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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國安警證供指黎智英向美國前國防副部長轉賬逾百萬 亦曾匯款近億予泛民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日審訊。控方讀出負責財政調查的國安處女高級督察洪麗芬所撰之書面供詞。當中提及黎智英自2013至2016年間,以「不明原因」向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轉賬共約176萬港元,黎於2017年亦曾向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轉賬共350萬。另外,供詞指黎智英自2013年起透過助手 Mark Simon 及其公司,向泛民政黨轉賬近1億元,民主黨曾獲轉賬8百萬,其他政黨包括工黨及社民連;至於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亦獲轉賬37萬。辯方透露,將會爭議專家證人、為梁美芬丈夫的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所撰報告的呈堂性,將於明天呈交書面陳詞。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

控方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讀出負責財政調查的國安處女督察洪麗芬的36頁供詞,她主要調查案中各人的銀行戶口及資金流向,包括:黎智英、李宇軒、陳梓華、黎的助手 Mark Simon、劉祖廸、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蘋果日報》公司。

控方接着播放黎智英約一小時的警誡會面紀錄。國安處警員5830於2020年9月向黎錄取警誡會面,當時有律師在場陪同。期間警方向黎展示多篇《蘋果日報》刊登的文章。警方問及由誰人撰寫及誰批准刊登,黎均表示「無嘢想講」及「唔知」。警方亦展示署名為黎智英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包括於2019年12月刊登的〈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黎承認是他本人撰寫。惟被問及撰寫目的時,他表示「無嘢想講」。其他均是其署名的文章包括:〈反極權 台灣更不害怕〉及〈2020年和勇一起撐下去〉。警方展示於2019年11月刊登的文章〈參議員關注暴力升級 黎智英冀美多發聲 令青年面對警暴不孤單〉,並播放相關片段。

警方其後展示黎曾經在社交媒體轉貼的推文。警方亦問黎是否認識李宇軒,他回答「唔認識」。另外,警方展示「LAIS Hotel」向《華盛頓郵報》、《衛報》等國際媒體登報的單據。警方問及有否匯款到《衛報》,黎表示「應該冇」。黎亦表示不認識「LAIS Hotel」公司擁有人或股東,黎表示「唔認識」。被問公司是否屬於其名下,他回答「唔知」、「無嘢講」。警方又問,單據的收款人為《華盛頓郵報》,黎與該公司有否連繫,黎表示「冇,冇嘢想講」。警方亦問,力高公司是否屬黎名下,以及其運作情況,黎表示「冇嘢想講」。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昨表示,將會爭議專家證人、為梁美芬丈夫的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所撰報告的呈堂性,主要爭議其專家報告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元素的關連性。辯方亦指,會爭議王貴國就美國之外,在其他國家實施相關制裁方面的專家知識。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強調,王的專家證供只涉美國的部分。辯方將會明天下午5時前呈交書面陳詞,控方會於下周一早上呈交書面回應陳詞,並於下周二作口頭陳詞。至於代表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的大律師王國豪則指,他們仍未決定是否加入申請,並需時索取指示。法庭要求他於本周五去信通知其決定。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全文

#2024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事主同意辯方指受襲時臉貼地 混亂間不知誰施襲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四(11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在辯方盤問下指,沒留意公園內有人吸毒或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辯方則指,警方當日行動搜出削尖的行山杖。辯方指出,阮受襲時情況混亂,看不到施襲者;阮同意,但不同意當日沒有警員向他施襲。他亦同意,沒親眼見到任何人,打爛其物品。

辯方又提到阮曾販毒罪成判囚,指他是公園的毒品管理人;阮對此表示不回答;辯方另指他,謊稱有人阻止他將受襲一事告知其他警員,他則表示不同意。(全文

#2024011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青年認大廈外牆噴「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等 認刑毀還押1.26判刑

【法庭線】22歲青年被指於2022年3度於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被捕。他周五(12日)就3項刑事毀壞罪,首次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3罪,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下令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控罪書顯示,本案起訴人為警方國安處。(全文)

#20240112新聞
高等法院大樓加強保安措施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十二日)宣布,新設於高等法院大樓低層四樓的保安檢查區將於明日(一月十三日)開始投入運作,以應付因應增加的法庭設施而帶來更多的法庭使用者。

  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在進入大樓的受管制區域(包括法庭、法庭大堂及相關設施)前,須接受保安檢查。

  由一月十三日起,除了現時在地下樓層的安檢通道外,低層四樓會增設一個設有三條安檢通道的新保安檢查區。前往低層四樓的法庭或一樓至十四樓的法庭使用者可於以上其中一個檢查區接受保安檢查。新安排為他們提供更大彈性和方便,讓從低層四樓進入大樓的人士在該樓層接受檢查後,可直接前往一樓至十四樓,而非如現時須轉往地下樓層接受檢查。低層四樓亦將增設一個入口通往新的保安檢查區。所有法庭使用者進入高等法院大樓時,應遵從指示牌,以及司法機構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指示。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保安檢查程序,包括接受金屬探測器探測及檢查隨身物品,旨在防止違規物品(例如刀、剪刀和液體等)被帶進法院大樓的受管制範圍。」

  為進一步加強高等法院大樓的保安措施,司法機構將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於大樓低層四樓和地下樓層使用X光行李掃描機,並擴展保安檢查至涵蓋高等法院大樓的所有法庭使用者。

  發言人補充:「司法機構在高等法院大樓實施保安措施時,致力讓法庭使用者順暢並有序地進入法院大樓。然而,由於保安檢查程序需時,司法機構促請所有法庭使用者提早到達高等法院大樓,尤其是在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
 

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新聞公報
涉「星火同盟」男被控洗黑錢 控方:控罪針對被告戶口資金流向 非檢控「星火」

【法庭線】警方2019年12月以涉嫌「洗黑錢」罪為由,拘捕與「星火同盟」相關的3男1女。其中一名現年21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指他利用銀行户口洗黑錢,涉款逾63萬元,案件周五(12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稱,本案是針對被告戶口的資金流向,而不是檢控「星火同盟」,故星火的款項、捐款是否合法,並非控方的關注。控方又認為,被告與「星火」無關,提到辯方曾多次提及「星火」的運作,但沒傳召相關人士,只有被告的證供,質疑是「口講無憑」。

辯方則指,被告一直理解自己被捕與「星火」有關,故即使法官在審訊時曾提醒,其供詞或引伸其他刑事案件,被告明白「星火」屬敏感組織,仍堅持涉案款項與「星火」有關。辯方指,若法庭亦接納這點,控方的指控便不成立。暫委法官高偉雄押後至3月28日裁決。(全文

#20240112新聞 #星火同盟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辯方質疑事主為脫罪說謊 稱遭誣告「今日嚟誣告返警察」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五(12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指,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有多項打鬥、偷竊等案底,質疑他案發時「講大話」,以協助自己和朋友開脫罪行;又指醫療紀錄顯示,當日阮沒有告訴醫生曾遭警員施襲。

辯方另指,阮虛構與警員的對話,「作一啲證供出嚟,去誇大你嘅故事」。有辯方則指,阮聲稱於另案被警員誣告,「故此嚟到法庭誣告返啲警察」;辯方另提及,阮沒出席認人程序,「喺口供講到天花龍鳳都得」、「所有嘢,根本上係作嘅」。阮均否認。(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警司陳凱港涉串謀呃按揭 案件結案陳詞押4.19裁決

【東網】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12日)於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作裁決,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方陳詞指,陳凱港過往曾4次成功申請按揭貸款,證據顯示他曾支付替他辦理按揭的代理人超過40萬港元,辯方說法指是服務費,但以陳的經驗,不可能會支付如此高昂費用。辯方曾指是代理人自行造假申請按揭,但風險如此高,控方認為該些代理不會「老虎頭上捉蝨乸」;陳的律師指涉案的按揭文件錯漏百出,很多個人資料均不齊全,如陳存心造假不會如此。辯方筆跡專家亦認為文件上的簽名很大可能屬虛假,控方卻稱無須理會。律師認為控方現時的理據薄弱,不足以令陳入罪。汪的律師則指,在陳取得按揭後達1年,汪的公司仍每月存款進陳的銀行戶口,如汪串謀陳造假根本毋須續存款,故他只是在存款時誤把款項列作薪金,而被有心人利用。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4傳票全部罪成 准保釋候判 官指王説法前後矛盾

【法庭線】「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4項傳票罪,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周五(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王准保釋至3月4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指王供詞前後矛盾、模稜兩可,包括稱質疑來電者身分,卻按要求提供相關行蹤資料,又稱自己案發時病徵嚴重,卻能在作供時準確回憶案發時的一問一答,裁定王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官又拒納辯方專家指王案發時感染屬中度至嚴重,指其説法未經科學查核、部分基於猜測,不查證便接納王的主觀説法。另一方面,官接納涉案衞生署職員、包括張竹君誠實可靠,故王是虛報自己從家中出發至派對。(全文

#20240112新聞 #洪門宴
六旬漢否認網上煽惑傷害林鄭 因爭議警誡供詞押後至8月開審 

【獨立媒體】一名六旬退休男子涉於2020年在網上發佈言論,煽惑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原定今(1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由於被告於開審前改為爭議警誡錄影會面供詞,審訊時間亦需延長,因此辯方申請將案重新排期。法官陳廣池押後案件至今年8月20日開審,預計需時7天。陳官強調,雖然被告有權改變立場,但亦不能「朝三暮四」。另外,在被告更改指示後,原本的辯方律師曾向法援署商討,最後決定不再代表被告。惟陳官批評原本的律師沒有妥善交代工作予新的代表律師,「上一手又唔交帶有咩要做,唔係話批准轉律師,就拍拍手將啲嘢丟晒」,「佢之前照收錢,唔係免費義務做嘢㗎嘛」。(全文

#20240115新聞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涉TG群組倡買武器殺防疫人士 16歲女生串謀傷人罪脫當庭獲釋 官批被告言論幼稚但難斷定有意圖實行計劃

【庭刊】4男1女涉在新冠疫情期間,在Telegram群組內倡議購買武器「屠殺」警員、防疫人員及支持防疫的市民等,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當中4名男子去年12月已認罪正還柙候判,餘下一名案發時16歲的女生不認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15日)作出裁決,強調被告行為雖然不負責任、言論「幼稚得令人發笑」,更將當時高漲社會氣氛推上一層,但指帖文只顯示被告同意以暴力行動抗議政府措施,當中沒有付諸實行的步驟,不能引伸為她與他人達成協議,更難以斷定她有意圖將計劃實行,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裁定被告串謀傷人罪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庭釋放。

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被告曾在群組內批評防疫政策、詛咒同意配合打針的市民,贊同他人言論稱「我直頭覺得我屋企人都應該死,懷有奴隸思想嘅人都應該死」;有群組成員其後詢問會否有興趣「玩舖大」,被告回應指有武器傍身較好,但不知如何購買,引發其他成員討論使用小型飛斧、無人機空投裝置等;至於另一被告曾問誰人有意購買武器時,被告回覆舉手表情符號。

不過,練官同時指,相關對答內容沒有提及買武器的實際行動,也無法確定被告是希望購買甚麼武器,而當討論延伸至以3D打印槍械傷人,被告再沒有回應,故帖文只能顯示她同意與其他人以暴力抗議政府措施,被告並沒有提出付諸實行的步驟。

練官續指,雖然被告聲稱有意買武器,但群組成員只是各說各話,籠統地指要用武器傷人,法庭難以裁定各人同意的協議條文和共識。(全文

#20240115新聞 #網上言論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警署值日官:事主神態自若 沒提遭警員毆打恐嚇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一(15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涉事警署值日官供稱,事主阮文山與他見面時「神態自若」,沒提及遭警員毆打、恐嚇。另一名警員則供稱,事後到公園向事主黎民十錄口供時,一名男子大叫「唔好簽名」,辯方其後補充,根據警員當時紀錄,牧師林國璋在錄口供時「言語上騷擾」。案件周二(16日)續審,料傳召治療阮文山的醫生。 (全文

#2024011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蘋果案】官批准控方專家報告呈堂 料明傳召張劍虹出庭作供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0日審訊。辯方反對控方專家、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兩份專家報告呈堂,因認為與本案控罪元素無關。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王貴國的證供有助法庭了解美國針對中港官員而實施的措施,以及提供足夠資訊予法庭判斷相關措施是否能夠構成「制裁、封鎖及其他敵對行為」,最終批准兩份專家報告呈堂。控方表示,明天將會傳召首名證人,預料主問需時一星期。據悉首名證人為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全文

#202401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出庭作供 稱黎智英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 冀透過蘋果籲上街、引西方關注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日審訊。已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於1991年加入《壹週刊》,並於1994年升任為總編輯,其後於2005年離開壹傳媒集團。5年後,張接受黎的邀請重新入職,並於2016年升任為《蘋果日報》社長。張形容黎是集團的「最高領導人」及「最終決策人」,被問到何謂「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張指黎的形象「一直以來都好鮮明」,即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特別是2019年反修例事件開始,黎認為要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上街、示威及抗爭,並在國際層面上希望獲得西方民主國家的關注,「希望佢哋能夠提供援助,甚至一啲強烈啲嘅行動,好似制裁。」(全文

#202401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蘋果過往形象「狗仔隊、娛樂」 黎智英投入佔中後 始成「反政府」報紙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傳召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提到,黎智英透過每週召開的「飯盒會」,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方面的指示。他指由《蘋果》創刊至2014年佔中之前,《蘋果》基本上予人印象是「狗仔隊、娛樂」,後來黎投入參與佔中,自此積極制訂編採政策,因而成為了《蘋果》的分水嶺,「好似成為一間反政府、對抗中央嘅一個報紙。」2019年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黎亦曾向管理層稱修例侵犯香港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權,並擔心倘通過修例「傳媒都冇得做」,所以認為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抗爭。(全文

#202401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時任上級認不出施襲者 稱「相信同事無誣告任何人」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三(17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控方傳召8警時任上級、高級督察蘇文浩作供,蘇表示對他們的容貌、外型和特徵有一定認識。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著蘇辨認,就被告涉襲擊的片段,蘇稱認不出;就涉砸打物品的片段,蘇則認出第一至第四被告,他們在片中經過及出現,惟蘇稱認不出砸打物品者。

蘇在辯方盤問下稱,沒印象收到情報指涉案受襲露宿者阮文山販賣毒品,但知悉有越南籍人士在通州街公園販賣毒品。辯方另問,當時有否收到投訴指警員誣告別人?蘇回應稱:「我係案件主管,我相信我同事無誣告任何人。」案件周四續審。(全文

#202401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涉呃遮仔會14萬元貸款 警員續准保釋3.13再訊

【東網】一名男警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下稱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共逾14萬港元的貸款,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早前要求把案件押後至今天,以待向控方索取相關文件。辯方今指已收到文件,惟因其電腦硬件問題未能開啟文件,故要求再把案件押後。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7歲被告林俊杰,報稱任職高級警員,案發時是互助社社員。被告被控兩罪,首罪指他於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 ,填寫2021年2月10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在申請表上訛稱他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以及訛稱申請表上載有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及完整;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港幣80,160港元的貸款。

次罪指被告於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間,填寫2021年10月5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60,120港元的貸款。(全文

#202401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遮仔會14萬
警不展示編號被裁違人權法 警上訴爭議新證據 上訴庭剔除部分、准警再回應

【法庭線】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速龍小隊」等沒有展示警員編號,被記協及受傷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時任高院法官周家明於2020年裁定警方不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警方不服,提出上訴,雙方以書面處理理據再釀爭議,上訴庭在周三(17日)頒下判詞。

根據判詞,律政司一方提出,申請人指稱執行不當的指控屬個別情況;申請方則援引新證據回應,指違規情況具規律性(regular),並非孤例。律政司質疑申請方藉回應為名,「偷襲」遞交新證據,提出原審時未曾作出的新指控,要求法庭剔除申請方遞交的新證據。

上訴庭裁定,申請方就警方違規具規律性一說,超出原有指控,該部分新證據須剔除。判詞又指律政司一方起初並沒指明違規屬於「個別情況」,而申請方就這一點提交的新證據「有一定道理」,並為公平起見,批准律政司一方再遞交書面回應。❨全文

#20240117新聞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總督察認出被告涉砸打物品、將物品拋向CCTV鏡頭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四(18日)在區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時任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謝于毅作供,在CCTV片段中辨認出8名被告,包括一警涉砸打罐頭等物品,另兩警涉嘗試攀爬及將物品拋向鏡頭,惟認不出對露宿者阮文山施襲的人士。謝於盤問下同意,警員懷疑藏毒會「打爛」罐頭。

控方另播放兩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一人稱阮嘗試逃走遂制服並拘捕,對於過程有否糾纏、阮有否提及受傷,分別稱「無嘢講」及無印象,又稱「無見過任何人俾人襲擊」。案件周五續。(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牽涉10宗案件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男警被控兩罪明日提堂

【東網】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該案件其後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調查,並於去年8月25日在青衣區拘捕一名男警務人員,涉嫌於2023年1月至7月期間處理10宗案件時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明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該名男子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上周六(13日),一名身穿全黑衣褲、頭戴漁夫帽的男子,在夜闌人靜時進入屯門屯利街華都商場一間24小時店舖夾公仔。期間有閉路電視拍下該男子手持懷疑磁石偷走機內的公仔。執法人員到場,檢獲9隻不同動物造型的卡通公仔及一塊磁石,經調查後以涉嫌「店舖盜竊」罪,拘捕一名周姓(35歲)男子。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

去年7月26日,一名女警於屯門屯隆街一店舖,懷疑盜去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去年4月6日,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疑被一名男子襲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去年8月4日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一名37歲男警,他已被停職。(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嘢騙案唔使查
警務處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一月十八日)下午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三十五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今日(一月十九日)上午暫控該名被捕人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同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新聞公報
收612基金款項 38名大律師遭投訴專業失當 大律師公會指投訴不成立、調查終結

【明報】警方國安處2022年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時,指控部分大律師及律師涉嫌專業失當並向兩個律師會投訴。大律師公會經調查後,稱並沒有證據顯示38名涉事大律師行為構成專業失當,也沒有任何不誠實行為或刑事成分,在專業失當投訴的調查終結。

在調查過程中,4名大律師被發現違反《行為守則》專業業務管理要求,包括未保存部分文件紀錄,公會已個別發信給他們,敦促他們日後必須妥善保存所有紀錄。

公會主席杜淦堃說,根據今次調查結果,38名大律師並無犯上專業失當,但提醒法律專業必須嚴格遵守規則,今次事件提醒所有會員必須嚴格依從守則行事,維護公會高標準誠信水平,避免引起外界質疑。(全文

#20240119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