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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前線示威者逃亡台灣或永遠不能回家

#港聞 反修例運動持續近半年,被捕人數不斷上升,有年輕的前線示威者逃到台灣,他們現時的情況如何? (12/5/7:25) 全文
1258 #新聞 #立場

男侍應涉破壞價值 22 萬港鐵設施 投訴警署內遭 4 警圍毆

29 歲侍應被指今年 9 月於港鐵旺角站內破壞閘機及售票機等設施,價值約 22 萬元,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要求答辯,辯方指被告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明年 1 月 6 日再訊獲批,被告申請保釋被拒。辯方又投訴,被告於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前,曾要求警方提供律師名單但不果,錄影會面於沒有律師代表下進行,被告事後又被逼於相關文件上簽名,另外,他又曾於警署茶水室遭 4 名警員毆打。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男侍應涉破壞價值-22-萬港鐵設施-投訴警署內遭-4-警圍毆/
8.5 三罷因交通受阻動武 兩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
陳昭敏(47)離開法庭時,有記者於庭外拍攝,陳一度阻止及舉機拍攝記者,並拉扯其中一名記者,又不時大罵「唔好走呀,曱甴」
10.1荃灣暴動案39歲清潔工拒申法援
法官籲盡快安排否則「蝕底」

報導:https://bit.ly/2OPMVtG

法官多次追問39歲清潔工為何不尋求法援及法律代表後,被告終回應「嫌麻煩,覺得自己OK搞得掂,費事麻煩人哋」,又指自己相對同案十幾廿歲的被告「年紀都幾大」,故沒有需要。

法官籲被告「諗清楚」,勸說於下次答辯前盡快找到法律代表,期間被告不時低聲應「收到收到」。

#早前報導
中槍學生被控暴動留加護病房未能出庭
警指「黃帽男」為執拾鐵通接近中槍學生
https://bit.ly/2RirVh3
Forwarded from 
作品編號:954(被捕人士作品)




作品:954
單價:100

其他買家已代買合共10件 全共1000元。


如有家長有興趣購買,請聯絡 @back9up
Forwarded from 
作品編號:562(被捕人士作品)

創作人背景:
poly 被捕人士
銀行結餘$300

死守三日,最後筋疲力盡
行橋底穿過鐵欄被發現被捕
積蓄萬幾蚊係屋企被狗搜查沒收
其實我用嘅生活費飯錢交通費唔多

我屋企人以為我有收錢,所以拒絕支援
呢啲錢其實係我半年的人工儲下來
並沒有收取任何人的金錢
宿舍的租金已經沒有錢比,我預咗無得住
我只想需要少少金錢應急日常開支



作品:562
單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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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6.12非法集結兩案合併轉區院
辯方欲陳詞反對遭官多番打斷

報導:https://bit.ly/2PgLtzB

示威者6月12日早上起包圍立法會「反送中」,於其後的警民衝突中被控非法集結的 7 人,案件今日再度提訊。控方擬申請合併其中涉及 6 人的兩案並轉介至區院,有辯方律師表示有保留。

幾名被告申請縮短或撤銷宵禁令,當中首被告以於酒吧擔任調酒師為由申請縮短,法官一度回應「佢可能要考慮轉工」,及後拒絕所有申請,稱為防止被告保釋期間再干犯罪行,「最好24小時都不出外」。

#早前報導
被指6.12搬鐵馬
6人被控非法集結 獲准保釋
https://bit.ly/2RoavPW
6.12衝突再一人被控非法集結
男學生被控前一晚藏攻擊性武器
https://bit.ly/3665q2Q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75347742480320&id=1003058899709226&sfnsn=mo

經我地東涌人轉交比手足嘅聖誕卡
今日已經由律師轉交左比手足
感謝大家
募千萬物資援港反送中 台牧師遇抗爭夫婦託付初生B

除了把物資送到香港,牧師也和台灣一些非政府組織合作,照顧害怕被港警逮捕而逃往台灣的傷者及抗爭者。有人來了、休息一陣又回香港,目前他所接觸的赴台者中,約100人還留在台灣。
#今日總結 - 12月5日 星期四】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楊(29) - 襲警 #1111上水 響應行動駕車慢駛,被警員截停,期間他涉踢警員腹部;據知警方暫無影片證明案發經過,只有報稱受傷警員與現場一名聲稱目擊事件的執勤同袍作證

12件舊案件(30名被告): 1名判刑;2名繼續還押;2名成功申請保釋;25名繼續保釋

[1] 自簽$2000守行為1年,支付$300訟費 - 黃(26) - 普通襲擊 #0805葵芳 被告涉將水倒向陳昭敏(47)頭上,陳掌摑被告兩下

[2] 還押(向地院申請保釋被拒) - 容(29) - 刑事損壞 #0906旺角 擊打價值約22萬的港鐵財產;保釋期間私了太古斬人漢,保釋之前被撤回
- 於警署茶水室遭 4 名警員毆打
- 曾要求警方提供律師名單但不果,錄影會面於沒有律師代表下進行,事後又被逼於相關文件上簽名
廷伸閱讀: 男侍應涉破壞價值 22 萬港鐵設施 投訴警署內遭 4 警圍毆

[3] 保釋(2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 3名被告(17-19) -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1113旺角

[4] 保釋 - 庾(33) - 非法集結 #0612金鐘
[5] 保釋 - 5名被告(19-28) - 非法集結、管有危險藥物、刑事毀壞等 #0612金鐘 幾名被告申請縮短或撤銷宵禁令,香淑嫻裁判官拒絕所有申請,稱為防止被告保釋期間再干犯罪行,「最好24小時都不出外」
[6] 保釋 - 郭(22) - 非法集結 #0612金鐘
廷伸閱讀: 控方申請6.12非法集結兩案合併轉區院 辯方欲陳詞反對遭官多番打斷

[7] 保釋 - 7名被告(18-38) - 暴動、縱火、襲警等 #1001荃灣
唯一沒有律師代表的首被告親自在庭上與法官對話。官追問不尋求法援及法律代表的原因,被告終回應:「嫌麻煩,覺得自己OK搞得掂,費事麻煩人哋」,又指自己相對同案十多歲、廿多歲的被告「年紀都幾大」,故沒有需要
廷伸閱讀: 10.1荃灣暴動案39歲清潔工拒申法援 法官籲盡快安排否則「蝕底」

[8] 1還押4保釋 - 5名被告(17-26)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01油麻地 其中1名被告因涉及2宗案件而不獲保釋

[9] 保釋 - 盧(58) - 襲擊 #0814機場 圖闖機場管制區涉咬傷保安,稱無法光顧粥麵店會抑鬱

[10] 保釋 - 黃(31), 吳(23), 蘇(24) - 非禮、非法囚禁、非法集結 #0707旺角 X疑用手機拍攝示威人士,市民包圍和要求X交出手機;將轉介到區院

[11] 保釋 - 劉(20) - 阻差辦公、未出示身份證 #0924九龍塘 跳閘時遭警司吳嘉宏截獲;撤回阻差辦公罪

[12] 保釋 - 曾(16) - 暴動、縱火 #0922旺角

本頻記錄
總被告: 872 -> 873
已結束: 24 -> 25
被判入獄/更生中心: 5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508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60 -> 61
還押/拘留: 67 -> 65

#不可回收垃圾共6件

[1] 自簽$2000守行為1年,支付$300訟費 - 陳昭敏(47) - 普通襲擊 #0805葵芳 手足涉將水倒向陳頭上,陳掌摑對方兩下
廷伸閱讀: 【有圖】陳昭敏(47)離開法庭時,一度阻止及舉機拍攝記者,並拉扯其中一名記者,又不時大罵「唔好走呀,曱甴」

[2] 可保釋 - #福建幫 程世柱(43) - 刑事損壞 #0915北角 損壞收音咪;律政司考慮可否以非檢控的其他方式處理

[3] 可保釋 - #福建幫 梁國偉(39)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1名市名

[4] 可保釋 - #福建幫 傅仰金(45)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外籍記者

[5] 可保釋 - #福建幫 黃國強(67)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2名市民;律政司考慮可否以非檢控的其他方式處理

[6] 繼續保釋 - #犬隻 陳天賜(46) - 管有危險藥物 - 藏有K仔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Forwarded from Channel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出,雖然律政司有絕對權力決定一宗案件在哪一級法院審理,但所有決定理應一致。吳認為,本案表面看來不涉及嚴重暴力或傷人,只涉及一項非法集結罪,而元朗7.21事件則涉及暴動和串謀蓄意傷人罪,但兩宗案件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令人摸不著頭腦,究竟(律政司)做法係咪consistent(一致)呢?」

吳又謂,黃之鋒五年前闖入公民廣場,被控非法集結,就算根據上訴庭的判刑指引,亦只是判監六個月;故即使本案在區院審理,相信法官只會基於案例和案情作判刑考慮,「唔會話喺地院就一定判重啲」,但被告卻或要負擔較高昂的律師費。//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495871303913070?d=n&sfns=mo
1441 #新聞 #立場

蔡英文:現有條例已能庇護受政治迫害港人 不需另立《難民法》

台灣總統蔡英文日前回應,她指現階段不需要另立《難民法》,現存的《港澳關係條例》己有處理機制,助香港示威者赴台,並提供庇護。

明年台灣總統大選將於 1 月 11 日舉行,蔡英文周三(4日)出席大選青年論壇,在場學生問及,台灣會否通過《難民法》或其他法案,協助香港示威者赴台時,她表示若有參與「反送中」運動的年青人希望赴台唸書,她表明台灣政府可以提供相關協助。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蔡英文-現有條例已能庇護受政治迫害港人-不需另立-難民法/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大學生藏1瓶腐蝕性液體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件押後

一名大學生涉嫌於葵馥苑已婚警察宿舍附近,藏有內含高濃度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法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被告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彭寶琴指被告重犯機會高,如被定罪有機會判監,故不批准被告的保釋申請。20歲女大學生被控於上月18日,在葵涌大窩口道88號葵馥苑附近巴士站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瓶高濃度腐蝕性液體,樽身綁有漂白粉錠劑,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2019-12-06 17:47:16
襲警案控罪涉案兩警一具名一匿名 裁判官直言「好怪」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表示,留意到兩項襲警控罪中描述警員的方法有異,直指「咁好怪喎」。控方聲言知道,並透露兩罪於不同時間取得法律意見,因而處理有異,據知此後襲警案件都會以字母代替警員名字。
兩月內經歷被捕 爆眼 被起底 浸大學生記者博盡無悔「採訪是我的大學一件事」

11月,本應是大學生趕deadline和應付考試的時候,本應座無虛席的課室和圖書館,卻空蕩無人,瀰漫着一種耐人尋味的死寂。佈滿彈痕的路面,七零八落的磚頭和戰略物資,每幅牆上斑駁的塗鴉,教人憶起11月中,各大校園爆發的連場戰役。浸大編委記者鄧澤旻剛由副學士升讀浸大,一心在宿舍夜夜笙歌,卻在短短兩個月間經歷被捕、爆眼。當「抗爭」成為大學第六件事,他就選擇了執起鏡頭,昂然置身在戰地中,反覆演練着學生記者的「大學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