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律政司去年覆核14宗示威案刑期 上訴庭全部受理加刑

【獨立媒體】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香港刑事檢控2020》,回顧去年檢控工作。年報數字顯示,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的數字是10年以來新高,一共向上訴庭提出了17宗刑期覆核,14宗涉及示威案件,上訴庭全部受理改判刑罰。檢控科在年報稱,「本著政治中立的態度」,評估案件後才決定提出刑期覆核。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年報指,律政司可以基於刑罰原則上錯誤或明顯不足,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在2020年,律政司提出共17宗覆核,足足是2019年(4宗)數目的4倍,亦超越2017、18、19三年總和(共15宗)。翻查近10年年報,律政司去年提出的刑期覆核案件數目,是10年來最多。楊美琪在年報強調,17宗申請中,有14宗涉及「公眾秩序活動」,上訴法庭裁定全數上訴得直,改判其他刑罰,並強調「政治中立」。翻查有關反修例案件的刑期覆核申請,律政司不但全部勝訴,而且刑罰全部都要加監,或由非監禁式刑罰,改為監禁式刑罰。

律政司因應示威案件增多,在2020年4月成立「特別職務組」,年報指出該組成立之初,有8名檢控官,及2名高級檢控官,並由2名分別負責特別職務和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的首長級人員領導。特別職務組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負責,2020年中該職位是楊美琪擔任,但她其後升職刑事檢控專員。現時該組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負責。

所有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現時均由「特別職務組」處理,但年報未有提及該些案件,或者有關國安案件的工作。事實上,年報隻字未提「國家安全」或「國安法」。(全文

📌 相關資料:《香港刑事檢控2020》

#20211222新聞
被指三度拒向警出示身份證 「王婆婆」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 7 天緩刑 1 年

【立場新聞】今年 2 月 22 日為陳彥霖逝世 17 個月,「王婆婆」王鳳瑤被指在將軍澳尚德悼念及叫口號期間,三次拒絕向警方出示身份證,她否認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裁判官鍾明新今(2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成,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原擬為被告索社會服務令報告,遭王鳳瑤拒絕,因自己性格難與他人相處,但望法庭輕判。最終裁判官判被告囚 7 天,沒任何減刑因素,緩刑 1 年。

裁判官裁決時,指王在庭上就沒出示身份證,證供及立場多次更改,很多地方自我矛盾,批她證供不合情理及邏輯,當遇到不能解釋地方時,更則多次說與問題無關事情,故不接納其證供。

裁判官續指,案發時社會氣氛緊張,王鳳瑤卻叫具挑釁性口號,例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認為女警,當時懷疑王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而叫王鳳瑤出示身份證合理。而女警當時身穿軍裝,王與女警面對面對話及有互動,周邊只有王一人遭截查,不信納王以為女警與同事說話而非自己一說,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罪成。(全文

#20211222新聞 #20210222將軍澳
前沙田區議員及助理擺街站否認犯限聚令 明年3月開審

【眾新聞】今年2月,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與香港中學生關注組聯盟在沙田第一城擺街站,反對通識科改革及派發酒精搓手液。期間有警員包圍街站,票控黃文萱等人違反限聚令。黃文萱及前助理拒交罰款,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表示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2天。

控方透露審訊將傳召6名證人,包括在場警員,亦會依賴現場片段舉證,兩被告均沒有會面記錄及口頭招認。由於二人沒有律師代表,打算自行抗辯,張官庭上詳細解釋審訊程序,並初步詢問二人的辯護方向。黃文萱回應指,他們當時是在派發防疫物資,按照法例應可獲豁免。黃另補充,他們不爭議控方影片的真確性,暫擬傳召2名在場人士作辯方證人。(全文

#20211223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220沙田
涉網上煽惑他人參與「平安夜革命」 四名網民今早被捕

【資訊部整合】今日(23日)警方拘捕四名男子,他們涉嫌利用通訊軟件及社交平台,煽動他人在平安夜進行襲擊、製造破壞及非法集結。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會見傳媒簡報詳情。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人於網上發怖煽惑他人在喜慶節日中作違法行為的言論,包括呼籲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佔領道路、對店舖進行破壞及襲擊警務人員等。警方今日採取行動,分別於沙田、油麻地、天水圍及元朗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2至52歲。四人涉嫌干犯「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刑事毀壞」及「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被捕,行動中檢獲4部智能電話。

戴總督察補充指,涉案言論分別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及一個通訊平台上發怖,字眼包括「平安夜革命」、「毀滅」、「裝修」、「革命須全民體現」及「孤狼變群狼」等。他亦指有被捕人士鼓吹他人自行研發工具以阻礙警方執法,而各被捕人仍被警方扣留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3/12 17:3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被指濫權入屋索市民資料 休班女警罪名不成立 官:行為確有不當 控方未能證明犯罪

【立場新聞】休班女警曾佩君(49 歲)涉嫌在 2019 年 7 月休班期間,未有上司指示下,擅自進入深水埗一個單位,索取一對姊妹的個人資料,被起訴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經審訊後今( 23日)於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張天雁裁決時指,被告職責為駕車不需要查案,但法庭不能肯定被告的行為未得到上司批准;裁判官認為案中不乏奇怪之處,「都唔知佢做咩」,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利用警員身分達到某種目的,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雖然被告行為可疑,「又唔知佢做咩」,但被告沒有案底,犯案傾向性較低。辯方指被告是為協助友人才找上事主,但裁判官不解當事主於電話著對方等待見面時,被告拒絕指沒有時間。

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確有不當,但無證據顯示被告惡意及不誠實,未達至嚴重失當。控方亦未能毫無疑點證明,被告使用其警員身分達到某種目的,裁判官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11223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2021回顧.47人家屬】呂智恆童年曾受虐打 堅持收養教育成才 養母Elsa:如沒有信仰我會被逼瘋

//今年1月6日,民主派被捕,後來再經歷連續4天的馬拉松式保釋審訊,家屬只能透過電視螢幕看到被告。呂智恆一度獲保釋,卻被律政司立即上訴,Elsa聞訊,衝出法院尖叫跪地嚎哭,哀號聲經網上直播,傳到每個關心事件的港人心中。及後3月5日,呂智恆獲保釋,可以暫時回家。

在Elsa眼中,呂智恆是一個良好青年,只是想貢獻社會。Elsa說:「他小時候很可憐,無論身體上或精神上,都受到很多虐待,成長很坎坷,在香港出選立法會,我都很支持,為何現在要弄到坐監?」

她形容呂智恆成長於「惡人谷」,因此對無家者特別憐憫。在他1歲多時,父母離異,他跟隨爸爸。及後因父親工作,呂智恆要被託管,自小寄人籬下,幾乎住遍全港九新界,甚至露宿街頭,冷天時只能拾報紙蓋著身體保暖,三更半夜被警察問到為何會流落街頭,年少的他不懂回答。

後來被Elsa收養,智恆終於脫離坎坷生活,有個安穩和溫暖的家庭。後來更考上大學,成為社工,參政奉獻社會。Elsa一直很安慰,能夠幫助這位小朋友,教育他成才。然而,智恆參選卻被無了期關押,Elsa曾反問自己:「我是不是害了他?」

智恆自小沒有媽媽,在獲得保釋後,第一件事是跟Elsa說:「很想念你。」兩人見面都哭了起來。兒子暫時可回家,Elsa亦鬆了一口氣,在這段日子,他們盡量在家中吃飯,一家人齊齊整整,智恆亦如常到教會做義工,希望「做得幾多得幾多」。

Elsa說:盡量如常生活,其實不同了,因為他始終有條罪在身,他會有壓力,一定有,其實我都有壓力,怎麼辦?祈禱,求神賜我們有平安喜樂,我覺得如果我沒有信仰,我想我真的會瘋了。

自從47人案,Elsa自言生活多了顧慮,有時睡得不太好,半夜睡醒時都會苦思:「(呂智恆)要坐監怎麼辦?」、「要坐多久?」、「為何要坐監?」問題沒有答案,Elsa唯有靠祈禱、讀經,安靜靈修,求神帶領。這段期間,Elsa與其他被告家屬互相扶持,偶爾一起祈禱,祈求平安。

47人案中,很多家屬未必願意在鏡頭前剖白,原因是擔心影響案件或者曝露身份,但是Elsa很快就答應記者邀請,她當時說了一句說話:「在這艱難的時刻,都需要有聲音。」 //

📌 訪問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前壹傳媒高層再申延期檢視資料被拒 官下令本月底呈交文件

【頭條日報】警方先後派員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及觀塘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等地方,取走大量文件。《蘋果日報》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警方在手令範圍外取得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今向高等法院申請寬延期限21日呈交涉案書面陳詞,陳嘉信法官經考慮後拒絕申請,並指明他與黎智英、壹傳媒前財務總裁周達權的欺詐案件,將於2022年3月14日在區域法院審理25天,由於時間緊迫而不可再押後,下令黃需在12月29日前按原訂計劃呈交文件,黃另須就是次申請向對方支付彌償訟費。

魏俊大律師今代表黃偉強申請申請寬延期限21日呈交涉案書面陳詞,陳嘉信法官經考慮後指出律政司在今年11月12日致函黃時,黃並沒有要求需要額外時間呈交有關文件,一切按既定時程進行,預計2022年1月28日雙方必須完成呈交環節,再讓法庭及後有六星期時間考慮雙方書面陳詞,以作裁定哪些資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等,以趕及將於2022年3月14日開審的區域法院欺詐案,故黃偉強一方及律政司一方必須在原訂日期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呈交所有涉案書面陳詞。(全文

#20211224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孕婦涉阻差辦公罪脫 官批三警掩飾真相 口供錯處一致匪夷所思

【眾新聞】43歲孕婦今年1月在土瓜灣街頭遭多名警員截查,期間孕婦被指拒絕依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及回答問題,又突然表示不適,並情緒激動、手舞足蹈,一度坐在地上,隨後被捕。三日後孕婦因大量出血早產,兒子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事隔五個月,孕婦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黃子豪指,三名涉案警員的證供與涉案片段內容「背道而馳」,直言:「除了他們為掩飾事實,本席看不到其他因由會導致呢個情況......三名警員在錯誤的地方也如此一致,實在匪夷所思」,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在庭外表示,裁決還了她一個公道,頓感解脫,她嘆謂:「我希望呢單嘢唔會再發生喺另一個孕婦身上。」被告續說,往後每年今日都會與兒子慶祝,又希望兒子健康成長,「長大後成為一個勇敢嘅人」。劉認為案件是濫捕濫告,直言對警方感到失望,打算就案件向警隊索償,「啲差佬咁做嘢係唔啱嘅,我想問下鄧炳強點回應」。

黃官直言,三名涉案警員證供明顯與呈堂片段不一致,情況匪夷所思,「除了是為掩飾事實,本席看不到有其他因由」。

至於警長黎錦耀,黃官指呈堂片段顯示他曾多次指向被告,表現激動,惟黎在庭上一直堅稱自己十分平靜。黃官質疑他未有如實告訴法庭真相。

黃官又指,黎稱被告坐在地上時不斷反抗,但片中不見如此情況,批評他有誇大口供之嫌,以合理化將被告鎖上手銬的行為,裁定他是不誠實證人。(全文

#20211224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120土瓜灣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逸戰平安夜的話 + Patreon開通了☀️

逸戰由被捕至今經已還押咗三個月,面對各樣嘅開支,逸戰家人實在難以負擔,望各位可以幫補日常各樣嘅洗費,例如:私飯🍚、報紙📰、書藉📒、進修📚同埋龐大嘅法律開支等等😭

本 Patreon 所得嘅款項將會全數支援逸戰日常嘅生活,逸戰亦會親筆回覆信件、分享日常大小事🙈

逸戰Patreon:https://www.patreon.com/Wong_YatChin?fan_landing=true

-

「上年喺警署過,今年係懲教所過聖誕。不過開心嘅係可以食雞髀,做人要知足常樂,雖然今年唔可以同珍愛嘅人過聖誕,但盼望未來某個聖誕可以共度佳節。想同大家分享幾句歌詞:

//即使費事一點
即使快樂不輕易
最後仍可遇見//

— C Allstar 留下來的人」

願有天,我們仍會相見。

呢排凍咗好多,你哋記得著多件衫!平安夜,願各位平安!」


24/12/2021

王逸戰
男生涉去年5.1藏汽油彈破壞車輛 押後1月再訊

【東方日報】一名男學生於去年5月1日在旺角,因涉嫌管有汽油彈,企圖縱火燒行車路,並破壞駛經車輛的車胎而被捕。事隔一年半後,他現被落案控以企圖縱火、企圖刑事毀壞及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今天(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訊,以便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的文件。

17歲被告,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界限街與彌敦道交界,企圖用火損壞上址行車路;企圖損壞一輛屬於另一人、駛經上址的車輛的輪胎;及於同日同地控制一個瓶口塞有一塊白色毛巾碎片的玻璃瓶,內有約 230 毫升無色液體內含甲基環己烷、環己烷和正庚烷以及蔗糖顆粒的有機混合物、背包內的7個空玻璃瓶、及2條嵌有數顆鐵釘的膠水管。

最後一項控罪,指他在2020年5月2日,在深水埗大埔道一單位,控制5個空玻璃瓶及一罐白電油,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屬另一人的財產。(原文

#20211224新聞 #新案件 #20200501太子
王婆婆年初悼陳彥霖被控阻差辦公 王稱警恐嚇「打矇仔針」 作供警否認

【立場新聞】「王婆婆」王鳳瑤今年 1 月在將軍澳高舉「沉冤待雪」紙牌悼陳彥霖時,被指拒出示身份證,王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王今在庭上控訴,當她被捕後帶上警車時,曾有警員「好大聲,由頭到尾鬧婆婆」,又指到達警署後曾有人威嚇「話要打我矇仔針」,負責拘捕被告的女警全盤否認。王作供時指,警方行動打壓她,為守護自己的權利,因此與警方理論,但最終被捕。案件押至 1 月 18 日裁決。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盤問當日拘捕她的女警 21953 蔡婷婷(音譯)。被告指曾有警員在警車上「好大聲,由頭到尾鬧婆婆」,當她到達警署時又有人威嚇「話要打我矇仔針」。女警全部不同意,指車上只有被告「好大聲講嘢」。被告反駁「成車坐滿警察,婆婆得一個人,點會喺度嘈?」

裁判官劉淑嫻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親自作供稱,當日希望為少女陳彥霖「沉冤待雪」。至於當時為何在安全島示威,被告指四處均有警察在場「冇咩位可以企」,唯有一個人站在安全島,「希望話俾一個政權聽,點解一位少女死因存疑,冇任何部門去徹查成件事真相,因為我覺得真相嘅『節錄』不等於全部」。她又指警方執法混亂,不時對她指罵及襲擊,報案時亦不獲受理。

被告承認一開始時沒有應要求出示身份證,由於當時身份證有簽發問題已過期,她一時想不起是否已把證件交出,以換領新證件,所以有所拖延。她一再強調受警方打壓,希望詢問清楚警方有何合理懷疑。她供稱不欲隨便順應警方,「唔想香港變成深圳」,有權便要市民立即服從。(全文

#20211224新聞 #20210122將軍澳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枳森Patreon開通了🐥🌻

hello大家好🐥枳森因為賢學思政案由21年9月至今已經還押逾3個月,所以我哋希望大家可以透過呢個page支援枳森嘅日常洗費,令佢喺牆內嘅日子過得好少少~🥺🤎

枳森需要用到嘅開支都幾龐大,需要應付讀書、法律費用、私飯錢等等 如果你地願意支持枳森,我哋會萬分感激! 🙇🏻

呢個page主要會分享枳森牆內日常、書信同埋探訪軼事而枳森亦都會不定期寫回信同分享書評╰(*´︶`*)╯🌸

最後枳森想祝大家聖誕平安快樂🥺🤎🙏🏼枳森亦都好多謝大家嘅關心同支持!🙇🏻‍♂️

枳森Patreon: https://www.patreon.com/chanchisum
(Link in bio)

🌻除咗Patreon同信用卡公司扣除少部份(around 10%)嘅款項作為行政費用之外🐥其他所得嘅款項會全數用嚟支援枳森嘅日常開支

🌻請留意返Patreon subscription 係用USD美金計算

陳枳森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12.24.2021

他決定開Patreon了
原因 初衷 是文中所說的
更詳細的內容已放在第一個post內

這樣的原因或許聽起來很蠢
但鑒於在牆內得知一些“社混中介”
實在不忍有人利用同路人的熱心
才使他有這樣的想法

初衷不為求財
因此基本上所有post也會設定為公開
如有任何訂閱/收入亦會保持公開透明
當然此ig亦會如常更新他的近況

或許你不一定認同他的想法
如有興趣可到那邊看看
Link:https://www.patreon.com/defendant17th
----------------------------------
最後祝大家聖誕平安:)
離正式判刑日子不遠了
希望新一年 會好起來的🙏🏻

hkerganggang
【2021回顧.47人家屬】社運元老社民連陳寶瑩受訪落淚堅持發聲:我不只是長毛太太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還押,結案無期。其中,香港街頭抗爭元老前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還押至今近10個月。他的新婚妻子兼街頭戰友陳寶瑩,雖然外表硬朗,受訪時也不禁灑淚。面對摯愛被捕,她如何渡過沉重的2021年?

「即使有理性的準備都好,面對的一剎那,都與其他人沒有甚麼分別 」——陳寶瑩。

現年65歲的陳寶瑩,在今年1月6日的民主派大搜捕後,與同齡的梁國雄(外號:長毛)結婚,其後梁一直還押,陳就於7月成為社民連首任女主席。

陳寶瑩說:所以我完全有心理準備,知道會有甚麼事,但是當然《國安法》有了新的形勢,有些事我們預估不了,但起碼有個底,所以我表現得比較冷靜,一來是預料了,二來是自己有經歷。

在大眾眼中,陳寶瑩冷靜、理性,每次出入法庭,都是從容面對傳媒。自從長毛還押,陳寶瑩一直忙於工作,除了《國安法》案件,長毛還有6、7宗官司需要她幫忙處理,加上社會事件不斷發生,如民陣、支聯會解散等,社民連都需要作出回應。這段忙忙碌碌的日子,陳寶瑩表示無暇梳理自己情緒,「會很寂寞、身邊失去了個人?我都根本沒有時間處理這些問題。」

一年之間,陳寶瑩多了兩個身份,分別是長毛太太及社民運主席。問到她是否適應,她沉思了一會,表示:「我都不知道是否適應或習慣,只能說好像一切如常」,在壓力之下,她如常睡覺、吃飯,生活若無其事,「現在我似乎沒有這種情緒或身體反應,可能才更恐怖。」

長毛今年被捕後,兩人決定結婚,由幾十年的戰友結為夫妻,陳寶瑩憶述,求婚過程並不浪漫。

陳寶瑩說:我記得他跟我說,不如大家結婚吧,這個情況是一班人都在,希望容易點,希望探訪或各方面都會方便一點,我說「好,那就結」是在一班人的場合裡面,可以說是求婚。

有別於其他年輕情侶,兩人的感情不用言傳,問到有沒有合照可以分享,陳寶瑩笑說:「都在示威裡(拍攝)。」她說:「我們都是老一派的人,都不會將這些感覺,即『我愛你』這些講出口。」

她堅持自己不止是家屬,而是一個獨立的人,一個獨立的社運人士,雖然受訪時她坐在社民連辦事處內長毛昔日的「主席位」,上面掛著大大的牌匾「長毛書室」、辦公桌上擺放著的名牌「Mr. Long Hair」,後方有長毛卡通畫像、公仔……縱使長毛已身陷囹圄,他的印記依然隨處可見。//

📌 訪問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大學生社運入更生中心 教授聘任研究助理冀減負面標籤 明言不放棄:願一同重新上路

//不少在反修例事件被捕的大學生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後,獲派做餐廳等低技術工作,有大學教授決定聘請這批大學生做研究助理,除了想社會減少負面標籤,亦趁聖誕節希望社會復和。

「回來看看同事有甚麼要幫忙,都會分配工作給更生的同學做。」Florence是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的培訓顧問,7月聘請了四名因反修例事件判入更生中心的大學生做研究助理,其中一人被開除學籍。

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培訓顧問張鳳儀:「有一個是管有鐳射筆、有一個是堵路搬東西出來、有一個是非法集結。社會運動之後的一班年輕人似乎不多人重視,這班年輕人是很斯文,很乖、很聽話的年輕人,懲教署都這樣跟我們說,很想給予他們機會。」

「叫他幫忙處理網頁,做完之後協助整理PowerPoint。」張鳳儀:「善導會安排的工作,比較基層一些,未必對這班年輕人比較適合。有一個年輕人跟我們說,如果不是我們接收他,他前一天還在製造漢堡包。不是基層工作不好,而是滿足感不多,為他們銜接到自己大學讀書,這是我們目標,真的發揮到在大學學到的東西。」

中心說不只為更生人士提供工作機會,還會協助找院校接收他們讀書、提供心理輔導,甚至生涯規劃。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警察拘捕一萬人,四千多人是大專生,有些人對這批年輕人有負面標籤,或者不太願意給他們工作、讀書機會,這個做法其實是雙輸的情況。我們沒放棄這批年輕人;第二是我們願意與他們經歷復和、重新上路的情況。聖誕節我覺得是一個大家是有希望的,你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他會給你一個驚喜。」//

📌 原文及訪問片段:《有線新聞》
荔枝角收押所電腦故障 大批家屬未能探訪大排長龍 懲教酌情處理

【立場新聞】正值聖誕節,荔枝角收押所今早(25 日)電腦系統出現故障,大批家屬到達後方遭告知有機會未能探訪。懲教處隨後完成系統維修,讓截龍時間前抵達的家屬入內探訪。

劉穎匡因初選 47 人案被還押接近 10 個月,其女友黃于喬(Emilia)今早十點半抵達收押所外,見門外大排長龍,她被職員告知系統故障,「職員就話今日電腦個 System 壞咗,咁就搶修緊,又話因為假期問題,搶修人員就可能未咁快到,就話今日有可能冇得探啦」,她又引述當時職員稱「試吓搶修啦,如果 12 點前都搶修唔到嘅話,就冇㗎喇。」

荔枝角收押所的親友探訪截龍時間為中午 12 時,Emilia 向記者表示,過了截龍時間,約 12 時半收押所外仍有人龍,現場約 200 人。接近一時多懲教署完成系統搶修,職員向家屬表示,今日可讓家屬酌情入內探訪,Emilia 終於約下午兩時半完成探訪。

至於今早十點半抵達收押所外的陳小姐指,今早被職員告知系統故障,正等維修人員到場,「整到就可以入去探,整唔到就冇。」最後等候兩小時後,電腦系統恢復正常,可入內探訪。

記者就事件詢問現場的懲教處職員,職員表示電腦今早出現故障,經職員搶救後恢復正常,現酌情延長探訪時間到下午一時,讓在原定時間前到達的家屬可進行探訪。(全文

#20211225新聞
政治犯的聖誕獄中書 尹兆堅領洗歸天主 王逸戰:天氣凍,著多件衫

【立場新聞】昨晚平安夜 (24 日),街上人頭湧湧。聖誕節該是普世歡騰,在自由空間下,人們能與珍愛的人度佳節,而牆內的人就失去了這個權利。一群因社會運動案件而困於囚牢的人,雖只能獨自過節,仍不忘寫家書,祝港人聖誕快樂。民主黨尹兆堅寫了獄中書,盼港人放下心中鬱悶,還透露自己準備領洗成天主教徒;王逸戰就引用組合 C Allstar 歌曲《留下來的人》歌詞,盼與港人在牆外相見,並叫大家添衣。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至今還押了近 16 個月。他寫了一篇《平安夜講章》,指自己第二年在獄中過聖誕,特別記念 47 人案中第一次在獄中過聖誕的人和其家人。「我哋今個平安夜、聖誕節,在這萬劫不復的苦難中,磨練平安,好痛苦、好多不明白、好多不解。」

「快必」說,聖誕節是溫馨一家相聚的日子,但也是有人在牆內,有人流亡在外;「聖誕節是安慰憂傷的人的日子,也同時是宣告極權暴政必亡的日子;聖誕節是帶來平安的日子,如果你追求公義人性的話,但同時是煽動人心的日子。」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因前年 10 月 1 日遊行案罪成,已服刑近 7 個月。他亦在 Facebook 上發布一段預先錄製的影片,在海港前面祝福港人聖誕快樂,籲支持者不用擔心。他指自己會在長假期,多看幾本書,「大家睇到咁平靜嘅海港,咁休閒嘅角落,其實係喺非常高壓嘅政治打壓陰霾底下,我哋都係盡可能喺呢小小嘅社區角落,搵到一啲快樂開心事,日子先捱到。」(全文

#20211225新聞
【蘋人志】25年記者生涯結束 他轉行做社福、寫信予牆內前高層:以蘋果人精神活下去

//「我諗,我一世都係蘋果人。」半年前,平叔在《蘋果》停運後兩天如此告訴我。當時我無法想像,一個人如何擁抱這個身份活一輩子,但現在好像能多理解一點。轉行後,他不再寫報導,但仍在天天看新聞、做「寫信師」、拒絕用「安心出行」。

這些年間,平叔做過突發、靜態和專題組記者,至七、八年前才加入法庭組。他形容,每個組別各有特色,法庭組算是最安穩,朝九晚八,「但法庭好重要,尤其是宜家呢個時期」。

《蘋果》是眾多傳媒機構中,願意投放最多資源到法庭組的一間。反送中運動爆發後,社運案件大增,但不論罪名輕重、被告是否知名人士,《蘋果》都不願放過,更增加三分之一人手跟進。

過去,平叔最常到東區、觀塘和九龍城裁判法庭工作。他形容,法庭記者的工作「好充實」,一天聽三、四單案件是家常便飯。自從《蘋果》推出網上即時新聞後,他偶爾也會為了盡快交稿而放棄吃午飯。平叔解釋,同事比自己「叻好多」,自己只能將勤補拙。

早幾年做法庭記者,記者常要和案件被告「鬥跑」,從法庭內跑到法院外才能拍到照片。因此平叔從不用電腦寫稿,嫌隨身帶著太遴迍。近年他多了聽社運案件,不用再鬥跑,卻仍然習慣用手機寫稿,他說其中一個原因是:「唔知間公司做得幾耐,買咗(電腦)唔知有咩用。」

《蘋果》停運後那兩天,平叔一直身穿「記你老母」的黑色 T shirt 。他說已經好久沒穿過了,自從 2019 年某次聽案時,遭法庭書記提點他穿上外套,指「個官唔係好鍾意見到呢啲字喎」,他便留心得多,總是穿運動衫工作。

「如果為咗件衫同佢鬥氣,我就聽唔到單 case。」

他視《國安法》為香港變差的分水嶺,卻沒料到《國安法》首案剛開審,《蘋果》就要終結:「睇唔到 47 人案審訊、睇唔到老板審訊,唔可以用《蘋果》記者身份留低一份文字紀錄。」

轉行後,平叔再沒去過法院。主要是因為他一週要工作六天,難以抽時間旁聽。他形容自己的生活為「躺平」,對很多事情都已經心淡,沒甚麼社交娛樂,也幾乎不外出吃飯,連「安心出行」都沒有下載。但細問之下,他承認仍會天天看新聞,特別有是關《蘋果》的新聞,也會寫信給獄中的前《蘋果》高層。平叔說,當前高層們面對著牆內的磨練,牆外人更需要持續的支持。//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牆內的聖誕:一杯熱水已是最好的禮物】

今日我去探譚凱邦Roy。今日天氣特別凍,明天更將降至9度。我問他夠不夠暖,他說日間活動室內有提供暖水,晚上有被和氈,只勉強夠保暖。

暖水對牆內保暖十分重要,雖然他用工錢買了保溫杯,可是晚上臨進入囚室前卻沒有熱水提供。

他說希望懲教在他們傍晚臨入囚室前能提供熱水,有杯暖水在囚室內過夜可以保暖好多,幫他們渡過寒夜。

希望各位可以share出去令更多人知,為牆內朋友送暖。

潘朗聰
被捕人士資訊部
【牆內的聖誕:一杯熱水已是最好的禮物】 今日我去探譚凱邦Roy。今日天氣特別凍,明天更將降至9度。我問他夠不夠暖,他說日間活動室內有提供暖水,晚上有被和氈,只勉強夠保暖。 暖水對牆內保暖十分重要,雖然他用工錢買了保溫杯,可是晚上臨進入囚室前卻沒有熱水提供。 他說希望懲教在他們傍晚臨入囚室前能提供熱水,有杯暖水在囚室內過夜可以保暖好多,幫他們渡過寒夜。 希望各位可以share出去令更多人知,為牆內朋友送暖。 潘朗聰
【冰冷監獄】47人案譚凱邦指夜晚冰冷甚難捱 盼夜晚可盛熱水 潘朗聰:保溫杯加熱水如暖蛋

【立場新聞】天氣開始轉冷,明天( 周一) 氣溫低見 9 度。潘朗聰說,正在還押的譚凱邦日間於活動室集體生活,可以隨時盛熱水,然而到傍晚 6 時半,他就要返回囚室,進入囚室之前只得一次盛水的機會,更沒有熱水供應,此後整晚不能再盛水。

潘朗聰指,囚室內有毛氈等衣物,譚凱邦過去幾天只是勉強能保暖,但今晚至明天天氣轉冷,令譚十分擔憂。他說譚凱邦說雖用工錢買了保溫杯,盛了熱水的保溫杯作用如暖蛋,可是囚友不能從活動室帶熱水到囚室,因此他希望懲教署在他們傍晚臨入囚室前,能提供熱水。

社區組織協會吳衛東接受《立場》訪問時指,囚友在午飯和晚飯時間可喝熱水,惟入囚室之前,沒有提供熱水的設備,所以囚友也無法。他又指,天氣寒冷時,囚友理應可以多取一套厚身衣物,但有囚友曾向社協指出,他們在取額外衣服時遇上阻滯。他又指,社區組織協會曾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改革監獄制度,如改善冷暖問題、讓囚友打電話,以及減少單獨囚禁,惟情況至目前仍不見改善。(全文

#202112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2021 回顧.國安】88 人被控 60 人保釋無期 國安法下的法庭「新常態」

//年初,47 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法庭首歷四日三夜「馬拉松式」保釋聆訊,大部分被告還押近 10 個月,案件至今仍在提堂及申請保釋的程序中輪迴。

下半年,矛頭指向《蘋果日報》及支聯會,兩個機構先後停刊、解散,員工、常委遭起訴;首宗國安法案件審結,24 歲的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判囚 9 年。

翻開《國安法》,條例列明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共四大罪行。法例實施年半,律政司作出的檢控,已涵蓋所有罪行,最多人被控的為「顛覆國家政權」,共有 61 人次,包括 47 人初選案、賢學思政案及光城者案等。

88 名被告中,一半是 30 歲或以下,其中 7 人尚未成年,更有 3 人年僅 15 歲。未成年的 7 人全屬「光城者」案,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或串謀恐怖活動罪。

今年有 4 名國安法被告被定罪判囚,以 7.1 「光時」旗電單車手唐英傑的案件最受觸目,除了因為是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更因控辯雙方分別派出嶺大教授劉智鵬,以及港大教授李詠怡和中大教授李立峯,分析唐英傑身上旗幟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

儘管兩位李教授指出口號有多個解讀方法,法庭最終裁定,這句在反修例示威中常見的「光時」口號,「能夠」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唐英傑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共判囚 9 年

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 29 歲陳姓男律師助理,今年 8 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押至下月再訊。

現時國安法案件中有 4 人認罪,餘下大部分案件仍未進入答辯階段,但曾處理 47 人案的律師 W 預計,將來或有更多被告選擇認罪。

以往答辯方向取決於被告是否有罪、刑期長短,但 W 觀察到,被控國安法的被告,考慮是否認罪時,不再只著眼於自己是否有罪、或有沒有理據,「喺呢個制度下打(官司),唔見得有啲咩驚喜會出現,(覺得) 劇本可能已經寫好咗。」

他形容「認罪」對部分被告而言,只是一種策略性考慮,「我諗大家將認罪不認罪,同嗰個人嘅罪責、係咪低頭,分得幾開下,佢哋認罪唔代表佢哋冇鬥志。」//

📌 全文:《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