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81.5K subscribers
33.6K photos
85 videos
11 files
4.25K links
除此Telegram頻道及Instagram(@realtimehk)之外,本台並無任何社交媒體賬號、專頁或姊妹頻道,亦不接受任何報料,敬希垂注。

頻道目的
示威頻繁時,新聞傳媒多有即時直播,但一般為現場情況感到焦急的廣大市民實在難以同時追看多個傳媒從不同角度拍攝的片段。因此本頻道提供實時直播新聞的畫面及消息,望協助市民不論身在何方,亦可清晰地了解現場的最新動態。

行動
示威進行時,本頻道會盡量覆蓋最多新聞直播頻道,盡力於每五至十分鐘更新不同角度的畫面。沒有示威行動時,會因應情況不定時更新。
Download Telegram
2133 #旺角 #豉油街
一名男子被帶到行人隧道內搜查,未知是否被票控。
#立場
2140 #銅鑼灣 #希慎廣場 #利園山道
警察突衝至希慎廣場後門並拉起橙色封鎖線,更將記者趕往仍有車輛行駛的行車線上。
#蘋果
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2135 #銅鑼灣 #時代廣場 有西裝男被截查。 #立場
2144 #銅鑼灣 #時代廣場 #被捕人士
有一名女子被捕,記者追捕女子被捕理由但未獲警察回應,女子最後由AM7527 PTUG2/3警車載走。
#立場
(小編:未能成功截取女子被捕當刻,萬分抱歉)
2148 #銅鑼灣 #希慎廣場 #利園山道
希慎廣場利園山道後門外有大量警察集結。
#蘋果
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2211 #銅鑼灣 #時代廣場 立場記者陳朗昇質問警察為何向立場實習記者發限聚令告票,未獲解釋。 #立場
2214 #銅鑼灣 #時代廣場
立場記者昇哥指警察聲稱被票控的實習記者沒有記協發出的證件,因此發出告票。昇哥反指警察早已將記協證自警察通例上剔除,但現時竟因實習記者身上沒有記協證而被票控,認為事件不合理。
#立場
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2159 #銅鑼灣 #時代廣場 記者指早前有三人被票控違反599G限聚令後獲放行,另有市民仍未知是否會被捕或放行。 #立場
2217 記者指被截查的八人中有七人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後獲放行,一白衣女子因未能出示身份證而被帶返灣仔警署,等待家人將身份證帶到警署後才能獲釋。
#立場
2244 #銅鑼灣 #軒尼詩道 #怡和街 #SOGO
記者指一批市民被警察突然拉起封鎖線圍封,現正被發599G限聚令告票。
#米報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ALERT 維園六四燭光集會被禁止,截至晚上十時,警方在各區拘捕至少6人,年齡20至75歲,涉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等;另有至少12人違反防疫規例被票控。 (6/4/22:48)
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警方指控公布宣傳未經批准集結,昨日六四三十二周年早上被捕,扣留逾 30 小時後獲准保釋,今(6 月 5 日)下午 5 時前離開荃灣警署,支持者在場高呼「燭光無罪」等口號。

鄒幸彤指警方拘捕她的理據完全荒謬,是以言入罪,目的明顯是阻止她入維園,以及恐嚇其他人不要參與悼念活動,她又向有份參與這場打壓的人放話,要求他們睜開眼看清楚自己的行為。

報道全文:https://bit.ly/34UhBRG
現場直播:https://fb.watch/5WZk_sZdQ7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唐英傑案控方提加控危險駕駛致他人嚴重傷害作交替控罪

首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將改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希望推翻有關不設陪審團的決定但被駁回。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為唐英傑原被控「恐怖活動罪」之交替控罪,被告提出反對。3名法官需時考慮,現暫時退庭商議,稍後繼續開庭。唐英傑一方認為,控方太遲才申請加控,對被告不公平。另外亦質疑「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不屬《國安法》罪行,又與「恐怖活動罪」的罪行元素不相近,律政司不應在處理此案的法庭提出加控。即使唐英傑被加控相關罪行,亦應如普通刑事案件般由陪審團審理。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說,加控申請在審訊前提出並無太遲,而且加控罪行的案情與原本一直沿用的案情一樣,沒有任何新增證據,因此沒有對被告不公。法官彭寶琴及杜麗冰均指出危駕罪一般在區域法院處理,亦沒有陪審團審理案件。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排期於本月23日開審,預計為期15日。

2021-06-07 12:49:59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國安處拘兩人涉串謀刊發、發布煽動刊物 周二提堂

#港聞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人,涉嫌串謀刊發、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周二提堂。 (6/7/23:44) 全文
2021-06-07 2248 #國安處 #發表煽動文字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6 月 6 日在深水埗及港島西區分別拘捕一名 17 歲男子及一名 45 歲女子,涉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 10 條。被捕男女已被控以上罪名,案件將於6 月 8 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兩人派發的傳單不涉「光時」口號,有指是「係赤裸裸叫人港獨」。

二人將被控香港法例第 200 章第 10 條「發表煽動文字」罪。根據該條條例 第 10 (1)(b)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2 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 3 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報導全文:
https://bit.ly/3x7cMAW
#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