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襲警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稱警員證供不可信

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去年11月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活動期間,在銅鑼灣向一名警員擲磚。裁判官指,兩名警員證供不可信,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希維表示,兩名警員表示由被告擲磚至被制服拘捕,視線均沒離開過他,但根據呈堂片段,事發前其中一名警員一直望向右方指揮人群,但擲磚者站在他的左方,直至人群四散後,他才望向左方,所以認為他的證供不可信。另外,遇襲的警長在書面口供中聲稱被磚頭撃中左胸,但他在庭上改口指沒有被撃中,呈堂片段亦無法佐證。這名警長又指出追捕被告時有途人向他行近,所以他一度暫停追捕,並向途人施放胡椒噴劑,但片段卻顯示當時無人向他行近,相反是慢慢散去。裁判官表示,被告雖然是近距離被捕,但當時現場人數眾多,衣著大多一致,加上畫面無法顯示鏡頭後的情況,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06-24 21: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