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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 │ 男攝影師涉非法囚禁他人 下月轉介區院訊

【頭條日報】2019年8月5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用雜物堵塞屯門公路,期間一名電單車司機疑因碰撞雜物跌倒,其後被包圍並用索帶綑綁。事隔逾2年後,24歲男攝影師涉案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蘇文隆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排期至下月1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期間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黃姓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近新都商場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囚禁吳惠森,對吳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吳禁錮。(原文

#20220120新聞 #新案件 #0805屯門
休班警涉非禮懷孕女店員准保釋 據悉曾提付100萬換不追究

【頭條日報】33歲休班警李卓賢涉於去年11月,在尖沙嘴一間商場的店鋪內非禮懷孕女店員,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等。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提出調高保釋金額至10萬元。其他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重返案發現場、居於報稱地址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據早前報道,李為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他是玩具店的「熟客」,認識女事主。案發當晚店舖已打烊,李疑喝醉酒走進店內,強吻及觸碰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的胸部。女店員不甘受辱致電丈夫求助,丈夫到場後報警。

據悉,被告提出付100萬元予事主及其丈夫,以換取事主不追究非禮。(全文

#20220121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司法機構推「疫苗氣泡」 法官須打第一針 暫不包括市民及律師

【獨立媒體】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政府內部發出指引,收緊打針要求,據了解不同部門在今周敲定執行細節,其中教育局已公布安排。司法機構亦公布「疫苗氣泡」安排,所有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司法機構職員,由2月16日起,除非有醫生證明,否則最少要打第一針,才可進入法院。但暫時未有計劃要求市民、律師及被告等其他法庭使用者打針。

司法機構表示,將參考政府的「疫苗氣泡」措施,會於2月16日起,要求司法機構人員,即法官、司法人員及司法機構職員,在進入司法機構辦公室前,必須符合「疫苗氣泡」規定。根據政府的內部指引,2月16日起,除非持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打針,所有僱員須打最少一針新冠疫苗,才可以進入有關處所。若未能符合要求,未能返回工作地點,將被視為「曠工」,會遭紀律處分。

現時有多名法官仍未打針?司法機構只回覆整體司法機構人員當中,已經有98%人員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至於旁聽市民是否要打針?司法機構表示,目前沒有計劃對進入法院大樓的各類法庭使用者,及其他市民作出「疫苗氣泡」要求,但司法機構補充,會留意疫情的變化,在平衡公共衞生及維持法庭正常運作的前提下,適時推行合適的措施。

本網亦向懲教署查詢,會否要求市民打第一針才獲准探監,懲教署沒有回答,只在回覆稱「懲教署會全力配合政府有關『疫苗氣泡』的安排」。(全文

#20220121新聞 #疫苗氣泡
涉以裸照勒索女網友 沙田反黑組探員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沙田警區一名反黑組探員日前涉嫌以裸照勒索一名女子並偷去其信用卡,他周五(21日)被拘捕並將會被停職。

消息指,涉案的26歲探員早前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25歲女子,兩人關係迅速發展,並相約到一酒店開房。期間有人拍下女事主的裸照,並將照片傳給她,要求付款2萬元贖回,女事主因此報警求助。

警方主動調查後得悉疑犯為警務人員身分,將案件轉交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在女事主配合下,在涉案探員前往尖沙嘴取款時將他拘捕。警方表示高度重視人員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跟進,秉公辦理。(原文

#20220122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多謝咁多位回應 我總結下大家嘅回應
結論係個個院所都唔同 但女監最近係嚴咗

1.印嘢最好點都手寫啲字喺隔離 或者可以印單面畫個大交叉當廢紙 另一面手寫😂
2.內容重覆或者入面收到多過一份會大啲機會被ban
3.喺紙上面print相會當咗入相嘅quota(未fact check)
4.手寫信同印嘅嘢建議分開寄 等手足至少可以收到手寫信
🙏🏻🙏🏻🙏🏻

walkwithu__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以裸照勒索女網友 沙田反黑組探員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沙田警區一名反黑組探員日前涉嫌以裸照勒索一名女子並偷去其信用卡,他周五(21日)被拘捕並將會被停職。 消息指,涉案的26歲探員早前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25歲女子,兩人關係迅速發展,並相約到一酒店開房。期間有人拍下女事主的裸照,並將照片傳給她,要求付款2萬元贖回,女事主因此報警求助。 警方主動調查後得悉疑犯為警務人員身分,將案件轉交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在女事主配合下,在涉案探員前往尖沙嘴取款時將他拘捕。警方表示高度重視人員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
涉酒店房偷女子信用卡再勒索 男警被控盜竊等4罪還押候訊

【頭條日報】26歲男警日前涉在酒店房內偷去一名女子的信用卡,其後再勒索女子兩萬元,被控盜竊、勒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4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1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陳子浩被控的盜竊罪指他於2022年1月20日,在屯門建豐街4號悅品度假酒店1216室內偷竊一張Aeon信用卡,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同日在元朗同樂街24號7-Eleven內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上述陳子浩是一張女子X名下的Aeon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牛奶有限公司的員工取得兩包海帶、一樽橙汁、一包溏心蛋、兩盒薄荷糖、一包味噌蛋、七包雞胸肉及四盒香煙,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公司的財產,以及在元朗鳳翔路45號至67號百佳超級市場内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上述陳子浩是一張女子X名下的Aeon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的員工取得四包消毒濕巾、兩樽辣椒油及兩盒口罩,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公司的財產。勒索罪指他於今年1月21日,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子X交出港幣兩萬元。(原文

#20220124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杜淦堃:若律師受壓拒接敏感案 令被告失法律代表 將是「非常悲哀的一天」

【獨立媒體】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再度強調公會的責任是就有關法治及司法系統議題發聲,「政治在司法程序中並不存在任何角色」。杜淦堃又指表示,若大律師被視為「戴假髮的政客」,將削弱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他又指遺憾近年有「社會群組」向律師施壓,若有律師因為道德或經濟壓力拒絕處理「敏感」案件,令被告無法獲得法律意見或代表,將是「非常悲哀的一天」。

過往的法律年度, 一向有「教育公眾」法治意義,杜淦堃在演詞中特別提及每個人都有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而「公平審判」的前提,是任何人都不受阻礙訴諸司法,以及取得法律意見和代表的權利。他指網絡上或輿論上「公審」,在民主社會是不容的。

杜淦堃指近年出現「社會群體」對律師施加壓力,令他們不代表個別人士處理案件,他直言「此風不可長」,又指若有律師因為「道德或經濟上的壓力」,拒絕處理「敏感」案件,因而導致任何人無法取得法律意見或代表,「這將會是非常悲哀的一天」。他強調不論表面上「好」、「壞」,獲得律師代表是被告的基本權利。他指出公會行為守則訂明「不得拒聘原則」,目的就是要求「大律師必須毫不妥協地獨立」。(全文

#20220124新聞
「旁聽師」庭內叫囂拍手 張舉能:阻法官聽取證據有礙法庭工作

【頭條日報】法律年度周今日舉行,因疫情關係,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傍晚在高等法院召問記者會。張官在回應本報提問時表示,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張官回答指,法庭最重要的工作是審理案件,所以法庭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去專心處理案件、聽取證據、作出判決。公開的法庭聆訊讓旁聽人士參觀法庭程序,主要目的是讓讓旁聽人士發揮監督作用,監督法庭按法律、按程序,公正不阿地審理案件。任何阻礙法官或令法官分心、不能專心一意審理案件的行為,例如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法庭會因應各類的實際情況,採用各類的實際手段,去保障法官能專心一意、不被分心地去審案。張官認為需按情況而定,而有時法官保障自己專心一意的方法是發出指示,停止一些滋擾性行為,甚至乎要求他們離開法庭,更嚴重可能構成藐視法庭。但有時相反地,有法官為了專心審案,不能作出任何動作或舉止,去令自己分心,否則只顧處理秩序情況,便會本末倒置,故當中的拿捏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每個法官的處理手法。(全文

#20220124新聞
張舉能指國安法安排不影響法庭公正 拒評是否滿意47人案進度

【獨立媒體】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表示,《國安法》案件只可以由特首根據《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或引起坊間評論法官是否公正,他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國安法》安排而受影響」。張舉能見記者時,被多次追問民主派初選47人案押後至今一年仍未審訊,張舉能重覆答案,指案件涉及多名被告,文件翻譯和核證需時。有記者追問若《國安法》案件需閉門進行將由誰決定,張舉能只表示閉門聆訊安排「不是新東西」。

談及《國安法》案件,張舉能表示案件「只可由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44條指定的法官審理」,而此安排引起部分人評論「指定法官」是否公正持平,惟稱他保證法庭公正不會受《國安法》指定法官安排影響。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在沒有審訊團情況下被審訊。張舉能表示,三名指定法官會就裁決頒下判決書,並詳列理由,於司法機構網站公開予公眾閱讀。張舉能又指,「被告人一旦被定罪,亦可循相同的上訴程序提出上訴」。但最近有報導指,唐英傑撤銷上訴,連審訊時其代表資深大律師也不知道唐英傑放棄上訴的原因。

在開啟禮後張舉能見記者,被問初選47人案被告遭還柙多時仍未審訊,他作為首席法官是否樂見。張舉能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國安法》有高保釋門檻,部分案件牽涉多名被告,案件複雜並涉及多名律師,文件翻譯及核證工作需時,已要求盡快處理,盡快審訊。有記者問會否為47人案劃下限期,不准案件再押後,張舉能同樣沒有回應,重覆指已盡快處理案件。

另外,司法機構今日刊登年報,去年完成處理2,205宗投訴,有1,943宗投訴源於兩宗法庭案件。司法機構解釋,基於司法獨立的原則,「不能亦不會」透過投訴機制處理針對司法決定而作出的投訴。司法機構表示,2021年並沒有可跟進投訴獲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全文

#20220124新聞
外聘大狀遭欺凌 律政司將嚴肅處理

【星島日報】消息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昨透過下屬向專責示威案件的外聘大狀發出電郵,表示律政司認真關注外聘大狀的人身安全,為加強保安措施,乃要求他們若遇上受「欺凌」事件,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以讓刑事檢控科採取適當的行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在法律年度典禮後,回應記者提問時重申「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屬有礙法庭工作……法官有權停止一些滋擾性行為,甚至要求該等人士離開法庭,更嚴重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星島日報》取得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於昨晨十一時半左右發出的電郵,上款註明給外聘大律師,下款為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電郵內容透露,「最近發生有案件被告的支持者(旁聽師)趁休庭或散庭期間,對檢察官或外聘大律師作出言語攻擊。 此類事件引起對我們內部檢控官或外聘大狀人身安全的嚴重關注。 為加強檢控人員的保安措施,如知悉任何此類欺凌事件發生,請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的署理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范凱琳,以便我們採取適當的行動」。(全文

#20220125新聞
廉署起訴兩名2020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

//廉政公署今日(1月25日)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兩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控告他們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同被控一項罪名,即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趙寶琴將於今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而王振霖則於星期五(1月28日)在同一法院應訊。

上述選舉原訂於2020年9月6日舉行。選舉事務處於提名期,即2020年7月18至31日期間,接獲二人就新界西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趙寶琴及王振霖分別為提名名單上第一及第二名候選人。

控罪指趙寶琴及王振霖涉嫌於2020年9月29日,作為上述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同一份提名名單上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條及37(1B)條(經該《規例》變通)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 全文:廉政公署新聞公佈
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又說「幸彤,我愛你!」、「加油」、「一路平安」,也有人叫「平反六四」。鄒向旁聽席揮手。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2月10日再提堂,2月14日處理交付高院的程序。(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第3次申保釋遭拒 鄒家成:各位新年快樂!

【獨立媒體】涉初選47人案、自去年6月獲准保釋的鄒家成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即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早前遭撤銷擔保,須即時還柙。鄒家成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他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在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

鄒被拒保釋後,向羅官確認即使不參與後日(27日)47人案聆訊的法律爭拗,但仍可到庭「旁聽」,臨離開前遂向羅官說「後日見啦閣下」,並向旁聽人士揮手說:「各位新年快樂!」旁聽人士亦紛紛舉起拇指及揮手道:「保重!」(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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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
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將爭議公眾利益豁免權排期4月訊

【頭條日報】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預審。控方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排期於4月6及7日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屆時將討論及裁斷控方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披露資料。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鄒因另案繼續服刑。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將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披露部分資料予辯方,並指已將不涉及公眾利益事宜的文件交予辯方。鄒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控方的指控為甚麼,例如指控他們作為誰的代理人,無法抗辯。

控方另表示,警方由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及葵涌貨倉搜到的證物多達30000頁,需時翻譯。羅官指示控方為鄒製訂一份可以送到獄中的文件,並讓各被告閱覽30000頁文件,以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前區議員何惠彬涉網上發文「晒刀」企圖刑恐罪成 下月判刑

【頭條日報】元朗區前區議員何惠彬前年在Facebook發布帖文,指接獲街坊投訴天水圍天耀邨有人聚賭,打算在2日後掃場,提到「棍棒刀鋸我都有」,帖文附上一張利刀相片。何事後被控企圖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施祖堯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批評被告何惠彬供詞不合理,違反邏輯,指帖文主題明顯與其辯解稱自殘無關,提及的工具選項全為攻擊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明顯意圖使用暴力掃蕩。施官押後案件至下月8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施官觀乎帖文前文後理,指出在公開帳戶發文,提及的工具選項全為攻擊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其明顯意指意圖使用暴力掃蕩,使他人受驚,而由於沒有證據顯示事主已閱讀帖文,故裁定其企圖刑事恐嚇罪罪名成立。(全文

#20220125新聞 #其他案件
被捕人士資訊部
廉署起訴兩名2020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 //廉政公署今日(1月25日)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兩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控告他們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同被控一項罪名,即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趙寶琴將於今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而王振霖則於星期五(1月28日)在同一法院應訊。 上述選舉原訂於20…
2020年立會兩參選人涉無交選舉申報書 女被告稱無犯事不同意押後訊

【頭條日報】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選區參選人趙寶琴,以及排在其名單的另一人王振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事隔超過一年被廉署控告。趙沒有律師代表,今日被押往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至於王,控方稱他現時正等候病毒檢測結果,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本周五(28日),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期間王及趙分別准以現金2000元及1000元保釋,但趙稱:「無呀,一毫子都無呀」,意味著若其不接受,便須還柙監房看管。

宣讀控罪時,趙一度表示不明白,和不知道自己是否代表自己,遭裁判官斥她轉彎抹角。她之後又不忿選舉延期一年,自己最終沒有參選,無來由須遞交申報書,對今天上班時突然被捕感到不解,並且不同意控方押後,「我當然唔同意,點會同意你告我咁戇居,我都無犯事」。(全文

#20220125新聞 #其他案件 #2020立法會選舉
【隊友成了污點證人】

//從前,他總是沒有時間靜下來,正視自己的生活和想法,讓社交媒體和手機佔據了大部份時間,他把這半年,說成「人生修煉」。裏面的生活,過得很慢,亦有很多限制,第一個月的確要調整,然後就逐漸開始習慣,找到了自己的節奏。

遇到何俊仁,讓Z改變不少。他說自己從前只懂打機看IG,跟「仁叔」學打太極後,對人生和世界有了另一種看法,有時還會打坐、冥想。而轉捩點,就是開始了閱讀,一個月看十多本書,他形容,那是一個靜止了的世界,外邊的花花世界,太多事情要忙,很奔波。

一切都看得雲淡風輕,但聽他談控罪和審訊,實在讓人無法平靜下來。跟他一同被捕的朋友,在審訊期間,轉做了污點證人,要不是對方轉做了污點證人,也許他不會入獄。最終,對方被判感化,而自己則被判入獄9個月。

我問他有沒有感到被背叛,他點頭說,當然有。這個認識了兩三年的朋友,他一向知道他性格很容易被人威嚇。「我知道的時候,真的很嬲!但又很難嬲一個蠢人,他不是壞人,但蠢到不知道發生甚麼事,被人說服他做污點證人,就開始改變立場」。

最後,Z選擇了認罪,「其實沒辦法打下去,很不想認罪,為何要這樣?很不憤,他只為自己打算」。一切塵埃落定,認罪、入獄、出獄,現在已不再遷怒對方,因為他視這半年的獄中生活為修行,一段個人成長的歷程。

今年才24歲,他已想着跟女朋友走完下輩子了,要不是這件事,也許已跟她在外地生活。在囚期間,女朋友和媽媽非常擔心,「她們都是緊張大師」,說時他笑得特別甜蜜,有人擔心自己,也是一種福份,「他們幫我,但我也要照顧她們的情緒」。

「那段時間,在街上睡,根本無時間回家,但很多人支持、打氣,是香港人身份認同最高昂的時刻,作為一個香港人,我很驕傲」。

因為2019年,他說,才開始對這個城市有歸屬感,但同時,亦揭露了很多陰暗面,因為發生了不公義的事情,才會反思自己的處境和身份,認清這個地方的制度和當權者。

兩年半後的今天,他的想法依然沒變,那些年的熱情,也許已漸退卻,但他覺得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堅持,社會運動、坐牢,全部都是過程,「我不會氣餒,要思考,應如何走下去,一定要走下去的,不能困在局中」。//

📌 全文:記者 梁嘉麗
今早探手足得知 懲教出咗通告
⚠️2月16日起 前往懲教所嘅訪客需至少打一針

探手足嘅親友/有心人 請留意懲教署最新消息🙏🏻

封信子 fung1seon3zi2
被捕人士資訊部
今早探手足得知 懲教出咗通告 ⚠️2月16日起 前往懲教所嘅訪客需至少打一針 探手足嘅親友/有心人 請留意懲教署最新消息🙏🏻 封信子 fung1seon3zi2
公告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囚人士的額外親友探訪將會由2022年1月7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知,以減少人流及預防疫症流入懲教院所。

各懲教院所亦會即時實施以下特別探訪措施:

(i) 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 30 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作消毒及清潔相關設施。親友探訪及公務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ii) 在進行探訪登記時,每名探訪者均會被要求填寫及提交健康申報表。
(iii) 每名探訪者均須於進行訪客登記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除獲豁免人士外﹚。

另外,基於疫情發展及人手安排的考慮,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直至另行通知,所有由外間交來或寄入予在囚人士的物品均會先被徹底消毒,並於最少三日後才派發予相關在囚人士。

為配合政府擴大「疫苗氣泡」的政策,由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起,除獲豁免人士﹙例如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外,探訪者如欲對在囚人士進行親友探訪,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記錄,才可進入懲教院所探訪室。

未有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探訪者可由在囚人士預先向院所管方申請視像探訪安排,並在申請獲批准後到指定地點進行視像親友探訪。

探訪安排會隨疫情發展有所變更,請留意最新資訊。

懲教署署長

香港懲教署
林卓廷首度入獄 披露7.21受查警身分罪成囚4個月

【明報】正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等案件而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在3個記者會上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接受調查、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的資料。林卓廷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受審,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葉啓亮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為林卓廷首度入獄。

控方早前結案陳辭稱,林卓廷在記者會上多番以尖酸刻薄的言詞批評警方,已充分傳遞有關信息,根本毋須披露游乃強受查,披露亦與公眾利益無關,遭辯方反駁說法如同「鴕鳥埋頭入沙」,並表示警方當日沒有保護市民之餘,更將游乃強調至專責查7.21,正正是「事件後最醜陋嘅環節」。(全文

#20220126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