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提訊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A1:翁 (19)/ A2:周 (22)/ A3:鍾 (45)
A4:鍾 (34)/ A5:羅 (19)/ A6:吳 (18)
A7:蘇 (25)/ A8:孫 (22)/ A9:鄧 (27)
A10:曾 (21)/ A11:黃 (22)/ A12:黃子悅(22) 🛑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A13:王 (28)/ A14:甄 (16)/ A15:李 (25)
控罪:
(1)A1-15暴動
(2)A7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15同被控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A7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號至543號附近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支鐳射筆
—————————————————
A10遲點才有答辯意向。
如果A10需要審訊,全部被告會以同一個審訊形式進行。
絕大部份被告對審訊安排持中立意見。
控方申請35日中文審訊。
從控方口中得知,本案涉及213位被告,現時已有19個審訊排期,最遲是2023年10月-11月才可進行。
分拆案件方面:
A1認為如果過份長是沒好處,亦需花很多時間聽與他無關的證據,因此認為分拆為兩案會更合適。已呈上信件提議,至於控方決定實際如何分拆,A1沒很大的意見。大部分被告有法援,如分拆可減輕律師費。
辯方對控方的分拆數量沒意見,不管是分拆多少都同意。
郭偉健指不會節省太多時間,因很多事都可能會重複,例如同一個控方證人可能要作供兩次,費用不會少太多。
辯方指如分拆兩案,每案都是約20-25日,相加都只是40日,辯方沒太大意見,任由郭偉健決定
A2、4、6、11對分拆案件中立,至於如何分拆,辯方希望這四位被告可以一同審訊。
A3、7、9因法援律師(陳銘豪大律師)來不到,所以指派律師代表。A7不清楚立場,其他被告不認罪,對拘捕現場的暴動有爭議,片段、證物的可呈堂性不爭議。其他被告中立,但反對控方定的日期,因有律師不能出席。
A5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沒法出席審訊。
A10持中立態度,法援有文件未齊,因此會到法援署再申請,因此今日申請無須答辯。於2021年10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提訊。
A12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Joe Chan)沒法出席審訊。
A13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沒法出席審訊。
A14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可以出席審訊。
A15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可以出席審訊。
保釋事宜:
。A1宵禁由0000-0700改為0100-0800獲批
。A2宵禁由2300-0700 改為0100-0600獲批
。A5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A10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A12因另案還押,所以保釋條件不適用,但此案是可以保釋
。A14宵禁由0000-0700改為0100-0800獲批
👴🏻高尚情操:第十二被告要扣留到幾時?
👱🏻♂️辯:因為係国安法案件,所以未有期
—————————————————
郭偉健指,因不是全部被告會爭議暴動現場,如分拆案件會重複作證,會花費更多時間和資源,反對A1分拆兩案的建議,指不會縮減太多時間,反而要控方證人重複作供,浪費資源,也不利控方。
雖不是大部分律師都能出席,但本案的議題看起來不是太複雜,因此可由其他律師代替,而本案於2023年開審,新律師有足夠時間準備,因此一次過審訊會更有利。
🟢審前覆核:2023年2月3日1430時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需於不少於7天前交問卷
🟢正式審訊:2023年3月6日0930時-2023年4月26日(35天中文審訊)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A10於2021年10月2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再提訊
除黃子悅繼續還押❗️其他人以現有條件保釋。
(⭐️還有手足案,盡量唔好聽完一單就成庭人走曬,子悦太細粒,睇唔到佢)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提訊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A1:翁 (19)/ A2:周 (22)/ A3:鍾 (45)
A4:鍾 (34)/ A5:羅 (19)/ A6:吳 (18)
A7:蘇 (25)/ A8:孫 (22)/ A9:鄧 (27)
A10:曾 (21)/ A11:黃 (22)/ A12:黃子悅(22) 🛑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A13:王 (28)/ A14:甄 (16)/ A15:李 (25)
控罪:
(1)A1-15暴動
(2)A7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A1-15同被控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A7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號至543號附近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支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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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遲點才有答辯意向。
如果A10需要審訊,全部被告會以同一個審訊形式進行。
絕大部份被告對審訊安排持中立意見。
控方申請35日中文審訊。
從控方口中得知,本案涉及213位被告,現時已有19個審訊排期,最遲是2023年10月-11月才可進行。
分拆案件方面:
A1認為如果過份長是沒好處,亦需花很多時間聽與他無關的證據,因此認為分拆為兩案會更合適。已呈上信件提議,至於控方決定實際如何分拆,A1沒很大的意見。大部分被告有法援,如分拆可減輕律師費。
辯方對控方的分拆數量沒意見,不管是分拆多少都同意。
郭偉健指不會節省太多時間,因很多事都可能會重複,例如同一個控方證人可能要作供兩次,費用不會少太多。
辯方指如分拆兩案,每案都是約20-25日,相加都只是40日,辯方沒太大意見,任由郭偉健決定
A2、4、6、11對分拆案件中立,至於如何分拆,辯方希望這四位被告可以一同審訊。
A3、7、9因法援律師(陳銘豪大律師)來不到,所以指派律師代表。A7不清楚立場,其他被告不認罪,對拘捕現場的暴動有爭議,片段、證物的可呈堂性不爭議。其他被告中立,但反對控方定的日期,因有律師不能出席。
A5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沒法出席審訊。
A10持中立態度,法援有文件未齊,因此會到法援署再申請,因此今日申請無須答辯。於2021年10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提訊。
A12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Joe Chan)沒法出席審訊。
A13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沒法出席審訊。
A14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可以出席審訊。
A15持中立態度,法援律師可以出席審訊。
保釋事宜:
。A1宵禁由0000-0700改為0100-0800獲批
。A2宵禁由2300-0700 改為0100-0600獲批
。A5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A10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A12因另案還押,所以保釋條件不適用,但此案是可以保釋
。A14宵禁由0000-0700改為0100-0800獲批
👴🏻高尚情操:第十二被告要扣留到幾時?
👱🏻♂️辯:因為係国安法案件,所以未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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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健指,因不是全部被告會爭議暴動現場,如分拆案件會重複作證,會花費更多時間和資源,反對A1分拆兩案的建議,指不會縮減太多時間,反而要控方證人重複作供,浪費資源,也不利控方。
雖不是大部分律師都能出席,但本案的議題看起來不是太複雜,因此可由其他律師代替,而本案於2023年開審,新律師有足夠時間準備,因此一次過審訊會更有利。
🟢審前覆核:2023年2月3日1430時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需於不少於7天前交問卷
🟢正式審訊:2023年3月6日0930時-2023年4月26日(35天中文審訊)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A10於2021年10月28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再提訊
除黃子悅繼續還押❗️其他人以現有條件保釋。
(⭐️還有手足案,盡量唔好聽完一單就成庭人走曬,子悦太細粒,睇唔到佢)
Forwarded from 手joke
#1006灣仔
本台誠心祝賀 #鄭愷晴大律師 工作順利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8625
唯一一次出現喺直播台嗰次,就係 #1118油麻地 被炒嗰次
已經唔只一個手joke指出鄭愷晴極有問題lu,無論係態度、智力、處事方式。
本台誠心祝賀 #鄭愷晴大律師 工作順利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8625
唯一一次出現喺直播台嗰次,就係 #1118油麻地 被炒嗰次
已經唔只一個手joke指出鄭愷晴極有問題lu,無論係態度、智力、處事方式。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15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2022.02.1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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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區,陳,陳,陳,陳,鄭,鍾,何,何(18-28)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5/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湯,梁,鄧,簡,羅已還押逾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4) #提訊 (#20200807將軍澳 刑事毀壞 縱火)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6/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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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關,*,*(15-17) #答辯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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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4庭
👩🏻⚖️梁雅忻裁判官
🕤09:30
👤朱(28) #審訊 [1/2] (#2014雨革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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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陳,梁(36-65) #提堂 (#2021立會選舉 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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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周(57)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3項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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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若男(28) 2項煽惑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反黑販冰冰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2.04]
[2022年2月份聲援預告]
[2022.02.1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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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區,陳,陳,陳,陳,鄭,鍾,何,何(18-28)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張,關(16-18) #審訊 [5/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刑事毀壞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湯,梁,鄧,簡,羅已還押逾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4) #提訊 (#20200807將軍澳 刑事毀壞 縱火)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0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26/30]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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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關,*,*(15-17) #答辯 (#20200701北角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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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4庭
👩🏻⚖️梁雅忻裁判官
🕤09:30
👤朱(28) #審訊 [1/2] (#2014雨革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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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陳,梁(36-65) #提堂 (#2021立會選舉 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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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 未 知 詳 情 )
👤周(57)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3項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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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若男(28) 2項煽惑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反黑販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