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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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早上,去到赤柱監獄探老朋友,即使未能公務探訪,但總有方法見面的。

能夠見面傾談,對於彼此來說都是一點的救贖。

在探訪室臨走前,遇見另一位手足隔着玻璃跟我揮手,可以見的就盡量見,下周再會。

袁嘉蔚
【專訪】低潮下逆流而行 擺街站搞抗爭相展 賢學思政召集人:有人堅持,運動就不算完結

【獨媒報導】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逾一年,過往街站、遊行、集會處處的景象早已消失,唯獨有個學生組織,並未因《國安法》的實施而卻步,這幾個月來繼續擺街站、舉辦抗爭攝影展、呼籲公眾寫明信片予12港人,連月來多次被警方發告票、登上左報頭條,甚至有成員被捕。

問今年5月才成立的賢學思政,為何反在社運低潮期時高調行動,召集人王逸戰說:「其他人會覺得驚、會覺得攰,所以需要一個咁樣嘅學生組織挺身而出」。

「會覺得大家開始淡忘,大家都攰啦」,王逸戰語帶失落說。運動爆發至今逾一年,當初不少一起抗爭的戰友也逐漸退出,社交媒體不再分享文宣,「變番做一隻港豬,淨係識得吃喝玩樂」。他明白不少人因運動低潮而感挫敗,但仍希望透過自身行動「喚醒大家的初心」、「令一班曾經有希望嘅人有返希望」,因為「只要有人堅持落去,呢個運動就唔會完結」。

令他和一眾成員最深刻的,是有次街站,12港人的家屬之一——廖子文的父親到場寫明信片。「原本我諗住收完就算,但係佢捉住我隻手,指住『父字』」。負責接收明信片的成員,憶起廖父的眼神非常空洞,更流露著絕望之情,「我當刻好想去攬佢。即刻問有咩可以幫到佢,佢都好絕望咁講,『冇』,之後就走咗。」

那頻頻被拉被告,算不算「送頭」?王逸戰無奈說,街站本已是最溫和,卻因濫捕和社會環境轉變而變得高風險:「我唔明點解依家擺街站畀人拉,係話我哋『送頭』而唔係講『濫捕』」。

「我相信香港會有全民覺醒的一日、揭竿而起的一日」,這是王逸戰在訪問中,反覆提到的一句話。但此刻站在風口浪尖,或會承受沉重代價?王逸戰沒有動搖:「我預咗有一日會成為政治犯,亦願意犧牲自己生命。我冇諗過離開。」

「我唔係生於斯,但願意死於斯 。」(全文

#20201115新聞
天水圍23歲男被捕 涉推撞民建聯社區幹事

【蘋果日報】昨日(14日)早上11時許,一名47歲姓馬婦人與23歲姓何男子,在天水圍天耀路因政見問題爭執,其間事主以手機拍攝何男,雙方發生推撞,何男其後逃去。事主事後報稱手部紅腫,報案求助,其後救護員到場,將她送往天水圍醫院治理。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1隊經調查後,今日(15日)下午在天水圍區拘捕何男,涉嫌普通襲擊,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左派傳媒報道,當日民建聯在天耀邨外擺街站,附和政權取消民主派4名立法會議員資格,其間天水圍耀祐社區幹事馬淑燕與一名男子發生推撞,事後該男離開現場。(原文

#20201115新聞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願你每天能夠:
吃得飽、
著得暖、
可以見到陽光。
希望你能快點回港。」

#BringThemBack
#save12hkyouths
#save12
【5.24 反惡法遊行】被指以鐵欄杆堵路 17 歲男生准保釋須禁足宵禁

【立場新聞】今年 5 月 24 日,網民在銅鑼灣一帶發起反《國歌法》、《國安法》遊行,期間爆發警民衝突。一名 17 歲男生被指放置鐵欄杆到馬路上,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明年 1 月 14 日再訊,以候索取法律意見。男生獲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須禁足案發一帶、遵守宵禁令及向警署報到。(全文

#20201116新聞
周梓樂死因研訊︱研訊主任呈上梓樂iPad內九張照片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去年11月初在將軍澳警民衝突中,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四天後不治,終年22歲。死因庭今展開研訊,預計審理25天,將歷時一個多月。法庭已抽出兩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而據死因研訊主任、外聘大律師葉志康指,案中有約60名證人,其中約20人的證供不受爭議,他將於庭上讀出有關書面口供,包括數名警員、數名消防處控制部人員、醫學報告、政府化驗報告、天文台氣象紀錄等。

據了解,研訊由死因裁判官決定召開,並非由家屬要求。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抽選陪審員後,問五人是否認識死者周梓樂或其家人、警方或消防等部門,或與上述人士有關。其中一名女陪審員稱朋友是消防員,擔心立場不夠中立,獲准不擔任陪審員。再抽選後,陪審團由兩男三女組成。(全文

#20201116新聞
1男被捕涉洗黑錢 警方指籌眾金額收取遠高於目標

【商業電台】警方拘捕一名30歲男子,涉嫌洗黑錢,正將他扣留調查。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表示,被捕男子在九月上旬在網上社交平台指,自己因一宗襲警案被定罪而失去工作,需要籌集50萬,以應付家人生活及醫療支出,向公眾提供銀行戶口。

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子戶口在9月8日至10月24日,由多個戶口收取587萬,與眾籌金額大不相符。警方行動中檢獲電話、銀行卡及銀行文件,凍結戶口大概507萬資金,正追查資金來源及去向。

被問到是否涉及小學男教師楊博文涉襲警案,鄧凱彤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未有透露被捕人士姓氏。楊博文被控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期間,在上水迴旋處襲擊一名警長,被判襲警罪成,判監九星期。(全文

#20201116新聞
國安法首案移交高院處理 被告電單車男繼續還柙

【蘋果日報】一名男子今年7.1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涉在灣仔撞向警察,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提堂後一直還柙。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頒令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處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律政司,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劉偉聰則代表被告。據了解,雙方日後才會商議被告的答辯日期。(全文

#20201116新聞
【死因研訊展開 周梓樂父籲公眾提供資料:為個仔盡少少力】

【立場新聞】去年 11 月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科大生周梓樂在尚德停車場墮下,留醫四天後不治。死因庭今(16 日)展開研訊,周梓樂的父親到庭作供,梓樂母親亦有到庭。

第一日審訊完結後,周父在庭外向傳媒表示,梓樂過身一年多,自己作為父母覺得心痛,但都要接受現實。他感謝當日通知消防及急救人員的街坊,呼籲如有附近街坊目擊當時情況,知道事發經過,可以透過電話聯絡他本人(9660-4837)或死因庭,「希望真係知道(事發經過)的人會打畀我」。

被問到是否覺得目前證據不足找到兒子墮下經過感到憂心,他表示,「唔應該咁講」,只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資訊,令關心這件事的人也以「搵到真相」,「或盡量接近真相」。他坦言自己未有心理準備讓傳媒採訪,今次見記者只希望作出呼籲,「自己再盡少少力幫下佢,令佢更加安息」。(原文

#20201116新聞
兩宗私人檢控案遭律政司介入撤控 許智峯將申司法覆核

【立場新聞】民主黨許智峯早前提出兩宗私人檢控案件,分別檢控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涉撞人案,全遭律政司介入並撤銷控罪,他表示明天(17日)下午將入稟高等法院,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全文

#20201116新聞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舊地重遊】

仔仔:

望你早日回港,到時我們一起重遊舊地,在堅尼地城海邊散步。

媽媽

#BringThemBack
#save12hkyouths
#save12
尹兆堅內會被何君堯、黃定光「批踭」 警:已完成調查 證據不足以起訴

【立場新聞】今年 5 月立法會內會爆發衝突,民主黨尹兆堅稱被其他議員撞倒,並指控建制派黃定光和何君堯曾對他「批踭」。不過他今日收到警方通知稱已完成調查案件,「現時證據不足以對任何人提出起訴」。(全文

#20201116新聞
黃店東屋台老闆娘等4人再被捕 下周二提堂

【蘋果日報】屯門知名黃店「東屋台」上周五(13日)在社交網站發帖,指老闆娘及其弟弟被警方「預約拘捕」,要求兩人今日前往屯門警署,涉於去年10月30日屯門衝突有關。至今日,警方在facebook發帖,指拘捕4人,涉及去年10月30日屯門衝突。協助老闆娘兩姐弟的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證實,老闆娘姐弟被控「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名。

今日晚上,警方在fb發帖,指去年 10月30日晚異味襲屯門,警方在場拘捕其中2男2女,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其後4人拒絕擔保。經深入調查及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警方再度拘捕4人,並落案控告「非法集結」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下周二(24日)將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01116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死因研訊展開 周梓樂父籲公眾提供資料:為個仔盡少少力】 【立場新聞】去年 11 月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科大生周梓樂在尚德停車場墮下,留醫四天後不治。死因庭今(16 日)展開研訊,周梓樂的父親到庭作供,梓樂母親亦有到庭。 第一日審訊完結後,周父在庭外向傳媒表示,梓樂過身一年多,自己作為父母覺得心痛,但都要接受現實。他感謝當日通知消防及急救人員的街坊,呼籲如有附近街坊目擊當時情況,知道事發經過,可以透過電話聯絡他本人(9660-4837)或死因庭,「希望真係知道(事發經過)的人會打畀我」。 被問到是否…
【響應梓樂爸爸呼籲】眾新聞公開去年11.4凌晨1時08分片段 天橋有人喊「跑啊」 盼助死因研訊

【眾新聞】梓樂死因待尋。記者一年前在尚德停車場,取得一段由居民拍攝得到,接近墮樓時間富康花園天橋情況的片段,由於未能辨識片中人物,也未能拍攝到關鍵墮樓位置,一直未有公開。根據警方說法,最後推斷周梓樂在去年11月4日凌晨1時03至05分期間墮樓,考慮片中拍攝到凌晨1時08分情況,與案發時間十分相近,因而公開片段,希望有助公眾和死因庭了解當時客觀環境。
片中可見,近20人在尚德停車場通往富康花園的天橋上,有人向停車場的人揮手喊「快啲啦、入嚟啦、跑啊」。片中見唐明街有一輛救護車駛過,天橋上當時未有防暴警員,但有電筒不斷照向人群(全文)

片段

#20201116新聞
警指遊行是行為不檢 沙田區議員李志宏被捕

【蘋果日報】沙田區區議員被警方拘捕。今晨8時許,李志宏在fb發帖稱:「有狗上門,未知咩事,無事會再報平安」,約一小時後,他再另一fb發帖稱:「李志宏議員於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相信與今年5月24日港島遊行有關。據悉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李志宏。」(原文

#20201117新聞
林卓廷就誹謗索償 高院駁回何君堯上訴需額外付2.6萬訟費

【頭條日報】民主黨林卓廷指控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在facebook發布影片,指林卓廷有份煽惑7.21白衣人襲擊事件的言論構成誹謗成份,並入稟高院要求對方賠償。高等法院在上月一次聆訊中,形容何君堯一方提交的抗辯理由內容空泛,並下令他補充詳情兼支付1.6萬訟費。何君堯不服決定申請上訴,但已超上訴期限,並申請法庭擱置訟費命令。法官今在高等法院駁回何君堯的上訴和擱置命令申請,下令他支付額外2.6萬訟費。

法官不接納,何君堯以誤解法律為理由申請逾期上訴,而上訴的基礎亦非前一次聆案官出錯。何投訴,林卓廷屢以法庭傳票提出要求,大可以用文件書信來往的方式提出。但法官認為無論如何,何仍未能按對方要求和法庭命令補充抗辯詳情。故法官在逾期理由和勝算兩個原則上,均拒絕何的上訴申請。既然上訴不成立,何須負責上月聆訊的1.6萬訟費。(原文

#20201117新聞
指揮官證警向停車場1樓以上樓層發射催淚彈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展開第二天研訊。研訊主任傳召警方另一小隊的指揮官郭俊希作供,透露約於凌晨12時40分,逾200人在現場集結堵路,並向警方防線掟磚頭及玻璃樽,他遂下令向廣明苑停車場方向發射催淚彈。及至凌晨1時,有人從尚德停車場高處投下雜物。他今供稱,有衝鋒隊由停車場地下發射催淚彈,射向1樓以上樓層,煙霧進入停車場。(全文

#20201117新聞
警方清算理大獲救者 要求助查後改口或控暴動

【蘋果日報】理大圍城一年後,香港警察再度展開清算。有去年身處理大、經救護車離開的人士向《蘋果》透露,日前自己被警察以電話通知需「協助調查」,但到達警署後負責警員即改口,稱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不排除改控「暴動罪」。他指得悉有類似經歷的同路人近日亦被控告非法集結,聲言「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D(化名)去年理大圍城期間滯留校園,最後因身體不適,經登記個人資料後乘救護車送院離開,至日前忽然收到警察來信及電話,要求他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協助調查」。他指負責的警員第一句話是「放心唔會告暴動」,但經過一輪查問後,又改口指因去年11月18日晚上警察已將事件定性為非法集結,於是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揚言「如果搵到相關證據嘅話唔排除會告暴動」,現時獲無條件保釋,月底再報到。(全文

#20201117新聞
沙田區議員李志宏被指「公眾地方喧嘩」 警扣5小時後獲准保釋 11月23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蘋果日報】【14:42】李志宏回覆《蘋果》時表示,警方是於今早7時許上門將他拘捕,拘捕過程算是「禮貌友善」,其間沒有搜屋或帶走任何物品,返到警署亦是進行落口供及正常落案程序,其間在灣仔警察總部則被帶到報案室內的羈留室內。

【14:40】警方表示,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約五時,一名男子在灣仔鵝頸橋底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的行為,使群眾起哄。警員隨即拘捕該名二十五歲姓李男子,他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釋放。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今日於沙田區再拘捕及控以該名男子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11月23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01117新聞
劉公子涉「中環和你Sing」違限聚令 罰款$4,500

【蘋果日報】4.28「撤回修訂引渡條例」遊行一周年,有網民於中環ifc發起「中環和你Sing」活動。及至傍晚時分,數十人在中庭位置大合唱,防暴警員進入驅散,並向5人發出限聚令告票。同志富商劉公子劉定成放棄抗辯,今日罰款了事。同場的李國永則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至下月29日獲批。

劉定成曾於上周五前往法庭欲交罰款,惟時限已過,今日須再上庭。裁判官林希維指,若需法庭再開庭處理,理論上可以提高罰款金額,惟鑑於劉曾於上周到過法庭,遂酌情維持罰款4,500元,當中包括定額罰款2,000元、延期費用2,000元,以及堂費500元。

劉繳交罰款後,在兩位區議員陪同下,於庭外接受訪問時,稱:「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俾人出賣,百般滋味在心頭。」他指經徵詢過法律意見後得知,若作出抗辯,一旦罪成可罰款至2.5萬元,而且或留有案底,實無必要,「倒不如將啲錢資助下被拘禁的12位,好過益咗個夕陽政府」。(全文

#20201117新聞
男海關員無牌管有弩及彈簧鋼棒 押12月訊不得離港

【頭條日報】35歲男海關關員涉在家中無牌管有弩及彈簧鋼棒,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

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4日,在九龍城紅磡忠孝街60號愛民邨的家中,無牌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及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彈簧鋼棒。(全文

#2020111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