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黎明行動 #馬鞍山 #火人 #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罪名不成立
去年11月「黎明行動」,有地盤挖泥工人在馬鞍山追趕涉嫌破壞港鐵站的黑衣人,追至附近天橋時與途人爭執,並遭淋潑易燃液體及點火,令他全身着火。一對夫婦被指當日事前在場喧嘩及向工人爆粗,事後遭控以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林希維裁定夫婦的行為屬於喧嘩,但認為兩人以不友善言語與群眾指罵事主,其實是為了讓事主面目無光地敗走,沒有示意他人以武力解決政見不同人士,亦質疑點火事件是否因兩人的話而引致,故裁定兩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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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7/HERC4XT2CRFVBIO2L4MDA5BU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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