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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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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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由英空郵到港郵包藏5公斤氯胺酮 一名15歲男子被捕

海關本月14日在機場檢查一件從英國到港,報稱載有衣服的空運郵包,在十個紙盒的夾層內發現約5公斤氯胺酮,估計市值約250萬元。海關跟進調查後,昨日在土瓜灣拘捕一名15歲男子,控告他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2020-08-22 00:45:59
#法庭報導
《國安法》首案電單車男人身保護令申請遭駁回 下周二高院申請保釋
https://bit.ly/2CNAT0V

法官頒判詞駁回7.1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的23歲男子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下令支付訟費;高院下周二則處理他另按一般程序作出的保釋申請。

判詞指,以申請人身保護令形式去申請保釋是錯誤的,還柙者應先透過既有程序覆核保釋申請。判詞又指,申請人一方指《國安法》第42條假定被告有罪,是對條例的錯誤解讀,而法官按該條批出保釋時,是考慮被告保釋期間將否作危害國安的行為,而非考慮是否已干犯相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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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清場案 控方質疑可繞路離開 被告:你咁講,個地球都係圓嘅
https://bit.ly/2QgjTTY

去年8.3「旺角再遊行」9人被控非法集結案,其中2人選擇作供。25歲男經理自辯稱,當日參與遊行後選擇穿過彌敦道離開時被捕,控方質疑他在現場應能聽到或看到警方正驅散人群。被告指現場嘈吵聽不到,亦看不到:「之前上庭1米65個警察都要企高睇,我1米58點會睇到?」控方又提出可以繞路,遭被告反駁:「你咁講,個地球都係圓嘅。」

23歲女文員則供稱因尋找失散的朋友而留在現場,惟發現遺失電話,在地上尋找之際,頭被人按在地上,遂慌張大喊:「有冇社工啊?」,話畢即口部被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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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宿舍外牆掟汽油彈 15歲少年獲判感化3年
https://bit.ly/2CLiQZ4

去年11.18有人籲18區「開花」營救理大。15歲中學生於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掟汽油彈縱火,早前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原訂於7月判刑,惟裁判官指英國相關判刑指引有參考價值,希望控辯雙方能作簡短書面陳詞,故押後判刑;最終判處3年感化令,為現時法例規定可判處的最長感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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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營救理大 羅健熙等10人被控非法集結 下月轉區院訊
https://bit.ly/3hka6rU

去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試圖「營救」被困人士,釀激烈警民衝突。事隔逾9個月,5人包括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昨首度提堂。另5人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今各被加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於9月8日轉至區域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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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黎明行動 21歲男生認攜鎚子及噴漆等 還柙候判
https://bit.ly/2Esavu4
Forwarded from 有線新聞
入境處女文書助理被捕 涉與多名警員、法官等被起底有關

#本地 警方拘捕一名入境處女文書助理,涉嫌與多名警員、法官等,在網上被「起底」有關。(8/21/23:21) 全文
Forwarded from 有線新聞
陳彥霖案死因研訊下周一開庭 預審11日 周梓樂案下月16日召開研訊前檢討

#本地 死因庭下星期一就15歲少女陳彥霖死亡案召開研訊,預計需時11日。(8/21/16:12)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警方拘捕入境處職員涉起底行為 對象包括警員及公務員

警方前日在灣仔拘捕一名25歲入境處的女職員,涉嫌自去年起,針對性地將個人資料放上互聯網,進行大量俗稱「起底」的行為,對象包括警務人員及公務員等。警方暫控她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5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今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020-08-22 06:01:59 (1)
Forwarded from 眾新聞
【17封投訴信】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2017年被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X控告刑事恐嚇,指黎於六四當晚在維園意圖使他受驚。事隔約兩年半,黎智英才正式被起訴。X承認在黎智英被落案控告前,曾連同東方管理層兩年內17次去信律政司,部分內容為指控律政司「姑息養奸」、「似是與中央背道而馳,是反中亂港勢力的保護傘」。

【全文閱讀】https://bit.ly/3gnft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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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志豪裁判官
#1113沙田
#審訊(2/2)(21/8/2020)

吳 (39)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昨日審訊過程

1005開庭

辯方律師就特別事項陳詞:
在警方拍攝的片段中,好明顯聽到有人多次大聲講粗口,現場只有大量警員,有交通警有防暴有偵緝警員幾組人,好明顯係違反正常處事方法,警員知唔知正在拍攝?如果唔知,正好顯示真相,如果知嘅就顯示肆無忌憚。

PW1 & PW2都係講大話,無可能在現場聽唔到有人講粗口,尤其是PW2,仲意然會同意現場氣氛和平,事實佢哋驚法庭知道真相會有所擔憂,懷疑佢哋係包庇其他警察或者掩飾自己做錯咗嘅事。

假設兩位證人真係好似佢哋咁講專心做嘢,完全聽唔到其他人講粗口,咁佢哋點解可以咁肯定回覆主控,話現場無人講粗口、無人威嚇。

在0615,PW1在無警戒之下問被告係不可信,因為PW1口供前後不一致,例如佢講如何處理證物和事實不同,佢亦冇在被告面前確認所搵到嘅證物。

0715嘅口供,被告係在無解釋應有嘅權利的情況之下做,尤其是在不久前面對咁壓迫嘅情況,可能係PW2有份造成。

裁判官提出:假設0615在無警戒之下嘅口供不可取,但在0715有警戒之後嘅口供內容是和0615的一様,辯方會否接受?點解去到警署唔早啲發Pol153.

辯方不接納。

控方請法庭考慮整體公平性和自願性,同意盡早發Pol153係會好啲,但了解PW2知到被告未有被警戒而作口供,故要先補回警戒再發Pol153.

1036~1123 裁判官需要時間考慮,退庭。

~~~~~~~~~

特別事項裁決:
會剔除無警戒的口頭招認,表面證據成立,被告需要答辯。

被告選擇不會自行答辯,但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

傳召DW1李小姐作供

辯方主問:
李小姐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工程,認識被告已有10多年;舊年11月初在秀茂坪有一單公屋裝修工程,因為知道被告想搵part-time,於是介紹佢過去做,被告有車,負責幫手在公司與地盤之間車物料,3M手套、六角匙、士巴那都係裝修常用物品,鐵通在地盤會有,清場時會攞走;在車尾的藍色布料,裝修時會用來鋪地下,或者包裹傢俬。

控方盤問:
雖然識咗被告10多年,但冇詳細詢問被告做咩行業,只知道做過marketing,有幫手做裝修;未見過涉案證物,只在一兩個月前見過相片。

被告在去年11月至12月期間經常上公司攞工具去秀茂坪,大概每星期有一兩次。

公司唔會儲存鐵通,但都有在公司見過,公司冇這類頭盔,這是踩單車用或者打war game用,公司唔會提供3M手套比裝修師傅,但我哋有自用。

控方結案陳詞:
希望法庭考慮梁有勝(希望無聽錯)一案而作出推論,所有工具都係合法但可以作非法用途,從時間角度,被告零晨在吐露港公路出現,而附近有事件發生,從地點角度,被告車輛停在影線之上,從證物角度,唔似在公司攞出嚟,而車上冇其他裝修工具,只係有單一支鐵通。

辯方結案陳詞:
控方從未指出邊一件證物係非法工具,做咩非法用途,主要倚賴PW1口供,現場有雜物、有堵路、有擠塞,但無證據指證任何工具造成堵路或者擠塞。

冇資料顯示被告停車停咗幾耐,從片段中司機座椅的形狀顯示,被告好可能只係停係度休息,當佢醒返時已經被10幾個警員包圍。

PW1的口供對證物的描述與事實不符,顯示證人不可靠,亦無描述車上其他非可疑物品,如果法庭要整體考慮,理應包括所有物品。

DW1證明被告係做裝修,有零散工具在車係好正常。


案件押後至9月24日 14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1屯門 #判刑

李(21)

控罪:
無牌管有彈藥

辯方已收到社會服務令,指內容正面。報告指出被告坦白認罪,並沒犯罪紀錄,是在無知情況底下拾取催淚彈頭作紀錄。被告沒打算重用 ,而催淚彈頭亦不能重用,沒有害處、也沒爆炸性,不會傷人。報告講述被告已有深切教訓,重犯機會低,因此建議以60-80小時社會服務令作刑罰。

法庭指出,被告承認控罪,沒刑事紀錄,相對年輕,報告內容正面。而且,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被告拾取催淚彈頭作非法用途,加上催淚彈頭為無害及沒爆炸性的物品。法庭最後判處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裁決

👤任(19)

控罪
(1)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於2020年1月1日灣仔修頓遊樂場外軒尼詩道,管有摺疊膠管裝上4口鐵釘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於同日同地,管有15個裝上鐵釘透明膠管

辯方案情節錄:……被告被拘捕時,沒有背包,而拘捕證人PW2指著現場背包,指屬被告,是他逃跑時卸下。此外,拘捕證人PW1曾認搜證物沒有使用手套,也沒有把證物放入防干擾證物袋。

被告作供,指案發日自己到現場當義工,被捕時正和義工摺文宣,沒有背囊。警察走近,手持警棍,有人逃跑,他遂跟著奔跑到軒尼詩道,聽有人喊「再跑開槍」便停下,被拘捕。警署內,證物證人PW4把背囊中物品放在桌上,證物證人PW3要求他解鎖手機、作勢打他,他受驚閃避,觸碰證物,留下指紋。

爭議議題
(1)P2背囊及內搜出物品是否被告管有
(2)證物P4上的被告指紋

🧷在議題(1)上,法庭依賴PW1及2的證供。

📌PW1追截被告時曾與途人相撞,視線受阻未能清楚觀察被告;PW1觀察到PW2和被告糾纏時,已看不見被告身上有背囊,其證供對證明被告卸下背囊沒有幫助。

📌PW2指追捕被告時乃「望著背囊追」,在庭上指背囊拉鏈是自己追的目標。然而,他在庭上又確認案發時背囊套有防雨罩,供詞出現關鍵性的矛盾。

控方陳詞雖指防雨罩疑似拉鏈,但PW2在庭上指著證物拉鏈,確認就是他追的目標。截停被告前,PW2視線曾離開背囊5-10秒;他也供稱,不覺得現場有其他背囊,但後透過影片,確定在場實有其他背囊。加之,證物背囊內沒有被告的個人物件,PW2在這議題上的證供不可依賴。

🧷就議題(2),可質疑處為證人處理證物的程序,就此法庭依賴PW3及4的證供。

📌PW3供稱自己和PW4於警署103室內看守被告,但作供時,不記得PW4在103室的何去何從,有違常理。他亦確認,證物未被放入防干擾證物袋,防止被干擾。

📌PW4指自己手穿背囊離開案發現場;PW5起初指自己見到PW4持背囊上警車,覆問時,卻稱不清楚是哪個同事。PW4指自己同時拿14樣證物上車,PW5卻不記得自己有在車內見到這些物品。

📌崔官同意警方正確地從證物上套取被告1個指模,但同時質疑眾多證物上只找到1個指模(及1項證物上只找到1個指模)。

📌崔官考慮被告證供,認為他雖確認參與不被反對的集會、文宣不犯法,但作出「人走他跟著走」的行為,有違常理。被告亦供稱自己在警署內被嚇、恐慌失平衡;然PW3沒有再要求他解鎖手機,情節有內在不可能性。

崔官認為,在議題(2)上,被告不是可靠證人。但!是!即使法庭不接納被告證供,亦不代表被告有罪,因舉證責任全在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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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所有證據及分析,崔官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背囊及其中物品是被告管有,故此,
法庭裁定控罪(1)及(2)不成立。

被告無罪釋放。

所有證物充公。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
#周家明法官 #李運騰法官 #指定法官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申請人身保護令狀 #宣布判決

唐(23)

控罪:
(1)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及第21條)

於7月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軒尼詩道、駱克道、盧押道、謝斐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2) 恐怖活動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

於7月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軒尼詩道、駱克道、盧押道、謝斐道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控方透露被告高速駕駛電單車,背包上插著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的旗幟,曾3次衝向警方防線並忽略警方給予的警告,至少3名警員的身體因此受到嚴重傷害:包括脊椎移位、肋骨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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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明法官裁定申請人在裁判法庭被拒絕保釋時,他應向原訟法庭申請保釋,而非申請人身保護令狀,這是因為保釋程序源於人身保護令,提供一個簡易程序讓被羈押人士獲釋,故人身保護令並非一個挑戰保釋被拒的途徑

法庭又認為國安法第42並非不予保釋(no bail)的條文,法庭不認同被控人尋求保釋等同承認犯罪,正確的解讀是法庭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被控人會繼續干犯國安罪行。在考慮該類保釋申請時,法庭認為需盡可能在合理情況下根據並採納《國安法》第42條;前設是能保障被告之基本權利,即《基本法》第28條規定「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5條就緊急狀態的規範。以上三項條文為法庭就本申請考慮的基礎。

至於余若海指由於國安法由人大常委立法,法庭應以大陸法詮釋國安法,周家明法官則認為香港法庭會以普通法詮釋國安法

總裁判官的還押令亦並非非法,根據裁判官條例 第102條,他有權決定被控人還押懲教看管。法庭認為指定法官的任命並不會影響司法獨立,即使由行政長官委任指定法官,司法機構全權決定哪一位指定法官處理哪一宗案件

法官駁回人身保護令狀申請,保釋申請於8月25日由李運騰法官處理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820灣仔 #網上起底 #新案件

👤孔(25)

六項控罪:
(1)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普通法罪行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 第101I(1)條)

(2-6) 串謀他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161條)

(1) 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身為入境處文書助理,在未獲授權而取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處電腦,不法取得受害人個人資料,並在未獲授權下發放上述個人資料

(2-6) 分別於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24日,5月6日,6月15日,8月4日取用入境處電腦,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控方反對保釋。

保釋申請被拒
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案件押後至 2020年10月19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直播員按:手足眼神有點空洞,望咗旁聽席十幾次)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食環署就9宗處理食用牲口屠體違例個案提出檢控

食環署在8月期間,向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或負責人及公眾街市售賣肉類的街市攤檔承租人,採取16次有關處理食用牲口屠體的突擊行動,當中9宗個案已展開檢控程序。另外,部分市政街市陸續展開為期3個月的滅鼠行動,昨日和今日分別在大成街街市、領展轄下秀茂坪街巿及鄰近地方,進行深層清潔及放置捕鼠器,並與街市檔戶商討豬隻屠體抵達街市時的處理安排。署方本月中已致函上水屠房及荃灣屠房各運肉車輛負責人,提醒運送食用牲口屠體及什臟時,必須採取適當措施,免受蟲鼠侵害及污染。另外,食環署表示,由上月中起,額外安排轄下約60個街市陸續提早關閉 1小時進行深層清潔消毒,在機電工程署配合下,已於36個人流較多的街市,安裝體溫探測系統,並在部分街市,安排員工以手提或座地式體溫探測儀為顧客量度體溫;兩個部門又在曾出現多宗新型肺炎確診個案的深水埗北河街街市,進行試驗計劃,安裝兩部配備高效率空氣微粒子過濾網的移動式空氣淨化機。食環署會在未來數天,繼續安排12個公眾街市,陸續提早1小時關閉進行清潔消毒。署方又會在下周起,分階段於人流較多的街巿公共地方及設施噴灑抗菌塗層。

2020-08-22 11:47:38 (1)
Forwarded from 香港蘋果日報
【抗暴之戰】涉向TG起底頻道提供法官警員等225人資料 入境處職員被控還柙
https://bit.ly/2QeGUqn
Forwarded from 香港蘋果日報
【抗暴之戰】私人刑事檢控未正式撤銷 撞斷少女腳司機向許智峯索訟費8.2萬
https://bit.ly/34p8l9k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入境處女職員涉起底案押至10月再訊 被告不准保釋

一名25歲入境處女文書助理涉嫌利用入境處系統非法「起底」警員、官員、法官、裁判官、議員等人及其家人,並把225名受害事主的個人及家人資料上載至Telegram,她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以及5項目的在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手機及電腦。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還押懲教署看管,並保留 8天保釋覆核權利。女被告被控在去年12月至今年8月,執行公職期間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未獲授權而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搜索及取得特定人物個人資料,並在未獲授權下發放有關資料。

2020-08-22 13:15:56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澳洲宣布針對港人新簽證安排正式生效

澳洲當局宣布,針對香港公民新的簽證安排已經在當地星期五起正式生效。澳洲政府早前因應北京在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決定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將香港居民的學生及工作簽證等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大約1萬名身在澳洲的特區護照持有人,將可以延長居留期,並申請永久居留簽證。代理移民部長塔吉在最新的聲明說,澳洲和香港一直關係密切,來自香港的優秀人才,為澳洲經濟及就業機會增長作出巨大貢獻。相關人士在簽證5年期滿時,通過品格、安全和健康檢查後,就可獲得永久居留權。

2020-08-22 17:23:39 (1)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入境處女職員涉網上起底案十月再提堂 消息指涉官員、警員等個人資料

#港聞 一名入境處女職員涉嫌從入境處系統竊取資料,用作「起底」,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六項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她竊取的個人資料涉及政府官員、警務人員及法官等。 (8/22/13:10) 全文
Forwarded from 有線新聞
文書助理涉以入境處系統「起底」逾200名警員、高官 案件押後至10月

#本地 一名入境處文書助理涉嫌利用入境處系統,將超過200名警員和高官等個人資料「起底」並放上網,案件押後至10月,期間被告要還押。(8/22/13:00)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銀保監稱堅定支持為包括港人及企業在內客戶提供服務

中國銀保監會回應美國制裁11名中央和香港官員,會否影響所涉及相關金融服務時表示,堅定支持中資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為包括香港公民和企業在內的所有客戶,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目前香港金融市場總體運行平穩,聯繫匯率制度基礎穩固,反映國際市場對香港充滿信心。銀保監會表示,祖國大陸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堅強後盾,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但不會削弱和動搖,未來還會更加繁榮、更加穩固。美國經常濫用所謂「長臂管轄」,利用金融霸權搞所謂「單邊制裁」,將國內法凌駕國際法之上,橫加干涉金融機構正常開展業務,不僅缺乏法律效力,也違背市場經濟原則,受到國際社會一致譴責。銀保監會亦表示,美國是現行國際金融體系的最主要參與者和最大受益人,奉勸美國政府不要一意孤行,不要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相信合作和協商是解決中美經貿、金融問題的唯一正道。

2020-08-22 21: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