唔容易,首先一定要係古典結他,而且要拆哂線先可以入。聖誕前我特意帶過結他嚟壁屋,可惜被告知結他袋太厚,最終失敗而回⋯

作為一個對結他無咩概念嘅人,好多謝 Soundo Michi 樂道結他維修/結他產品專門店 捐贈出一支古典結他比在囚手足🥺,亦協助處理哂所有署方要求,最終成功入到支結他🙏🏼

希望支結他可以盡快送到佢手上,成為佢最好嘅生日禮物:)

#唔好忘記牆內嘅每一個人
#佢哋收到早前大家寫嘅信好開心
#大家可以繼續寫信交嚟辦事處💓

曾因瑩
「岳義士」8度下單薄恤衫出獄 除夕與家人團聚

【加山傳播】被稱為「岳義士」的陳以晉今日刑滿出獄,數名朋友和家人在壁屋監獄外接監。岳義士在早上9時準時出獄,由於服刑時仍是夏天,故今日出獄時只得一件單薄恤衫。

他出獄後和母親擁抱,被問到有什麼感想時,他表示「辛苦晒大家,咁凍都咁早過嚟」,他指現時先希望回家休息後便上車離開。他在獄中所收的大量書信則由朋友代為取走。(全文

#20201231新聞
十二港人案 黃臨福回港後須檢疫案件押後審理

【綜合消息】十二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已移送返港的黃臨福缺席提堂,他在港涉及的縱火案押後審理。

案件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黃臨福需要隔離檢疫,早上缺席聆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由於下次提訊時,被告隔離令未完,屆時毋須出庭。

消息來源:Now新聞商業電台

#20201231新聞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Now新聞】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提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押後至下午四時裁決。(原文

#20201231新聞
三警虐老民事索償案 律政司司長同遭列為被告

【蘋果日報】三名警員去年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以酷刑方式虐打被綁床上的六旬羈押男子,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本月被判監17至32個月。案中六旬漢早前循⺠事途徑向三警索償,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聆案官應原告一方要求,將律政司司長列為本案被告,並押後至明年5月28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全文

#20201231新聞
社工呂智恆港鐵站手持「毋忘721」紙牌 官裁定未經特准展示廣告罪成罰款1000元

【蘋果日報】社工呂智恆年初獨個於元朗港鐵站出口手持寫有「毋忘721」的紙牌,放於胸前數分鐘,隨即被多名港鐵職員包圍,並指他違反港鐵附例,票控以「未經特准展示資料以作廣告」。呂早前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接受審訊,今日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元。呂求情時謂:「對我所做一切冇任何後悔。」(全文

#20201231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十二港人案 黃臨福回港後須檢疫案件押後審理 【綜合消息】十二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已移送返港的黃臨福缺席提堂,他在港涉及的縱火案押後審理。 案件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黃臨福需要隔離檢疫,早上缺席聆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由於下次提訊時,被告隔離令未完,屆時毋須出庭。 消息來源:Now新聞、商業電台 #20201231新聞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12 港人】黃臨福缺席聆訊 交懲教看管至完成檢疫 曾被警國安署問話 向母稱「唔想要律師」

【立場新聞】據悉,黃臨福現時身處天水圍警署,他昨早在數名警員在場的情況下,對其母親及同行社工表示「唔想要律師(代表)」;黃臨福隨即被警方國安署問話,故沒有機會與律師會面,但未知時間持續多久,黃臨福現時精神狀況較為呆滯,但不知道他有否要求就醫。(全文

#20201231新聞
終院批准律政司申上訴及羈押申請 黎智英再遭還押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今早(31日)開庭處理,並由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張舉能處理,三名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並於下午4時作出裁決,終院批准申請,黎智英再遭還押。(全文

📍補充資料:終審法院判決書

#20201231新聞
消息指周庭變「甲級犯」轉往大欖女懲教所服刑 邵家臻驚訝與謀殺同級

【蘋果日報】周庭入獄近一個月,定罪後被押送到羅湖懲教所服刑。消息指她現已被「升級」為甲類犯人(Cat A),轉往大欖女懲教所繼續服刑。

熟悉囚權的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聞言感到驚訝,指囚犯分類通常與刑期和罪名掛鉤,甲類犯人一般是犯了謀殺、販毒等重罪。他指周庭的刑期只有10個月,仍被歸類為「甲級犯」令人感到不明所以。(全文

#20201231新聞
中大女生向路軌擲竹枝囚8個月求減刑 高院法官押後裁決

【蘋果日報】就讀中大心理系的女生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向東鐵線大埔段路軌投擲竹枝及拒捕,被判囚8個月。女生今就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本案案情不如外國案例般嚴重。至於原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評女生沒有勸阻同案12歲男童離開現場是「罪加一等」,上訴人指犯案者當時蒙面,「點會諗到咁多嘢」。

法官李運騰聽取陳詞後表示,控辯雙方呈上了大量案例,需時閱讀及考慮裁決,所以押後宣判,希望一個月內頒佈判決。李官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等候判決,惟明言批准保釋不代表就上訴的勝算有任何暗示。(全文

#20201231新聞
[佔領時期嘅物資站有四位手足被判暴動罪坐監]

以前雨傘革命冇俾人告我哋覺得好好彩,但魚蛋革命俾人告就覺得雨傘嗰時衰咗仲好(會小心啲),當時慶幸有朋友冇事,但2019時代革命最後都出事

喺香港做一個有良心嘅人(忍唔住挺身而出),你唔會冇事,只係未出事⋯⋯

祝新一年好人平安無事!

p.s. 前排被判嘅手足仲要俾連登仔話係鬼,佢好多年前已經俾人唱係鬼,心灰意冷但最後都係企返出嚟

(K:喺赤柱我將我哋嘅故事寫成漫畫,不過我覺得唔見得人🙈)

抗爭點滴Stories of Resistance
2020:參與反送中運動被定罪兒童的統計

//反修例運動各場抗爭之中,有過萬人被捕,有約2000人為中、小學生,當中約有1,747名是18歲以下人士(至今年10月底)。

近年鮮見有這樣龐大數目的兒童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被檢控,這絕對應視為一場重大的剝削兒童權利的危機,應被妥善記錄,並受密切監察,讓世界關注。

因此以下輯錄了個人對反修例運動至能記錄到的18歲以下抗爭者判刑統計的部分資料,資料透過各大傳媒的新聞報導、網絡消息及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的公開資訊收集而成。因搜集途徑和方式有極大限制和困難,資料未必能準確反映所有未成年被告的狀況,僅供參考。

截至12月31日的公開資料,未成年人(涉案時18歲以下)被告暫時已判刑的有62位,當中有5位被判囚,刑期由3星期至3年零10個月不等;7位被判入勞教所;15位判入更生中心;25位判感化令;8位判社會服務令;2位罰款,數宗案件亦有作出賠償令。當中涉及最多的罪名是刑事毀壞,共有18項,其他較常見包括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

至於獲簽保守行為/不提證據起訴的只少有59位(但很多時候未獲新聞報導,估計與實際數字存有頗大落差),4位兒童被頒下保護令,撤銷控罪。

有11位未成年被告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最少9位被告因證據不足等獲撤銷控罪,但當中有2位曾遭還柙1個多星期,在高院批出保釋後兩個多月內曾每日到警署報到並遵守宵禁令。

而律政司曾就當中3宗案件涉及4名14-16歲兒童的判刑向上訴庭申請覆核,當中原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改為判入勞教中心(CAAR 1/2020);12個月感化令改為社會服務令120小時(CAAR7/2020);12個月保護令改為感化令12個月、12個月保護令改為社會服務令80小時(CAAR3/2020)。亦有一宗向原審法官申請覆核獲接納由感化1年改為社會服務令140小時。

目前尚有多宗未成年人被告案件有待審訊。//

📍全文:【立場新聞】(撰文:孫曉嵐
被捕人士資訊部
鍾翰林辱國旗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明報】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5月14日留守立法會示威區抗議修訂《逃犯條例》,其間涉與他人爭奪一支屬「保衛香港運動」的中國國旗,並向上拋走國旗,裁定侮辱國旗罪及非法集結罪罪成,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4個月。 學生鍾翰林(19歲)被控於去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公眾活動區,聯同其他不知名者,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並在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01229新聞
鍾翰林被判四個月 鍾母求情信:自小孝順 照顧自閉症弟弟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非法集結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罪成。第一項侮辱國旗被判處三個月,第二項非法集結控罪被判處三個月監禁,其中兩個月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四個月。

公眾人士舉手向鍾翰林示意,他點頭回應。平頭的鍾翰林穿上白色恤衫和西裝外套,完全不像一個十九歲少年,口罩蓋著稚氣的臉孔,但依然看見額頭位皮膚略黝黑。法庭程序中,他不是托眼鏡,便是慢慢眨眼,帶點疲態。

辯方陳詞中指,鍾翰林曾經在收押所被罰,因為在吃早飯期間看見書櫃有書,又得知書的主人已經離開壁屋,因此帶回監倉看書,違反規則,最後也被罰獨立囚禁在「水房」三天。友人散庭後笑說,之前都是送小說給他,可能看悶了,都是朋友的錯。

辯方呈上八封求情信,包括母親、姨媽、舅父,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區議員、中學老師和同學的求情信。

母親指他小時候不是一帆風順,有不固定的居所。父母離異之後,先後多次分別先與與母親和後父、父親和後母以及爺爺奶奶居住。母親形容鍾翰林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即使不是一起居住一周都會回家一次。求情信中透露,鍾有一個中度弱智和自閉症弟弟,母親弟弟很難接近人,但鍾以大哥哥的角色獲得弟弟信任,弟弟也在鍾被還柙期間多次表示「好掛住哥哥」。

他同時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等四宗罪,據悉控罪指控他在facebook上言論,並追溯至他2018年的行為。

下周,鍾翰林需要繼續上庭。//

📍報道全文:誌 hk.feature
【抗爭|法庭】2020年共3658人被捕 逾百人被判監禁式刑罰

//2020年,香港街頭抗爭從熾熱走向式微。同時,秋後算賬悄然開始,今年共有3658人因社運被捕,整場運動警方共拘捕10152人,其中有 2328人被檢控。目前,仍有69人被還押,他們將於鐵窗下渡過新年。

街頭運動冷卻,法庭上的審訊無日無之。今年因抗爭運動被判監禁的有54人;因歲數未足23歲,而被判入勞教更生中心或教導所的有29人。不計獲保釋等候上訴者,抗爭者的總監禁時數,總數為117.6年。

被判監的抗爭者中,年齡最小是一名僅17歲的音樂導師。他在1月底葵涌警署汽油彈案中,被胡雅文法官判處三年十個月監禁。年齡最大的74歲被告,則被控於太子站外牆作刑事損壞,被判監兩週,緩刑一年。

於高等法院進行的刑期覆核,作為法庭面向之一亦不可忽視。今年建制陣營向何俊堯裁判官發起多單投訴,得直後多名涉案抗爭者刑罰遭加重。加刑幅度最大的為一名36歲地盤工人。他涉嫌在去年7月1日於金鐘一帶非法集結。袁姓被告本已被判囚六週,上訴庭法官批准律政司申請,改判其監禁九個月。並向已離港的被告發出拘捕令。

律政司的檢控馬拉松中,牽涉人數最多的首三大罪名為暴動、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分別有690、412及337人。於司法程序中被撤銷起訴的有約100人,是否反映律政司濫告,有待商榷。2021年始,將有42人仍在等候判刑。//

📍全文:異媒體Variant(God Bless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