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天眼.交通頻道
⚠️⚠️4月28日 20:10持續更新 #黨鐵
❌切勿使用車站❌
-東鐵:上水、火炭、沙田、大圍
-屯馬綫:車公廟、大圍、顯徑
-西鐵:元朗、南昌、柯士甸、尖東
-荃灣線:葵芳、尖沙咀、中環
-觀塘綫:九龍灣
-將軍澳線:寶琳
-東涌線:南昌、香港
-港島線:太古、中環
-南港島線:黃竹坑
‼️小心使用車站‼️
-東鐵:大埔墟、九龍塘
-西鐵:屯門、兆康、天水圍、錦上路
-屯馬綫:馬鞍山、鑽石山
-將軍澳線:坑口、將軍澳、調景嶺
-觀塘線:調景嶺、觀塘、鑽石山、九龍塘
-荃灣線:荔景
-港島線:銅鑼灣
-南港島線:/
-東涌線:東涌、青衣、荔景
⛔️已經關閉車站⛔️
-東鐵:羅湖、落馬洲、馬場
-迪士尼線:全線,迪士尼、欣澳(迪士尼線)
📢 罷搭黨鐵 · 人人有責 📢
#温馨提醒 :近期黨鐵進行大規模查飛
✅ 所有報料: @NCET_Bot
❓註:見唔少人問點解有d站擺喺切勿使用,有d站就係小心/避免使用呢?
答:請按pinned message
❌切勿使用車站❌
-東鐵:上水、火炭、沙田、大圍
-屯馬綫:車公廟、大圍、顯徑
-西鐵:元朗、南昌、柯士甸、尖東
-荃灣線:葵芳、尖沙咀、中環
-觀塘綫:九龍灣
-將軍澳線:寶琳
-東涌線:南昌、香港
-港島線:太古、中環
-南港島線:黃竹坑
‼️小心使用車站‼️
-東鐵:大埔墟、九龍塘
-西鐵:屯門、兆康、天水圍、錦上路
-屯馬綫:馬鞍山、鑽石山
-將軍澳線:坑口、將軍澳、調景嶺
-觀塘線:調景嶺、觀塘、鑽石山、九龍塘
-荃灣線:荔景
-港島線:銅鑼灣
-南港島線:/
-東涌線:東涌、青衣、荔景
⛔️已經關閉車站⛔️
-東鐵:羅湖、落馬洲、馬場
-迪士尼線:全線,迪士尼、欣澳(迪士尼線)
📢 罷搭黨鐵 · 人人有責 📢
#温馨提醒 :近期黨鐵進行大規模查飛
✅ 所有報料: @NCET_Bot
❓註:見唔少人問點解有d站擺喺切勿使用,有d站就係小心/避免使用呢?
答:請按pinned message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4 月 2 9 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送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司法機構最新公告]
[旁聽分流投票機]
[202004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揾admin👉🏻 #被捕組當值admin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1 2 庭(少年庭)
🕤09:30
👤#新案件(刑事毁壞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羅(20) #提堂(#1111柴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鎚、雷射筆)
👤9名手足 #提堂(#1118油麻地 暴動、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等)
🕞15:30
👥王,李(19-22) #提堂(#1113銅鑼灣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馮(39) #提堂(#20200101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索帶、手套等)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5 樓 1 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廖(37)🛑已還押逾3個月 #提堂(#20200101紅磡 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摺刀、拳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7 樓 5 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17名手足 #提堂(#非法集結)
🕝14:30
👤黃(47) #提堂(#1204土瓜灣 襲警)
👤韓(25) #提堂(#0806深水埗 襲警)
👤勞(20) #提堂(#1224尖沙咀 襲警:涉磚)
👤何(25) #提堂(#1224尖沙咀 涉襲擊警長A)
👤孫(26) #提堂(#1224尖沙咀 襲警:涉襲擊警員A)
👤黎(20) #提堂(#20200126旺角 2項襲警)
- - - - - - - - - - - - - -
🏛粉 嶺 裁 判 法 院(未知詳情)
👥8名手足(#1030屯門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新聞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49) #提堂(#1103大埔 襲警:涉踢向警員X腿部)
🕝14:30
👤陳(16) #提堂(#1228上水 襲警、抗拒警員、搶劫)
🕞15:30
👤張(34) #提堂(#1020大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松節水、油漆、車軚釘)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
👨🏻⚖️高勁修法官
🕝14:30
👥梁,龔,李(16-49) #提訊(#0714沙田 2項暴動、2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黃,吳,蘇 (23-31) #提訊(#0707旺角 非禮、非法囚禁、非法集結等)
👥張,姚,14歲少年,唐(14-25) #提訊(#0811黃埔 襲警、管有爆炸品、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等:張涉襲警(盧振業))
👥陳,金,劉,郭,許,陳,鄒(21-39) #提訊(#0831銅鑼灣 暴動)
👥余,賴,鍾,龔,陳虹秀,簡,莫,梁(18-42) #提訊(#0831銅鑼灣 暴動)
👤鄺(22)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已還押逾6個月(#1020旺角 有意圖而縱火)
👤黎(24)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已還押逾5個月(#1118旺角 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6:00
👥梁天琦,盧建民,黃家駒 #宣布判決 (#2016魚蛋 暴動)
新聞
如有聲援更新請聯絡 花生 或 擦子膠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送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司法機構最新公告]
[旁聽分流投票機]
[202004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揾admin👉🏻 #被捕組當值admin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1 2 庭(少年庭)
🕤09:30
👤#新案件(刑事毁壞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羅(20) #提堂(#1111柴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鎚、雷射筆)
👤9名手足 #提堂(#1118油麻地 暴動、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等)
🕞15:30
👥王,李(19-22) #提堂(#1113銅鑼灣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馮(39) #提堂(#20200101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索帶、手套等)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5 樓 1 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廖(37)🛑已還押逾3個月 #提堂(#20200101紅磡 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摺刀、拳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7 樓 5 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17名手足 #提堂(#非法集結)
🕝14:30
👤黃(47) #提堂(#1204土瓜灣 襲警)
👤韓(25) #提堂(#0806深水埗 襲警)
👤勞(20) #提堂(#1224尖沙咀 襲警:涉磚)
👤何(25) #提堂(#1224尖沙咀 涉襲擊警長A)
👤孫(26) #提堂(#1224尖沙咀 襲警:涉襲擊警員A)
👤黎(20) #提堂(#20200126旺角 2項襲警)
- - - - - - - - - - - - - -
🏛粉 嶺 裁 判 法 院(未知詳情)
👥8名手足(#1030屯門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新聞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49) #提堂(#1103大埔 襲警:涉踢向警員X腿部)
🕝14:30
👤陳(16) #提堂(#1228上水 襲警、抗拒警員、搶劫)
🕞15:30
👤張(34) #提堂(#1020大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松節水、油漆、車軚釘)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
👨🏻⚖️高勁修法官
🕝14:30
👥梁,龔,李(16-49) #提訊(#0714沙田 2項暴動、2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黃,吳,蘇 (23-31) #提訊(#0707旺角 非禮、非法囚禁、非法集結等)
👥張,姚,14歲少年,唐(14-25) #提訊(#0811黃埔 襲警、管有爆炸品、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等:張涉襲警(盧振業))
👥陳,金,劉,郭,許,陳,鄒(21-39) #提訊(#0831銅鑼灣 暴動)
👥余,賴,鍾,龔,陳虹秀,簡,莫,梁(18-42) #提訊(#0831銅鑼灣 暴動)
👤鄺(22)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已還押逾6個月(#1020旺角 有意圖而縱火)
👤黎(24)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已還押逾5個月(#1118旺角 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6:00
👥梁天琦,盧建民,黃家駒 #宣布判決 (#2016魚蛋 暴動)
新聞
如有聲援更新請聯絡 花生 或 擦子膠
#黃之鋒 #太古
【抗疫為名 打壓為實】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全今朝喺「 雷霆881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受訪,講太古城中心既驅散行動,但明眼人就知根本係借抗疫為藉口去打壓抗爭。
問都唔使問,嚟緊即使疫情有所減退,政府都會有非常大機會,繼續現場行最靚,用呢樣野去打壓任何嘅示威活動,阻止六四、六九、六一六嘅所有街頭集結,大家千祈唔好中黑警詭計。
—————————————
夠數就拉得人?
郭:呢個係新條例,我哋會向警員講執法準則,每個行動後會檢討。
主持:即前線有冇濫用法例?
郭:好難就一個同事理解。
主持:咁你個人點睇 ?
郭:佢講呢句說話,我好難武斷話啱唔啱。
主持:會問那位警員嗎?
郭:我們每次見到會檢討,要自強不息。
主持:會檢討這個案嗎?
郭:每次行動都會檢討。
主持:檢討完未?有冇結果?
郭:這個很難答,每次都會檢討,希望每次做得更好。
主持:你哋話過警員不應叫市民曱甴,當日太古城仍有市民被叫曱甴。
郭:點都好啦,我哋會提返同事,確保同事有同理心,點都好啦,我同記者有交往,佢地話我哋同事的工作有改善,做得好咗。
主持:點解警員嘲諷趙家賢耳仔?
鄭姓指揮官:趙家賢已向平機會投訴,我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主持:上次平機會查警員展示記者身分證時,你哋都有承認唔啱。
鄭:有唔同,上次可以做得好一點,今次警員點解擺隻手去耳仔要特別理解。
主持:咁有冇問返原因?
鄭:我哋仲問緊現場同事,如果趙議員感到受屈,可以同我哋聯絡返。
主持:鄭sir,你當日也在現場。
鄭:現場好嘈雜,好多謾罵聲,同事隻手擺耳仔是否聽唔到?我不能代佢答。
主持:似乎你哋有100萬個藉口比犯錯警員,對示威者就唔會放過,係咪對警員犯錯太寬容?
鄭:唔可以咁講,警察面對好多挑戰和困難,我哋遇到查詢都會跟進,希望更加專業。
https://www.facebook.com/200976479994868/posts/2956571331102022/?d=n
【抗疫為名 打壓為實】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全今朝喺「 雷霆881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受訪,講太古城中心既驅散行動,但明眼人就知根本係借抗疫為藉口去打壓抗爭。
問都唔使問,嚟緊即使疫情有所減退,政府都會有非常大機會,繼續現場行最靚,用呢樣野去打壓任何嘅示威活動,阻止六四、六九、六一六嘅所有街頭集結,大家千祈唔好中黑警詭計。
—————————————
夠數就拉得人?
郭:呢個係新條例,我哋會向警員講執法準則,每個行動後會檢討。
主持:即前線有冇濫用法例?
郭:好難就一個同事理解。
主持:咁你個人點睇 ?
郭:佢講呢句說話,我好難武斷話啱唔啱。
主持:會問那位警員嗎?
郭:我們每次見到會檢討,要自強不息。
主持:會檢討這個案嗎?
郭:每次行動都會檢討。
主持:檢討完未?有冇結果?
郭:這個很難答,每次都會檢討,希望每次做得更好。
主持:你哋話過警員不應叫市民曱甴,當日太古城仍有市民被叫曱甴。
郭:點都好啦,我哋會提返同事,確保同事有同理心,點都好啦,我同記者有交往,佢地話我哋同事的工作有改善,做得好咗。
主持:點解警員嘲諷趙家賢耳仔?
鄭姓指揮官:趙家賢已向平機會投訴,我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主持:上次平機會查警員展示記者身分證時,你哋都有承認唔啱。
鄭:有唔同,上次可以做得好一點,今次警員點解擺隻手去耳仔要特別理解。
主持:咁有冇問返原因?
鄭:我哋仲問緊現場同事,如果趙議員感到受屈,可以同我哋聯絡返。
主持:鄭sir,你當日也在現場。
鄭:現場好嘈雜,好多謾罵聲,同事隻手擺耳仔是否聽唔到?我不能代佢答。
主持:似乎你哋有100萬個藉口比犯錯警員,對示威者就唔會放過,係咪對警員犯錯太寬容?
鄭:唔可以咁講,警察面對好多挑戰和困難,我哋遇到查詢都會跟進,希望更加專業。
https://www.facebook.com/200976479994868/posts/2956571331102022/?d=n
Forwarded from 🐘氣象巴打
高等法院上訴庭明日將就梁天琦案上訴頒下書面判詞。除刑期上訴,盧健民的定罪上訴同樣值得關注。
黃崇厚法官於梁天琦砵蘭街暴動案重審(因陪審團未達成有效裁決)的《關乎罪行元素和違憲議題裁決理由書》指出,非法集結的元素如下:
👉🏻被告與2人或以上一同集結;
👉🏻集結者有共同目的,如: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集結者故意作擾亂秩序,或具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集結者意圖導致在場人士合理相信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罔顧」可用於證明意圖;
👉🏻被告不須親身作犯罪行為。控方只須證明被告與親身作犯罪行為者有共同目的,並按犯罪計劃擔當各自的角色;或蓄意及實際鼓勵親身作犯罪行為者。
只要相關非法集結實際破壞社會安寧,即屬暴動。
破壞社會安寧則指蓄意或威脅使用暴力,且意圖令在場人士身體受實際傷害,或財產因在場而受實際損害,或令在場人士害怕上述兩點。「罔顧」同樣可用於證明意圖。
上述庭有機會釐清暴動罪的定罪元素,影響控方的舉證門檻,會對隨後案件產生不少影響。
相關裁決理由: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21841&QS=%2B&TP=JU&currpage=T
#法律知識
黃崇厚法官於梁天琦砵蘭街暴動案重審(因陪審團未達成有效裁決)的《關乎罪行元素和違憲議題裁決理由書》指出,非法集結的元素如下:
👉🏻被告與2人或以上一同集結;
👉🏻集結者有共同目的,如: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集結者故意作擾亂秩序,或具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集結者意圖導致在場人士合理相信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會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罔顧」可用於證明意圖;
👉🏻被告不須親身作犯罪行為。控方只須證明被告與親身作犯罪行為者有共同目的,並按犯罪計劃擔當各自的角色;或蓄意及實際鼓勵親身作犯罪行為者。
只要相關非法集結實際破壞社會安寧,即屬暴動。
破壞社會安寧則指蓄意或威脅使用暴力,且意圖令在場人士身體受實際傷害,或財產因在場而受實際損害,或令在場人士害怕上述兩點。「罔顧」同樣可用於證明意圖。
上述庭有機會釐清暴動罪的定罪元素,影響控方的舉證門檻,會對隨後案件產生不少影響。
相關裁決理由: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21841&QS=%2B&TP=JU&currpage=T
#法律知識
Forwarded from 天水圍哨站🛰️
致各位dse考生
留意返到達時間同往年唔同,唔係0915係0830啊!記得準時唔好遲,跟電台廣播時間過咗就無得考㗎啦!
記得帶齊
申報表
雙圈有線耳機
考評局:
因應疫情,聆聽考試試場亦會實施一系列防疫安排,由於大部分試場的聆聽錄音經由電台廣播,開考時間絕不「等人」,因此,考生必須準時在8時30分或之前到達試場,作好準備。
資料來源:
http://blog.hkeaa.edu.hk/news.php?id=461098
留意返到達時間同往年唔同,唔係0915係0830啊!記得準時唔好遲,跟電台廣播時間過咗就無得考㗎啦!
記得帶齊
申報表
雙圈有線耳機
考評局:
因應疫情,聆聽考試試場亦會實施一系列防疫安排,由於大部分試場的聆聽錄音經由電台廣播,開考時間絕不「等人」,因此,考生必須準時在8時30分或之前到達試場,作好準備。
資料來源:
http://blog.hkeaa.edu.hk/news.php?id=46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