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高級警員詐騙3名同袍被判即時入獄6星期

一名前高級警員詐騙3名警員逾5萬5千元的貸款,被廉署起訴,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6星期。   50歲被告林仲文,承認3項欺詐罪名,他另外3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斥責被告濫用同袍對他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濫用其公職,但考慮到涉案罪行性質嚴重,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是恰當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任職高級警員,在深水埗分區一個巡邏小隊工作。他於2018年5月,先後5次分別致電3名警員,訛稱需要金錢支付母親在內地的醫療費用。3名警員因相信被告的陳述,於是將5筆合共逾5萬5千元的貸款,轉帳至被告多個銀行戶口,而每筆款項介乎5千多元至2萬元不等。   被告的母親自2009年起一直沒有離開香港,被告接受廉署人員的警誡會見時承認,母親從來沒有在內地接受任何治療。  

2020-06-24 19: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