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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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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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還柙近五個月 涉民主派初選案余慧明獲准保釋

#港聞 民主派初選案其中一名被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7/28/19:04)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陳茂波引公司條例調查壹傳媒 強調基於公眾利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根據《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否涉及不公平對待債權人、股東利益等,是自1999年調查私人銀行百富勤集團倒閉後,再次委任審查員。陳茂波表示,留意到壹傳媒披露的資料前後不一致,可能有誤導成分,加上高級人員涉嫌觸犯法例,令人懷疑公司事務是否按他們的個人利益處理,他強調引用權力是基於公眾利益。證監會發表聲明,表示會同審查員的特定權力執行工作,緊密協調,亦會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向壹傳媒進行一連串正式查訊,相關查訊仍在進行。

2021-07-28 22:15:38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法援署稱委派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參與唐英傑案

法援署表示,就昨日有網上評論指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獲法援署委派5位律師參與案件的謬誤評論,法援署回應說只曾就該案委派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另外一名獲法庭接納以義務性質參與的大律師,並非由法援署委派。

2021-07-28 22:44:49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政府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集團事務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布,引用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集團事務,預計六個月內會有報告。今次是自1999年調查私人銀行百富勤集團倒閉後,再次委任審查員。陳茂波表示,留意到壹傳媒披露的資料前後不一致,可能有誤導成分,加上高級人員涉嫌觸犯法例,令人懷疑公司事務是否按他們的個人利益處理,他強調引用權力是基於公眾利益。

2021-07-28 23:18:09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余慧明獲准保釋 傍晚離開法院

47人參與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在高等法院獲批准保釋,她傍晚離開法院。保釋申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雙方完成陳詞後,法官批准余慧明以現金10萬元及5萬元人事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一星期4次到警署報到,以及要遵守宵禁令。另外,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余慧明是初選案第13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她已被還押約5個月。其餘已獲准保釋的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及鄒家成。初選案將於9月23日再提訊,進行交付高等法院程序。

2021-07-28 23:22:29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湯家驊: 壹傳媒或因政治理由而停運 政府有需要介入

#港聞 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壹傳媒集團目前仍未清盤,又稱資金周轉情況有可疑,停運原因或涉及政治理由,政府有需要介入調查。 (7/28/21:25) 全文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陳茂波質疑壹傳媒涉欺詐及管治未達標 需按公司條例調查

#港聞 政府按《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集團,當中包括公司有否欺詐股東,及公司與前主席之間的借貸是否真實,審查員將於六個月內提交報告。 (7/28/21:24) 全文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鄭若驊晤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 指國安法展中央對港信任

#港聞 正在北京訪問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訪港澳辦、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 (7/28/21:31) 全文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7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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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王(50)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判刑 (#20200421長沙灣 炸彈嚇詐行為)
👉🏻直播台】承認控罪,判囚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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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楊(24) #判刑 (#0812沙田 非法集結)
👉🏻直播台】判囚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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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梁(28) #判刑 (#20200119旺角 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直播台】承認控罪,判罰款$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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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麥(22) #裁決 (#1027旺角 非法集結 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直播台】4項罪名成立,須還押至8月1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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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馮偉光,林文宗/《蘋果日報》前高層(51-57) #提堂 (#港區國安法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直播台】2人撤回保釋覆核申請,續還押至9月30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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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區諾軒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0818維園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答辯時認罪,於4月16日被判處監禁10個月。)
👉🏻資訊部】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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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余慧明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直播台】保釋申請獲批,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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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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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7月29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7.09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7.28
2021.07.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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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10:00
👤唐(23)🛑已還押逾12個月 #求情 (#20200701灣仔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恐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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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張,關(16-18) #提訊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梁(23) #提訊 (#1120紅磡 危險駕駛 妨礙司法公正)
👤孔(25)🛑已還押逾11個月 #提訊 (#網上言行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18項串謀他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葉,何,鄭,陳,黃,馮,林 #提訊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29庭
👨🏻‍⚖️葉佐文法官
🕤09:45(不設旁聽)
👥*,李,蘇,謝,陳(15-25) #審訊前覆核 (#1006灣仔 暴動 4項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譚得志(47)🛑已還押逾7個月 #續審 [2/5]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發表煽動文字; #批評政府言論 5項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20200117大埔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李俊文法官
🕓16:00(不設旁聽)
👥12名被告(16-24) #審訊前覆核 (#1001黃大仙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30
👤伍(26)🛑已還押逾10個月 #續審 [8/5]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2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9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2項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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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梁嘉琪裁判官
🕤09:30
👤錢寶芬/人民力量成員 #續審 [3/?] (#20200906旺角 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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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王,陳(12-57) #續審 [4/4] (#1013荃灣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黃士翔裁判官
🕝14:30
👤洪(41) #裁決 (#20200906旺角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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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馮(30) #續審 [2/3] (#20201115秀茂坪 襲警 管有攻擊性武器 明知地誤導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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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李(19) #審訊 [1/2]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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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47 人案|余慧明獲准保釋】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已還押多時的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今日於高院覆核保釋成功,獲准保釋。

下午約 5 時半,余慧明離開高等法院,帶同自己的隨身物品登上一架私家車離去,期間沒有發言。

余慧明是初選案第 13 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她已被還押約 5 個月。其餘已獲准保釋的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及鄒家成。

案件將於 9 月 23 日再提訊。

相關報道:
【47 人案】還押近 5 個月 余慧明申保釋獲批
https://thestandnews.page.link/Vdzc136ZhtzFTnfb6
Forwarded from 眾新聞
【非法集結需證至少3人同場】去年3月8日有網民發起民間集會,悼念科大生周梓樂,當晚多人在大埔被捕。其中,前大埔區議員連桷璋、現任大埔區議員姚鈞豪及攝影師蔡健瑜否認非法集結控罪,案件於今早(28日)結案陳詞,惟因蔡健瑜的律師代表仍須時準備陳詞,案件押後至下周三(8月4日)續審。本案由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審理。

【全文閱讀】https://bit.ly/3BMU8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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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眾新聞
【有權用盡】《蘋果日報》多名高層雖然已被還柙,但政府未停清算壹傳媒及《蘋果》。財政司司長陳茂周三指懷疑《蘋果》高層涉進行違法或不當行為令股東蒙受損失,包括《蘋果日報》在保安局凍結資產後終止業務等,罕有地宣布引用《公司條例》的權力委任會計師公會前主席陳錦榮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高層有否涉及欺詐及失當行為、創辦人黎智英與壹傳媒借貸關係、上市公司管治健康與否等八大方面,在6個月內提交報告。

今次是政府繼1999年華資投資銀行百富勤清盤後,再次委任審查員調查公司,當時政府為穩妥向法庭申請獲批後才委任審查員,2001年的報告成為證監會取消部分百富勤董事資格的依據。根據《公司條例》,審查員可調查涉事的本地或海外公司,不配合查訊經公訴可判監一年及罰款20萬元;同時,按《公司條例》第865條程序,當局可將調查過程得到的資料或涉事人等回覆用於刑事程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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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鄭若驊與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會談紀要

正在北京訪問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會談紀要,加強內地與香港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合作和交流。鄭若驊昨日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主要內容包括為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支持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以及擔任內地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以及積極推進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有關工作等事宜。至於鄭若驊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會談紀要,目的是加強雙方刑事檢控人員的研修和培訓,共同推動兩地社會發展和法治進步。另外鄭若驊昨日亦拜訪港澳辦,與副主任鄧中華會面,討論香港最新發展。鄭若驊指出《香港國安法》令香港由亂及治,也展示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信任。

2021-07-29 01:16:32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一名男警涉於警署內洗手間偷拍女子被捕

#港聞 一名男警涉嫌在觀塘警署內的洗手間偷拍一名女子被捕。 (7/28/23:43)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警員在警署洗手間內疑偷拍女子被捕 獲准保釋

一名26歲警員在警署內懷疑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被捕,他昨晚獲准保釋, 下月再向警方報到。警方前日下午接獲一名24歲女子報案,指在觀塘警署一個洗手間內, 懷疑被人用手提電話偷拍。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休班警員,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說, 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2021-07-29 02:18:30 (1)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法院早上聽取香港國安法首案罪成被告唐英傑求情

《香港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日前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成,高等法院今日聽取辯方求情。案件經15日聆訊後,星期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作出裁決。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5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至於恐怖活動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令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或者10年以上監禁,其他情況可被判處3至10年監禁。 唐英傑涉及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文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倒3名警員。

2021-07-29 09:07:10 (1)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今求情

#港聞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法庭今日聽取求情。 (7/29/11:06)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法官聽取完唐英傑代表律師求情 明天下午判刑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成,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法官押後至明天下午3時判刑。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表示,就煽動分裂國家罪,唐英傑干犯的情節較輕微,除了有人拍掌,並無證據顯示任何人被影響。他提到,情節嚴重的情況,應該涉及一對一的實際影響,煽動者及被煽動者之間應有溝通,又舉例指若有人提出到外國要求制裁香港及中國,是涉及嚴重的煽動。至於恐怖活動罪方面,郭兆銘認為,法庭的裁決理由書並無指出,被告是刻意襲擊警員,被告的行為是魯莽,他並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嚴重傷勢。但法官質疑,理由書已指出被告是刻意穿過警方防線,郭兆銘重申,被告的駕駛行為是魯莽,並非刻意撞向警員。郭兆銘認為,兩項控罪的刑期應同期執行,他指出法庭就兩項控罪作出裁決時,均是考慮他的駕駛方式及行為如何威脅警方及公眾。但法官提出,刑期可以分開考慮,郭兆銘回應指,應考慮被告的整體的行動。郭兆銘又指出,唐英傑感到後悔,還柙期間修讀英語及管理課程,希望服刑後可以工作,他亦重覆向警察致歉,他的生活已嚴重受影響,希望法庭輕判。郭兆銘亦確認,唐英傑的教育水平達中五程度,曾經是一名餐廳侍應,他的身體狀況良好,並與父親及妹妹住在公共房屋,父母已經離婚,他有支持家庭經濟需要。

2021-07-29 11:21:21
《國安法》首案今求情 市民舉「沒有陪審團 普通法存在?」默站

《國安法》首案,24歲唐英傑遭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今於高等法院求情。現年七旬的Michael,今早手持寫上「沒有陪審團 普通法存在?」的紙於太古廣場與金鐘廊間的通道默站。

對於唐英傑案的裁決,他坦言「預咗」,並批評「普通法下重大案件上到高院一定要有陪審團,點解突然間冇?」,「三個法官打龍通,同大陸冇分別」,嘆「而家邊有法律,法治已死」。

Michael 預計唐英傑「冇終身監禁,都超過二十年」,他不諱言現時「《國安法》大哂」,行動也不能改變什麼,亦擔心被捕,但仍然站出來,是想要表達自己心聲,「我係死硬派啦」,「唔出聲咪當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