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香港電台台長李百全今(20 日)發出內部通告,就各節目使用涉及台灣的用語發出指引,即時生效。通告內容指示,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目的及使命包括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作為香港公共廣播機構及政府部門,港台在採取有關台灣的用語時必須嚴守以上原則。

指引規定,「中華民國」、「國立」及「行政院」等字眼不能使用,台灣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視作一個獨立主權國。指引又舉例,港台節目不能使用「台灣總統」,只能稱作「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不能使用「台灣政府」,只可稱作「台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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