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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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沒警暴 大律師公會斥欲掩蓋醜陋真相:未查就覺得一定冇?

【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表意見書,再次促請特區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該會新任副主席葉巧琦批評特首林鄭月娥聲稱不接受有警暴的說法「奇怪」,「未查就會覺得一定冇警暴」;公會委員沈士文也直言,政府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為真相太過醜陋」,或會引致警隊需要翻天覆地的改革。
Forwarded from 香港01 官方頻道
【爆眼少女覆核案】少女K就警取閱其醫療報告案件 正式提出上訴
https://www.hk01.com/article/425097?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telegram&utm_campaign=mama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今日上午10:15至12:15去羅湖懲教所探女手足。雖然只得一個女村長畢慧芬是正式手足,但其餘也是黃的。

1,女村長1月5日被囚友襲擊,額頭、肚都受傷,已經報警,可惜到今日才有警察到院所落口供。女村長現在身體仍然不適,瞓覺和去洗手間都有問題,希望能夠去醫院驗傷或治療。可惜羅湖懲教所只一味說院所內有醫院和支援人員,外出驗傷與否要由院所內的醫護人員決定,結果到現在仍然不能外出驗傷和治療。女村長叮囑我將事件向外公布,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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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612被射傷右眼教師入稟指警方使用非法武力追討賠償

去年612金鐘警民衝突中被射傷右眼的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入稟法院,指警方使用非法武力,違反憲法、人權和《警察通例》,並就其傷勢追討賠償。根據入稟狀內容,警務處處長為答辯人,原告楊子俊起訴警務人員去年6月12日在金鐘紅棉路和夏愨道交界對他施加的非法武力,足以構成侵權和構成非法行為,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作出人身傷亡的賠償,以及宣布警務處行為違反憲法、人權和《警察通例》。

2020-01-22 16:08:59
涉慢駛被查 教師否認襲警4月審 稱被捕後曾受不適當暴力

【立場新聞】網民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發動全港三大罷。一名小學教師被指駕車「慢駛」,被警方截查時,警方指教師踢中警員腹部,教師今(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襲警罪,案件將於4月14日開審。

辯方指,被告被拘捕後,遭警方施以不適當暴力,事後被告亦有拍下自己的傷勢,昨天已向北區醫院索取其醫療報告,仍待院方回覆,故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14日審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六十歲翁被指襲兩警 被襲警一度收回口供 堅稱心口被推

【立場新聞】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在盤問時,稱被告從無用傘拍打圓盾,嚴警長在案發後四天落口供時亦無提及此幕,指出嚴混淆了記憶。嚴否認混淆記憶,但承認自己落口供時無提到此幕,最後在郭憬憲的盤問下承認自己當時視線受阻,無直接見到被告拍打圓盾,只見被告揮舞雨傘,在看完片段後他確認被告只丟雨傘,他收回被告拍打圓盾的證供。

郭憬憲指,嚴警長的口供亦無提及被告推其心口,嚴稱事發不足一秒,不肯定是心口或膊被推,但堅稱被告是有力推撞其胸肌位置,動作如同「爛仔打交」時,叫囂「咩呀」推心口那樣。郭憬憲亦指出,嚴在撥開被告時,因為自己「虎口」鬆開才脫落,不是被告掃到地上,嚴承認「講唔到被告係刻意定意外整跌警棍」。

郭憬憲指出,被告「單拖」上前,隨後亦將雨傘掉在地,而防暴警員亦全副武裝,認為被告對警方不構成威脅,嚴不同意,指若一個人情緒激動,即使赤手空拳亦能傷人。
警扮速遞員拘鋼珠收件人 查信用卡、Amazon紀錄 被告曾拒簽收

【立場新聞】控方案情指,海關於機場截停涉案包裹,並通知警方,包裹上亦顯示被告的姓名及電話,警方隨後派員喬裝 UPS 速遞員,聯絡收件人(即被告),並約在案發的麥當勞餐廳。被告曾要求喬裝警員出示員工證,但警員聲稱其員工證遺漏在貨車,被告拒絕簽收,但最終仍被捕。

24 歲男文員被控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4月1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信用卡付款紀錄、電話通話紀錄等,及向網上購物平台Amazon索取相關紀錄。
辯方引多宗案例指接觸不屬毆打或襲擊 押下月杪裁決

【星島日報】區諾軒疑襲警案,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作結案陳詞,稱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對警員有敵意或有意圖襲警,故冀法庭判處無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裁決。

彭大狀指當時現場環境嘈吵,區僅試圖以揚聲器引起警司高振邦注意,喇叭主要朝上,並非對著其耳部叫喊。加上高承認自己當日有身處嘈吵環境工作,未能證明其聽力受損由區造成。

彭大狀續援引多宗案例,稱日常生活中的接觸不屬毆打或襲擊行為,若被告不含敵意,更絕不構成犯罪。而區當時的目的明顯是要引起警方關注,惟未有得到回應,區才繼而以敲打方式引起注意。控方並不能排除區的目的,故未能達至舉證標準。
【本報記者彭沛賢已獲無條件釋放|採訪被捕多處瘀傷,一度控阻差襲警罪 - 本土新聞】

被控以阻差、襲警罪的本報記者彭沛賢(Pui Yin Pang)今日獲警察無條件釋放。彭沛賢先生十月一日晚上於旺角執行採訪直播工作時,被警察鎖上手銬帶走,先控以非法集結罪,後改控襲警與阻差辦公罪,彭沛賢被捕後身體多處瘀傷,直至十月三日凌晨方獲保釋,更一度被控阻差辦公與襲警罪。儘管彭沛賢已獲無條件釋放,但他的手機等私人物品仍遭警察以證物為由扣起。

就彭沛賢先生工作期間遭警察無理拘捕、拘留,造成身體多處瘀傷,財物被扣之事,本報將繼續跟進。

http://www.localpresshk.com/2020/01/pang-pui-yin-free/
涉搶犯經理獲准以70萬保釋 官研究電子監控裝置免未審先囚

【蘋果日報】涉案經理自去年11月提堂後,一直不准保釋。經理今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終獲准以50萬元現金及20萬人事保釋外出,可以回家度歳。法官黃崇厚庭上特別建議政府及社會各界人士,就保釋事宜考慮引進電子監控裝置,明言法庭不能輕易拒絕被告保釋,否則會令他們未被定罪便先遭拘禁。
【拘捕報料教學】

📌拘 捕 已上索帶 / 手扣
📌截 查 搜身 / 查身份證


時、地、相、人名(如有)
用字清𥇦:拘捕 / 截查 (勿用"被咬",易令人誤解)
留係安全範圍觀察
現場別胡亂叫囂,冷靜聽清楚被捕手足提供資料
2150 #荔枝角 收押所外,其中一位嘉賓說,叫懲教署同香港人齊上齊落,唔好同黑警同流合污,多個代表,聲演說岀還押手足的心聲
Forwarded from 香港蘋果日報
【抗暴之戰】警長庭上被揭用「掌心雷」記證供 辯方大狀:講大話斷正
http://bit.ly/3aCUC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