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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遭磚擊中亡 法官今引導陪審團 籲勿受偏見或憐憫影響判斷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3日「大三罷」,北區大會堂外有兩批人士疑因路障問題爭執,期間一名七旬清潔工遭磚頭擊中頭部,翌日不治。兩名16及17歲青年否認謀殺、蓄意傷人及暴動共3項罪名,控方早前舉證完畢後,法官杜麗冰裁定謀殺罪證據不足,下令改控誤殺。控辯雙方上周完成結案陳詞,法官今(11日)引導陪審團,籲他們勿受個人偏見、情緒或憐憫影響,應基於證據而作出裁決。

控方基於「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來確立控罪。法官解釋,當一群人協議擔當不同角色,且該協議不一定宣之於口,共同執行一個犯罪計劃,便可以「共同犯罪」原則入罪。她舉例指,當一群人計劃打劫銀行,當中有人負責駕駛車、有人負責闖入銀行,即使負責駕車的人沒有進入過銀行範圍,法庭也可基於他與其他人共同行事,而判他有罪。

法官續指,在本案中,辯方指稱被告沒有出手投擲磚頭,控方則指稱被告與其他黑衣人共同行事,而陪審團須透過審視證據,去判斷兩名被告是否參與在「共同犯罪計劃」中。

就誤殺罪,法官指當一個人作出危險及非法的行為,而清醒理智的人可預見該行為有機會危害他人,結果亦導致另一人死亡,便可入罪。

就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指若陪審團肯定被告有意圖導致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且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便可入罪。至於暴動罪,陪審團需考慮被告是否參與在使人害怕的非法集結中,而該集結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

案件押後至明日,料陪審團將退庭商議,就控罪作出裁決。(全文

#20220711新聞 #1113上水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遭廉署拘捕 涉轉載投白票帖文

【獨立媒體】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今早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他涉嫌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在社交網站轉載呼籲市民投白票的帖子,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據了解,原帖內容由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所發出。(全文

#20220712新聞
新城市衝突被襲受傷 警員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指警方無適當評估形勢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兩名當值便衣警疑遭示威者拳打腳踢及以硬物襲擊,導致多處受傷。事隔3年,兩名警員於今年5月入稟向3名承認暴動罪、現正服刑的男子索償。其中警員張歷恆昨(11日)再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原因為警方事前未有適當地評估當日情況,導致他們寡不敵眾,被大量示威者包圍,造成其臉部、眼睛及身體受傷。

原告為警員張歷恆;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張與其同袍於2019年7月14日被指派到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執法,但當時大量示威者在商場聚集,導致張和同袍寡不敵眾。張表示,警方未有作適當的事前評估,令他們受到被敵對示威者包圍及襲擊,張的臉部、身體及雙眼因此受傷。張認為警務處處長應負責,並向其提出索償。(全文

#20220712新聞 #0714沙田
鄒幸彤司法覆核要求解除報導限制 律政司稱為證人帶來壓力 官:可施加匿名令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前副主席鄒幸彤曾申請解除報導限制,但遭《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她於5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決定並要求羅德泉解除報導限制,案件今(12日)於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重申,公眾討論及罔顧秩序的旁聽師會為潛在證人帶來心理壓力,影響審訊公正。惟《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公眾經常就法庭案件作討論,「是否應禁止所有法律程序的報導?」而法庭可為證人施加匿名令,及以3名指定法官取代陪審團等,不解何以影響公平審訊,羅德泉亦似乎沒有就此考慮。鄒幸彤一方提出,法例列明法官有權不准公眾人士進入法庭,但傳媒則不在此限,李官一度感興趣問:「容許傳媒留在法庭但不准他們報導是有什麼意義?」法官需時考慮,將於9月1日或之前裁決。(全文

#202207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七旬翁中磚亡 憂洩露被告另涉反修例案 官一度考慮解散陪審團

【獨立媒體】案件過程一波三折,在審訊第七日,法官杜麗冰認為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控罪元素,指示陪審團改為考慮「誤殺」。而在杜官決定前兩天,控辯雙方在陪審團缺席下,曾經討論過是否解散陪審團。由於在陪審團文件匣內,載有次被告因為牽涉另一案件,而被扣起身份證的情況。杜官擔心陪審員已不慎閱覽,對被告先入為主產生負面印象,一度提出解散陪審團,再遴選新陪審團重審。惟最終被告堅持繼續審訊,案件才繼續審訊,並抽起相關謄本。

陪審團審訊的程序極為嚴謹,任何關於被告案底或受查案件,一律不准披露,甚至同一案件被告承認其他控罪,也只可待審訊完成後才披露。原則是不能有任何資料,令陪審員有機會先入為主,受其他資料影響,對裁決造成不公。(全文

📌 延伸閱讀:高院陪審團裁決結果

#20220712新聞 #1113上水 #1209上水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七旬翁中磚亡 憂洩露被告另涉反修例案 官一度考慮解散陪審團 【獨立媒體】案件過程一波三折,在審訊第七日,法官杜麗冰認為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控罪元素,指示陪審團改為考慮「誤殺」。而在杜官決定前兩天,控辯雙方在陪審團缺席下,曾經討論過是否解散陪審團。由於在陪審團文件匣內,載有次被告因為牽涉另一案件,而被扣起身份證的情況。杜官擔心陪審員已不慎閱覽,對被告先入為主產生負面印象,一度提出解散陪審團,再遴選新陪審團重審。惟最終被告堅持繼續審訊,案件才繼續審訊,並抽起相關謄本。 陪審團審訊的程序極為嚴謹,任何關於…
至少14「途人」掟磚 大狀質疑選擇性檢控 警:未查完或更多人被捕 律政司:考慮證據公眾利益

【明報】控方在結案陳辭時曾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非黑衣人當日掟磚傷人,都要面對法律後果。本報翻查呈堂片段,發現14名「途人」(非黑衣人一方)涉曾掟磚,亦有「途人」錄口供時承認兩度掟磚。事隔至今逾兩年半,除本案兩名青年被起訴,暫未有「途人」被控。有大律師表示,掟磚的「途人」原則上都要承擔法律責任,質疑當局檢控標準不一,形容是「選擇性檢控」。

本案發生時,黑衣人和「途人」兩邊皆有人掟磚。本報翻查其中一條呈堂的網上片段,透過衣著、髮型、身高和樣貌等特徵,辨認到14名「途人」涉向黑衣人方向掟磚,亦有3名「途人」涉手持棍狀物。片段顯示,有人連續兩次掟磚,影片未能確定有否擊中人。

本報取得控方證人柯明玉的書面供辭,她承認曾經出手掟磚。她在供辭表示,當日帶女兒到北區大會堂外清理磚頭,突然有磚頭從黑衣人中飛出,其間有人被圍毆,她「用磚頭掟向圍住藍衫市民嘅黑衣人方向」,希望嚇走黑衣人。她承認自己約向黑衣人掟了兩塊磚,「除咗見到有黑衣人圍攻市民,會覺得好嬲之外,當時其實都好驚」。(全文

#20220713新聞 #1113上水
民主派前區議員張錦雄被廉署拘捕

【信報】民主派前屯門區議員張錦雄表示,自己被指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昨日被廉政公署拘捕,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張錦雄指出,他昨日傍晚6時被廉署人員帶走,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至晚上約12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9月6日須再返廉署報到。

廉政公署發言人證實昨日較後時間再拘捕一名人士,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的貼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該名被捕人士已獲保釋候查。(全文

#20220713新聞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今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兩人早前認罪判囚3個月,其餘3人不認罪,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認為,辯方不能挑戰涉案通知書的合法性,亦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直言警方正因要調查組織是否外國代理人才要求提供資料,若要警方在初步調查階段便確定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是「不切實際」和「荒謬」,反問:「沒有那些資料,警方如何在發出通知時就知道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全文

#202207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元旦日便衣警受襲 26歲地盤工人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 押後至9.7再訊

【獨立媒體】2020年元旦日遊行被腰斬,晚上有示威者轉至旺角堵路示威,期間有便衣警被發現拍攝後遭圍毆。警方事後拘捕4名青年並控以襲警罪,早前有兩名青年襲警罪成判囚3個月,及後遭律政司覆核改判10個月,其餘二人罪脫。事隔兩年,再有一名26歲地盤工人被控襲警罪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堂,辯方今指被告與上述的青年襲警案有關,因此申請押後至9月7日,以待辯方申請查閱該案有關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全文

#20220713新聞 #20200126旺角
涉要求陪伴被截查少年並叫囂 52歲旁聽師被控阻差罪 案件押後至8.4訊

【獨立媒體】去年12月30日,《立場新聞》前總編輯等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並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期間法院外有13歲少年被截查時沒有身分證,一名52歲「旁聽師」被指要求陪伴少年,並不斷叫囂,即場被捕。他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香淑嫻應辯方申請押後至8月4日,以領取涉案影片,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全文

#20220713新聞 #20211230西九龍法院大樓
反修例荃灣中槍「健仔」與另 3 男 被緝捕歸案周四上庭 警:周三在西貢區拘捕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中五生「健仔」曾志健在荃灣被防暴警員近距離以實彈射中左胸,事後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健仔」於2020年12月未有出庭應訊,被法庭發拘捕令;有海外組織曾指他已流亡。

事隔一年半,司法機構周四(14日)審訊案件表顯示,曾志健與另外兩名另案被控暴動的男生,將於下午在區院上庭,程序為「依令緝捕歸案」。

警方周三晚回覆《法庭線》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周三在西貢區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16至23歲,4人因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而被拘捕,其中3人周四在區院提堂,另外1人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20713新聞 #1001荃灣 #1013將軍澳
被捕人士資訊部
反修例荃灣中槍「健仔」與另 3 男 被緝捕歸案周四上庭 警:周三在西貢區拘捕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中五生「健仔」曾志健在荃灣被防暴警員近距離以實彈射中左胸,事後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健仔」於2020年12月未有出庭應訊,被法庭發拘捕令;有海外組織曾指他已流亡。 事隔一年半,司法機構周四(14日)審訊案件表顯示,曾志健與另外兩名另案被控暴動的男生,將於下午在區院上庭,程序為「依令緝捕歸案」。 警方周三晚回覆《法庭線》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周三在西貢區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16至23歲,4人因…
反修例中槍「健仔」與3男北潭涌巴士總站被捕 擬乘快艇前往台灣

【香港01】2019年10月1日,中五生「健仔」曾志健在荃灣參與反修例示威,被防暴警以實彈擊中左胸。曾志健經治理後康復,事後被警方控告「襲警」及「暴動」。至2020年12月,健仔未有出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當時有傳健仔已離開香港。

然而,昨日(13日)凌晨4時許,警方在西貢大網仔路北潭涌巴士總站拘捕4名男子,包括曾志健、馮姓男子、王姓男子及黃姓少年,4人均涉及反修例案件被通緝。消息指,昨日凌晨4人計劃到西貢黃石碼頭乘快艇前往台灣,但在北潭涌巴士總站被警方拘捕。(全文

#20220714新聞 #0612金鐘 #1001荃灣 #1013將軍澳
國安處接手潛逃案再拘一人 稱4人被游說付40萬元潛逃 藏身紙箱轉匿藏地點

【明報】4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男子因未依期歸押而被捕,警方國安處指案件涉及國安風險,故接手調查,指再拘捕一名34歲報稱任職貨倉管理員的男子,涉嫌協助罪犯,又指有組織游說4人潛逃,4人共向相關組織支付40萬元。警方指有10名目標人物仍然在逃,部分相信已前赴英國。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2020年起有社交頻道成員向候審的被捕人士游說,建議他們棄保潛逃離開香港,但要先向組織預繳費用,其間有候審被捕人士人被慫恿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其後有人安排潛逃者於荃灣一工廈窩藏,一年來沒有公開露面,間中會獲派食物,不時亦會轉移窩藏地點,暫時所知共有3個窩藏地點。

李桂華又指,為免被人發現,潛逃者轉移地點時會藏於紙箱中,負責安排的人亦不會向事主透露目的地所在。4人隨後亦不斷被苛索偷渡費用,但有從中協助的組織成員已自行離港,其後要求4人拍片講述生活情况及眾籌,而4人並沒有收到任何費用。直至今年初,4人窩藏的地點欠租,亦不獲提供食物,4人被捕時十分消瘦。(原文

#20220714新聞
初選案|伍健偉申保釋再被拒 官指沒充足理由相信不會危害國安

【星島日報】47名民主派涉「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早前已悉數交付到高等法院審訊或判刑。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上月再度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拒,法官杜麗冰今午公布書面理由,指去年撤銷保釋後庭內叫喊聲援此起彼落,加上伍健偉目前仍具備社交平台Facebook 及Patreon 帳戶,而支持者數目未明,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杜官判詞指去年以其港獨主張清晰堅定為由,撤銷伍健偉保釋,上月申請保釋時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指事過境遷,伍健偉目前只欲專注個人發展及照顧家庭,無意提倡任何政治平台。杜官重提去年撤銷其保釋時,庭內叫喊聲援此起彼落,其時伍健偉亦有回應,加上伍健偉目前仍具備社交平台Facebook 及Patreon 帳戶,而支持者數目未明,故杜官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伍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再次拒絕其保釋申請。(原文

#202207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前區議員龔振祺與夫婦衝突 打鬥罪成罰 500 元 官:事主以粗言挑釁、供詞誇大失實

【法庭線】非建制前區議員龔振祺,被指於 2021 年 6 月,在其油塘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衝突,龔被指用肩撞向丈夫。3 人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

龔經審訊後周四(14 日)被裁定罪成,罰款 500 元。裁判官劉淑嫻指,龔撞向該丈夫前沒受襲擊,行為不屬自衛。

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丈夫轉為控方證人。裁判官提及,兩人不斷以粗言挑釁龔,丈夫曾挺胸催近龔並講「打我吖」,女方亦罵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言穢語。官又指,丈夫供詞不盡不實,拒絕接納。(全文

#20220714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615油塘
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 再被票控無牌維持電訊設備

【商業電台】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被票控無牌維持電訊設備罪,明天在東區法庭提堂。法庭傳票指,民間電台2018年在柴灣總部,在沒有持有廣播牌照的情況下,仍維持FM102.8頻道的無線電發射系統。控罪最高可判處5萬元罰款及監禁2年。 (原文

#20220714新聞 #其他案件 #新案件
藏開山刀兼發「血洗共狗」言論 26 歲男判囚 9 月 官:被告認為中共政權邪惡

【法庭線】一名 26 歲電腦程式助理員,被指在社交媒體發布「血洗共狗,更待何時」等言論,兼藏有開山刀等武器,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周四(14 日)被判監 9 個月。

辯方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沒案底,案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被告親自求情稱,已學懂要成熟處理生活上不同意見,稱自己和家人已付上很大代價,望可盡快重建人生。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對中共政權感憤怒,認為其邪惡,圖用開山刀攻擊有關人等,又指涉案開山刀體積大,「如果用嚟攻擊他人,必定造成嚴重傷害」,案情嚴重須判監。(全文

#20220714新聞 #20210422馬鞍山
大專生非法集結襲警判社服令 上訴庭拒律政司覆核刑期 判詞:原審犯錯惟不改判刑

【法庭線】23 歲大專生被指 2020 年 5 月在旺角示威及襲警,翌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成,被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提覆核,高院上訴庭 2022 年 5 月拒絕,周四(14 日)頒下判詞。

律政司爭議本案涉及嚴重情節、答辯人沒真誠悔意,指原審判處非監禁式刑罰,社服令時數又遠低報告建議,屬原則上出錯及判刑明顯不足。答辯方指,答辯人判刑前已長期還押,原審下調社服令時數可減輕「雙重懲罰」,「做法不能詬病」。

上訴庭判詞指,原審「顯然是原則上犯錯」,偏重更生而忽略施加懲罰及阻嚇性刑罰重要性。但考慮覆核對答辯人造成困擾,亦已完成 116 小時社服令,遂行使酌情權不改判刑。(全文

📌 延伸閱讀:上訴法庭判案書

#20220714新聞 #20200528旺角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接手潛逃案再拘一人 稱4人被游說付40萬元潛逃 藏身紙箱轉匿藏地點 【明報】4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男子因未依期歸押而被捕,警方國安處指案件涉及國安風險,故接手調查,指再拘捕一名34歲報稱任職貨倉管理員的男子,涉嫌協助罪犯,又指有組織游說4人潛逃,4人共向相關組織支付40萬元。警方指有10名目標人物仍然在逃,部分相信已前赴英國。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2020年起有社交頻道成員向候審的被捕人士游說,建議他們棄保潛逃離開香港,但要先向組織預繳費用,其間有候審被捕人士人被慫恿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
消息指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涉案 遭國安處調查

【星島日報】警方國安處今日(14日)公布案情時表示,有社交頻道成員遊說等待審訊的人士棄保潛逃及離開香港,未有透露涉案頻道的名稱。消息指,警方正調查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懷疑與案件有關。

據知,有頻道成員於2020年涉嫌游說正等候審訊的人士潛逃,同年4人被慫恿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不果,之後獲安排到工廈匿藏,之後收取4人共逾40萬偷渡費。(全文

#20220714新聞
男倉務員涉助窩藏被通緝者 遭起訴下午提堂

【商業電台】涉嫌協助反修例案件被通緝人士窩藏的一名34歲男貨倉管理員,被警方國安處落案控以「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20715新聞 #新案件
首宗藏索帶罪成案 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得直 終院判詞:索帶不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法庭線】地產經紀被指於2019年11月,在銅鑼灣波斯富街管有48條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判監5個半月,為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的案件。

被告2021年10月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即時服刑,及後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五(15日)裁定地產經紀上訴得直,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只針對「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的工具,而索帶的製作目的並非為了束縛人身,也不屬於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的工具,因此控罪並不涵蓋索帶,被告不應被裁定罪成。

判詞又指,若就條文中的「非法用途」,給予不受限制的詮釋,會令條例的涵蓋範圍變得極廣闊,令相關罪行實際上成為「思想罪行」(thought crime),不符合條文的立法歷史。

判詞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頒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和議。上訴方由大律師關文渭及陳靄霆代表,律政司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檢控官李穎賢。(全文

📌 伸延閱讀:
FACC1/2022判案書原文
新聞摘要(英文) , (中文譯本)

#20220715新聞 #1102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